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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万胜镖局,江湖上的朋友第一个省起的就是秦步歌,其次才是魏大中,有些甚至不知道万胜镖局还有魏大中这个人。
对于这一点,魏大中向来都不在乎,他从来就没有否认他的武功比不上秦步歌,也很明白万胜镖局没有秦步歌,保的镖就难再万无一失。
在江湖朋友面前他也从来不否认万胜镖局的威名完全是秦步歌拚命挣回来,而只是自夸独具慧眼,找到了二个秦步歌这样的副总镖头。
在他的口中,秦步歌与他一向都是最好的朋友,情同手足,是生死之交。
一直到今夜突然醒来,魏大中才突然发觉秦步歌与他的感情还未到这个阶段,不过是很普通的朋友。
多年来他一向习惯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睡觉,所以灯一亮,他立即惊醒。
然后他就发觉房间内已多了一个人,一声:“谁?”他的手就抓向床边挂着的镖囊。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那两扇紧闭的房门上竞多出了一个人形的大洞,在洞前堆着砂土一样的一堆木屑。
他所有的动作立时僵结。
独孤无乐的左手仍然捏着那个火摺子,摇曳的灯光火光中,他虽然一脸笑容,看来也显得有些诡异。
“你的武功虽然比不上秦步歌,但无论如何,比秦步歌要聪明。”他的语声尤其阴森。
魏大中望着独孤无乐,抓向镖囊的手已缩回去。
一缕檀香的气味即时从门外飘进来,魏大中鼻翼一动,面色苍白了起来。
独孤无乐笑问:“你已经想到我是什么人?”
魏大中看便要点头,但结果却摇头。
独孤无乐笑接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件事。”
“小人知无不言。”魏大中的语声显然是在颤抖。
“秦步歌有什么亲人在附近?”
“不……”魏大中一个“不”字刚出口,独孤无乐已然笑问:“你是要说不知道?”
“不,不是……。魏大中牙龈打震。
“我也相信你的记性不会这样坏。”
“他只有—个……妹……”
“一个妹妹?”独孤无乐接问:“住在那儿?”
不待魏大中回答又问:“是不是镖局这里?”
“不……她从来就讨厌她的哥哥做这种工作。”
“有意思。”独孤无乐含笑点头。“秦步歌对这个妹妹好不好?”
“好……好得很。”
“那当然时常有在你面前谈到她。”
魏大中点头,独孤无乐笑了笑:“我很想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晶晶……”
“这名字还不错。”独孤无乐一顿追问:“到底住在那儿?”
魏大中嗫嚅着看了看独孤无乐,看到的仍然是一张笑脸,那种笑容却令他不寒而栗。
“好像你这样的聪明人,没有理由记性突然变得这么坏。”独孤无乐显得很担心。
“百家无!”魏大中叫出来。
独孤无乐手中的火褶子已熄灭,随手丢在魏大中脚下:“你是我平生所遇到的最合作的人,秦步歌与你恰好相反,真奇怪,你们竟然会走在一起。”
魏大中苦笑,独孤无乐突然问:“你真的不认识我?”
“真的不认识。”魏大中摇头。“好像我这样没有记性的人,一定很快就会忘了这件事。”
独孤无乐又笑笑:“你方才的记性还不错。”
“那完全是因为嗅到了檀香的气味,相信以后不会再嗅到的了。”魏大中以哀求的目光望着独孤无乐。
独孤无乐半转过身子:“你放心,我保证你以后绝不再嗅到檀香的气味。”
魏大中大喜,可是心念再一动,面色又苍白起来,也就在那刹那,独孤无乐的剑呛啷出鞘,回身刺了过去。
剑一现,檀香的气味更浓。
魏大中惊呼,偏身一把抓住了那个镖囊,手再翻,十二枚金镖飞射独孤无乐。
闪亮的金光交织成一道严密的金网,“铮铮铮”的突然裂开,独孤无乐一剑从四散的金光中穿过,刺向魏大中的咽喉!
魏大中暴退,双掌陡拍,“铮”的将刺来的一剑夹在双掌之中。
“铁掌金镖,不错——”独孤无乐一笑,凌空拔起!
