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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爱自己,已足以。
倘若有一天遇到危险,只需保护自己的性命,还有……女人是祸水。
大抵是因为乳娘的那句话,让我觉得世间女子皆是会惑乱心神之存在。
好在我天生性子淡漠,也从未遇见过喜欢的人。
直到……那个风雪交加的日子,我遇见了她,推翻了过往所有的言论。
生死一瞬,她一脸坚定的看着我,让我和敌人拼了。
跳崖一瞬,我竟已不自觉的想要保护她,即便死的那个人是我自己,我都义无反顾。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现这个世界上可以有人在我心目中的重要程度超过我自己。
原来,我也有可以用尽生命去保护的人。就像当年我的母妃一样,不顾一切……
在那间充满了我母妃气息的小屋里,我对她说了一段有关于我的母妃玲珑和布衣之间的故事。
她很是动容,看我的眼神都变得温和。
其实,我早已不在意这些。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选择所爱之人的权利,也包括选择生死。
只不过,我不曾想过我竟也有一天与她死别。
从雪峰山回来后,我便接她进了东宫。这是我第一次接女子进东宫,宫里的下人自然能够立刻知道她在我心中的地位,对她更是十分尊敬。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即便还未有名分,大家顺理成章的把她当成女主人的感觉。
那几天虽然每天忙碌,但回来就可以看见她的身影,是那样让我觉得满足。
其实,除了向凤帝禀告九弟的事情之外,我还命人悄悄调查了有关于容木聆和她之间的事情。
当我听见她独自守着寂寞三年时光的时候,充斥在我内心的不是嫉妒,而是心疼。
她明明那么优秀,却得到如此待遇,那个容木聆简直没有眼光。
在我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我就计划着我的生辰宴。
我将长安城方圆数十里的桃花都移植到了宫中,曾经容木聆连一朵桃花都不愿意给她的容府,我要在东宫种满十里桃林。
那日,我宴请来容森和容木聆。
他们满心欢喜的前来,以为我是想要原来他们与九弟之间的关系。
殊不知,我只是想要向他们炫耀我的所爱之人而已。
只不过,这中间除了一个插曲。在我眼里便是侧眼都不会多看一眼的人——蓝灵浅。
可我没想到,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竟然最后让我痛不欲生。
那日,桃花纷飞。她站在大殿门口,我一步一步缓缓走向她,心里无比激动。
这仿若就是一种仪式,我在向所有人宣告,我手中所牵之人,便是一生唯一所爱之人。
对了,我还当真所有人包括容木聆的面,直接吻住了她。
她满脸慌乱,面红耳赤的样子,在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七年中,频频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挥之不去……
正文 第2103章 番外:一生为期,许你万丈光芒好(3)
七年,人生有多少个七年可以等待……
但我可以等,无论是七年还是七十年。只要我还没死,我就能等。
总是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不能给他光明,否则当他的世界再次陷入无穷无尽的黑暗之时,他便会痛苦不堪。
而那时的我,就是这种感觉。
如果我知道蓝灵浅为了杀她会如此不顾一切,我就应该在那日生辰宴上,亲手了解她的生命。
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她离开我的那七年时光里,我的悔恨不断的增加,性格暴戾乖张。
朝中有许多人看我不顺眼,但奈何每一场战役,我却从未输过。
有些话多说无益,只有行动,方才能堵住他们的嘴。
其实,这七年里我做了很多事,第一件事就是把她送给我的夜明珠放在内殿最显眼的地方。
然后,我将偌大的后宫中许多无用的寝殿通通拆除,建造了十里桃林。
大抵是日夜精心钻研,第二年春天十里桃林便建造完成,我在桃林的尽头建立了属于她的陵园。
那是一片寂静的地方,没有任何人可以吵到她。
这些年以来,但凡有擅闯的人无一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老弱妇孺,我皆格杀勿论。
朝会之时有些正义凛然的人说我是暴君,我在朝堂之上直接承认,并且砍下了他的脑袋。
我就是暴君又如何,我有我守护的东西,这一辈子就这一样,难道还要迁就他人吗?
