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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妻约:老公来势汹汹-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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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拙的触摸,克制的试探,任由自己被陌生的激。情席卷。
十七岁相识,二十一岁把初吻送给她,二十五岁才得偿夙愿,彻底拥有了她。这一过程,他花了整整一个八年。
热情过后,他撑着脑袋,看她满脸绯红,疲惫地睡着,柔嫩的肌肤依然嫩得能掐出水来,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终于!
等待四年的干涸的心,春风一度,满血复活。
真好。
然而,天明之后,他再次被打回原形。那个他放在心尖上疼的女子巧笑着问他,“寒少,我可是雏。儿。您可得对我负责啊!”
六月飞雪,全身的血液都冷掉了。
他最爱的人才能将他伤到不敢呼吸,一呼吸就心痛的地步。
“我睡过的雏。儿何止你一个。顾繁朵,你的初。夜真不值钱。”
愤怒令他口不择言,惊见她眼眸里的光黯淡如灰。
他的心更痛。
相爱的人,每一次恶言相向,都是伤敌一千,自损一千。
“顾繁朵,我累了。从十七岁到三十四岁,我从没有停止过爱你。我爱累了。
第一次握住你的手,手心里全是汗。激动的全身都在发抖,真怂包。可我淡定不了。我牵的是我媳妇儿啊,一想就激动,激动起来,就浑身冒汗。
第一次吻是给了你。很青涩,磕破了你的嘴唇,我真的真的很小心了。没办法,业务不熟不是。你得给我机会练习啊。那时候的你也很青涩,可爱的苹果肌爬满红晕,我都不敢看,总怕自己忍不住,冲上去啃一口。
第一次和你做那种事,抱歉,我说谎了。你跑去美国,我找谁刷经验。我没有经验。不然,我也不会在开始的时候,进错地方。抱歉,我弄伤了你。
后来,我走了的这六年,我也很乖。我没有去找别的女人。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特别想你的时候,我拼命工作麻痹自己,实在忍不住,左右姑娘帮我解决。请见谅啊,男人一开了荤,就忍不住想。要。
那个陌生的国度,就像你说的,盛产宝石、球员和美女。但她们都不是你。不是你,我就自己睡。
我一路从愣头青似的的少年走到今天,只爱过一个你,也只拥有一个你。是是是,我说过很多伤你的话,我有罪。但我摸着良心说,我除了被义父设计,伤害了你的家人,我寒子时没有对不起过你。能给你的,我都给你的。能护着你的时候,我也都护着你了。
从认识你的第一天起,我就想着讨你给我当媳妇儿。你让我优秀,把你当米虫养。好,我答应你。其实,我不是有野心的人。开一家网游公司,做我喜欢的事儿,又能把你们母子养得好好的。我就别无所求了。
顾繁朵,你说说看,我们走着走着,怎么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达到了你的要求,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可是,我们怎么就不能好好地过下去了呢?顾繁朵,你难道从没有反思过,我这次为什么不乐意追着你跑了?
我一直站在原地,是你从不愿意回头看一眼,是你从不愿意扪心自问,我对你的疼惜如果有十分,你是否回了我哪怕一分的珍惜?
顾繁朵,我尽力了,我花了十七年,就得到了你一句,要崩了我。你打啊,照着这里来!照着我运动反射神经区来啊!一枪毙命给我痛快!”
白皙的手背青筋暴突,一把握住顾繁朵手腕,胁迫她将手。枪的洞口指向眼睛后方。
早已无声无息哭得一脸泪花花的顾繁朵清黑的瞳仁同样倒映出眼前男人的模样。
是啊,他也不年轻了,三十四的成熟男人了,眉宇间褪去了当年的青涩。充满成熟气息的剑眉此刻凝满痛楚,眼瞳赤红而悲伤。
是啊,她记得呢,他第一次牵她的手,掌心全是汗水。
是啊,她记得呢,他第一次吻她,只是两片唇瓣的相碰,第二次,把舌头伸进来,急切得像一头要吃奶的小兽,牙齿磕破她的嘴唇,笨死了。
是啊,她又不是傻瓜,怎么会不知道他寒子时在说谎。如果他有经验,怎么会像误入仙境的凡人,面对满眼的繁华,却不知道该从哪里下嘴。
是啊,他们曾用真心祭奠了彼此的青春。
他曾热血地和小混混打架,特别帅气!那些岁月里,他一次一次为她受伤,甚至为她断了一只耳朵;
她呢……
她曾偷偷摸摸地联系他的员工,一起为他庆生;
第一次山顶露营,发生在他吃完毕业散伙饭那晚,她鼓起勇气,要在那晚把自己当做毕业礼物交给他,却悲剧地喝醉了,没有缠绵,也错过了日出;
傻里吧唧地在笔记本里写下想和他一起做的所有事儿,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他;
无怨无悔地为他生下安安,而不去考虑拖着一只小油瓶,如果他一直不回来,她以后的日子怎么熬?
