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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们现在更应该商量的是如何执行冯盎的计划,将岭南从落后的部落分治转变为官府的统一管理,毕竟,吃饱了饭的人才是最好管理的。
种植完这一季占城稻,孙享福就应该回长安了,后续岭南怎么治理,还是得看冯家父子的,至于跟冯盎商定的几桩生意,刚开始只能从小规模做,等孙享福的船队壮大之后,才能大量走货,孙享福对崖州的构思,也只能在船队建立起来之后才能施行,不是短期能付诸行动的。
半岛居民的午饭很讲究,所有食物必须熟透,由大砂锅煲出来的虾蟹粥便是今天中午的主食,加上胡菜碎末之后,李公淹和韦叔谐两个北方人也吃的津津有味。
菜式上,有用各种新鲜蔬菜和十多斤的大鱼煮出来的鱼煲,虽然没有放过多的调料显得清淡,但吃着就是感觉鲜,还有一头农夫们猎回来的大野猪,被切成小块,用黄豆垫底,加了萝卜和苦瓜,在瓦罐里用大火煲的香气四溢的,没等端上来,大家的鼻子就直抽抽。
就孙享福教给厨娘们的这几道菜,就已经极大的激发了山民们狩猎的欲望,最近席君买和护卫们也都往山里跑了好几趟,虽然吃了些苦头,但猎物也不少,一只站起来比成年人还高的大狗熊便是护卫队们的杰出收获,皮毛被弩箭射的窟窿太多,没法用了,剥出来的肉,则是被放在了铁架上烧烤,油渍的香味飘的整个半岛都闻的到,阿月和好多孩子一样,端着碗筷,站在烤炉边,看着铁架上面的肉块流口水,他们知道孙享福的规矩,食物不熟透,不准吃。
“这稻谷距成熟只有二十来天了,我等怕不能天天在此享受这美酒佳肴了。”李公淹开口说了一句,众人便知道了两位钦差的出行安排,二十来天,二人分两路,往岭南诸州看一看,最后,会回到广州,查看孙享福这块试验田里的收割数据,带着数据,以及产出的部分粮食,一起回长安。
“正明也要随两位一同返回长安么?”冯盎有些不舍的看向孙享福问道。
“是啊!离家已有数月,稻子收完,在下就应该要回去了。”
“老夫却有几分不舍啊!奏请陛下留你在广州做官的折子陛下不批,难道陛下想留你在身边做一辈子家臣?”
“呵呵,越公这就有所不知了,此番若是这新稻种真的能亩产八石谷,正明之功,足以封爵,他这家臣应该算是做到头了。”韦叔谐闻言笑着接了一句道。
亩产八石谷这样的农作物现世,对大唐的意义太过重大,即便孙享福之前顶着李世民家臣的头衔,但凭此功,李世民若不封赏一个可以世代相传的爵位的话,天下的人都会骂他薄情寡义,是以,一旦他和李公淹认定了亩产八石谷这件事属实,孙享福封爵,从此脱离皇帝家臣这个范畴,是必然的。
然而,孙享福本人闻言却是眉头一挑,其实他并不觉得一个爵位有什么意义,尤其是李唐建立之初,为了获得民心,将权贵的许多特权都剥夺了,比如,在汉朝,有爵位的人杀平民,只需要罚铜赎罪就行了,可在大唐,分分钟就能罢了你的爵位,甚至砍你的脑袋。
不仅如此,大唐有爵位的人都算作朝臣,俸禄是朝廷发,管理当然也是跟朝臣一样,所以,一旦封了爵,他名下的生意,可就不能归他本人继续经营了,顶多和秦琼他们一样,做个背后的股东。
对于想要躲在皇帝羽翼下闷声发财壮大自己的孙享福来说,未必是好事。要知道,太宗时期吏治清明,想打擦边球可没那么容易。
当然,封不封爵这样的事情孙享福既然左右不了,就无需多想了,他通常不会在自己左右不了的事情上操闲心,一年前他不过是一个被人翻手就能碾死的小农夫而已,情况再差能比当时还差?大不了就放弃所有的生意,安安心心的躲在自己的封地种田致富就好。
想通了这些的孙享福便不再纠结了,热情的劝大家吃喝,并与冯盎的其它几个儿子们聊天交好,如果让他选择一个地方作为自己的封地,他更加愿意这块封地在岭南,离皇帝远远的。
第143章 棉甲和新问题
整个六七月,李世民都围绕着怎么促进商业发展这个问题在讨论中渡过的。
马周的建议全部被采纳,具体由长孙无忌去操作,目前,过百个胡人商队与汉人商贾达成了贷货协议,另外,还有数百并未遭受冲击的胡人商队,以及要往西域走货的汉人商队愿意出资,接受汉人军队的保护,如此,在大多数胡人将自己的商品销售出去,又采购了自己所需的商品之后,这支人数庞大,由五千骑兵作为护军的队伍,就要从长安出发了。
太极宫御书房,得了准见的秦琼大步向里面走去,他的手中,拿着一款聂三娘成衣作坊里面制作出来的大棉袄,而背上,则是背着一张叠成了豆腐块,用绳索扎紧的棉被。
“陛下,臣有重要之物献上。”
正在批阅奏章的李世民抬眼一看,便见了他手上拿着的棉衣和背上的棉被。
“叔宝可是说的你手中之物?”
