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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半月,沈母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作之余不能照看沈信桢,她便偷偷跑去小学蹭课,一开始总会被赶走,但时间一长,老师甚至会搬给她一个小板凳,让她坐在教室最后排听课。
她的成绩总是最好的,即使老师从来没有让她参加过考试。
两三个月后,沈母的工资终于能够租一间小屋子。
沈信桢很高兴,非常高兴,她高兴地几乎要跳了起来,她牵着妈妈的手飞奔跑去出租屋,拿着钥匙做第一个开门的人,然而第一眼就看到了连门都没有的厕所。
污渍斑斑的马桶,散发着异臭的房间,还有两眼含着泪水的妈妈,这一切足以让幼小的沈信桢明白,她们未来要面对的,只会是漫长煎熬如同拉锯战的生活。
高利贷不断追上门污言秽语甚至动手动脚,沈母只好带着年幼的她再次离开。她们的生活于冰火两层,不断上下徘徊,不论怎样挣扎也逃脱不掉,不断的逃,更换居所和工作,在此期间沈信桢甚至没有正规学籍,一直到高中,母亲托一个“叔叔”办好。
从那天开始,沈信桢有了一个“叔叔”,40多岁,大腹便便,头顶稀疏毛发挡不住光亮头皮,他坐在拥挤小屋的简陋沙发上,对着16岁的沈信桢和蔼的笑。
“你就是桢桢?生的比你妈妈还漂亮!来过来跟叔叔说几句话。”他把她拉到身边,切切抚摸沈信桢的单薄后背和光滑幼嫩的胳膊。
沈信桢始终低着头,几乎低到尘埃里去,“叔叔”每一下抚摸仿佛是将她拍进更黑暗的深渊里,黑暗阴冷透不进一丝光线,那也正是她生活的位置。
但即使那样的沈信桢,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遇见秦高朗。
隔壁小区的秦高朗,是这一带出名的阳光少年,沈信桢和他见过几次,但她总是低着头,完全无视他走过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
“诶,你就是沈信桢吧?”
少年的声音清亮,透着沈信桢从没感受到的蓬勃朝气。
她缓慢回头,见到站在她身后的少年,整个人湿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水,头发还往下滴着水珠,蓝色球衣前襟湿了大半,贴在胸膛上随着呼吸起伏,麦色皮肤的脸上有着运动后的红晕,单手挎着篮球,站在烈日阳光下冲她笑。
即使在很多年后,沈信桢依旧能清晰回忆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满朝气的样子。
他身上蒸腾着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紧低着的脸,和她对上视线时微微一愣,脸变的更红了,嘟囔一句:“什么一中校花,哪有那么好看……”说着,就跑了。
从那天起,孤独自卑的沈信桢身边有了第一个朋友——秦高朗。
阳光开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桢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让她窥见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让沈信桢在这黑暗生活中依旧渴望着向上。
她默默守候着他,就连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点,看着他不断更换的女友,微笑着送上真诚祝福。
沈信桢的快乐是秦高朗给的,所以,她只要秦高朗快乐就够了。
只要秦高朗快乐,那么,沈信桢也会快乐。
于是,沈信桢追随着秦高朗考上了当地一流名校,在那里,她遇到了像太阳一样耀眼的温则。
她永远都会记得在那炎热夏季的开学典礼上,温则低垂眉眼安静弹钢琴的模样。
那是一张清俊中带着冷艳的脸,在高清镜头下也看不到毛孔的白透肌肤,高挺的鼻梁还有红润的薄唇,仿佛天生带妆般在灯光下美到了极致,但深刻的面部轮廓和浓黑的眉毛不显丝毫女气,更添几分成熟英俊。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袖扣反射光线像是一个光点,随着他弹琴的手移动。
人的美,往往不在相貌而是仪态,仪态美,是超越皮囊之上的高级美感。
灯光将温则周身打亮,大屏幕切换到他的脸,就连他垂眸的神态也看得清晰,一直到他鞠躬下台,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也没能停歇。
台下女生一阵阵叫他的名字,沈信桢默默地把这个名字藏在心底——
温则。
温暖的温,法则的则。
她以为这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她的人生正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但,颠覆坎坷没有终止之时,讨债的人再次追上门,因为恼怒于她们的逃跑,不顾及对方是柔弱女性,拳脚相向。
一个丧失生存本能的柔弱母亲,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儿,如何还?