魏大中的身形亦被带动,疾往上飞起来,“哗啦啦”暴响,瓦面被撞开一个大洞,两人一齐飞出去,却只得魏大中一个落下来。
他的双掌十指尽断,鲜血淋漓,咽喉上亦变了一个剑洞,血却还未来得及流出来。
瓦砾碎片灰尘洒满了他的一身,他没有在乎,也不能在乎。
那一剑若不致命,独孤无乐也不会仍然留在瓦面上。
急风吹起了他的衣袂,也将他吹离万胜镖局,只留下一抹淡淡的檀香味。
夜色这时候更深沉,距离黎明已经不远。
XXX
拂晓。
山林中冷雾迷离,到处鸟声啁啾,多却并不乱,但突然大乱。
冷雾激荡,秦步歌箭一样破雾而来,挨着他的树枝纷纷断下,群鸟惊飞。
他的眼睛布满了红丝;身上的血渍与汗渍混成一片,血流得虽不多?汗仿佛已流尽。
他跌跌撞撞奔来,气力仿佛亦所余无多,逃出了百花院之后,根本就没有休息过。
在他的面前有一条小路?尽头有一间小屋,门仍然紧闭。
秦步歌破门而入,一头几乎撞在一枝铁叉上。
那支铁叉握在一个中年壮汉的手中,已准备刺下,看见进来的是秦步歌,才没有刺出。
他反手扶住了秦步歌:“小秦,出了什么事?”
秦步歌一把推开他,冲到那边墙下的水缸前面,一头藏在水缸里,大大的喝了几口。
那个壮汉只看得呆住。
秦步歌旋即一转身,在水缸旁边坐下来,放开手脚,拚命的喘了几口气。
水珠从他的头发不停滴下,他没有理会,看着那个壮汉,喘息着道:“花豹,快走!”
花豹一面的疑惑之色。“到底是……”
“一面走一面说!”秦步歌一下跳起来,立即外奔。
花豹忙追了上去。
屋子里挂满了好些野兽的毛皮,这花豹看来只是一个猎户。
事实也是,花豹金盘洗手以来,已经过了差不多四年的猎户生活。
在四年之前,他还是一个大盗,他曾经多次要动秦步歌的镖,与秦步歌本来是敌人。
他们的交情就是打出来的,只到有一次,他终于服了秦步歌,亦因此退出江湖。
这四年以来他的日子—直过得很开心,远比做大盗的时候要快乐。
秦步歌很多时都来找他喝酒,这一次知道秦步歌绝不是为了喝酒而到来,他也从未见过秦步歌这样狼狈。
他知道那必定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可是到他听完了秦步歌的话,仍然大吃了一惊。
事情的严重,实在大出他意料之外。
XXX
“花豹,我要你替我去做一件事。”秦步歌终于说到他来找花豹的目的。
“与你联手去对付他们?”花豹一些也不显得慌张。“这倒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以你我的能力去对付他们,只不过以卵击石。”
“能够击痛他们也不错。”
秦步歌摇头,“我现在有一件事必须去做。”
“你要我怎样?”
“替我将这个送给—个人。”秦步歌从怀中取出那只断手来。
花豹目光落下:“祖尚的手?”
秦步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那只骷髅五指环莫要失了。”
花豹断将手接过,点头:“你要我送给……”
秦步歌叹息:“你应该知道。”
花豹再点了点头,道:“能够解决这件事的相信就只有他了。”一顿再问:“还有什么话要我转告他?”
“只是那些。”秦步歌一拍花豹的肩膀。“抄小路走,别让人认出你。”
花薄“嗯”一声:“我知道那些人的可怕,你要到什么地方?”
“百家集。”秦步歌一咬牙。“也许去不到,也许去到已太迟,但无论如何我都要去。”
“我明白,”花豹想了想,“那边的小镇有马卖,你身上可有……”
“银子我有带着,虽然不太多,应该足够。”秦步歌又拍了一下花豹的肩膀。
花豹忽然裂开嘴巴一笑:“希望很快见回你。”
秦步歌亦自一笑:“你也要保重。”花豹没有多说,转身往另一个方向奔去。
秦步歌只是一瞥,亦赶自己的路,那疲倦仿佛已经完全消除。
入夜,秦步歌飞骑奔入百家集。
每一次,他的心情都非常轻松,就是这一次,犹如压上了千斤重铅。
一路上,他已经换了三匹马,现在胯下这一匹,亦已经口吐白沫,随时都可能倒下。
秦步歌整个身子都伏在马鞍上,不时的叱喝催策,那双手已经被缰绳擦破,声音亦已嘶哑。
马终于倒在一座小庄院的石阶前面,秦步歌亦差一点一交栽倒。
他的右手往地上一按,身形斜掠上了庄门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