放下毛笔,李世民从案几后面走了过来,一把就接过了秦琼手中的大棉袄,掂了掂,发现这袄子居然不轻。
“此衣乃是臣封地所产的棉花制成,哦,棉花就是我们以前所说的白叠子,这棉花由成衣作坊的工匠取籽之后,不仅可以织布,还可以塞入布料和皮料中,做成夹袄,其保暖的功效胜麻布丝绸多矣。
望江楼的服务员,去年便是穿着这样的羊皮夹袄,便能抵御关中的寒风,今年负责给他们制作衣物的成衣作坊更是制作出了这种更加厚实的大棉袄。不仅可以帮助士兵抵御关外严寒,当作甲胄来用,效果更佳。”
说着,秦琼便将那件李世民拿在手中观看的羊皮家棉袄里里外外的翻给李世民看了一遍,最外面的是一层可抵御寒风的羊皮,贴着羊皮,由细密的针线缝制了一层厚丝绸布,丝绸之内,被按压厚实的棉花塞满,又用棉布,密集的将棉花分长条,缝死固定在羊皮上,不仅如此,每一个长条针线的缝隙,还塞入了铁条,整件袄子至少有五公分厚,加上一条条穿插在棉里的铁条,达到了十几斤。
农历七月过后,关中的天气已经微凉,李世民在秦琼的一番讲解之后,也不多话,直接将这件厚重的羊皮夹棉袄穿在了自己的身上,扣上了胸前的硬木扣子,还没从御书房走到门外,便觉浑身热气丝毫不散,有种想要出汗的感觉。
“朕此刻方知,孙正明那小子为何处心积虑的种植这么多棉花了,有此棉衣御寒,关中之地的百姓就不会被冻死了。”
“呵呵,适才臣说过,这衣物当作甲胄来用,效果更佳,陛下请脱衣,找一侍卫来试试此衣的防御力。”
“哦?此衣真能挡的住刀剑?”走出了宫室,李世民只觉得殿外的秋风丝毫没能穿透自己这身衣物,便知道这衣服的抗风能力也很强,听秦琼这么多,一边惊讶的问着,一边将棉袄脱了下来,扬手就召唤过来一个殿前侍卫。
“交出佩刀,脱了铠甲,穿上此衣。”
“诺。”
侍卫遵照李世民的命令,当场卸甲换衣,李世民却是将那侍卫的佩刀拔出,看了一下刀口的锋利程度,见秦琼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态,原本只想用五成力的李世民,觉得应该用八成力试一试。
不一会,侍卫便将那棉袄套在了自己身上,李世民让他站定,扬手就向侍卫的胸口劈了一刀,要知道,李世民可是惯于军伍的,臂力比一般的军汉都还要强出好几分,当他八成力的一刀挥出去后,只见那穿棉衣的侍卫只是面有痛苦的退了两步,却又将身体挺的笔直。
“咦,有些意思。”
李世民弃了横刀,跑过来看侍卫胸口的刀口,却发现,他八成力的一刀,竟然没能将这棉衣劈穿,要知道,就是普通的棉被,想要用刀劈穿也不简单,更何况是这种压实了,厚达五公分,里面还塞了铁条的棉袄。
当然,秦琼让李世民放心的砍,也不仅仅是因为这棉花压实了,可抗利器,而是因为,这棉袄穿插铁条的设计,本就是为了防御劈砍的,非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如何能劈的开这么厚的棉絮和铁条。
“陛下,这棉袄里面缝了铁条进去,若用刀砍,可是很难破开的,不仅如此,它还能抵御弓箭。”
“当真?取弓来。”
不一会,一把两石长弓便被侍卫取到了李世民手中,张弓搭箭,八十步外,噗的一声,长箭正好射中那个倒霉的侍卫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