沈信桢每日三份兼职,没日没夜赚钱还债也不够每月利息。
沈母开始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因为贫穷和操劳,日渐年老色衰,又因沈信桢阻挠而失去依傍,被讨债人殴打之后便不受控制发泄在沈信桢身上,她打骂沈信桢,说后悔说遗憾跪求苍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沈信桢看她痴癫发疯,只会愈加沉默的跑出去。
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小巷,苍白灯光投在她脸上,眼泪盈眶完全不能自抑,只能仰头大口呼吸,胸腔起伏剧烈,终于哭出声来。
赤贫,堕落,压力,困境……这长久以来的生存拉锯战,让人一点点消磨希望,心灰意冷如同行尸走肉。
谁来救救她吧。
谁也好。
请救救我吧。
——“信桢?”
当温则的声音传来时,沈信桢第一次感受到人生中真正的仓惶恐惧。
她脸上还留着红肿的掌印,衣衫凌乱狼狈,嘴角破裂开,渗着未干涸的血丝。
一颗心高高悬起,脚落不到实处,周身充斥着虚无的恐惧,如履薄冰,如蹈高空。
她不敢回头,捂住脸往黑暗的地方跑去,他追上来,一把抱住她,将她的脸轻轻的护在他宽厚的胸膛里。
“信桢,别害怕,我来了。”
她不知道远在学校的他,如何跨越这一千多公里,找到她的家,最终来到她身边,她只知道,在这一刻,她第一次被人真切的呵护在怀里。
他没有追问,甚至没有问一句她脸上的伤是从何而来,她只知道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些讨债的人,一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是温则帮她还清了债务。
后来,她对温则说:“我那时想,妈妈不是不爱我了,而是只有我。我们都习惯伤害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不是吗?”
温则只是看着她,没有回答。
她和温则并肩走在冬日的大街上,看着城市林立的高楼大厦,怔愣出神。
“人类如果像房子一样就好了。不管受多少伤,只要不致死就不会倒塌,”
她说完,又笑自己,低下头喃喃自语:“会有这样的人吗?不会吧。”
“我不会倒塌的。”他突然说。
低低的声音,带着让她熟悉的安心。
她抬头看他。
像房子一样的人,只要不死就不会倒塌的人。
所以——
“沈信桢,依赖我吧。”
他说。
她定定看着他,看他身后灯光照耀,而他就站在逆光中,像是太阳一样耀眼。
这世界上有像太阳一样的人,只是远远看着就足够耀眼了。
像太阳一样温暖闪耀的温则,像蝼蚁一般卑微狼狈的沈信桢,对温则,她只能远远守候着,如果靠近,就会被灼伤。
那天,她在日记写:
“温学长很好,声音很好听,怀抱很温暖。
但,我不喜欢他。
……恩。”
沈信桢啊,真的是一个很卑劣的人,她甚至会在日记里撒谎。
“喜欢”这个词太危险,因为它让人心生幻想,她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不允许有这个词存在。
他一步步靠近,她一步步后退,胆小退缩做感情里的逃遁者,甚至伸出尖锐利爪伤害对她示好的温则。
保持距离,才可以维持她珍惜的这段感情。
她害怕温则靠近她,了解她,因为只要这样,她的那些阴暗和卑鄙就全都曝光在他眼前,到那个时候,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当她终于把他推远,终于让他心灰意冷时,却发现这一次,她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温则毕业,正预备进入公司工作,沈信桢那边传来噩耗——
沈母因病去世了。
她身体柔弱,近几年的荒唐生活早把自己掏空,离开人世,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温则赶回去,帮助沈信桢操持葬礼,葬礼一结束,沈信桢便失踪了。
被温则“处理”过的讨债人报复般的找到沈信桢,没人知道那两天两夜沈信桢经历了什么。
她依稀看到,她在一片黑暗中,饥饿疲惫,呼吸微弱,无力挣扎,无声呐喊,来来去去都是那句:温则,温则,我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