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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蒙仲的话,庄子闭着眼睛长长叹了口气。
虽然弟子在最后小小恭维了他一句,但他却丝毫高兴不起来,原因就在于这名弟子举的例子实在是太透彻了。
是的,人的本性是“得到”与“占有”,而不是“舍弃”与“付出”。
尝过美味佳肴的人,恐再也咽不下咸菜冷粥;尝过权力滋味的人,恐也再难舍弃权力;纵使是拥有“智慧”的贤者,他愿意舍弃自己的智慧么?
看到庄子叹息,蒙仲小心翼翼地说道:“我道家的思想,适用于先古时代,但恐怕……不是很适合用在当代。”
听到这话,庄子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蒙仲,抬起手在一块竹牌上写道:昔日惠施亦曾因此笑我。
随后,庄子便在一册空的竹简上,写下了他与惠子间所发生的这件事——这也是庄子首次在梦中面前无意间展露他的人脉。
事情的起因,是魏王当时赏赐了惠施一些葫芦籽,惠施将这些葫芦籽种下,收获了一些大葫芦。
后来他见到庄子时,就借这些大葫芦来调侃庄子的思想,说他曾将这些大葫芦制成舀水的容器,但葫芦壁太薄,承担不起自身(加上水)的重量,容易破碎;纵剖制成瓢吧,又嫌太大了,舀水舀酒舀汤都用不着那么大的瓢。他仔细想想,觉得这葫芦大虽大,但大而无用,于是就用锤子将其打碎丢掉了。
庄子一看就懂了:这是在讽刺我啊!
于是庄子也讲了一个故事,说宋国有一家人,世世代代蹲在河边漂濯丝绵为业,因为学会了制作一种护肤的药膏,手搽了药,就能不生冻疮。后来有客人来拜访这家人,出百金的高价来买制药的秘方。
宋人的全家都觉得,世世代代漂濯丝绵、辛苦一年才挣几金。现在卖掉药膏的秘方,一日就能赚到百金。于是他们就将秘方给卖了。
这位客人买得秘方以后,远游吴国,晋见吴君,取得信任。后来越国侵犯吴国,吴王派他带领军队参加冬季的水战,他手下的士兵都搽了护肤的药膏,手脚不生冻疮,因此大败越国军队。吴王酬谢他,赐于土地,封为侯爵。你看,同样的使手不开裂,一个大用,惕土封侯,一个小用,一辈子也免不了漂濯丝绵。【PS:这段典故来自庄子的《逍遥游》。】
见庄子写完这则故事后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蒙仲愣了愣,不解地问道:“夫子是担心学生会因此觉得我道家思想无用么?相反学生认为,若儒家出君子,而我道家便出圣贤。”
『儒家出君子、道家出圣贤?』
庄子眨了眨眼睛,心中很是受用,不过他还是提笔在竹牌上写了几个字,来纠正蒙仲的说法:道家无圣贤,唯有在野遗贤。
是的,跟标榜仁义、推崇圣人的儒家不同,道家讲究的是「圣人无名」,是故从来不推崇圣贤。
“夫子所言极是。”蒙仲拱了拱手。
随后,师徒二人再次将话题兜回了「儒家」以及「巧伪」这两方面。
期间蒙仲对庄子说道:“因旧日不可追,我道家思想恐难适用于当前这个世俗,而此时,儒家提倡‘礼制’,用‘礼制’来约束世人,学生以为,亦有可取之处……昔日伯乐驯马,因马王桀骜不驯,是故其余马群亦不屈服。当时有二人给伯乐献计,一人说道,在马群面前将马王杀死,群马就会畏惧,乖乖顺从。而另一人则说道,只要给马王强行套上枷锁,时日一长,马王与群马就会顺从……夫子以为,是杀掉马王好,还是给群马套上枷锁好?”
庄子深深看了一眼蒙仲,他当然蒙仲这则寓言暗指的就是法家与儒家。
从本心来说,他当然觉得释放马群最好——这即是道家思想,但在“道家不适用于当前世道”的情况下,单单就法家与儒家相比较,庄子不得不承认,还是儒家的「礼治」更好一些。
毕竟,别看法家与儒家都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但法家的本质是胁迫、是震慑,是「使人畏惧」,而儒家的「礼治」,无非就是用仁义礼德来约束世人——一个是被杀掉,一个是被抹去棱角,若在这两者当中选,庄子也只能选择儒家了。
当晚,庄伯得知今日庄子与蒙仲在正屋内辩论,便在服侍庄子时笑着问道:“夫子,您觉得蒙仲此子如何?”
