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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看在温则面子上,也许她会很难走下去吧,沈信桢想。
Fiona笑了笑,拿着餐盘回头对沈信桢道:“话说,我以前做实习生的时候可比你紧张多了。”
沈信桢打了两道清淡的蔬菜,低着头跟着Fiona往座位上走。
Fiona:“听温总说你是一个很有实力的设计师,所以,我很期待你之后的作品。”
沈信桢有些脸红,说:“不过是参加了一些比赛而已。”
“唔,能和温总一起参加设计比赛那已经是一种认可了。”
沈信桢低下头,觉得这Fiona大概是被温则派过来的吧……
“我做实习生时,总结下来一条经验,要不要听?”
“什么?”
Fiona勾唇一笑,道:“工作的时候大家都各有事做,没有人会去在意一个不起眼的实习生,所以我们可以不用那么紧张,或许放松下来会有小惊喜也说不定呢?”
沈信桢愣了一下,随即身后响起一阵喧闹声音,胳膊被Fiona撞了一下,“诶,温总来了。”
沈信桢抬头去看,看到那气度不凡的男人和赵普亮一前一后地走进来。
Fiona笑着说:“温总以前从来不来食堂吃饭的。”
沈信桢有些不知所措,但片刻又镇定下来。
他不会来的。
果不其然,温则只是和赵普亮巡视似的看了一圈便回去了,即使眼神扫到她也没有片刻停留。
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她知道温则在公私事上一向分得很清,而且他应该很明白,在公司里亲近她就是给她难堪。
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沈信桢打开一看——
‘吃的太少,要多加一道汤。’
她握着手机,对着屏幕吃吃傻笑。
真好呀。
虽然不是每时每刻都黏在一起,但他还是这样事无巨细地体察着她敏感的小心思。
下班回家之后,Matteo医生亲自送了药过来,并且嘱咐温则一定要每天准时吃药,并且把药后反应记下来。
沈信桢在一边听得很仔细,甚至还打开手机备忘录一句一句地记下来。
Matteo对温则说着,不经意间看到了沈信桢认真严肃的眼神,一顿,哈哈大笑起来,调侃道:“Simon,你真是幸运,可以遇到这么可爱的女朋友!”
沈信桢羞的红了脸,再看温则,这男人居然抱着手臂幸灾乐祸地回答:“是的,非常可爱。”
沈信桢:“……”
送走Matteo之后,沈信桢监督着温则吃了药,便回房间去洗澡了。
从浴室里出来,她一边着毛巾擦头发一边对着镜子发呆,然后拿起手机打开搜索引擎,完全是下意识地打出几个字,等她回神时,已经看到加载出的页面,触及到那个病名时又连忙退了出去。
她怔愣地低着头看着黑屏的手机,想起了曾经和他在一起时的琐碎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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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在记忆夹缝中,丝毫不起眼,回想起来却令人怅惘。
那时他和她一起去外地参加一个比赛,毫无疑问,他们得奖了,就在去往颁奖场地途中,下起了一场大雨,水位急速升高,车子和人都半泡在水里,他把车停下,准备步行走过去。
偏僻地段,雨伞告急,温则从居民手里高价买下一把,撑起来居然有三两个小洞。
沈信桢愕然,耳边响起一声清浅的笑,她侧头看他。
他正伸手去接那些漏下来的雨滴,俊美的面容上没有一丝气愤,笑容温润甚至有一丝丝稚气。
行程被耽误,地面泥泞难行,唯一的雨伞又破了,她不由得有些烦躁,脱口而出:“我们都要成落汤鸡了,学长你居然还笑得出来!”
他没有生气,只是对她笑。
她不明白,这么温暖乐观的温则,怎么会有过那样悲伤的过去。
正当她越想越难过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信桢,方便我进来吗?”
沈信桢坐在梳妆台回头,“进来吧。”
门被推开,温则还没有洗澡,穿着衬衫长裤,对沈信桢抬了抬手中的水果盘,问道:“要吃点水果吗?”
