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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蒙仲点点头,又嘱托三名小伙伴道:“那赵主父这边,你们替我关注着,匡章兄曾说过,赵主父或有什么行动的话,应该会在今年……不,应该会在近段时间有所行动。”
“明白了。”
乐毅、蒙遂、向缭三人纷纷点头。
次日午后,昨日得到赵王何邀请的蒙仲,再次前往王宫的正殿,请见赵王何。
与昨日时一样,待等蒙仲来到正殿时,赵王何仍然捧着一册竹简在观阅着。
在见礼之后,蒙仲故意问道:“昨日臣请见君上时,也曾见到君上正在翻阅一册竹简,是在批阅奏书吗?”
“非也。”
赵王何摇摇头说道:“只是在观阅各国推行的法令,权衡其中利弊……这是肥相给寡人的功课。”说到这里,他抬头问蒙仲道:“卿对此感兴趣吗?”
蒙仲当然不会说不感兴趣,闻言便说道:“若是君上不怪罪的话……”
听了这话,赵王何感到十分高兴,轻轻拍了拍王案的右侧,道:“卿且移步。”
此时,殿内柱子下仍立着许多卫士,从旁亦有不少宫中的侍从,这些人见赵王何竟然邀请蒙仲移步至王案的右侧就坐,皆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其中或有一名宫侍在旁提醒道:“君上,这不合礼法……”
蒙仲隐约看到,赵王何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之色,一闪而逝。
只见在片刻的沉默后,赵王何脸上勉强露出几分笑容,点点头说道:“确实是不合礼法,就连肥相也不曾……这样吧,卿且随寡人移步到偏殿。”
“遵令。”
蒙仲一边拱手应命,一边暗暗琢磨着赵王何方才那一闪而逝的不快之色。
片刻后,蒙仲跟着赵王何来到了这座主殿的偏殿,在这里,就可以稍稍放宽君臣礼制,于是,赵王何索性邀请蒙仲与他同席对坐,将命宫人搬来的几册竹简,通通摆在二人面前的案几上,与蒙仲聊起了这些各国的法令。
说是各国法令,但实际上,只有魏相李悝推行的法令,吴起在楚国担任令尹时推行的法令,齐相邹忌推行的法令,韩相申不害推行的法令,以及最最有名的,商鞅在秦国推行的法令。
但很遗憾的是,这些法令都不是齐全的,残缺了许多,想来各国也有意控制这些本国的法令,不予流落在外,免得被他国借鉴效仿。
蒙仲简单观阅了几册,旋即就将手中的竹简放了下来。
毕竟他此番前来的目的,是为了与赵王何拉近点关系,从他口中试探出与赵主父、公子章的矛盾所在,以便加以调和,又不是真的为了学习各国的法令。
于是他对赵王何说道:“君上这些日子都在观习这些法令,想必有所收获,请不吝赐教。”
可能彼此都是同龄人的关系,蒙仲开口向赵王何请教,这让赵王何兴趣很浓,只见他拿起一册竹简,兴致勃勃地说道:“论各国法令,首先必然要说魏相李悝的法令……”
他拿起了李悝推行的法令——姑且就称作《李悝法》,向蒙仲讲述他的心得。
说实话,《李悝法》蒙仲其实早就看过,是当初还在庄子居时就看过的。
按理来说,各国的法令基本上是不太可能流落到民间的,但幸运的是,蒙仲由庄子代收拜入门下的另外一位老师惠子(惠施),此人之前就在魏国担任了几十年的国相,理所当然收藏有《李悝法》。
后来惠施将他的藏书相赠于庄子,这才使得蒙仲有机会接触这部完整的法家令法。
并且,李悝法也是蒙仲迄今为止看过的唯一一部法令。
不夸张地说,蒙仲对这部法令的了解,其实比赵王何还要深。
第134章 蒙仲与赵王何(二)
……
李悝,此人乃魏国出身,是魏文侯时期的魏国国相。
在任期间,李悝在魏文侯的鼎力支持下,汇集各国法令而编纂了《法经》,被当世誉为是近几十年最全面的法典,据说后来商君卫鞅在秦国任相时推行的《商君法》,很大程度上就是借鉴了李悝的《法经》。
《法经》,总共分为《盗》、《贼》、《网》、《捕》、《杂》、《具》六篇。
在当代,窃取他人之物物为“盗”,害命作乱为“贼”,是故,《盗法》即是维护个人财务不受侵犯的法律;而《贼法》,则是维护政权稳定以及人命安全的法律。
除此之外,《网(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刑法总则。
这部法经,即是李悝推行《李悝法》的依据与基础。
