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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穿越了-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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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婆婆一听更乐了:“那感情好,小姐一直说喜欢老妇酿的青梅酒,但今儿个倒是头一回在酿酒前来瞧了。”
  玥儿酿酒的手艺是跟彭婆婆学的,酿的很有味道,也算半个老手,一直很耐心地在旁边跟陈思语说步骤。
  按照她教的步骤,先是将好的青梅挑出来,剔去不合格的青梅,然后用盐水浸泡两刻钟,再用流动水冲洗半个时辰祛除涩味,自然阴干至无水分残留。
  挑倒算快,楚世阳送来的青梅都很新鲜,但是从到洗再到阴干便要些时间,而这只是第一步。
  她们一边清洗一边聊着天。与府里别的人不同,彭婆婆并不会觉得陈思语作为尚书千金就不应该做这些粗活,反倒是很开心陈思语会动手和她一起做这些事。
  老人家,总归不喜欢孤单。
  彭婆婆一边不停手中动作,一边说:“看来这个楚世子确实对小姐上心了。”
  玥儿手中动作稍稍减缓,陈思语倒是直接抬头问她:“婆婆这话怎么说?”
  彭婆婆依然笑得眼角褶子一层叠一层,回答:“这个时节庐陵的青梅大多都不大新鲜了,但你瞧瞧这些青梅,个顶个的好,必是用了心挑的,还挑了这么多,不是上心是什么?”
  陈思语低头笑了笑,面上满是如青梅一般的少女情怀。
  最是怀春心思难述说,愿与君共饮青梅酒。
  青梅酒做起来并不难,但却耗时间,要做上几日才能封存等待。
  送来青梅的第二日,楚世阳便邀她出门。
  楚世阳来找她的时候,唯一的障碍陈思昀并不在府里,估摸着是不想被她拦着说玥儿的事。陈父下了早朝就被国主留下商议要事,还没有回府。剩下的陈母则是举双手赞成楚世阳约自家闺女出门,甚至还神助攻的将玥儿留在府里,不让她跟着坏了两个小年轻的气氛。
  不过赞成归赞成,陈母还是提前定好了什么时候一定要到家。深受未来岳母喜爱的楚世阳在获得批准后直接带着对方闺女坐着马车出了城门。
  陈思语掀起一侧的布幔,看着在自己身后远去的庐陵城门,问身边的楚世阳:“我们去哪儿?”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为了缓解自己一见到陈思语就结巴所带来的尴尬场面,楚世阳现在说话的速度放慢了许多。然而缓慢的语速配上他的气质,倒更叫人觉得他沉稳可靠。
  不知行了多久,马车终于停了下来,车夫在外面道:“世子,地儿到了,但前面路太窄,马车不好过去。”
  楚世阳掀起车帘道:“无碍,我与陈小姐先在此处下车,你晚些过来接就好。”
  “好嘞!”
  车夫跳下马车,拿了一张踩脚凳放在两人下车的位置。楚世阳先踩着下车,再去扶着陈思语,一副怕她摔倒的样子。
  马车停的地方,正对着一条小路,而顺着那条小路望去竟是一大片荷叶。
  “是荷塘!”她惊喜道。
  楚世阳走上前两步,而后回头对她伸出一只手。陈思语会意,只思考了两秒便伸出手牵着他。楚世阳很开心,他的脸上开始做出一个比之前自然许多的浅笑的表情。
  小路的尽头是用木板铺就的几层阶梯,阶梯上面是透风长廊,长廊两侧的上方隔一段距离就挂了个风铃,微风拂过,清脆铃声煞是好听。正应了长廊入口上方刻的“拂风塘”三字。拂风塘长廊底部离荷塘水位并不高,稍一伸手,便能触到随风微摆的荷花荷叶。
  陈思语被楚世阳牵着手走在其中,听着风铃声,嗅着荷塘的清香,脚步有些飘飘然。
  “这地方真好看,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他俩并排走着,楚世阳只要低侧着头便能瞧见陈思语因兴奋而红扑扑的脸,还有一笑就很明显的两个酒窝。他觉得,这样就很美好。
  “这儿,是我父亲,送给我母亲的。”
  陈思语停下了本就慢的脚步,看着他问:“你父亲送给你母亲的?”
  “是。”
  陈思语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楚世阳开始主动跟她说他的家人了,再也不是她去问别人,找别人打听那些不知可信度为多少的传闻。
  “你父亲也常带你母亲来这儿吗?”
