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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抛夫弃子-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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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舌头被割了下来,嘴里塞着的是他被割下来的下|体,肚子也被划开,内脏流了一地。
  尸体的旁边还竖了一块墓碑似的木牌,上面用血写着三个海碗大的字——
  强!奸!犯!
  ……
  在场的人没有几个敢直视这个血腥的场面,胆小一点的人不小心瞥到一眼就吐了,捂着眼睛躲得远远的,胆子大一点的也好不到哪去,看了一眼也不敢再看第二眼。
  围观者围成一个圈,虽然都不敢看,却遮着眼睛和旁边的人议论纷纷,因为那三个黑红的血字,大家的话语之间倒是都没有对这个尸体有太多同情,只是对凶手进行了很多猜测。
  能下这样的狠手,凶手不是一般人。
  没人再敢自告奋勇,最后大队长不得不大着胆子,捡起地上的大衣把人盖住,遮住最可怕的地方,然后才小心翼翼地辨认这个尸体的身份。
  虽然死相恐怖,此人的脸部倒是没有被毁掉,还能辨认出来,大队长强忍着呕吐的感觉,看完之后迅速远离了现场。
  “我瞧着这好像是二队陆海定家的老三,让他们家的人过来认认。”
  几个年轻人迅速跑去叫人,围观群众再次开始新一轮的议论。
  “这陆海定家还有个老三?难道不是现在的陆老三?”一个爱凑热闹的少年道。
  “瓜娃子,他家确实还有个老三,不过前几年犯了大事劳改去了,现在这个陆老三其实是老四。”人老心不老的老奶奶道。
  “那都□□年前的事,我都快忘了这人了,那时候瓜娃子你还在穿着开裆裤到处跑,哪能知道这种事啊!”一个大叔拍拍他的肩膀。
  一会儿之后,陆海定家的人陆陆续续地跑来了,接着一个个地都大哭大骂起来。
  陆老三年过六十的老娘坐在地上哭得涕泗横流,其他人也不敢再看这惨状。
  “我的儿啊,阿娘八年没见你,总算八年过去,知道你要回来,这几天天天盼,夜夜想,就想着在黄土埋了我之前再见你一面,怎么就只见到这样的你,是哪个杀千刀的,让我老婆子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的儿啊,我的儿啊,我一定要帮你报仇啊,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杀千刀的,让他给你赔命啊……”
  在场的人说什么的都有,这本来就是个劳改犯,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做了那强|奸的事,如果是真的,被人杀了也正常。他们这边偶尔死个人其实不是没见过的事,只是这个陆老三的死法太过恐怖了些。
  确实是很奇怪,他们这边谁出门都得带把刀,就为了防身,一般这种被仇杀的,凶手都会丢到深谷里去,连尸体都不让见着。
  现在这个陆老三就被虐杀在村里的竹林里,离最近的陆仁甲家不过一百米的距离,周围的痕迹都证明这是第一现场。陆老三又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这个过程肯定要花费不少的时间,这个凶手竟然不怕被发现,真是又残忍又胆大,大家都认定凶手肯定不止一个人。
  无论是不是仇杀,临近年关还发生了这样大的事情,村里肯定都要调查到底,至于尸体,陆家已经搬回去了准备下葬。
  别人不知道,陆家自己人还不知道嘛!八年前的事情根本就不是陆老三犯的,他是去帮人顶罪的,所以陆家人都记着他,希望他早日回来。
  他们不知道,这个八年前义无反顾为亲大哥顶罪的热血少年,早已在一天又一天的苦难,一次又一次的欺辱,一年又一年的失望中,不止一次地后悔,最终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恶魔!