《李悝法》,也就是李悝在担任魏相时期推行的法令,某种程度上说它也是与时俱进的。
首先,跟所有法令施行的最根本目的一样,它是为了“定分止争”。
对此,赵国邯郸出身的齐国稷下先生「慎到」,就曾做过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这是说,有一只兔子跑的时候,许多人都去追,但对于集市上售卖的许多兔子,却看也不看。这并非不想要兔子,而是因为那些兔子的所有权都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这即是法制秩序。
其次,《李悝法》明确提出反对礼制。
这里所说的“礼制”,即儒家竭力维护的“礼制”,它的本质是“世卿世袭世禄”,说白了,即指贵族阶级垄断经济与政治利益的世袭权力——儒家的圣人孔子,虽然曾打破了贵族垄断知识的局面,但孔子本人又提倡维护礼制,维护贵族世袭权力,这一点,是被法家所深深诟病的。
因此有不少法家弟子觉得,孔子不是“打破”了贵族垄断知识的格局,而是“窃取”了本来属于贵族权力的“知识垄断”,并且以此成为了贵族中的一员,以至于此后成为了“贵族世袭”的帮凶,根本不能作为打破“贵族世袭”的先驱。
真正打破“贵族世袭”的先驱,应该是法家,因为法家才是彻底打破贵族垄断的格局。【PS:注意是贵族垄断、而不是君主垄断,否则就变成墨家思想了。法家也是提倡维护君王统治的。】
如果说“礼制”的本质是“世卿世袭世禄”,那么“法制”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法制的本质,是通过“好利恶害”的人性,来建立新的稳固秩序。
“好利恶害”,这是齐国名相「管仲」提出的观点。
管仲曾经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有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商君卫鞅也提出他的观点: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这即是法制思想形成的最重要的依据,即通过制定相关的刑律,让国民自己“趋利避害”、避免去犯罪,人人遵纪守法,以建立新的稳定的国家秩序——它是具有一定强制意味的,但法律诞生的目的,却并非是为了惩罚国民,而是为了约束国民的行为,确立稳定的新秩序。
一旦确定了新的秩序,一切就能“有法可依”——因此为了使世人遵纪守法,法家的法令主张(尽可能的)公平与公正,不允许任何人挑战法律的权威,因为一旦法律丧失权威,以法制创建的新秩序将彻底崩溃。
反对礼制,提倡法制,不法古,不循今,与时俱进,这即是法家思想的根本,也是《李悝法》所提倡的根本之一。
在此基础上,《李悝法》又确定了“食有劳而禄有功”、“赏必行,罚必当”的基本准则。
顾名思义,即「使付出辛劳的人得到食物,使有功劳的人能得到俸禄与赏赐」,这一项,即是《李悝法》对贵族世袭制度冲击最大的地方,也是魏国在三家分晋后的初期能迅速强大,吸引天下各国人才纷纷涌到魏国的最根本的原因——夺淫民(无功无劳者)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除此之外,《李悝法》还主张“重农抑商”,提出“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
尽地力,即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
而“善平籴”,即《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政府在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贾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贾抬价伤民,杜绝“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现象。
总而言之,《李悝法》,也就是李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