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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一个赤…裸的男人从半跪姿势站起身,肢体展开,肌肉和骨骼比欧美武打明星还壮观。
“终结者?”人群里传出一道声音,估计是科幻电影看多了。
立即有人嗤笑起来,即是心里有点发惧,但仗着人多势众,那点恐惧就被麻木取代了。
文森大步往外走,前路却被混混们拦住了。
“不想死的滚一边儿去。”领头的光头男肩扛着木棍,嚣张地扬着下巴对文森道,要不是看对方衣服都没一件,他还会顺便再抢一个。
文森目不斜视,径直朝前走。露过“拦路障”,他直接一把捏住对方的胳膊,随手一扔——光头男瞬间如风筝般飞了。
人群哗然,立即退散,让出一个圈。
文森脚速不变,只是扫了眼人类身上的衣服,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光头男摔在地上,磕碎了半颗门牙,半张脸都是血。他勃然大怒,爬起来就举着木棍往文森后脑勺砸去。
“嘭!”
文森硬生生承下了这一棍,他身体稳如磐石,木棍却应声而断。
断裂的半截木棍从光头男头顶飞过,砸在了另一名混混身上,发出一声惨叫。
文森的脚步终于顿住了,还没有动作,空气中就散发出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和杀气。
人群鸦雀无声,大气不敢喘一口,那被木棍砸到混混在叫了一声后也噤声了。
光头男更是身体僵滞难以动弹,拿着半截木棍的手控制不住地微微抖动,刚才那一棍他用尽了全力,震得他虎口生疼,手臂都麻了。这人却毫发无伤,这太诡异了!
文森缓慢地转身,视线这才落在光头男脸上,银色的眸子冰冷如玄冰。
光头男隐约看对方抬起了手,他立即意识到:他要反击了。
他感官里的时间在这一瞬放得前所未有的慢,每一毫秒的心理变化他都感受得清清楚楚。
然而即是他察觉到了,拼命地想躲,身体却无法跟上节奏,只感觉被一只铁爪般的大手箍住了脑袋,下一瞬身体失衡,连疼痛都没感觉到,便永远失去了意识。
文森手抓着光头男的脑袋,如砸西瓜般将其砸在地上。
“嘭!”的一声,比木棍敲头的声音更剧烈,水泥地面都位置颤抖。
光头男的脑袋便如被砸的西瓜一样,碎得稀烂,溅开红红白白的浆液和白森森的碎骨,一颗湿润的眼球从里头滚了出来,黏上了许多灰尘。
“挡我者死!”
文森缓缓抬起面无表情的头,站起身来,低哑的声音给他更蒙上了一层危险分子的凶光。
☆、第73章 暗巷遇混混2
被拦阻了六年,文森再好的理智也被磨损光了,别说是这几个混混,哪怕站在面前的是一群巨兽,他也毫不犹豫地厮杀到底。
周围的混混身体都抖如筛糠,被抢劫的人早在文森被砸时就逃跑了,到没看到这凶残的一幕。
混混们心里呐喊:快走吧,快走吧,刚才不是只想走的吗?
然而文森却不如他们的意,站起身后,面向了他们。
一瞬间混混们抖得更厉害,腿软得像面条,稍一松懈就会瘫软在地。
文森在混混们身上扫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了身材最高大的一名混混上。
他眼神一定,那混混身体顿时一抖,终于承受不住压力摊在了地上,裤裆迅速湿濡,一股骚臭污染了本就污浊的空气。
文森眉头紧紧一皱,这就是人类的雄性?比他平时捕捉的猎物还不如。
裤子已经脏了,他不得不把目光转到另一个胖子身上。
“把裤子脱了。”文森冷冰冰地道。
胖子傻傻地“啊?”了一声,但一瞬也没敢耽搁,手忙脚乱地脱掉了印着椰子树和海滩的蓝色沙滩裤,还准备********文森拿走沙滩裤,嗅到人类身上的油脂味,又皱了下眉,最后还是穿上了,还挺合身。
以前他们捕猎总喜欢挑选肥胖的猎物,今天算是看到胖的了,但实在恶心。文森很不明白这么胖的猎食者是怎么存活下来的。
见那群人类不再招惹自己,文森就大步走出了出去。
巷子里的混混们又呆站了几分钟,然后面面相觑,渐渐回神。
光头的尸体还躺在水泥地上,脑袋位置炸开了一朵血花,还能看到肥肠般的大脑。
“死人了!报警啊!”
