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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疼。刺好时已是黎明,不古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就合上了沉重的眼皮死死的睡去,尽管隔壁闹腾得厉害,但她着实累坏了,不管是身还是心。
不古睡了将近两个时辰,天色已经明亮,妈妈揪起三分醒的不古就扔出了青楼……
外边还在下着大雨,地面蒙上一层厚厚的水晕,昨晚的雨下得不小,不古无奈的叹息,行程恐怕是要延迟三两天。在没有水泥路的古代,那种山间径道定满是泥泞,就算有钱也寸步难行。
不古顺着家家户户的廊檐走回客栈,问起客栈老板娘去京城的道路,果不其然,老板娘答说去往京城的江道涨了洪,所有的船家都被迫停了船。老板娘笑盈盈的,“好一场大雨,依我看没有三四天也停不了,这会儿我就可赚一把年钱咯,哈哈。”
不古干冷的笑了笑,乖乖的再给老板娘递了三天的房钱。不古深深打了哈欠,闲着无事,爬进房继续睡去。
——
话说刘骜此时此刻就像一只无头苍蝇盲目的四处奔波寻找,他何尝不知自己的行为荒唐可笑。但他心中有执念,亦或是信仰。喜欢上她后他发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跟着她变得神经异常,似乎做什么都漫无目的,却又倔强着乐此不疲。有时候小蹄子的谎言明明苍白无力,他却无心拆穿。关于小蹄子的恶劣行径,他说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直处在默许她的状态,仿佛他很明确她永远不会伤害自己。可是事实如他所想的这样么,这才是他彷徨的原因。
刘骜出宫已经三天,连夜的奔波使他无暇顾及自己的身子,他四肢越来越困乏,身子越来越疲惫,整个心力交瘁。走了一夜的雨路,湿淋的身子早已吃不消,他无力的趴在了马背上,半昏半睡,通身酸胀,皮肤苍白。
驮着刘骜的马儿唤作“九鸾”,它虽不是最强最快的千里马,但却是最通人性的灵马,而且从未低头哈腰,老是一副唯舞独尊的姿态,颇得刘骜欢心。此马跟随刘骜数十年,生性都与刘骜相生相仿,总是透着一股不可一世的傲气。无论是不是发情的春季,无论人家母马是否同意,只要它乐意,它就会无所顾忌的骑到人家背上去,凡是把它从背上震落的母马都被拖去宰了,它就是这般不容抗拒,似乎所有的母马都为它而生……
九鸾驮着刘骜来到一家医铺门口,前蹄一抬,就把刘骜震落到地上。药铺的药童闻声出来,看刘骜昏迷载身在水洼里,立马背起他进了屋内。有时候,这匹贱马也像刘骜一样粗糙,活活把刘骜膝盖摔破。
大夫给刘骜把了脉,得知他患了风寒。大夫摸索刘骜的衣兜,见他囊里有钱,便放心的开了药,药童替刘骜换了件干净衣裳,背他到床上歇息。
九鸾闲着无事,蹭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去骑了匹母马,然后美滋滋到啃了一肚肥嫩的硕草,吃饱喝足后才悠闲自在的荡在回药铺的路上。走了一段路程,九鸾忽然停住脚步,它似乎嗅到一股熟悉的气息,便拐弯荡入一条街道。
一个女人蹲坐在汤铺子前的桌旁,粗鲁的狂扫桌案上的风味小吃。九鸾轻悄来到她身后,特么不顺眼的抬起前蹄蹭了她的背,害得她一脸趴到碗里。
不古抬起头时脸上已裹上一层油腻腻的汤汁,被辣鸡爪捅到了鼻,顿时火冒三丈,握紧了拳头。不古转身破口指责,“是谁站出来!”
