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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决定弃马。
抬起头,不远处,一棵粗壮的树枝横在景笙面前,仿佛触手可及。
景笙掏出翻墙所用的绳索,向上一丢,绕过树枝,甩开拖重的箭筒和长弩,身子猛然腾起,两手紧紧攥着绳子,景笙敢发誓这绝对是她两辈子以来做过的最惊险的事情,可是求生的本能有时候真的无比强大,景笙的所有跳跃神经在那一刻被激化,她竟然真的够到了树枝!
马臀被砍,几乎瞬间马嘶鸣一声,痛苦的扬蹄摆臀,甚至没等牧流芳抽出佩剑,就狂奔而去。
然而也只在这一瞬息,牧流芳的马也到了树枝下,景笙勉强对准,双手一松,她本想骑到牧流芳的马上,而后夺马,可是预计不足,只够到了牧流芳的衣衫,没有跨上马身,景笙干脆一把用尽全力,把牧流芳也从马上拽了下来,牧流芳竭力想要保持平衡,可是景笙下坠的力气太大,又刻意想拽她,两人就同时从马背上滚到了地面。
地面堆积着松软的泥土和草地,主动跃下又加上拉住牧流芳帮景笙减轻了一部分的重力,景笙摔得并不严重,反倒是牧流芳被硬拽下,几乎是甩到地面,落地重重“砰”的一声。
景笙先落地,自然占了优。
她知道自己打不过牧流芳,就只用自己的身体压住牧流芳,同时拿肘部等身体坚硬的地方狠撞牧流芳,牧流芳被拽下本就摔的七荤八素,此时更是站不起来。
可是牧流芳毕竟是从一个长年征战的国度出来的皇女,又自小习武,和景笙这种什么武功都不会的人比起来,实在强得多,牧流芳稍微清醒过来以后,发现四肢被压住,怒从中来,她何时如此狼狈过了?
猛然发力,竟把景笙从她身上震了下来。
虽不严重,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景笙多少还是受了伤,此时被震,心口一疼,口腔内涌起腥甜滋味,竟是想吐血。
牧流芳随手拾起景笙掉落在地上的箭镞,直向景笙走来。
景笙看了一眼那泛着寒光的箭镞,苦笑,没想到重生为景笙之后还没成年就又要死了。
叹了口气,景笙默默闭上眼。
突然觉得很后悔,如果早知道会死在这里,那她早就去和沈墨表白了,还在乎什么别的……
果真是,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
沈墨,我是真的喜欢你。
真的真的,很喜欢……可惜,你大概已经听不到了。
景笙嘴唇翕张,声音小的连她自己也听不清晰。
她说,沈墨,我爱你……
意料中的痛苦并没有来袭,景笙等了好一会。
突然觉得身子一沉,睁开眼,牧流芳就这么直挺挺的倒在了她的身上。
胸口一个石子大的伤口正不断潺潺冒血,血液很快浸透了景笙的黑衣。此时,牧流芳阴毒的双眼还睁着,甚至她狰狞的表情都没来得及转换成愕然。
景笙猛地抬头。
晦暗的天色里,一切都不甚明晰,一个隐约的轮廓逆着月光,阻挡住已经微不可察的月色。
一片黑暗。
然而那片黑暗意外的让景笙觉得安心。
人影走近,走到她的身边,半蹲下,那张精致飞扬的脸庞带着唇角微勾的弧度,很是清冷,声音也同样清冷,他说:“已经没事了,你可以放心了。”
景笙也扬起唇,露出淡淡的笑容。
她说:“谢谢。”
紧绷着的神经一瞬间松了下来,身上的每一道伤口都开始叫嚣着疼了起来,景笙仰面倒下,意识朦胧。
再醒来,已经换了里衣躺在客栈舒服的床上。
岭儿守在床边,看她清醒以后,兴奋的忙前忙后给她张罗着洗漱,早点。
景笙挣扎了坐了起来,连忙问起她最关心的事情:“牧流芳那件事怎么样了?”
岭儿扶着她重又躺回去,笑道:“小姐不用担心,牧流芳及其手下已经全部落网,君公子也已经让姚知府写了奏折,说是让我们不必担心。”
景笙躺倒,用手抚着额头,身上没有大伤,但是那些琐碎的伤口和淤青也够她疼的了,然而,一切都是值得的,她想。
修养了两日,景笙便准备返回。
岭儿将行李打点妥当,景笙先下了楼,和所有的客栈一样,这间客栈大堂里也有不少来“打尖”的,又因为业城是交通往来要塞,大堂里天南海北哪的人都有,坐在一道漫天胡侃。
景笙一下楼,就听见有人用很是郁闷的声音说:“你可不知道,帝都封城了好几日,直到昨日才开了城门,却是苦了我们这些做生意的了,早都和人约好来谈生意,这不……全黄了。”
“好歹也是开了,这几日帝都可有发生什么大事?”
