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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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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这些事情的时候,余颖自然不和人抢着去干那些轻松活,都抢着干那些别人看不上眼脏乱差的事情,让那些和她晚上搭档的侍应生都很满意,很快就沦为大家抢着招唤帮忙的人。
  不过余颖仿佛就没有现这个问题,一直是忙个不停。
  让酒吧的人不少人在暗中笑余颖傻,但是余颖就是装的再傻再勤劳,也是一个人,不可能把事情全包,况且旁边也有人盯着,所以也就只是多辛苦几分。
  不过当余颖走进酒吧的大厅时,竟然现一个刚才碰上不久的故人,竟然是那个时髦女人。这是什么猿粪?这个女人竟然舍得花钱进这个酒吧?
  就见这个女人正在看酒吧里的菜单,她感觉这里的东西也太贵了,于是在不停的碎碎念,“这东西也太贵,你们怎么不去打劫银行?”
  “尊敬的客人,打劫银行是违法的。”一旁的侍应生气的是双目冒火,于是软中带硬回了一句。都进来好几分钟还没有点好东西,简直就是浪费自己时间。而且这么抠门,肯定也不会点什么贵的东西。
  但是进酒吧的时候,侍应生就接受过培训,一切为客户为上,当然不敢直接对上客人,所以侍应生还是忍下心中的火。心说:一会她要是再找事,自己就装看不见。
  “那来杯矿泉水。”时髦女人终于点了最便宜的东西,
  就是这样,时髦女人也肉痛得要命。在心中呼喊着:一杯矿泉水就要二十元,这家店的主人前世一定是土匪出身。不过她不能不点,不然怎么在这里坐下去?
  不提时髦女人的举动,再说余颖在换东西的时候,还不忘观察有没有人现自己的秘密,店主人能把酒吧经营下来,就代表着有一定的势力,她是来偷拍王晓晓的,而不是跑来和店老板作对的。
  这时候,华灯璀璨,整个城市已经开始绚丽多彩的夜生活。余颖一直冷眼旁观这灯红酒绿的一切,也许这夜生活很丰富多彩,但在她看来,还不如读一本名家散文集有趣。
  很快她就看见了自己的目标人物王晓晓,其实王晓晓的工资应该承担不起常常来酒吧的消费,即使加上她丈夫的工资也做不到,那么只能说明王晓晓有别的来钱渠道。
  看着打扮得明艳张扬的王晓晓,余颖心态已经不再会生太大的变化,就看和那个外表俊美的外国人很熟悉的打了一下招呼,同时还使用了西洋礼节:吻手礼。
  这时候,余颖现那个时髦女人突然间站了起来,应该是有些内急,抓住一个侍应生问了几句,就奔着卫生间去了。
  那个被她抓住问话的侍应生朝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喃喃道:“穷鬼,点了一杯矿泉水就占着一个位置。”
  不过酒吧里为了预防某些客人因为某些原因暂时离开,就把客人的东西收拾掉引起纠纷,所以不许随便收拾,除非确定客人已经走了。
  就在这时,余颖眼睛猛的看见一件事,一个男人行动很迅捷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纸包,同时双眼在打量着四周,身体已经靠近刚才时髦女人的位置。
  看到这一切,余颖提高警惕,难道这人想要给别人下药?
  于是余颖上前疾走几步,就见她的手一下子虚遮住时髦女人刚才喝的那个杯子,“你想做什么?”
  旁边的另一个侍应生闻声也看了过来,因为余颖另一只手已经钳住准备作怪的手。


第二十七章 霸王花

  “放手啊,md!我就是想给她开个玩笑。”手的主人此刻脸涨得通红,这个酒吧怎么这么邪门?