九鸾此刻豪不示弱的昂起首挺起胸,它不喜欢不古,就是因为她在刘骜面前闲言碎语,使得主人一个月都没待见自己。
“好你个缺德的东西!”不古气得呼吸不畅,指着马鼻,却发现,“咦,这匹马好眼熟……”
不古想了一会,惊觉眼前的庞然大物就是刘骜那匹奇葩坐骑!一定是的,这副色相她永远忘不了。记得那年夏天,刘骜带她去猎场打猎,她不小心摔了一身的泥,好在猎场有一座清澈的溪池,用作男人打猎后洗澡消遣。不古令刘骜在远处把风,自己卸了衣裳下池子洗身。然就是眼前这头畜牲无所事事的荡在岸上,以它这双色胆包天的眼睛盯得她发毛。刘骜说她任性无赖都好,反正不古容不得它留在他身边。哪知不到一个月,刘骜就把持不住跑去跟它“私会”了,气得不古孤立了刘骜一个月。
不古瞬间四肢发颤,拔腿就跑。
难道他就在附近……
89 擦肩而过
刘骜昏睡了三个时辰,风寒稍减,但身子依旧酸痛难受。他做了个噩梦,梦见不古母子被妖怪推下了悬崖,坠崖时麟儿还用它那烂漫的求抱的眼神看着自己,吓得他醒时心还在惊颤,喘着粗气再没敢合眼。
刘骜环视了四周,墙角放了一些干草药,木架上是些大大小小的药罐子,空气中还漫着一股清淡的药味。些许是药铺子,刘骜并不诧异,活动了一下酸胀的臂膀,牵强站起身出了小房。见大夫在台前配药,刘骜从兜里取出一袋钱扔在了案几上,话也没说,非常不礼貌的走开了。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刘骜态度虽然很差,大夫还是很负责的阻劝,见刘骜财大气粗,想必是宦室子弟,便道:“这位大人你身患了风寒,不宜奔波劳累,歇息最好,你这是要赶去哪?”
刘骜出了门,九鸾已经规规矩矩的处在一旁,正经得像什么缺德事都没发生过。刘骜整了整马鞍,吃力的跨上了马背,头也不回道:“去京城。”他有一种预感小蹄子就在回京的路上,怕是迟一步就赶不上她,依天书所述,她应该回宫搞些小诡计才是。但即便感知她会回宫,他都不能安定心神留在宫里等她伏法。
大夫跟出门来,手里提上三包草药塞进了马的背袋里,“大人这真是不巧,这几天下了大雨,江河涨了洪,船家们不起船。”
“不能起船?”
刘骜左眼皮跳动了几下,民间传言这是好的预兆,可他不知道自己的好运究竟在哪,他的前途满是噩运。刘骜比了个手势问大夫,“你可见一个女子这么高,长得丰润,眼睛大,说话做事有点古怪……”
大夫的回答自然是没见过,刘骜自知这样的寻法一如大海捞针,他已问过不下八百号人,答复都如出一辙,但他多问一人又何妨,万一别人见到了呢。
听大夫说渡江是回京的必经之路,他连夜的奔波,如果赶在了她前面,就能到渡口去拦住她。事不宜迟,刘骜脚踢了九鸾的肚子,唤道:“去渡口。”
这,这不是为难九鸾么。即便是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都未必找得到去路,何况是一头畜牲。不过不古在哪里,九鸾还是很有心得滴。话说九鸾身上有两件宝,强大的肾和灵敏堪如狗的鼻,这就是刘骜为什么溜它出来的原因。
不古沾了一身的汤油,加之她出汗时特有的奇怪的奶香体味,混搭在一起可谓“举世无双”,就如巧乐兹沾上了老干妈融化在嘴里“妙不可言”。九鸾蹭了蹭后蹄,自信的小跑起来。
不古慌慌张张的跑回了客栈换了件衣裳,收拾好一切东西准备跑走。可是跑去哪儿才是棘手的问题,渡口去不得,万一刘骜派了人把守在渡口自己前去岂不是自投罗网,但留在这也只会是坐以待毙。
不古焦急的在房间里徘徊着,反正一定不能被刘骜逮住,要让他坚信自己一直在皇城。不古苦思冥想了好一阵,最后干脆不想,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看她如何以静制动。
不古走向南边的窗户,南窗前是一条小巷子,来往人不多,之前不古就把洗过的衣服晾在南窗的廊檐下。不古用木棍撑起窗,伸手去拿衣裳,却一不小心碰掉了木棍,一声沉闷的回响,似乎砸到了人头。
不古撑着窗子担心的往下看路人,结果映入眼帘的——是刘骜!不古张口结舌,小心脏扑通扑通叫嚣起来,顿时面红耳赤,立马掩紧了窗户。
如果你玩过警察抓小偷,你就能体会小偷此刻的心惊胆战;如果你玩过新郎摸新娘,你就能体会新娘此刻欲躲还就的小心动。不古此刻的脸红得并不单纯,不仅仅是害怕紧张,还有一丝丝小幸福,竟情不自禁的捂上羞涩的脸蛋。
为什么偏偏是他,就不能是西门庆么!
'嗯哼:你瞎兴奋毛,躲好!'
不古被脑海里的系统吓回了神,连忙躲进衣橱里。
'嗯哼:出去,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