有人尖叫着跑了,其他混混也纷纷惊叫着跑开。一阵急乱的脚步声后,巷子里除了一具尸首,就空无一人。
很快有警察赶到,带走了尸体,并从报警电话查到了在场的几名混混,带到了警局里。
那些混混跑开后躲在一起商量过,决定死守真相。
敌在暗我在明,抓到那男人还好,要是抓不到,只要那男人想报复,他们绝对活不了。而且他们很可能是同行,更容易查到他们,如果可以,还是不要与那人为敌为好。
而那条巷子太老旧了,又没有监控,于是这起命案就成了一桩悬案,警局做完了基本流程,就不了了之了。
……
话说帕克,一个冲动直接冲上了大街,在密集的人群中飞窜。
见到的人彻底傻眼,驻足观看:“这谁家的大狗跑了?好大个啊。”
“你是猪吗?谁家狗长这样,这是豹子吧!”
人们刚意识到危险,帕克就跑出了他们的视线范围,再引起新的一批目光和轰动。
帕克跑了一段路后,发现地面除了人类,一种动物都没有,这才感觉自己的做法不妥。
街上响起警笛声,帕克能感受到从声源射来的视线——很多人正盯着他。
“嗤!”奔跑着的豹子一扯嘴角,做出类似嗤笑的声音和表情,一转弯钻进了人头攒动的商业街。
☆、第74章 偷衣服
“下车,赶紧追,千万别让它伤到人了!”警车立即停在路边,率先下车的景观急促地说完,就追着豹子跑了。
论速度,帕克怎么会慢过人类,而且街道拥挤也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阻碍,但这阻碍在帕克身上却丝毫不能体现,他时而跃上花坛,时而跳上招牌,借力奔跑,不过一分钟就将那群尾巴彻底甩掉了。
“嗷呜~”帕克蹲在一家服装仓库,从破了的玻璃窗观察那些警察。没错,窗户就是他撞破的。
他早就发现有些空气很奇怪,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仔细看能看到手指印和污物,逃跑中还不忘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一头撞破了这扇玻璃窗,顺便找到了落脚处。
那些人类为什么追他?是和鹰兽那样的护卫队吧。不会飞就是麻烦,人类那么多,他们想保护也走不动路,真是太滑稽了。
帕克舔了舔爪子,觉得自己得耐心点,变成人形去找箐箐比较稳妥。
他抬爪放在心口,金色豹眸里满是喜悦和安心。
他能感受到箐箐,这就不用怕了。
仓库里很多衣服,但可惜的是,全是女装。等警察走后,帕克从二楼窗户跳出来,混杂在人群中闲逛。
人类都没警惕心,除非帕克碰到他们,他们才会注意到自己刚刚和一头动物擦身而过。有发现比较早的追寻豹子,但因为拥挤,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豹子溜掉。
帕克挑中了一家中档男装店,这家店衣服质量喝款式都很不错,只是价格在平民里算是偏高,所以客流不多,经常一个顾客也没有。
帕克露过这家店时,一眼就看中了挂在显眼位置的豹纹运动装。他趁显然是照看货品的雌性不注意,遛了进去。
“哎?我刚刚好像黄色的东西晃了一下。”刚走进店最里头的店员突然转身走了出来。
帕克忙藏进陈列打着商品的桌子底下,看着渐渐逼近的一双脚。
这鞋子好奇怪,为什么要把底弄得那么细那么长?雌性站上去不会摔倒吗?
不过穿着这样的鞋子,显得脚很好看,箐箐穿着一定更好看。
帕克立即决定带一双高跟鞋送给伴侣做礼物。
那店员奇怪地看了一圈,在同事的劝说下放下了戒备,又走进去了。
帕克缩回了指甲,四脚的肉垫踩在地板上悄无声息,他走到心仪的衣服那儿,力起身体将衣服咬了下来,迅速离开。
“嗷呜~”帕克叼着一套衣服爬到了一栋楼房的天台,躲在杂货屋里变成人形,穿上了豹纹衣服。
低头一看自己的身体,帕克就打了个哆嗦,感觉穿了别人的皮一样。
一名大婶打开天台的门,上来就看到一个帅哥站在天台,愣愣地回头看了眼自己刚打开的门锁,然后厉声质问:“哎!你是谁啊?怎么在我家天台?”
和柯蒂斯一样,帕克也认为雌性衰老就活不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