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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共患难不离不弃,最后两个人解开心结,在女主再一起怀孕后,两人过上了众人羡慕不已的幸福生活。
宿主金明歌包括金家,就是为了锻炼男主的存在!
明歌接收完主剧情之后,心底此刻有无数只草泥马在奔腾。
不过此刻最重要的还是修炼光明咒。
长长的呼了一口气,将融合记忆带来的负面情绪全部摈弃,明歌正要修炼,啪啪啪的敲门声响了起,屋子里床头的电话亦是在此刻叮铃铃的响个不停。
明歌抬手揉了揉额头。
干脆走进屋子,拿起手机看了下,手机已经是关机状态了,她接起床头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助理杰克性感低沉的声音,“甜心,是我,先不要挂电话哦,今天有件让你非常感兴趣的事呢,你开一下门,我们具体谈谈好不好。”
助理杰克就在门外,明歌挂了电话,将反锁的门打了开。
杰克的声音虽然好听,可他本人其实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年龄了,这么大的岁数,他还偏偏喜欢穿碎花衬衣糖果裤子,配上他那白框子眼睛,瘦瘦小小的他走在大街上估计都以为他是个搞基的,还是个受。
“甜心,昨晚那两男人你不满意吗,怎么一早上也不接电话呀,唉,男人这东西就这样,中看不中用,有时候只有用了才能知道,哇擦一点都不好用……”
他自顾自的进门打量了屋内一眼,夸张的和明歌说了几句后,发觉双手抱胸的明歌冷着脸望着他,没有半点被逗笑或者因为他的话有感而发的意思,他嘿嘿笑了两声,直接进入正题,“金总你快看看,有狗仔拍到你和这个男人的照片,要把这照片买给那些娱乐杂志呢,要不要收回?”
明歌瞟了眼杰克的手机,下一刻将手机拿在了自己的手中,“哟,这男人长得不错呀,他什么时候出现我身边的,我怎么也没注意到?”
照片里的男人和宿主一块站在酒店的柜台前,一个侧头垂脸,一个微笑注视,看起来就是非常和谐的一对儿。
不得不说,这个抓拍,实在拍的太妙了!
这男人宿主并不认识,但说这男人旗下有什么公司,宿主肯定是知道的,因为生意上的关系,两个人还略打过交道,不过合作都是下面的人在操心,两个人没有真正意义的见面过!
只有融合了宿主记忆的明歌知道,这男人就是这一次位面里的男主,邓起!
挺简单挺大众的名字,然而就是这么个名字,在****让人闻风丧胆,在商场让人心惊胆颤。
这个男人拥有着国内最大的地下洗钱钱庄,走私毒/品贩/卖军。火,哪一路都有他的插手。
宿主的那一世,只是扫了眼这照片不甚在意的说‘这么点小事你至于吗’!
所以这照片就流露在了各大媒体。
两个人俊男靓女不说,还是顶尖尖的人物,也怪不得媒体们会大肆宣扬的做文章。
“不是昨天和甜心开房的男人吗?”
明歌瞟了杰克一眼,“你觉得是吗,!”
杰克嘿嘿笑了几声,“若不是知道甜心你昨晚上已经有人陪了,我还以为你真和这男人在一起呢!既然这样,那我不打扰甜心你的小日子了哦,么么哒!”
明歌喊住了他,“照片上的男人叫什么?是什么身份?”
杰克转身的脚步微微一顿,他扭头,诧异的望着明歌,“甜心,你不会看上他了吧,要不要把他五花大绑弄进来?”
明歌嗤笑一声,“想要被我睡的男人排成排了,你觉得我需要去绑个男人来?”
宿主金明歌的权利地位,无数男人想要对她献身,完全用不着她去费尽心机的讨好男人,她才不屑于做这种事呢!
“甜心真是威武霸气!”杰克笑,脸上的表情不知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他说,“这个男人叫邓起,甜心估计是忘了,前段时间咱们的金帝还和邓起的光大传媒有合作的电影,这男人还邀约过甜心呢,不过当时甜心去了国外,没搭理他!”
“光大传媒的邓起?”明歌故作惊讶,“道上那尊煞神?还以为长得牛头马面,原来是个帅小伙呀!”
