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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时候,温言臻感染到了再生贫血障碍,由于是是性属于轻微感染,要经过五百天的定期输血,这个时候,温家如珠如宝的养女就派上用场了,显然,温家是早有准备的,因此,即使梵歌当时的年龄就只有十五岁,可一阵体检下来,她的各项指标都达标,当一直负责检查她身体的医生带着那么一点点的怜悯看着梵歌时,梵歌咧嘴一笑,抡了抡自己的手臂,没事,老师是说了献血是一种光荣的行为。
其实,那时梵歌想的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那时,她害怕的是她那个家庭里没有半点的用处,梵歌知道温家一定预备了另外的梵歌。
没有半点的用处像温家那样的家庭里代表的就是一只永远不涨价的股票。
十五岁这年每隔五十天的周期,梵歌都会和温言臻来到了医院,医生会安排他们平躺床上,床上大约隔着几步的距离,开始输血的时候,会用白色的布帘把她和温言臻隔离着,温家的男主和女主很忙,他们没有空像别的孩子们爸爸妈妈那样出现医院里,说着婆婆妈妈的话做着婆婆妈妈的事情。
这个时候,陪着两个孩子的永远都只有管家和温家的姑妈,姑妈是一名寡妇,丈夫很早时候因为意外死了,而后,姑妈就没有再嫁她回到了温家,尽心尽力的打理温家的一切家务,如果说温家,真正对梵歌好的就只有姑妈了。
每次梵歌输完血的时候,姑妈总是会抱着她,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发。
只有姑妈会温柔的告诉着她,关于她的名字。
“梵歌呢,有着佛祖的心里,是美丽史诗般的音律。”
梵歌心里知道,她并不是代表这美丽和虔诚的音律,她比谁都明白什么是生存,她有着自己的精打细算,小心思多的很。
据说,温家是把她当童养媳来养着的,据说,温言臻对于他的童养媳好得很。
是的,温言臻对她很好。
可梵歌明白,温言臻对于她的好只是一种礼貌的行为,那种状态就像二战过后迅速崛起的西方发达社会,那时,西方社会里,三大种占据着主流,白种,黑种,黄种,白种地位最高,黑整天都抱怨受到白种的种族歧视,抱怨白种对黄种总是客气有礼貌,后来,社会专家一针见血的讲解了这样的社会现象,白种之所以一再的对黑种发难,那是他们黑种身上感觉到了威胁,从而导致他们会把注意力放他们的身上,相反的,黄种白种眼里是毫无竞争力,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存,因此,白种黄种面前总是更容易的做到了文质彬彬。
梵歌心里明白自己对于温言臻来说,就是那种可有可无的黄种,温言臻对梵歌好的时候梵歌也理所当然的对温言臻好。
她总是说着那种听起来傻乎乎的话。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觉得身体特轻松。”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觉得脑子好像变聪明了,老师的数学题突然的就懂了。”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
“。。。。。。”
这些话故作傻气的话从十五岁讲到了十六岁,十六岁的夏天医生宣布,以后他们不用再来医院了。
十六岁的少年淡然的听着,脸色一如既往的苍白。
站医院门口,梵歌看着温言臻,穿着短袖的白衬衫,骨架比一般的同龄的少年来得小,身高也和自己差不多,半截露短袖外的手臂血管凸起,一看就是不健康的孩子。
梵歌看着温言臻凸起的血管,掉泪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的眼泪就掉落了下来,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的就来了,这个少年的身上有一半的血来自于她的身体,她身体的血液现正他的身上滚烫滚烫的流动着,支撑着他的生命。
梵歌,就那么掉下了眼泪,第一次的讲了真话。
“阿臻,好了觉得高兴。”
少年怔怔的愀着她,伸手,摘掉了她眼角的泪珠,转头,夏日的风把少年的话送了过来,声音清透。
“梵歌,以后,会和结婚的。”
十五,六岁的年级哪里懂得爱情?梵歌觉得十五,六的年纪里最多的也就只存这样那样的心动。
爱上钢琴家只是因为他有修长的手,爱上一位演员只是因为他演的那个角色讨欢喜,爱上邻居家的哥哥只是因为他甩头发的姿势特别的好看,爱上同桌的男生只是因为他莫个时刻说了一句让特别有感觉的话。
这些那些的爱上只是青葱岁月里,们他们的,那叫着心动的玩意儿,哪一天风一吹它就变成了天边的云彩。
作者有话要说:小标题换了看到没有,汗,不是口了,梵歌这一部分又三章,我把温言臻和梵歌最精华的部分用类似番外那样写出来,这样一来回让这故事更为的深刻。
☆、28梵歌(02)
“梵歌呢;在心里有着佛祖的人心里;是美丽史诗般的音律。”姑妈常常对梵歌说这样的话?
