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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男人别看外表怎样光鲜得体,人前一副英气勃发的模样,其实在他们内心中极度自卑,早年的贫穷和挫折成为他们想要往上爬的动力,处心积虑与物质条件较好的女子结合,为的就是进一步获得他们想要的金钱和地位。
一旦他们爬到相应的高度,或者妻子、女朋友没有了他所需的利益,那么等待她们的便是语言上或者行为的欺辱与折磨。
问是为什么?翻身农奴把歌唱了呗!
蓝桃见识过太多这样的例子,所以对于此事哪能不提心吊胆,一心想将这个婚约解除,哪怕多费些银子也是值得的。
毕竟在这个封建的古代社会,女子的地位和话语权都是最低的,若不早早为自己打算一二,可能将来会沦落到更悲惨的下场。
遂决定到镇上书屋去翻一翻煌国的律例,看看有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本想带着小福一同前去,却不知她昨晚吃了什么,一大早拉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贵婶去了澜沧国探望儿子大舍,黄妈还要在家里看家,左右能带的人只有杨夙一个了。蓝桃无可奈何,叫杨夙换身干净衣服,随车一同跟去了镇里。
杨夙跟贵叔一起坐在牛车外面,蓝桃一人半靠在车里,呆呆的看向车外不知想着什么。贵叔嘴里叼着一只狗尾巴草,哼着小调晃悠悠的甩着鞭子,正值壮年的大黄牛不紧不慢的走在乡村的小路上。
杨夙靠在车壁上,身上穿着崭新的鸭蛋青半臂,皂色的裤腿整整齐齐的掖在靴子里。人虽单薄了些,眉眼看起来却格外的清秀,若不是身着男装,论身量个头倒好似蓝桃的小妹子。
杨夙抽空往里瞄了一眼,蓝桃依旧保持着发呆的模样。不同于居家时随意的发辫,今日的蓝桃梳了一个俏皮可爱的垂挂髻,柔软乌黑的发丝垂在耳畔,发尾则用一条翠色的丝带扎紧,乖顺的披撒在蓝桃的右肩,好似一条上好的丝锦。
发型显得蓝桃一张白净的鹅蛋脸看起来好似一颗小桃子,晶莹的杏眼此时呆呆无神,纤长浓密的睫毛搭在眼睑上,一缕阳光透过车窗正撒在蓝桃的睫毛上,镀上了一层灿烂的金粉。杨夙心头一跳,赶紧回转头来,暗啐了自己一口。
蓝桃犹自低垂睫毛,想着心里事。那传信来的人不过是与蓝老爷交好的行商,千里迢迢只传了这么一个“喜报”回来,还是他们在行商之余特意为蓝桃打听的。
可见那赵佑廷根本没想把自己的好消息跟家乡人分享,更别说知恩图报继续赘入蓝家了。这个时候他可能除了准备殿试之外,最想解决的便是这个不伦不类的亲事吧。
如果他传来消息说想要退亲,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一方面自己不用担心未来夫君是个“陈世美”,另一方面自己退亲也有了由头和蓝老爷子说:“不是姑娘我不想娶,实在是那赵佑廷人面兽心,活脱脱就是个嫌贫爱富的“陈世美”嘛!你看,金榜题名后第一件事便是抛弃糟糠之妻,人品可见一斑,蓝家可不能让这样的人入门。”
到时候蓝老爷子一定会吹胡子瞪眼,站在自己这边痛骂那个负心薄幸的臭男人。这样村里镇里的人都会对自己报以同情,而不是鄙视,虽然以后的婚事要艰难些,但蓝桃本身岁数还小,等上个三五年也是不怕的。
怕就怕,那个赵佑廷爱惜羽毛,不想担上“陈世美”的骂名,坚持入赘蓝家或是干脆不想入赘,反而要迎娶蓝桃。这样虽然蓝家一族会有不满,但在其他人的心中,天上“文曲星”下凡的才子坚持娶恩人家的女儿,这才符合大团圆结局的不是?
想到此处,蓝桃心里一阵恶寒。想自己当初好不容易才混到事业有成的份儿上,男朋友劈腿了;好不容易中了个千万彩票,后半辈子几乎衣食无忧了,人被杀死了;好不容易穿到一个古代女孩儿身上,MD,还是个超级大胖子;好不容易把肥减了下去,得,又出来个潜在敌人。
就不能让自己安心当个小地主,种种地,养养花,好好玩耍下去吗?
