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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幸福就是这样。在某个转角的路口,有一个人一直在等你。
时光的年轮不断的辗转,哪怕海枯石烂,哪怕沧海桑田。
坐在叶之槿的保时捷里,洛倾尘眉梢微动道:“是你喊的警察吗?”
“嗯。”叶之槿轻轻的点了点头,一脸严肃的说道:“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叶太太一定要告知他们家叶先生。他胆子小,会害怕。”
当他知道她要去南洋大学的时候,她就知道她大抵要去做什么。
他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找警局的朋友了解了案情的经过,嫌疑人锁定的范围很小。
虽然不确定凶手,但为了保护她,以他的人脉关系,出动一次警力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等了她整整七年,绝对不允许任何不必要的意外因素,伤害到她分毫。
“扑哧——”洛倾尘听着最后七个字,没忍住笑了出来。想说些什么,却在转眸一瞬撞上他认真的眼神,卡在了喉咙口怎么也说不出来。
良久,她抿唇一笑道:“别害怕,我保护你!”
“就是害怕,没有安全感。”叶之槿一边开车一边继续说着!
“那你要怎么样才能有安全感!”
“嘶——”一声冗长的刹车音,响彻在空旷的街道。
叶之槿将安全带打开,凑近她身边,左手挽过她的脸颊,在她唇瓣零点零一毫米的地方停下。温柔的声音缓缓响起道:“你想知道吗?”
她只觉得浑身一怔,脸颊的红以飞快的速度蔓延到耳根。四周安静的能让她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那样强烈。
“我……可以说不想吗?”她抿了抿唇,硬是从嘴缝里扯出了几个字。
叶之槿靠的那样的近,长长的睫毛散落在白皙的皮肤上,那般静谧好看。
“好像,不行……”话音一落,他闭了闭眼微薄的唇直接吻上了她凉凉的唇|瓣,辗转反侧,温柔细腻,一寸一寸侵蚀着她所有的领域,那样炙热深沉。
良久,直到窗外的雨都停了,他才缓缓的放开柔软的她。
她渐渐平稳了自己的呼吸,方才傲娇的开口道:“你都说不行了,还问我……”
这样反而会让她觉得更加的害羞,更加的脸红心跳……
“抱歉倾尘……”他深邃的眸光中闪着细碎的光,嘴角勾勒起一抹好看的弧度道:“我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
正文 第412章 竹马先森的小青梅(完)
七天以后,她的婚礼如期将至。
纯白的婚纱,美丽的乐章。二十三年的爱情,终于开花结果。
牧师宣读着誓词,他们交换着戒指,许下白头偕老的誓言。
他终于如愿以偿的娶到了这个世界上他此生唯一想要娶的人。
他的青梅小姐:洛倾尘。
时光终究待他不薄,没有让他此生孤独一人。
婚后的某天下午,洛倾尘从书房里的桌面上拿着他的钱包打算把里面那张照片给换了!
却没想到拿出来的瞬间,掉出了一张折叠整齐的纸。
打开一看,却发现那是当年最后一堂英语课的时候,她写在本子上的话。
她只觉得自己指尖都在不停的颤抖,不经意的将纸张翻过,上面是用钢笔写下来的一段话——
我会等你,在未来短暂的时光里一直等。当然,我设了个期限,到了那天我就不等了。期限是……一百年。
只觉得泪水不自觉的从眼眶里流出,划过脸颊,滴在手心。
手中轻轻颤抖,那张纸缓缓落地。
她微微低头,一个安静的少年已经走到他面前,蹲在身将纸捡了起来,随即看着她清澈如水的眼眸道:“叶太太怎么偷窥我个人隐私啊!这可是我最初恋情人写的,不准偷看。”
他用手轻轻擦着她的眼泪,缓缓的将纸收好,放进口袋。
“对不起叶之槿,让你等了我七年。”她低了低头,对他说着一直以来她都没说过的三个字。
真的对不起,无论出于什么因素,什么原因,她就是丢下了他,整整七年的时间。
“不,具体来说应该是十年。”叶之槿摸着她的头,目光中一片深邃的看着她道:“初中三年也要算。所以,叶太太你这一辈子都欠我十年,一定要还给我……”
“怎么还啊……”
“可以算到下辈子结算,但是要加上利息。”叶之槿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这个利息应该要很高,才能弥补我这辈子十年的损失……”
“叶之槿……”她抬着头,看着她的眼眸道:“我没有机会回到与你最初相遇的时刻,但往后的余生我都会竭尽全力的温暖你。时光不老,誓言不散。”
“好。”他几乎毫不犹豫的点头,将她轻轻拥入怀中,眼底一片宠溺的说道:“成交!”