  顺顺便便出来一个小侍应生就制住他,而且还是个女人,这tmde还是女人吗?其实是一个堪比霸王花的女汉子。
  结果制住他的余颖睬都不睬他,反而一使力气,那个男人感觉自己手被一只铁钳子夹住,还加了点力气。这一刻他感觉手腕要断了,痛的他长嚎一声,就见一个半打开的小纸包从那个男人的手里掉了下来。
  然后不等他在做什么动作,余颖就把他的双臂倒剪,让他动弹不得。
  “放开我,她就是一个出来卖的贱女人,我和她早就有一腿。”那个男人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碰到一个硬茬子,难道是个条子?不像啊?于是他还是想尽量逃脱惩罚。
  就在这时,那个一直魂游四方、无所事事、闲着无聊地坐在酒吧柜台里的男子,先被惨嚎声惊醒,接着看见余颖制伏下药人的动作,眼睛一亮,单手一撑柜台,几步就抢了过来。
  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具有一种猫科动物般的慵懒中透出优雅的特质,当然爆力也很强。
  他很感兴趣的看了一眼余颖,想不到这请来的侍应生里竟然有高手在,不过现在最主要的是那个男子下药的问题。
  而其他侍应生,包括蒂娜在内,都对余颖竟然有如此彪悍的战斗力,心有余悸。不少人都在回忆,自己有没有对这个玛丽做的很过分。
  猫一样特质的男人弯下腰,“你很牛啊!敢在吧里给人下药。”,说着抓起那个男人的头,露出一个懒洋洋的笑容,一字一顿地道:“难道不知道在静酒吧,不准给人下药!”
  说着话的时候,他用手背拍拍男子的脸蛋子,拍的是啪啪做响,脸上都出现了红印子,“这里面长得不是脑子吗?难道只是一些豆腐渣吗?所以什么也不知道。”
  他说话的时候,骨子里的慵懒依旧存在,但是眼睛中的目光是一种极度的平静。
  余颖感觉到一种冷意袭来,这个男人不简单。
  “我错了,再也不敢了。”就见那个被制住的男子已经腿软地站不住,呜呜咽咽的,甚至都开始吓得眼泪直流。
  擦!一个胡子拉碴的大男人竟然哭成这样,余颖有些受不了,于是就松开那个男人的双臂。
  余颖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这个男人被她制住的时候,还歪歪唧唧的,难道因为制住他的人是个女的,以为女人容易心软,所以还想着讨价还价?
  其实要不是现在是法制社会,余颖真想给他两记耳光,让他知道知道女人的厉害。
  不过余颖的任务目标就在附近,余颖并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不然的话绝对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欺软怕硬的男人。
  想到这里,余颖看了一下他的手腕,这么喜欢给人下药的人,让人感觉很想打断他的手,看他以后还敢做那种龌龊的事吗?
  不过现在看着那个男人一副熊包样,余颖微微撇嘴,同时眼睛的余光已经看见了一个人,就见那个时髦女人趁着别人不注意,蹑手蹑脚准备出酒吧。
  在时髦女人跨出大门的一刹那,鬼使神差地回了一下头,正对上余颖看过去的目光,余颖的目光很是平淡,甚至连一丝愤怒的情感都没有流露出来,就这样静静地看着。
  两个人对视一眼之后,时髦女人有些不自在的把自己的目光移开,因为她才是事主,如果她跑了,那么别人就无法在追究下去。也就是说,别人白替她抱打不平。
  而如果那个男人想要报仇的话,那么被报仇的人选,就应该是出面揭破事情的余颖。
  这个道理时髦女人当然懂,但是总比自己成为第一个被报复的对象为好。在余颖那双清澈无比的目光,她感到一种被看透的心虚。
  余颖也把目光移开,人性自私她早就知道。但是余颖依旧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帮就帮别人一把。因为余颖曾经读过马丁·尼莫拉牧师的一诗(翻译出来的文字在本文的最后),对她触动很大。
  这也就是余颖今天出手的原因,当然她也知道做好事的时候,要看自己的能力大小,没本事就不要插手。同时做好事的就不要在意别人的回报,也不在意虚名。
  所以余颖对时髦女人的偷溜,一点也不感觉愤怒。
  但是在心中给她记一笔,以后如果碰到这个女人要是有事需要帮忙地话,绝对是要小心为上,能不帮就不帮。不然你就是帮了她,如果有什么倒霉事,时髦女子准是第一个跑的没影。
  这时候那个怂了的男人还在一个劲的求饶,于是就听一个男人的声音道:“既然你也知道错了,那么就滚吧!”于是那个男人灰溜溜地跑了,连回头看一眼的都没有。
  余颖已经记下那个男人的长相,免得以后仇人找上门,自己还不知道。而坐在一旁的王晓晓刚开始的时候差点吓得不知道说什么,还是一旁的外国帅哥说了几句话,让她放下心来,余颖看到这里,很想翻个白眼。
  不过余颖心知这份工她是不打算再做下去,该有的证据也都有了,再留下来也没有什么用,天天不回宿舍还麻烦张琴张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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