穿越来,重生去,这样的剧情真是要多狗血有多狗血,而且还不给自己这个穿越重生人士发个金手指什么的,若真发生点流血案件,自己这个弱爆了的女主角不得第一个挂了?
如果这一切真的只是一个网络写手写出来的故事,那么蓝桃定会诅咒这个“后妈”,诅咒她穷到去喝西北风。(丸子:其实,伦家还是喜欢喝东南风的啦……)
纳兰容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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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窃书少年
一路无话,牛车驶到镇上停在了街角,杨夙起身等在车外,蓝桃刚想搭着车外伸出的手下车,突然想起今天来的不是小福,而是那个混账小子。
当下抽回手,提起裙角自己跳下车进店不提。杨夙空着手,咧了咧嘴角,这丫头还真提防的紧呢!
贵叔忙着栓牛,倒没留意这些。只怪杨夙长的太瘦小只能勉强算个半大孩子,脸蛋又漂亮的像个闺女,他只当带了两个孩子进城逛街,哪里想到那“调戏”之事来。
蓝桃闪身进了一家书屋,翻找了半天也寻不到自己想要寻的律法类书籍,大多是《诗经》、《大学》、《中庸》类的书籍,除此以外,那些坊间的话本子卖的也是不错。
蓝桃身边那个梳着总角的小学童便买了好几本三侠五义之类的小说,偷偷藏在一本《论语》里夹带着进了旁边的私塾。
还有几个衣着简朴的少年正聚在一处旧书摊旁,聚精会神的翻阅着几本破烂的诗集。
蓝桃看着觉得仿佛回到了自己上学的时代,当时穷学生一枚的自己也买不起那些书,所以只能攒些零用去旧书摊上挑挑拣拣买上一本,或是花很少的钱从书店租书看。
虽然很艰苦,但这样看的书才觉得分外珍贵好读,反反复复读上好多遍,直到内容与自己的情感融为一体,方才罢休。
蓝桃抚了抚手上散发着油墨香的《梅翁诗集》,略翻了两页,里面的字顿时吸引住了蓝桃的目光,好一手簪花小楷!
不知这梅翁到底是谁的号,诗文清奇也就罢了,难得是这字写的格外秀美婉约,笔锋流畅,转体自然,真真是好字。
蓝桃最喜这种字体,拿了那本诗集准备买了回去临摹,偏偏和一个衣衫破旧的少年撞了个满怀,袖子里掉出一本崭新的书卷。
旁人顿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起来,那书屋的老板闻声而来,少年战战兢兢的看了几眼旁人,低头看向地上的书卷,见书上溅满了灰尘,脸上浮现出几分心疼。
刚刚低下身子想要将那书卷捡起来,只听那老板一声呵斥:“周康,你又来偷书!小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那少年唬的双手一抖,随即勉强站直身子,分辨道:“你,你怎可如此胡说?我,我何时偷过你家的书。”
那老板挥舞着一根竹板,气不打一处来:“你还敢狡辩,前不久你来我家店里看了半晌的书,我店里就丢了一本新的《战国策》。今天这书又从你袖筒中掉出来,别告诉我,你这是要买的?”
少年脸上涨的通红,眼睛里盈了一汪泪水,嗫嚅道:“我,我没偷,我只是借回去抄了一遍就送回来了。”
那老板如何肯听,上前就要拉扯着那男孩儿去见官。
“慢着!”清脆的女声响起,众人不由得把目光投向旁边的女孩儿。
只见那女孩儿轻盈的俯下身子,拾起那本《史记》,弹了弹灰,方才说道:“这书,是我要买的。”
少年微张了嘴巴,双眼盯盯的看向为他解围的女孩儿。女孩儿正是蓝桃无疑,她将那本《史记》与自己方才挑好的《梅翁诗集》一起放在桌上,拍了拍,问那老板道:“多少钱?”
那老板见状,松开了那少年的衣襟,嘴里警告了一番,方乐颠颠的快步走过来,答道:“这两本得八两银子。”
蓝桃皱了眉头问道:“《史记》厚些贵一些也倒罢了,怎地这本诗集这样贵?八两都能买一堆诗集了。”
老板忙解释道:“咦?姑娘不知么?这《梅翁诗集》可是先皇后所做,是先皇亲自督工印出来的。不说那纸张和工艺,单是先皇后的诗词和墨宝就可算是无价之宝了。这是本店唯一的一本,还是小老儿的亲戚从京城帮我带回来的,所以卖给姑娘这个价钱实在是不贵。”
蓝桃点了点头,从荷包里拿出银子付了帐,贵虽贵些,但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谁让自己现在是个富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