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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渐凉,温则抬手看了看手表,已经是11点了。
没想到竟在这花园里闹了两个小时了。
“好了,该回去睡觉了。”
温则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沈信桢还埋着脸不肯动,她现在羞愤极了,决定要和温先生绝交一分钟!
叫不动沈信桢,温则便在原地踏步两下,说:“该回去了。”
蹲地上装乌龟的人依旧不动。
温则无声笑着,佯装认真说:“那我自己走了,晚安。”说完,便真的转身走了。
沈信桢瞪着眼睛,支起耳朵听着温先生的脚步声原来越远,心里又气又急又难过,一时间竟也没站起来,抱着膝盖顾自悲伤。
温则走到出口的庭院灯下停住脚步。
他回头,逆光而站,远远的叫她:“信桢!”
沈信桢闻声,猛地站起身来,回头去寻他,猝不及防间,她的视线刚好对上他身后那明亮灯光,满目照耀间她看到他剪影一般的高大轮廓,周身有耀眼光芒,与她之间的距离犹如天堑之远。
像太阳。
她有片刻的眩晕,瞳孔猛地缩小,失神的看着他。
脑海最深处里传来一道属于她自己的声音,缥缈而清晰,恍惚如梦——
“这世界上有像太阳一样的人,只是远远看着就足够耀眼了。”
夏日的蝉鸣,风吹过树叶,远处悠扬歌谣,几声急促狗吠,儿童嬉笑打闹,母亲宠溺呼唤……一切一切,零碎仓促的声音,被急速推进,切换。
脑海里的声音在一瞬间戛然而止,她的视线,最终看到一片幽深暗蓝的天空。
耀眼灯光碎化成点点雪花,顺着寒风飞扬飘落到结满冰霜的地面,远处街灯昏黄,她视线之下,看见她和他并肩漫步的身影,万籁俱寂,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彼此,美的像一场一碰即碎的梦境。
“学长,你一定有什么超能力吧?”
“嗯?”
“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就感觉自己变成了很好很好的人。”
“不是因为和我在一起才变好,而是你本来就很好。”
她低下头,唇角弯弯的笑了。
——是你呀,多么厉害的超能力,才能够在狼藉不堪的我身上,发现了那么多好。
沈信桢浑身一颤,耳边簪的花掉在地上,大脑仿佛被一汪冷水激醒,失焦的瞳孔猛地收缩几下,意识渐渐回笼,她神情迷惘,用力捂住阵阵抽痛的心口。
她听到的那个声音是——
温先生吗?
远远地,他站在灯下唤她。
“信桢,快来。”
她如梦似醒,呐呐应一声,跟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敏锐的读者们捕捉到什么呢?
别着急哦,很快就都要揭晓了。
第20章 温水
天色初亮; 房间里洒满灰蓝色光线。
沈信桢疲倦睁开眼; 目光放空看着天花板。
丝缕光线随着时间不断偏移; 直到天色大亮,她眨了眨眼睛,偏过身体把脸埋在被子里。
昨夜睡眠极差; 断断续续的醒来,昏沉间脑海里乱糟糟的回响着遥远零碎的声音,可一醒来却又什么都记不得。
只记得昨晚,她听到那道像极了温先生的声音; 但因为记忆太混乱; 她也不敢确定。
可是; 温先生和她之前明明是不认识的……
沈信桢头疼的厉害; 用力按着太阳穴低吟出声。
她的过去被损毁清空; 在她大脑中只残留下断续碎片; 现在的沈信桢; 没有过去,没有未来; 只有现在。
即使在温则的呵护下生活的现在很好,但沈信桢仍旧渴望回忆起那些还不及告别的往事。
她一定也是被父母慈爱过,被朋友珍视过的人吧?
那些珍贵的回忆,怎么能丢到呢?
沈信桢鼻头一酸,把眼泪在被子上蹭了蹭,起身去卫生间洗漱。
她掬起一捧冷水,把脸埋进去; 感受温热皮肤和冷水接触时那一刹那间的凉爽,几个来回后,因为睡眠不足而红肿的眼睛看起来稍微好了一点。
沈信桢盯着镜子里的人眨眨眼睛,声音怅惘:“要快一点想起来才可以。”
只有这样,她才是完整的。
因为睡眠不足和早起的忧伤,沈信桢整个人恹恹的,喜欢的早餐都没吃几口,拿着勺子心不在焉的搅拌碗里的粥。
温则扫一眼桌上的早餐,确定是都是她喜欢的,于是问:“生病了?”