梵歌没有告诉姑妈;在很多的苦难过后才是美丽史诗。
梵歌被送到寺庙的时候是没有名字的;远道而来的僧人为她取了名字。
“先生,为什么要为我取名梵歌?”三岁的时候;梵歌问再次远道而来的僧人。
僧人带上了老花眼镜,握住了梵歌小小的手,摊开了她的手掌,声音慈悲得像菩萨:“因为你手掌心的纹路。”
梵歌手掌心的纹路复杂得像是火车交叉的铁轨线,据说手掌心的纹路越是的复杂那个人所要面临的境遇就会越多;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梵歌呢;在长大的路上会经历很多很多,先生希望你能记住你的名字;梵歌,记住了梵歌是菩萨们献给人类美好的语言。”
傻傻的她又问:“老先生,要是我有一天变成了梵歌,那么我会的到幸福吗?”
小小的梵歌,认为幸福就是福气,福气就是像那些来拜佛的有钱人家的小姐一样,跟在父母亲的身边,穿着漂亮的衣服坐在气派的轿车。
寺庙的老和尚们说了,她就是因为没有福气才会被爸爸妈妈弄到这里来的。
僧人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用手刮了刮梵歌的鼻子。
那个时间是梵歌儿时记忆里头最为深刻的一件事。
有人说世界上的女人们大都在明里暗里有一颗圣母的心,梵歌觉得这话说得有些的道理,在十七岁这年,梵歌发现自己真的有一颗圣母的心,那颗圣母的心专属于温言臻,当她爱上他时。
第一次温言臻牵她的手第一次他吻她的时光也是因为在爱上他后才美好了起来,连同当天周遭的一切,风在歌唱,夜在低吟,偷偷躲在墙角上偷偷看着他们的孩子笑声很是可爱。
即使,温言臻牵她的手是因为那个老是传小纸条给他的女孩让他烦透了,于是他就在那个女孩面前牵了她的手。
即使,温言臻吻他是因为十七岁了还没有亲过女孩的嘴唇,这样的事情在他的朋友们看来是一件大大的糗事。
还没有爱上温言臻时梵歌对于这些是不在乎的,她那时心里还打着小算盘,如果温言臻有一天不想和她结婚了,那么她也不会要死要活的,她有自己的银行户头,里面数目可不小,当她成年时她会拿出那笔钱到国外进修,她喜欢中文发音,她觉得自己很适合当一名电影配音。
她手头上的钱已经可以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往后剩下的就是让自己成为一名电影配音,再然后在适合结婚的年龄找一个男人结婚。
梵歌想,如果没有十七岁那年冬天发生的事情,她的一生大约就是那样了。
要么等温言臻不想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就去追寻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要么嫁给温言臻,维持着像言翘那样的生活状态,在大家面前大方得体的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看着自己丈夫时不时的换情人,梵歌明白,之所以言翘能维持那样的状态全都是因为她不爱温景铭,如果她成为温言臻的妻子的话她也当一个不爱自己丈夫的妻子。
梵歌认为爱情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是微乎其微的事情,珍珠钞票永远比任何一款男孩子英俊的脸蛋都来得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实用性质强。
然,想象永远赶不上变化。
十七岁这年冬天,梵歌那颗一直被狠狠按住的圣母的心突然的爆发,在温言臻身上爆发。
很小的时候,梵歌就和温言臻住在澳门,住的地方和澳门市政厅相近,这片区域很好的让他们度过安静,不受打扰的童年。
同为曾经的殖民地,澳门和香港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文化,澳门在厚重中透出的是悠闲惬意,一水之隔的香港光鲜亮丽而又纸醉金迷。
十七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