他们为彼此曾如此无怨无悔地疯狂过。
她是早产儿,身子骨比一般人差了许多,又是个不能忍疼的。每次来亲戚都痛得满床打滚,脾气自然不会很好,可不管她多么暴躁,他脸上都挂着宠溺的微笑,给她做好吃的,给她煨红糖姜汤,给她弄热水袋,伺候她泡脚,还故意说,“女孩儿的脚是不能随便给男人碰的。如果一个男人碰了一个女孩儿的脚,就只能娶她。”来转移她的注意力。
无论多远,无论多累,只要戏份一杀青,他就会坐最早一班列车赶回来,见面说的第一句话永远是,“顾繁朵,走!带你去吃好吃的!”一点都不会耍浪漫,但确实很实心眼地对她好。每次用餐完毕,还都会小声询问她,需不需要去上厕所。细致贴心的无可挑剔。
主动帮她拿包包。没谈恋爱以前,她觉得那些帮女朋友拿包包的男生,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你女朋友又不是没有力气。可当寒子时动作自然地扯过她的双肩包,甩到他的肩膀上,动作那叫一个行云流水般的流畅。她只觉得帅炸了!
两手空空的她被他牵着走在灯火璀璨的闹市,才方觉得,不是女孩子娇气,而是男孩子在那个年纪对女孩子出自天性喜欢的一种怜惜。被宠爱的感觉,真棒!




第169章 她活在他心上,他活在她脉搏里(一更)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他们或许不能给女生最好的物质生活,但他们给予女孩子的真心疼惜是钻石也买不到的。
提提裤管,就蹲了身。子为她系鞋带,解下围巾就酷酷地扣到她脖子上,忽然喊她不要动,为她吹飞掉落的睫毛。原来,他连走路都盯着她看啊!毫不在意路人的眼光。
其实,她不爱带手套,总觉得缝缝里有很多细菌,脏脏的。于是,那个冬天,他的口袋便是她的手套,他的大手便是她的小暖炉。
印象里有一次,他接拍了一部悬疑剧,需要去国外取景。某天,她在上一节叫做影视欣赏的公共选修课,难得收到他发来的qq消息(那会儿微信还没流行),问她喜欢哪个牌子的口红?
那会儿仗着年轻,她其实对化妆根本不感兴趣,认定青春就是美︿( ̄︶ ̄)︿!但转念一想,又觉着该给某人一个表现的机会,便捅了捅舍友,低声问她哪个牌子的口红适合她们这个年纪使用?舍友是彩妆大咖,推荐了一款据说外观超级高大上,价格也相当美丽的小众单品。
她便将名字发了过去。良久没有收到某人的信息,以为他在忙。她便将qq静了音,反扣在桌上,专心听起课来,因为当时的讲课老师声音又甜又脆,特别悦耳,她喜欢。
课间休息,她才看了眼qq,收到了两个抖屏,一张图片,是那个牌子当年最新出的口红的各种色号,还有两句留言,“你喜欢哪个?”“怎么还不回复?那我都买了,你不许骂我败家。”难得的沉不住气和满满的傲娇。
她故意调侃他,“随你的高兴。反正是涂给你吃的。对了哦,抖屏是亲亲。你怎么想我呀?”发完,自己就脸红了。
结果,对方竟然发了一个“害羞”的表情,秒遁了。
隔日回来,他并没有将所有色号都拿了一只,而是选了一只玫红色的,粉粉嫩嫩的。她不由在心里感慨:果然男人都喜欢嫩妹儿呀!她就问他,为啥没有土豪一把,全都买了?他居然说,“我要存钱给你买房子,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家。我不要你跟我住在出租屋里。”她当时就哭了。
晚上一起在面馆吃饭,他给她点了她最爱的番茄牛肉面,自己则要了铺了一层稀薄蛋花的青菜面。她问他,“你吃这么少,都没有肉肉,晚上会不会饿醒啊?”他没有抬头,长长的睫毛摇曳着面馆里暖金色的灯光,特别***。他的声音更是有股子说不出的暖,“我不爱吃肉。”
偏偏她是个反应慢半拍的,很久之后,灵光一闪,她菜秒悟,这家伙在说谎!分明是从她对他说,想要一栋有红屋顶的房子后,他才开始不爱吃肉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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