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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帘秀,这便又问她:“帘秀最近怎么样?我已经快一年没见她了!”
敦琳叹了一口气,“其余的还好,就是身体不行……”
铃兰一惊,“怎么回事儿?”
“自去年孩子没了后,精神一直就不好……”
铃兰心里大惊:“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敦琳忙停马安稳她,“是她不让。自容贵人的事后,你哪里还听得了这些……”
铃兰不语,听到这样的事,她总是想起婉容,这的确已成了她心中难以痊愈的伤疤。
“那……八福晋对她怎么样?”
敦琳长长叹气,“像她那好脾气,在八嫂眼皮底下讨生活,受气怕是也免不了的吧……”
铃兰却不这么认为,“这方面我倒不担心。她虽然脾气好,但是依我看,帘秀是个很会为自己打算的人。”
“这倒是……”敦琳还是叹气,“不管什么样子,只要是在我们爱新觉罗家,所有的日子都是难熬的。等一会儿到了那德玛家,对比一下,你就知道我的感觉了!”
铃兰听她说到这里,不由也想到了碧默。她们两个人,一个嫁给了四阿哥,一个嫁给了八阿哥,之前哪里会想到是这样呢?四阿哥以后反正是要当皇帝的,碧默在他那里,一辈子生计倒不用发愁;而帘秀,日后八阿哥到了财逝权微的那一日,她又该怎么办呢?
正这样胡乱想着,忽然又听敦琳说:“看到前面蓝色顶篷的帐子了吗?那里就是那德玛家!”
铃兰听她说话,也放眼望那星星点点的毡帐,随着敦琳挥了挥马鞭,加速向前驶去。在天空的墨蓝和雪白映衬下,她们这两个马匹上的人儿像极了轻盈飞动的精灵。
终于,那带蓝色顶篷的帐子近了,敦琳停住马,在外面唤起了熟稔的名字:“那德玛、索布德、阿茹娜!我是敦琳,你们快出来啊!”
等铃兰到时,她的马前已站了三朵娇艳鲜丽的草原之花。下马后,敦琳拉着她来到这三姐妹之前:“铃兰,来,咱们的姐姐那德玛,中间的是妹妹索布德,最小最可爱的就是阿茹娜了……”
铃兰见她们朝自己笑,这便也向她们微笑着点点头。她们可真是漂亮啊,大大的眼睛,黑亮黑亮的,里面没有留下任何世俗浊气的痕迹。
她想,难道这就是草原所造就的天然之美?让她感兴趣的还有阿茹娜怀中抱的那头小白貂,灵异的眸子似乎把纯净的光线也折进了周围人的眼睛里去。
进帐子后,铃兰这才明白敦琳喜欢这里的原因:这里面有一个温情对人的老额吉,在她眼里,她们不是带有身份标志的皇家公主和官家姑娘,而只是自己的两个孙女儿而已。
除了额吉,那三姐妹对第一次来这里的铃兰也很热情,没有半点陌生的神色。尤其是阿茹娜,一见铃兰就欢喜的很,还把自己的宠物“小白”放到她的手中:“姐姐,你不要怕,只要用手摸摸小白的后背,它就会老实了!”
铃兰一试,果然如此。阿茹娜看她高兴,更是欢喜,围着铃兰跳起了舞蹈。铃兰见此,忽然想起自己荷包里装的那些小玩意儿,便把它解下来打开。里面有针绣莲蓬,针绣立瓜、石榴花,雕刻核桃玩具……
阿茹娜饶有兴趣地一件一件地拿出来看,当她看到那个木雕葡萄秋千架时,忍不住叫道:“姐姐,姐姐,这个好玩儿,阿茹娜就要这个!”
铃兰也拿起它,看了看阿茹娜满脸殷切的表情,想了想:“好,姐姐就把它给你了!”
阿茹娜喜切地看着那小玩意儿,问铃兰:“姐姐,这秋千架上的小人儿是你吧?”
铃兰叹了一口气:“是啊。这是姐姐小时候的玩伴儿送的……”
阿茹娜一听,过了一会儿,她走到铃兰身边,拉了拉她的衣角:“姐姐,这东西我不能要,阿茹娜挑样别的吧……”
铃兰不解,“为什么?”
“阿茹娜从不把阿古拉送的东西给别人……”
铃兰很诧异地问那德玛:“阿古拉是谁?”