“大事?除却那灭府惨案,能说得上大事的恐怕也就是太女娶亲了,这次开城起的名头不就太女娶亲么?”
“呦,倒是不知太女娶得是哪家的公子?到时候若是在帝都,也可以观观礼嘛。”
景笙暗笑,无论哪里的人民都是一样的爱八卦。
而且越是高贵的圈子,便八的越是欢乐。
当下找了地方做,又让小二姑娘上了茶水,景笙端起茶水,正要喝。
那边,声音继续传来:“谁家的?我说了你肯定猜不到。”
“是齐家三公子还是秋家大公子?得了,你别买关子了,帝都那么多家适龄公子,我哪知道是哪家的,你快说吧。”
“嘿嘿,就猜你猜不到,告诉你,这次是定国将军沈雁家的公子,叫什么……沈墨。”
景笙手里的茶碗从手中脱出,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至于那些旅人说的话她再没听进去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霸:。。'这段码的挺顺……
字数也多,求表扬=V=
四一章
四十一
什么是日夜兼程,什么是马不停蹄。
景笙策马沿着官道一路狂奔,路过驿站脚不沾地就地换马,这样的速度下,就连一般人恐怕都受不了,而且景笙身上本就受着伤,更是不堪重负,然而一路奔驰下来,景笙却是半点没休息。
七个时辰,整整七个时辰就跑完了来时两天的路,
在帝都城门口下马之时,景笙的意识一阵模糊,差点从马上摔下,到底踉跄两步,粗喘着气,进了城。
进城以后,景笙靠墙喘息,顿觉自己实在鲁莽。
她有什么资格去问沈墨,她又……凭什么去阻止这场婚约。
太女,那是女尊世界极致的尊贵吧。倘若嫁给她,那么沈墨就是太女正夫,将来也会是整个皇王朝后宫的至尊。
可是……景笙的心口蓦然痛了起来。
沈墨,那样的沈墨,她怎么舍得他嫁给别人。
无论是沈墨为他人穿上红色的喜服,还是和他人相濡以沫执手而老,都让景笙的心脏撕裂般的疼痛。
她什么都不在乎,只是,她放不下沈墨。
那个看似温和骨子里却比谁都骄傲的男人。
本以为在这样一个性别颠倒的世界里,她不会再爱,然而,她到底是高看了自己,在连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时候,感情已经深陷,无法自拔。
走到沈府后门,景笙的手放在门板上。
咫尺的距离,她闭上眼,迟迟不敢敲,景笙放松呼吸,即便被羞辱被拒绝也没有关系,无论这个决定是真是假,沈墨是心甘情愿还是被逼无奈,至少、至少她想让沈墨知道她的心意。
她爱沈墨,不会比任何人少。
即便她不能给沈墨锦衣玉食、身份地位,可她敢给沈墨一份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
此生不变的承诺。
景笙握紧手掌,带着从没有过的坚定,用力敲在门上。
“沈公子,你看这块料子如何?这是南川进贡给太女,太女特地挑来给公子的,用这料子做了喜服穿上身上,那可是漂亮的紧。”
沈墨的视线顺着长长一排料子滑过,最后停在一匹莹白的布料上。
“呦,沈公子可是看上这块料子了,这可是堪称蜀郡一绝的流云锦缎,若是沈公子喜欢,今夜小人就叫衣纺局连夜染成红色,做成喜服制式。”
“不用,我只是喜欢这个颜色。”
哈着腰伺候的刘公公耷拉下脸:“可是,沈公子,这喜服怎么也该是红色的。”
沈墨摸着滑顺的布料,如玉的指节在布料里起伏,眼睛里却带着一种淡淡的茫然。
白色,是……景笙常穿的颜色吧。
刘公公偷眼瞧了瞧这位将来的东宫男主人,心里暗自赞叹,虽说是武将家庭出身,这位沈公子倒是没染上多少武将的鲁莽之气,反倒显得温文雅致,气度不凡,真真谪仙似的,难怪太女殿下对他如此死心塌地……
“不用麻烦,我并不想用这块布料,只是很喜欢而已。”
“啊,喜欢那便那去做便是,染色虽然麻烦,可是……”
沈墨放下布料,温和笑起:“它就该是这样的颜色,何必染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