“甜心你还听过他的名号啊,就是这男人,据说无恶不作,但他是京里那一位在暗地里的刀子,有后台在,轻易没人敢得罪他!”
“去吧”明歌头也不抬的说,“这又不是什么大事,用不着管,杰克你也是,这种小事值当你来打扰我,我用你可不是让你专门主意这种拉杂事儿!”
“甜心我错啦!”杰克忙恭敬着道歉,“放心,不会再有下次。”
明歌没回答,等到杰克离开了,她穿了衣服,重新换了一间房子。
刚修炼了一周天,电话又响起。
宿主这个位置,忙的时候要人命,只要想忙,就能有无数的事儿,宿主忙里偷闲的时间不多,才刚推了国外的一个议程和美男睡了一晚,这不,国内的事儿又接踵而至。
第1213章 我是大姐大
明歌不得不打起精神打开了电脑处理事务。
好在她不仅有宿主的记忆,经历的现世位面多,商场里的事儿更是游刃有余,倒也没有让人看出破绽。
等她忙完,这一整天已经过去了。
明歌起身看了看时间,干脆出门,打算去吃点东西。
宿主是个富贵窝里出生的女孩,她没有什么只守着一个男人过的概念,她每天除了工作,就是让男人来逗她开心。
吃饭这种事,怎么也得有个男人陪才行。
所以刚一出门,宿主的生活助理,也就是专门帮宿主安排娱乐聚会以及处理男人这方面的助理哈里立刻给明歌来了电话,“甜心,齐氏集团的刘公子约您晚上一起吃个饭呢,你看如何?”
“好!”明歌说,“你定个地方和时间,一会告诉我!”
“好咧,那我把齐公子的联系方式给您发过去哦!”
“好!”
这日子过的,和皇帝翻牌子没什么区别,虽然明歌此刻的内心是崩溃的,可是她这一副酷拽霸的高冷表情和平日里的宿主没什么区别。
就连这说话的语气作风也让人看不出半点破绽。
一个无肉不欢的人突然吃素,周围的人肯定会惊讶诧异,明歌觉得自己得慢慢扭转宿主的喜好。
准时到达法式餐厅,刘氏集团的刘公子已经坐在餐桌旁了,见了明歌后,帮明歌将椅子拉开,又朝伸手拉住明歌的手吻了吻,“许久不见,你还是一如往日的美丽,让人一眼就移不开目光。”
刘家这位公子是金家和宿主说的相亲对象,两个人以前在一个幼儿园里上过学。
所以刘公子说的许久不见,是指的两个人小时候幼儿园到现在的这时间。
服务生过来,明歌点了果汁,一边问对面的男人,“听说你刚回国,国内还习惯吗?”
“还好!”刘公子耸耸肩,“再不习惯也得回来,就是为了佳人,我也必须得回来呀,要真说起来,国内现在实在太差劲了,这雾霾严重的,我下了飞机开始喉咙痒,一直到现在了。”
“不是雾霾的问题!”明歌点了几样吃食,说,“是你深喉做多了,有炎症了。”
一直用热烈的目光望着明歌的刘公子有那么一瞬没反应过来明歌口中的深喉指的什么,他惊讶的瞪着明歌,“啊?”
明歌表情淡淡,“你应该早点去看看医生,万一感染了就糟糕了!”
刘公子干笑,“不是什么大事,多喝点水就好了,明歌你真是,还和以前一样的幽默。”
幼儿园穿尿不湿的日子谁还能记得,这男人不是情商高就是智商低。
明歌抬头望着刘公子,“我说的是你深喉的事儿,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你应该早点去看医生,听说这种最容易染上病。”
这位刘公子是个同的事儿在国外的圈子人尽皆知,他大概觉得回国了,便没人知道他的黑历史,他可以好好的娶妻生子再好好的潇洒过日子。
可惜宿主这个人吧,她虽然夜夜不缺男人,但每个男人在和她睡觉之前,她都得先把对方的底子摸得一清二楚才行,宿主可不愿意因为和个男人睡觉惹上一身的骚气。
刘公子的事儿,也是在宿主打算和这男人来一炮查一查对方的私生活时候,才知道对方一直在国外搞基!
宿主还是第一次遇到敢这样糊弄她的男人,刚想给刘公子点教训呢,她就被人给绑架了。
明歌因为宿主的记忆也算是占了天时地利,她可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