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铃兰更是讶异,“啊?他怎么到咱家去了?”
钱夫人宠溺地摸摸女儿的头,“傻孩子,你忘了,咱家刚好归属在五阿哥旗下。不过,还有一件事,额娘得要告诉你……”
“是什么啊?”
钱夫人顿了顿,“宜妃娘娘是额娘的表姐。”说完见女儿惊奇,忙笑,“额娘小时候就经常和她在一块玩耍,后来她进了宫,就没再见了……”
铃兰重新窝在钱夫人怀里去,“这么说她也知道我了?难怪上次叫我去时会那么亲热!”
说完这个,铃兰才又想起来问:“对了额娘,宜妃娘娘还问过我你的额头是否有一颗黑痣,我怎么一直都没有看见过?”
钱夫人笑,“你一生下来,就先天不足。到了冬季,只能靠那紫琼血玉的温度来续命。有一天,正巧有一个老和尚到我咱家化缘,他说我面上的黑痣长的不好,就帮我去掉了。不过奇的是,你却真的一天天好转了……”
铃兰在她额娘怀中抬头:“额娘,当年你从扬州出来,那外公他们呢?”
一听女儿问这个,钱夫人不由连连叹气:“你外公因为我的出走,只好对外宣称我得暴病去了。后来你阿玛在京城站稳脚跟派人到扬州,才知道他们已经搬往别处了,随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铃兰见她说着掉眼泪,忙帮她擦着眼泪劝道:“额娘,您放心,这以后还有我们姐弟三人孝敬呢!”
钱夫人听了笑,“是啊。兰儿,上次进宫前我教你的那首曲子还记得吗?”
经她这一提,铃兰这便想了起来,“还记得呢!”
钱夫人点头,“这就好。那曲子是那人教我的,他说这曲子除了他外,别人是不会的。还有那玉,你也要好好保存,以后说不定你们还真能遇上呢!”
铃兰忙抱住额娘,低声答:“兰儿知道了。额娘,那以前的事……您后悔吗?”
钱夫人轻轻叹气,“年轻的时候总是爱意气用事,也容易动感情。不过额娘后来有了你,见你一天天长大,还有什么好后悔的。”
铃兰听了,也忙说:“额娘也不要总是想着以前的事情,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和阿玛过好以后的日子,那才是最重要的。”
钱夫人听女儿这么说,心里很是欣慰,又忍不住伸手,慈祥宠爱地抚摸着她的脸庞。
铃兰透过车窗看到车外惠香的衣角,这才又笑说:“额娘,兰儿想托付您和阿玛一件事,你们看……今年能不能把刘达和惠香的事情给办了?”
钱夫人听了笑:“这事哪里还需要你操心?你阿玛早就上心了,准备今年三月份就给他们办喜事!”
铃兰一听,忙欢喜拉开前面帘子叫惠香:“惠香,来,你也上车吧,外面天冷!”
惠香见钱夫人也点了头,这才小心着上来:“姑娘,这个包袱里面都是你捎信要带来的东西。”
钱夫人看了那包袱一眼,也从袖子中掏出一样东西。
铃兰一看,原来是师父平日里所戴的发簪:“额娘,师父她也来了吗?”说着就往外看。
“没有,你师父在咱们家呆了一天就走了。知道你入了宫,所以就留了这根发簪,让你以后在里面一直戴着,不要取下来。”
这话说完,便让铃兰低头,把那只半旧的发簪插入发间。
与家人话别的时间很快就到了,铃兰向钱家二老告别后,最后才又和惠香说话,悄悄将额娘刚才给的银票塞了一张到她手中。
惠香扭捏着身子,说什么也不肯接:“姑娘,老爷和夫人已经给过了。”
铃兰小声劝着她,“傻丫头,别动,这钱你自己留着。虽然以后成了家,但手里也应该有个小金库,免得以后有事时没有后路……”
惠香见她这样说,也只好拿了。随后紧紧抱着铃兰,哭着直叫“姑娘”。
铃兰劝了劝她,又回头看了看远方的家人,这才横横心入了神武门,一直都没有回头……
25。…日记
拜见亲人的时间早已过去,除了铃兰,澄心斋里其余的姑娘们都回来了。
敦琳不放心,让帘秀到门口看了几个来回,还是没有见到她的影子。等又过了两刻钟的时间,才见她慢悠悠地回来。
原来铃兰为了要换妆的事,随即找了个人迹罕至的去处。等弄好,独自一人却对着那一大片枯荷残枝随意地想起了心事。不知不觉中,才发现时间不早了,这才忙起身快步赶回澄心斋。
终于回到了斋门口,正巧遇到帘秀又出来查看。一见着她,帘秀才放心:“我的小姑奶奶,你这是干什么去了,怎么现在才回?十三爷和公主他们等急了,都说再过一刻就派人出去找了……”
她话未说完,就见铃兰走起路来一高一低的,还以为她崴了脚,忙屈下身来俯看。
铃兰拉了她起身:“走了这半天的路,怕是脚上起了水疱,不碍事的。”
帘秀听了,笑嗔着她说:“那日咱们一起做针线,我让你把鞋底垫厚点,你偏偏不听,还说什么节约资源,这下可尝到苦头了吧?看你以后做活还省不省力!”说着就帮接了铃兰包袱。
铃兰笑,“知道了,‘不听帘秀言,吃亏在眼前’。咱们快进去吧!”
