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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熙在睡梦中被惊醒,披头散发,光着脚跑出来,眼见汉军扑来,吓得大叫一声,扭头就跑。
赵云眼见那杆竖在中军大帐外,上书‘三军司令’的大纛旗在风中飘扬,二话不说,挺枪刺出。直径足有二十公分的旗杆,被赵云一枪轰断,大纛旗在火光中,更轰然倒塌……
“我乃常山赵子龙,谁敢来战!”
火光照耀下,赵云威风凛凛,厉声喊喝。
远处,袁熙连滚带爬的跑出去百十米,见周围军卒聚拢过来,顿时胆气一壮,大声道:“放箭,给我杀死他。”
一队弓箭手跑上前来,弯弓搭箭。
可是赵云却毫无惧色,大枪翻飞,上护其人,下护其马,便朝着袁熙扑来。
这爪黄飞电,原本是曹**作为曹宪的嫁妆,送给刘闯的礼物。
当时衣带诏尚未泄露,曹**还存着拉拢刘闯的心思,所以才把他最为心爱的坐骑,送给了刘闯。
后世常说,白马银枪。
可事实上,在战场上很少有人骑白马,因为目标太过醒目。
当然,也有那艺高人胆大的人,喜欢骑乘白马。甚至还有**如公孙瓒,组建了那支白马义从。
赵云出身白马义从,对白马情有独钟。
赵琰嫁给刘闯后,曹宪和赵琰的关系极好,同时也是为了拉拢一个伙伴,所以便把爪黄飞电赠给了赵云。
这爪黄飞电在曹**手中的时候,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会被曹**骑乘。
它本就是一匹宝马良驹,而今到了赵云的手中,才算是有了发挥的余地……赵云纵马而行,在乱军中犹如一道闪电。袁军的弓箭手一轮箭矢射出,未等第二轮利箭上弦,赵云已经杀到近前。
历史上,赵云长坂坡在乱军中七进七出,无人可挡。
可那时候,他没有爪黄飞电,就能把曹军杀得人仰马翻。这支袁军的战斗力,显然无法和当时的曹军相提并论。而赵云的年纪,也正好在巅峰状态,瞬间便把拦在面前的袁兵杀散。
袁熙在扈从保护下,眼看着赵云好似天神下凡般冲来,已是心惊胆战。
他哪里还有胆量应战,大喊一声,拨马就走。
赵云追出去几百米,被几名骑将阻拦。当他将那几名骑将斩杀之后,再去找袁熙已经不见了踪影。
此时的袁军大营,已经乱成一团。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阎乡二十里连营已变成一片火海。
赵云眼见火势越来越大,心知不能再继续追杀,于是便率领八百悍卒纵马创出袁军大营,在辕门口,更一枪震塌了辕门。伴随着辕门轰然倒塌,袁军大营火光冲天,被火海覆盖……
看着四处逃窜的袁兵袁将,赵云忍不住哈哈大笑。
“此等宵小之辈,也敢犯皇叔虎威?”
此一战,赵云率八百铁骑闯营,斩杀袁兵袁将无数,身边部曲,却无一人战死。
自此赵云正式打响了自己的名号,火烧阎乡更成为他的成名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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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熙率领残兵败将逃出大营之后,便往北平而去。
在半路上,他与孙轻的兵马汇合一处,总算是稳住了阵脚。
此时,天已蒙蒙亮,远处天际,泛起一抹鱼肚白的亮光。袁熙见赵云没有追上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孙轻,何以辽东军到了近前,竟然无人觉察?”
孙轻看上去也是狼狈不堪,苦笑道:“二公子,非是末将无能,我命蒋奇值夜,却不想此人不听将令,莫说没有派出斥候,甚至连值夜都不做安排。若非末将巡视营地,只怕损失会更加惨重。”
“蒋奇呢?蒋奇何在?”
袁熙闻听,怒不可遏,忍不住咆哮不止。
蒋奇,已经死了……可是孙轻却不会说出来。只是心里面,却开始盘算起来。看这样子,袁熙恐怕是难成大事。既然如此,我留在这里似乎也无太大用处,倒不如另寻出路的为好。
黎明时分,旷野幽静。
就在袁熙才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忽听远处,提升阵阵。
孙轻连忙举目观瞧,就见旷野尽头,雪尘滚滚,似有千军万马赶来。
“休走了袁熙!”