大概是因为我的性格,朝中之人大多都很怕我。能够交心的人也没有几个,叶琰算是少有的一个。
他饱读诗书,才华横溢,最重要的是……他也喜欢喝桃花酒,并且是我第一次见过和我也一样能喝的人。
我们大概每晚都会相约在十里桃林的亭子里,他说一些有趣的故事给我听,我大多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有时候甚至思绪早已飘到了过去的时光,他的故事就已经说完了。
直到有一天,他很晚才来,面色恍然的同我说,原来这世间真的有可以招引蝴蝶之人。
当时的心境许多年之后我依旧记得清清楚楚,只觉得全身上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手腕一滑,酒杯便落了下去。
我深知自己脸上的神情被叶琰看的一清二楚,即便我在怎么强壮镇定都没有用。
伴君如伴虎,他是个聪明人,自然能凭借我的神情窥探我的内心。
其实,那天晚上我就莫名的期待见到那个所谓招引蝴蝶的女子。脑海中拼命的浮现她曾对我说有关于灵魂和肉身之间的微妙关系。
只不过,这抹期待在我得知有人擅闯她陵园的那一刻,通通消失不见。
站在碎落的石碑面前,我顿时新生杀意。无论是谁,今日都不可能获得走出这里。
即便叶琰跪在我脚下苦苦哀叫,都没有改变我的想法。
直到,莫狐率领的三十名禁卫军负伤从陵园里走了出来,直到她一袭雪白衣裳,带着一副惑世倾城的容颜出现在我面前,我的脑袋‘咯噔’一声,早已腐烂不堪的内心,再次有了生机。
她回来了,一定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我身边。
当下抱着她的时候我便发誓,这一生再也不会让她离开我身边,除非我死了。
【叮——恭喜灵魂碎片进入主神空间34/100。】
正文 第2104章 魔尊大人:花仙请留步(1)
后来的故事——
凤帝十一年,容木聆娶的一妻,相貌平平,眉眼却和当年的先后有六七分想似。
他对她极好,百依百顺。
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名为容疚,女儿名为容倾。
凤帝十六年,蛮夷再次入侵风朝边境,凤千澈本打算再次挂帅前往。
殊不知,竟有人毛遂自荐。
那日,朝堂之上,容木聆跪在地上请求亲自出兵,凤千澈答应了。
凤帝十八年,两年战役,凤朝军大胜,容木聆再次回到京城的时候,失去了一只手臂。
他的面容不在隽秀,仅剩下狂野和苍桑。
凤帝十九年,其余小国入侵凤国边境。凤千澈和容木聆皆是小看了他们,十万大军被其九千军马击溃。
敌国军师排兵布阵十分厉害,并且习得五行术数,将容木聆仅有的一小分队困于丛林之中。
屡屡败退的战报传来,凤千澈金紧蹙着眉,打算亲自前方。
洛倾尘本不想多管朝中之事,毕竟女子不可以涉猎朝,她已宠冠后宫,并不想在给凤千澈留下他人口舌之话柄。
但碍于地方军师太过于嚣张,她亲自前往军机处,查看排兵布阵后,写下十个锦囊。
她将锦囊递给死士道:“如果你能递到容将军手中,我们胜算便有百分之八十。”
毕竟不是她在现场,无法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胜利。
凤帝二十年,容木聆凭借着十个锦囊逆转天命,仅有一千精兵,击败了敌人九千军马,反败为胜。
战事结束之后,他不在回长安,而是在江南寻了个地方将妻子和儿女接了过去。的
凤千澈感激他对凤朝所做的一切,可他都拒绝了。
大抵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不回长安加官封爵,只有他自己知道。
因为当他拆开那十个锦囊写着数字一的第一个锦囊之时,便在军营内笑了很久很久……
上面的并不像之后的锦囊那般长篇大论,而是仅有言简意赅的几个字……
——我是洛倾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