沈信桢头也不抬,慢吞吞的摇头。
温则猜不出,直觉的想到昨晚,也许是他的态度让她感到失落。
可安慰的话哽在心口说不出,他清楚的知道,保持着现在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对谁都好。
他垂眸不再看她,正要起身,红嫂从厨房走出来,对温则说:“刚刚老师打过电话,说今天身体不舒服不能来了。”
温则颔首,说:“那早上——”话没说完,沈信贞突然出声:“信桢有话想和温先生讲。”
温则诧异的看向她,示意她说下去。
红嫂适时又退到厨房里。
沈信桢放下勺子,走到温则面前,她站着,温则坐着,高度相差缩小,她与他的视线持平。
她大大的瞳仁漆黑,流转着莹润的光,透着小心翼翼的试探,小声问:“温先生,今天上午不上课,那我能不能去月月的蛋糕店玩呀?”
乔月月说过她家的蛋糕店很漂亮,有很多很多漂亮的小蛋糕,而且……就在温先生公司的对面,坐在蛋糕店的座椅上,透过玻璃窗就能看到高楼里行走的人。
温则愣了一下,继而温和的笑了,说:“以后不要问能不能,直接说你想不想,只要你想,不论哪里我都会带你去。”
他低沉话音刚落,沈信桢抬起低垂的眼睛,原本低落忐忑的情绪都被他温柔的声音安抚了,她心底流淌过一阵暖流,顺着血液通达四肢百骸,缓慢涌上脸颊。
她脸颊粉红,低低的嘟囔一句:“谢谢温先生。”
温则眼神微敛,没有再说话。
一厦集团总部设立在s市最繁华的商业街,这里高楼林立,大片的玻璃和大理石板在阳光下泛着冰冷的光,如网交织的公路上车如流水,各类国际品牌店分布于此,吃穿住行水平高档,游人也多汇聚于此。从公司出门步行十分钟即可到著名的旅游景点,望见s市最高楼。
乔月月的姑姑是南方偏远农村出身,从小爱好烘焙,于初中毕业就来了s市打拼,一直到30终于熬出了头,用大部分资金购买下这里一寸土地一寸金的店铺。
侄女乔月月小时候便生病烧坏了脑子,念在弟弟家里负担重,乔姑姑就把乔月月接在自己身边养着,或许是因为傻了,心思单纯反而能专注一件事,同样喜欢烘焙的乔月月,做蛋糕的手艺甚至不比乔姑姑差。
乔姑姑本以为乔月月将来能靠手艺糊口,但现在,她盯着靠窗热聊的两个人女孩儿想——
即使没有手艺,乔月月也能靠哄人开心而大富大贵吧?
乔姑姑感慨的摇了摇头,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聊天都要专门雇个人。
窗外行人步履匆匆,大多是提着公文包赶着打卡的上班族。
乔月月和沈信桢仰头看着对面的高楼,眼睛一眨不眨的快速巡梭着什么,一直到脖子酸的受不了,两人才低下头来。
乔月月揉着酸痛的脖子,苦脸道:“这得看到什么时候才找得到啊?你直接叫他下来不行了吗?”
沈信桢低头掰着手指头,失落的说:“温先生一定不喜欢我打扰他工作。”
“你怎么知道?”
沈信桢抬眼,戒备的看了看周围的购买蛋糕的人,凑到乔月月耳边,说悄悄话。
乔月月下意识的闪了一下,惊恐的说:“你可别冲我耳朵里喊,可吓人了。”
沈信桢蹙眉:“什么呀……是秘密!”
乔月月最喜欢听八卦秘密了,连忙凑上耳朵。
沈信桢跟乔月月耳语了半晌,把昨晚的事情交代了,无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
怎么办呀……我好像做了很蠢的事情,温先生一定嫌弃我笨了。”
乔月月正色道:“不是好像,是事实。哪个男人会喜欢吃苍蝇的女人?”
选购蛋糕的客人闻言,悄悄的回头看了两眼。
“……”
乔月月痛心疾首道:“你也是够笨的,居然说那样的谎话,难道我是这么教你的吗?”
乔姑姑从后面走上来“啪叽”给了乔月月后脑勺一下:“怎么跟沈小姐说话呢?”
“……”
说完,乔姑姑把一块黑森林蛋糕推到沈信桢跟前,笑眯眯的说:“沈小姐别放在心上啊,月月说话不过脑,没坏心眼的。”
沈信桢不习惯和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