…
这一世,他们相知相依相守,直到几十年后双双入土。
她比叶之槿早走了十天,可这十天对叶之槿来说,却如同十年一样的漫长。
他离开人世的那天,躺在床上,眼眸中闪过那天他们在书房里他们的对话,苍老的声音缓缓响起,轻声低喃道:“说好的欠我十年,你却比我先走了十天。如今的我……完全领悟了度日如年这个道理。残忍的青梅小姐,我要找你了可好?”
据说,那日的他说完这句话,病床边的生命仪便‘哔’一声,划过一条直线。
来世的十年,不知她还记不记得。可愿,还他……
…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世间所有的离别都是来日可期。
而我会在这里等你,缓缓归矣。
正文 第413章 番外篇:暗恋是一件美好的小事(1)
整个宿舍都知道我喜欢贝小诗,近乎到可以放弃一切的地步。
可唯独贝小诗自己不知道。
我小时候个子不高,直到初二那年个子和颜值才开始逆天生长。
个子的生长源于家父的基因,颜值是我敷了老妈的面膜,没了一脸的痘。
为此,我还被我的妈妈暴打了一顿。她不是心疼她的面膜,而是害怕我的性取向有问题……
然而我遇见贝小诗,是在初一。
那时候我刚上初一,因为个子矮免不了被同年纪的男生嘲笑欺负。
他们总喜欢把我按在泥土里,弄脏我的校服。
那时候的贝小诗人缘非常好,大大咧咧的性格让她在初中部有一种大姐大的感觉。
某天下午,我依旧被同学按倒在泥土里欺负,他们似乎已经把欺负我当成一种乐趣。
因为我不会反抗……
亦或许说,那时候的我打不过!
恍惚之间我看见了一个吃着冰棒,扎着马尾辫走过来的女孩。
她的旁边站着两个高个子的女生,看上去比欺负我的同学还高。
我看着她逆着光一步一步走进我的视线,就那一眼,我似乎看见了人生中最亮的一道光。
她将手中的冰棒直接丢在了那个欺负我男孩的头上,看着他道:“初一就学会欺负人了,长大了指不定能杀人放火呢!”
男同学看见她明显有点怂,但还是应了过去:“关你个小丫头片子什么事?正当自己是大姐大啊!”
只见下一秒,贝小诗二话没说就把男同学的头往泥土里塞。
她的脚下扎稳了‘马步’,看见另一个准备上来帮忙的男同学一只大手抡过去,抬手就是一巴掌。
讲道理,那样子真的是帅呆了……
另外,不得不说,贝小诗真的是个怪力少女。
多年以后我都在感慨,她的力气怎么那么大。
敌方气势已败,两个高个子的女同学又在这个时候占了上来,几个男同学瞬间怂了,求饶道:“贝大姐,我们就小打小闹,错了错了,以后真不敢了。”
“滚——”贝小诗冷冷的哼了一声,重重的踹了一下男同学的屁股。
男同学害怕的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贝小诗拍了两下手,把手中的泥土打掉,看了一眼地上的冰棍耸了耸肩道:“可惜了一根冰棍。”
随即,她随意的向我伸出手,想要拉我起来。
我这一生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刻我抬眸看见的她。
一双清澈的眼眸微微闪烁,白皙脸颊上带着些许汗珠,抿着唇的嘴角带着些许笑意。
我胆怯的伸出手,握紧了她有些微凉的掌心,站起身来。
只见目光认真一脸傲娇的看着我说道:“为什么不还手?以后谁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