喊杀声,回响天际。
袁熙心里一哆嗦,连忙爬上战马,大声喊道:“孙轻,是何方兵马?”
就着那晨光,就见一队兵马正迅速笔记。在那队兵马身后,雪尘飞扬,直让人感到心惊肉跳。
孙轻看清楚旗号,也是大惊失色。
来者打着汉军旗号,显然是汉军的追兵到来。
“二公子速走,敌军追击。”
只是,不等孙轻说完,袁熙已经拨转马头,拼命抽打坐骑,好像没头苍蝇一般的逃窜。
孙轻一咬牙,有心率部为袁熙阻敌。可是当他看清楚汉军的军容之后,不由得激灵灵一个寒蝉。
这支追击而来的汉军,多是步卒。
不过,他们在雪原中奔行,却始终保持着队列的整齐。
所有的军卒,都身披铁甲,头戴兜鏊,同时在脸上,覆盖着一张黑铁面具。晨光照在黑铁面具上,泛出一抹狰狞之气。当汉军逼近过来的时候,那扑面而来的肃杀之气,令孙轻更是面无血色。
“当家的,怎么办?”
看着逼来的汉军,两名孙轻的扈从忍不住低声问道。
怎么办?
孙轻心中不禁苦笑……他扭头看了看跟随在身边的一干军卒,一个个面无血色,斗志全无。这种情况下,莫说是应战,恐怕连跑的气力都没有。如此情况下,孙轻又能有什么选择?
他一咬牙,纵马上前,“敢问前方将领,高姓大名?”
“我乃陷阵营五原郝昭,奉赵将军之命,在此等候多时。”
陷阵营?
孙轻激灵灵打了个寒蝉。
他怎可能不知道陷阵之名!眼见汉军已列阵完毕,随时准备出击……孙轻翻身下马,把手中大枪一扔。
“我乃牛饮山孙轻,愿归降刘皇叔!”(未完待续。)
第296章 我要修建燕京(2/2)
“阎乡大捷,阎乡大捷!”
一骑飞奔,闯入涿县城门。马上的骑士沿途不住高声叫喊,引得无数人为之侧目。那匹马,汗水淋漓,口鼻中喷吐雾气,显然是长途跋涉而来。而马上的骑士则风尘仆仆,眉宇间透着疲惫,声音虽有些嘶哑,可看得出来,他的精神正处在一种极其亢奋的状态之中……
阎乡大捷?
路人露出惊讶之色。
“阎乡在哪儿?”
“你连阎乡都不知道?便是那易县所治,位于五阮关西。
前两曰听人说,那位袁二公子在中山征召数万大军,意图夺回涿郡。怎地这才一眨眼的功夫,袁二公子就败了?”
有那明白的人,立刻开口解释。
只是他脸上仍带着些不可思议的表情,显然是对袁军这么快败走,有些难以接受。
是啊,数万大军,就算是站在那里任你**,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败走。战事,怎就这么结束了呢?
涿县,府衙。
刘闯正伏案绘图。
在他身边,卢毓一脸诧异之色,颇为好奇的看着刘闯绘制的图纸。
刘闯所绘的图纸,是一座城市的平面图。只不过他采用的城市格局,与现如今大多数城市格局不太相似,借鉴了后世大唐**长安的坊市格局。整个城市,经纬交错,形成一个个读力的坊市。刘闯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写写画画,不时还停下来,似乎在考虑着什么。
“主公,你这是要重修涿县吗?”
刘闯抬起头,仰着脸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这座城市,名叫北平。”
“北平?”
卢毓脸上的疑惑更浓,“莫不是中山国北平?”
“中山国有北平吗?”
“当然……就位于顺水河畔,阎乡以南四十里。不过城市很小,人口也不是很多,满打满算也只有八千人。只是主公你为何要重修北平?”
刘闯愣了一下,旋即笑了。
“那么一座小城,焉得北平之名?”
“那主公的意思是……”
刘闯站起身来,在摆放在衙堂上的沙盘旁边。
这沙盘,是一座简易的幽州沙盘。刘闯在上面寻找了一阵子,而后拿起一支小旗,插在沙盘上面。
“我欲在此建城,亦即北平,又名燕京。”
卢毓走上前去查看,却发现刘闯所指的地方,便位于昌平以南,蓟县以北。
没错,这就是后世**所在位置,不过在东汉末年,这里仍是一片荒芜,甚至还未建造城镇。
“这里,倒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卢毓在昌平生活了几年,对附近的地形颇为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