那德玛笑道:“哦,那是她的小玩伴儿……”
“原来是这样啊。” 铃兰笑了笑,转过头,留下了那个秋千架木雕,将自己的荷包送给了阿茹娜,笑着对她说:“阿茹娜,你真是太可爱了,姐姐喜欢你!”说完,见荣儿和那两个随行也到了,便拉了她的手和其他人一起迎了出去……
在客人面前,蒙古人是从来不吝惜他们的歌喉和舞姿的。在这个充满温情欢笑的帐子里,每个人都开怀痛饮、纵情高歌。
额吉虽然上了年纪,但唱起歌来,嗓音依然亮飒有力,荡气回肠下一连唱了两首蒙古老歌。其中一首就是铃兰听过的《黑骏马》,虽然是蒙语,但现处唱者身边,将哥哥寻妹妹而不见的复杂心情体会得更加真切。
那德玛的未婚夫阿古达木也来了。一见他,他们就知道他是典型的蒙古汉子,话不多,但人正直豪爽,跟那两个随从很处得来。那德玛和索布德在马头琴的伴奏下,跳起了欢快轻松的舞蹈。敦琳公主单独唱了一首歌,铃兰和荣儿随后也跟着合唱了一首。轻松愉快的氛围,让他们这些外来的客人很是留恋,直到傍晚时分才舍得回……
90。…眷恋
如果说紫禁城的傍晚是凄美的,那么塞外显现的则是一种壮美之色。火红火红的晚霞,一不小心就染了人一身。
铃兰在宜妃帐子里忙完自己的事,走进了这片洋溢着壮美气息的光线中。蓦然回头时,一只小小的狐狸像一团火焰般出现在她的面前。
“啊,火狐!”她不由出声叫了出来。这种小动物,在此之前,她只在动物园里见过。像今天这样除了栅栏不隔一物地细看,还真是第一次。
这一个多月来,阿茹娜的小白貂使铃兰对草原上的一切生灵都产生了一种由衷的亲切感。康熙们每次去行猎,她从来都不到现场,免得见了痛苦难过。
现在看到这小可爱用充满灵性的眼光望自己,便轻轻地走了过去。那火狐好像也感觉到她的善意,竟然也不躲避,反而慢慢向她凑过来,但在最后的一霎那,它却又突然间跑开了。
这火狐真是机灵,一边前行,一边还回过头看铃兰是否跟了过来。铃兰停下时,它也停下;铃兰开始起步时,它又开始奔跑。
因为是幼崽,铃兰对它的这些行为都颇有耐心。终于,那小家伙跑累了,终于停了下来,像小狗般小心翼翼地在草地上坐了下来。在铃兰轻轻摸它头上的软毛时,它也没有逃开。
铃兰细看它的毛,除了脚下的蹄子有几片白毛外,其余的都是红艳艳的。这样的红配上草原上的绿,显得更加鲜明夺目,惹人爱怜。
她拍拍它的头,对着它说话,又像是在耳语:“可惜你不是什么神通广大的狐仙,不然就可以使法术送我回家了……”
那小东西似乎真的在听铃兰说话,过了一会儿,用前爪挠了挠身子,然后继续往森林的方向跑去。这时,它还是像刚刚那样,一会儿停一会儿走的。铃兰也不在意,只是笑着一直跟着它慢走,不知不觉中已进入了一大片森林中。
也许是有了这可爱的小东西作伴,在知道自己完全迷路时,铃兰也不怎么觉着害怕。就在这时,她忽然看到了从树缝中透过来的夕阳余晖,暂时找回了方向感。因为这个森林平日处于毡帐的西部,于是她朝着夕阳的反方向走去。
低头看那火红的狐狸,铃兰开口问它:“小家伙,你是跟着我回去呢,还是留在这林子里?”
看着它掉头走了,铃兰心中一片释然,这样的生灵本来就该属于大自然。置身于这重重森林中,回头看夕阳,她想起了一首老歌,说的是一个姑娘走入森林中寻觅爱人而不得,出来后看到夕阳所产生的失落心情。
森林、夕阳,歌词里的词汇说的不就是现在的情形吗?可不是,光“相思有什么用”呢?在塞外,每次和胤祥见面,他们连一句话都没能说。与其遭受这样的心理酷刑,还不如永远不见呢!
想到这里,心中忽然一酸,瞥眼一看,那火狐竟然又回来了。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它却害怕得全身发抖,紧紧地用嘴叼着铃兰的裤脚,好像硬要拖着她快走一样。
“这小东西不会是遇到什么可怕的天敌了吧?” 铃兰这样想着,不由朝四周望了望,果然在那些繁密的低树叶中间听到“呼呼拉拉”的声音,像是有人试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