沈信桢笑了。
温则走进来,反手关上门,走到沈信桢身后,从镜子里看她,低下头闻了闻她颈间的味道,感慨道:“好香。”
他把果盘放到梳妆台上,拿出吹风机帮她吹头发。
沈信桢坐在凳子上,高度只到他的腰,抱住他的时候,脸贴在他的小腹,硬邦邦的,都是肌肉。
吹风机的声音停了,温则顺了顺她长长的发丝,声音微哑:“信桢,男人这里是不可以随便压的。”
“……”
说着,正对着她脸的那个地方就慢慢鼓了起来……
沈信桢的心脏扑通扑通跳起来,毫无章法地,让她呼吸都乱了节奏,她松开他,慌忙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扶额,无奈至极又宠溺至极,俯身抱住她,用很低沉诱惑的声音说:“没关系,反正都是你的,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沈信桢:“!”
“你、你怎么能……”沈信桢被他这句话吓得直接站起来,小脸通红的,望着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温则愉悦地笑了,抱着她亲了亲她的额头,笑着说:“我的信桢,怎么会这么可爱,随便一句话也能脸红成这个样子。”
沈信桢被他抱在怀里,低着头不去看他,头顶抵在他胸膛,感受着他呼吸时胸膛里发出的细微声音。
她想,他总是这样说着“我的信桢”“我的信桢”。
她的名字之前还要加一个标签。
曾经没有归属的沈信桢,被他冠上了一个定义。
谁的沈信桢?
我的,温则的。
沈信桢觉得,这短短四个字,比任何情话都要让她触动,每次被他抱在怀里,听他说这四个字,她的内心就会觉得格外镇定。
她曾经是那样一个独自支撑、孤苦无依的人,以为这辈子只能隔着天堑般的距离仰望他,不敢对他生出一点占有之心,但他却一意孤行靠近她,温暖她,修补她。
哦,这个男人,不仅如此还经常逗弄她。
她想着,觉得又气又甜蜜,挣脱开他的怀抱盘腿坐在床上,拿过果盘来挑出一颗草莓放进嘴里。
温则就侧躺在床边,单手撑着头安静地看着她。
好一会儿,沈信桢忍不住了,回头,语气凶巴巴地说:“你要不要吃?”
温则不回答,用那双多情含笑的眼睛望着她,然后张开嘴:“啊——”
沈信桢红着脸,拿了一颗草莓喂进去。
温则起身,从后面环抱住她的腰,喃喃问道:“为什么世界第二喜欢是草莓?”
沈信桢听不得他说起以前的事情,总觉得很害羞,每次提起,她就急切打断他转移话题,但这一次,她想了想说:“因为妈妈喜欢吃,但是那个时候我们太穷了,所以只有节日的时候才会买一点。时间一长,每次吃到草莓就感觉像过节日一样开心,也就喜欢了。”
温则沉默了一会儿,把一颗草莓喂进她嘴里,承诺道:“以后,每天都有草莓。”
沈信桢眨了眨眼,“真的?”
“当然。”温则淡淡一笑。
不过……也许是在她身上:)
突然地,温则的手机响了起来,他顺势躺在沈信桢腿上,拿出手机看也没看随即接通。
电话那边传来一道喜气洋洋的声音——
“儿子啊!你什么时候带女朋友回家让妈妈看看啊?”
沈信桢听得清清楚楚,惊讶地瞪着眼与温则面面相觑。
作者有话要说: 茄子:猜猜几章内开车~
温则:我认为,事不宜迟。
第42章 温水
电话里; 程湘华的声音还在继续:“怎么不回答呀?你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交了女朋友怎么可以不第一时间通知妈妈?要不是我问了橙汁; 还真不敢确定。”
一道幸灾乐祸地插…进来道:“表弟,我已经尽力,你自求多福吧!”
温则:“……”
“这样吧; 明天晚上你带着人家女孩子回家吃顿饭,我已经吩咐好管家准备菜单了,要是有什么忌口的及时通知我,哦对了; 告诉那孩子不要有压力啊; 反正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了; 就当提前熟悉熟悉!OK; 就这么说定了; 我们明天见哦!”
自顾自说完; 果断的挂断了电话。
空气凝滞的几秒钟; 温则轻笑道:“吓到你了?”
沈信桢神情迷茫:“啊?”
就、就是有点不敢置信……
温则把手机扔在一边,撑起身子; 从下而上看着她,轻声说:“这件事,好像应该可以提上日程了。”
“什么?”沈信桢想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