  楚世阳点头:“以前是,只可惜……”
  “可惜?”
  “只可惜他们现在不在这儿了。”
  “啊?”陈思语一脸震惊,她记得楚世阳父母都还活得好好的啊!
  “我母亲这几年病重,父亲,要带她回乡休养,不久前,便向国主递上了辞呈,过几日……我便要承父之位,成为新的召南候。”
  “你……要承候位了。”
  “是。”楚世阳眼中很是平静,并没有承袭候位的喜悦,也确实,毕竟是因为自己母亲病重。他眼神突变深沉,看着陈思语继续道,“今日带你来,还有一事要说。”
  “什么事?”
  “我……过几日便要承我父位,所以,这段时日,要很少见到你了。”
  陈思语表示理解:“我明白,你尽管去做该做的事。不管现在怎样,日后都会越来越好的。”
  楚世阳紧紧握着陈思语的手:“有你在,我就很好!”
  楚世阳看向她的眼神很纯粹,就好像面前的人,必定是与他执手一生的。陈思语最爱的也是他的眼睛,长而浓密的睫毛在扑闪时便如柳絮轻扬起,搔着她的心,痒痒的。
  她将没被楚世阳牵着的手抬起至身侧,用心感受着:“我触摸到风了。”
  楚世阳也抬起自己空着的那只手,却不是像她一样,而是直接握住陈思语抬起的那只手,说:“我也是。”
  陈思语眼眸带笑看了他一眼,低头趴进他的怀中,她想:这个人,很好!
  日头正好,不轻不重。微暖的清风拂过荷塘,拨动着碧色的荷叶,搔着或白或粉的荷花,带着它们的味道拂过鼻尖,却又经久不散。透风长廊上挂在两侧的风铃也轻晃着身躯,发出悦耳的声响,在拂风塘轻轻飘荡。
  岁月那么长,日色微暖清风微凉。总有那么一段时光,你不愿与外人分享,只想着让画面停留在此刻,仿若与世隔绝,安静如尘。
  只要身边有你,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以为,杀马特跟非主流已经随着我的初中时代远去,但是……
你们有过大清早被宿舍外面的“□□”吵醒的经历吗……
不是很懂现在的年轻人……

  ☆、来自父母的狗粮

  那日之后,楚世阳果真没来找她,但送的东西却是每日不断,每天还附带一百来字的书信。
  陈思语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楚世阳的用心,每日送来的东西虽不名贵但都是她喜欢的。但再喜欢也比不过不能见到楚世阳的失落,更何况……
  “哎……”
  正在整理梳妆台的玥儿听见自家小姐趴在画桌上直叹气,很是不解:“小姐你最近怎么总拿着楚世子送你的书信直叹气呀?是楚世子写得不好吗?”
  陈思语摇头:“不是,是写得太好了。”
  玥儿一听更不明白了:“写得好不是应该开心吗,小姐怎么还愁眉苦脸的?”
  陈思语只是摇头,不再作答。问题就是写得太好了,她看起来有些吃力,但又不好明说,怎么着她也是当朝尚书的女儿,当朝侍郎的妹妹,自己丢脸没事,给家族丢脸就不好了。
  哎……想当初读高中的时候,翻译一篇文言文对她来说压根不算什么。但是,她大学学的专业压根跟古文无关,甚至专业课里压根没有语文一类。高中拼命学的东西到了大学,该忘的不该忘的,早就叫她忘得所剩无几了。
  她默默看着手中的几张书信,每张都有百余字。字是好看得不得了,就是内容看得她头皮发麻。她第一天看见附带有书信时还挺高兴的,觉得楚世阳太用心了,结果一打开瞧见上面大半的繁体字顿时就眼睛疼,仔细认了一会儿还有一两个生僻的字,好了,直接脑壳疼。
  这里又没有手机没有网,压根不可能达到搜索一下你就知道的境界。哎,看来她要学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她现在想起以前自己看的穿越小说就欲哭无泪,为什么别的女孩子穿越之后就各种牛逼各种厉害。她来到这里之后就各种不行呢?原先世界学的东西也不知道在这里能用到多少。
  不过好在有个好的家世背景,能让她无顾忌地去做自己的事情。想想突然觉得有些讽刺,很多人倾其一生追求的无畏底气,而别人一出生就有了。
  但说到底,现在赚到便宜的是她,她又有什么资格觉得讽刺?
  还是好好学习吧!
  要么找兄长借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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