  可惜,村里人就算是再厉害都找不到凶手,因为这一切除了凶手之外,没有任何人看见,他们也查不到任何线索。
  陆金莲知道自己的手段很残忍,可是她一点都不害怕,也不会后悔,因为她相信自己不会暴露,这个强|奸|案根本就是上辈子的事情,他们以这个为突破口根本不可能破案。
  这个陆老三,就是上辈子害了她小女儿的凶手,他比岑美玉更加可恨,她一回来就发誓,自己一定要手刃仇人。
  陆金莲本来不知道这个陆老三就是害农秀珠的凶手,而是死后从那本小说里看来的,不然上辈子的她早就在知道的时候立即去宰了陆老三,而不是放他逍遥的活着。
  小说里描写的一切让她比憎恨岑美玉更加恨这个恶心的男人,所以当知道原文里的陆老三是昨夜回到原溪村的时候,她直接在回村的必经之路上把人堵了,然后迷药一捂就把人扛上了山,进了那片竹林。
  这是农秀珠遭受苦难的地方。
  在黑暗中,她点着一个小小的手电筒,换了衣服蒙了面,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拿着一把她磨了很久的刀,笑吟吟地看着陆老三惊恐的表情。
  他被下了药,和被困在火海里的岑美玉一样动弹不得,意识却是十分清醒的。
  不过他没有岑美玉的好运,没有人能来救他,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切断,然后失血而亡,在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连视觉也没有了。
  这个时代的信息远远没有后世发达,看岑美玉失踪了那么久都没有人找到就知道了,信息不通是一方面,人的作为也是一方面。
  自此,陆金莲终于除去了她所有的仇人,自己安然无恙。
  但是她的手,却和她的心一样,染上了阴霾和血污,不再干净。
  那是重生的代价,然而仅仅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她不会后悔!
  陆金莲发现自己的摊子似乎铺得有点大,虽然仅仅只是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相比于重生者来只是九牛一毛,但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她的预期,她本来只想安安分分地过日子的。
  她现在不只是心狠了,胆子也更大了,做的事情越来越出格,可是她只有兴奋,害怕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没办法,死后的十二年她见过的事情太多,眼界已经完全不一样了。那些念头一出来,她怎么也打不住。
  她以为自己可以甘于平凡,却发现自己似乎更向往刺激。
  …………
  时间渐渐地过去,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到了金矿山开始招收员工全面开采金矿的时候,金矿山已经建立起了一个新的小村。
  外人只知道这个相当于新村的老板姓秦,是外地来的有钱人,还有很硬的关系,不然不可能会悄声无息地建起这个村子。
  小村当然只是个比喻,这个地方因为金矿的开采而出现,以后肯定就会因为金矿的枯竭而荒废,所以这里将会拥有的繁华也只是一时的,不可能会长久,毕竟矿山开采以后一般都不适合人类居住。
  农家两兄弟、农老根家、陆正栋家、陆金山家以及相信陆金莲的三个妹妹夫家,这几户人家靠着陆金莲资助的启动资金,在这个新村里开了好几家饭店,以及一些日用品的小商店,专门供给外地人或者无法天天回家的当地
  员工。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小村落真正的老板是谁,就连这几家人也不知道。
  因为地理原因,当地农村山多地少,除了种植业之外没有渔业和畜牧业,山上石多土少,也发展不了林业,所以当地的农活并不算繁重,但是大部分人还是一年到头地忙忙碌碌,就是因为他们都努力在粮食以外的方面上自给自足。
  他们不指望着和其他地方的城里人一样每年都靠着那点工业票、布票、粮票、肉票,到最后却连个新衣服新被子都做不了,更没有那些令人喜欢的金银首饰。
  只要足够努力,他们就能自己种出足够的棉麻,纺织成为布料,为儿女们准备婚后的衣服被褥。也能种出足够的油料作物,吃到最健康的植物油脂——茶油。
  虽然不发展林业,但是山上的树木却足够当地人自给自足,他们一年到头烧的柴火,每一对夫妻分家时需要的房子、家具,都要从这里来。
  除了不富裕,没有发大财的希望,这里并没有令人讨厌的地方,他们喜欢努力奋斗,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所以他们并不喜欢集体化的生活,即使这个集体化并没有外界那么彻底。
  金矿山的开采给了当地人赚钱的途径,留下足够的下地干活的人数之后,许多人都涌向了金矿山。想家了就几天回去一次,妻儿还在家里等着的他们并不习惯外出太长时间。
  他们租住在那个小村落里,带着自己家的粮食,让饭店的人帮着做饭,他们只需要付出一点点报酬。
  饭店的一部分利润是这样来的,另一部分来自于从更远的地方来的工人。
  留在家里的大部分都是女人,她们比去矿山工作的人更加努力,在照顾老小、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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