听着她在外面说话,十三阿哥和敦琳公主这才放心。又见铃兰一副劳累的样子,忙让帘秀陪她下去梳洗。
等铃兰打开帘子,见他们两个在那里一边喝茶、一边吃点心,好不惬意,便笑着走过去,把拿在手中的东西往书桌上轻轻一放:“这是送你们的礼物。”
他们兄妹二人放眼一看,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圆圆的三支细杆,长度和最小号毛笔差不多,下端却是一种类似钢制的细尖。
见着他们询问的神色,铃兰忙笑着解释:“这就是我在山上时用来写字的工具,不是让我跟着一块儿抄经吗?所以我就让家人把它给带来了。”
原来铃兰在钱家时画了类似蘸笔的图纸样式,再让刘达悄悄拿到外面打制的。虽然不及钢笔用着舒适,但比那毛笔顺手多了。
他们一听都来了兴致,忙询问着怎么个用法。
铃兰来到书桌前,铺了一张纸,用笔蘸了墨汁一连写了好几个简笔字,才复又蘸墨重新写。
他们两个见铃兰用那细笔横着从左到右写字,不一会儿就又写了几十个来,匀称整洁,秀美灵巧。
敦琳见她递笔过来,忙接手试了试,也许是用惯软笔的缘故,刚开始还是觉得有点怪怪的,像是用树枝在地上的沙石中写字一般。
十三阿哥见敦琳写完之后,也拿起桌上的一支笔,学着她们的样子先蘸了墨汁,也写起字来。
铃兰见他虽然是第一次使用,但字的神韵还是出来了,洒脱如开枝,流畅如行云,中间又不失劲道。
他用完,抬头笑问:“这笔是给我们的吗?”
见铃兰点头,他便细心地擦掉那上面的墨迹,小心收了起来,又指了指另一根尚未使用的:“那一支呢?”
铃兰笑,“那是捎给四阿哥的。今天他没有来,你就顺便帮我带给他吧。这又不是什么贵重稀罕物,用不用得惯就随他吧。”
十三阿哥怔了怔,随即轻轻一笑。
晚饭过后,铃兰就跟敦琳公主试着抄那经卷。虽然有很多的字不认识,但经敦琳公主说明后,她即刻就把它们转化成简化字,决定以后再抄写时就按这上面的来。
敦琳公主用不惯这新工具,仍旧用毛笔写字,自然是没有铃兰来的快。她见铃兰的字是从左到右横着排的,而且她起笔的第一页正和自己的相反,也不以为怪,只是觉得有趣。
铃兰今日摸了笔,更是舍不得放下,睡前拿了一本没有写过字的白书,在上面写起日记来:
“今天见了妈妈,我问她,是找自己喜欢的人呢,还是要喜欢自己的人。她说各有各的好处。
这话很有道理,但我现在还是犹豫不决,不知该如何选择……
今天下午,我又去看了那盆亲手移植的铃兰。长势很好,如果保持下去,今年很有可能会开花散香。虽然没有我们夏家院子中的枝叶繁密,但我想,它的花瓣骨朵应该也是可爱的吧?
就和我遇到的那个人的面孔一样,虽然不是同一个人,只是看起来相像而已,哎,真是可惜……
以前我蜷缩在阴暗的墙角里,就像一颗静默的小石子,忧郁的日子过的多了,身上竟生出了墨绿色的斑点来。就在这一天,有个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