庄子沉思了片刻,提笔在竹牌上写道:甚为睿智,非比寻常。
见庄子竟然给予蒙仲如此高的评价,庄伯感到颇为惊异,惊异之余,他便他将这几日打听到的有关于蒙仲的事,通通告诉了庄子。
比如蒙仲生时便有异相,不哭不闹,异于常人。
再比如,蒙仲在其蒙氏族内的乡塾学习时,就颇为好学,小小年纪就已经将《论语》读完了。
听到这里,庄子恍然大悟:我说这小子对儒家思想怎么那么了解。
想到这里,他再次陷入了沉思。
尽管今日通过与蒙仲的交流,使庄子不得不承认,儒家的“巧伪”可能也有其可取之处,但他还是本能地抵制儒家。
但问题是,如今除了道家思想外,就属儒家思想对蒙仲的影响最大,这让庄子有点担忧。
若是他庄周尽心尽力,最后却教出一个儒家弟子,那岂不是叫世人笑掉大牙?
想来想去,庄周决定教蒙仲除道家以外其他学派的知识,希望以此淡化蒙仲对儒家的好感。
可是,该教哪家的学术呢?
捋了捋髯须,庄子心中有了主意。
名家!
即教他挚友惠施的论著!
第022章 名家
名家,即以思维的形式、规律和名实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哲学派别,由于注重“名”与“实”之间的关联,故而在后世称为名家,但在早期时,名家却被当世称为「辩者」。
名家的思想,源自礼官,当时世人对于“名”非常看重,孔子亦曾言: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名家的代表,当前较为著名有「邓析」与「惠子」。
邓析亦是郑国大夫,与当时的国相「子产」都支持“刑文公开”,同时,他还主张「不法先王、不是礼仪」,即表示先王制定的法令并非不能更改的圣物。
是故,当国相子产使郑国出现改革时,邓析亦是其中的参与人物。【PS:前文作者记错了,子产铸刑鼎改革的是在郑简公、郑定公时期,而不是郑庄公时期,两者相差一百多年,现已修改。】
但在制定新法的过程中,邓析与子产出现了分歧。
国相子产推行改革的时期,郑国由于经历了一系列公室夺位的内乱,国力已大不如前,更要命的是,此时国家的政权,已被合称「七穆」的七家卿室家族所把持。
之所以称「七穆」,是指这七家卿室都是郑穆公的子孙,即公室的分支,而郑国国君的权力,此时已被大大压缩。
七穆中最强盛的,即郑穆公的公子「子罕」的后人「罕氏」,以及同为郑穆公之子的「子驷」的后人「驷氏」,而子产的父亲,则同样郑穆公的儿子「公子国」,属「国氏」一支。
后来,七穆中其他几支家族遭到排挤而衰弱,在国家政坛上就只剩下罕氏与驷氏,由于子产在此前七穆中驷氏与良氏的争夺与厮杀中保持中立,因此他得到了罕氏一族罕虎的信任,成为了郑国的国相。
在这种情况下,子产施行改革,由于他自身是公卿一势的代表,因此他所主张的,自然是维护公室利益,限制贵族(非公室家族)的特权。
而邓析因为是非公室家族的贵族出身,代表的是贵族——即士大夫、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因此他主张维护贵族,通俗地说即不效法先王、不肯定礼义,也不接受当时国君的命令。
这样的主张,自然无法得到郑公与七穆的支持。
于是邓析便聚众讲学,向国民传授刑法知识与诉讼的方法,并帮人诉讼【PS:最早的讼师,即后世熟知的律师。】
关于邓析帮人诉讼,还有一个典故。
曾经洧河发大水,郑国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后来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赎买尸体,但对方要价很高。
于是,富人的家属就来找邓析,请他出主意。
邓析对富人家属说:你安心回家去吧,那些人只能将尸体卖你的,别人是不会买的。
于是富人家属就不再去找得尸者买尸体了。
得尸体的人着急了,也来请邓析出主意。
邓析又对他说:你放心,富人家属除了向你买,再无别处可以买回尸体了。
这则典故,形象地表述了邓析的一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