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如同一只树熊一样紧紧地缠着伽罗,小爬虫一天到晚腻在伽罗的身上。
伽罗大哥曾经刮过她的鼻子,那种甜蜜的调笑,让她的脸有些红,可是,她就是喜欢这样做,她就是愿意做伽罗大哥身上的小爬虫。
我以后会对大哥更好的。
朵拉在心里面,暗暗地对自己说。
她每天都要用手仔细地摸着伽罗的脸庞。当伽罗问她为什么,她只是笑了笑,没有说出原因。
我只是想将你的一切记下来,然后,在心里慢慢地细细回味……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花猫问着伽罗。
其实牠的心里,也隐隐约约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伽罗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他怎么能够告诉朵拉,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残酷,他怎么能能够让朵拉直接地面对这个血淋淋的事实?
让心灵如同白纸一样的朵拉猛然接受这些,她甚至有可能发疯。虽然是有可能,但是,伽罗不愿意冒险。
而且,如果碰上了之前那些少女的情况,救还是不救?
不救,根本过不了朵拉这一关;救,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根本就是在找死!以他的能力,保护着朵拉,也不能说是万无一失,何况带着一大群人?
他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他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生命,他更不是一个圣人,他只能将安全和爱护分给自己所爱的人。
他不愿意用朵拉来冒险,因此,他只能那样做。
他知道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迅速地离开这里,回到亚述。
所以,他用了一种很特别的手法,用这种手法,让朵拉的眼睛,暂时地失去了一个月的光明。
是的,我是为了大家好。然而,每当他看到朵拉那甜美而又信任的笑容的时候,他为什么心里难受得厉害?
他现在能够做的,只是每天搂着朵拉小小的身体,带领着她离开所有的危险。
三千里的风尘,至少有一半的路程在比利沙王国境内。伽罗背着小小的朵拉,穿越着这如同地狱般的国家。
到处都有死人,到处都是枯骨,所有的人,都如同修罗场中的野兽一样地厮杀。
没有经过乱世的人,根本就不会明白战争的可怕;没有经过战争的人,根本不会明白生命的脆弱。
伽罗的心中冰冷如水。
他昼伏夜出,背着朵拉,穿越着这如同地狱般的国家。他没有理会任何的求助,他那微薄的力量,连自己都不能保护。
这是一个一切都处于失控的边缘,充满了未知的死亡陷阱的国家,伽罗见过被焚烧的逃难的车辆,也曾经极为惊险地逃脱了那些士兵的抢掳。
危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扔出了身边所有的财产,来导致追兵的混乱;空闲的时候,他全心全意地让朵拉高兴。
他想回家,回到自己的家。
第七章 截杀
马斯瞪着血红的眼睛,跟着队长在树林里面拼命地逃跑。作为比利沙王国皇室护卫军里面的一员,他从来没有想过,会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二十万人呀,整整的二十万人,可以绕着莫桑城好几圈的队伍,竟然落到了如此地步。他还记得,队伍出发时的士气是那样地高昂,他们坚信着能够摧毁一切。
而现在,他们第十四步兵联队的一千多人,只剩下两个人了。
该死的飞龙兵团,该死的火狮兵团!他现在只要一闭上眼睛,那个血肉屠场,就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一队队的红色的骑兵,列着三角型的冲击阵,在队伍里横冲直撞,长官们被射死,战友们一个个的倒下了,整个队伍开始崩溃。
丧失了抵抗勇气的士兵,如同绵羊般地跪倒在血泊里,等候着落下的屠刀。
大陆历七二三年,比利沙王国国王黑川八世宣布飞龙、火狮两大兵团叛乱。与此同时,他亲自率领二十万军队,直扑飞龙兵团的根本||陶伦纳城。
然而,黑川八世不知道的是,陶伦纳城里面的守军,并不是原来情报里的两万人,而是六万!
原本速战速决的计画,变成了残酷的消耗战,王室军队只能用血肉,填平进城的道路。
经过了六天的苦战,轮番上阵的王军,终于攻破了陶伦纳城的外城。就在这个时候,飞龙、火狮两大兵团的主力,突然出现在王军的背后。
直到此时,黑川八世才明白,自己中了叛军的陷阱。所谓的分兵进入草原等等,都是一个幌子,一个为了让王军出动的幌子。
对于两个兵团来说,最大的威胁是王室,而不是库里人,现在,他已经跳到了这个陷阱里面。
六天的战斗,已经耗尽了王军的斗志和兵力。
筋疲力尽的王军,面对着有备而来的叛军,抵抗只进行了一个时辰,右翼的步兵方队,就被冲开了一个缺口。
红色的洪流冲破了防线,王军开始崩溃了。
二十万王军,除了四万拼死逃出的骑兵以外,所有的步兵全军覆没。王军的鲜血,将整个陶伦纳城下的土壤染成了暗红色,十几年后仍是寸草不生。
逃出了那个血肉战场的第三天,马斯加入到了一帮逃兵的里面。因为害怕叛军的追击,这几天来,他们一直躲在这树林里,靠着打猎维生。
这帮逃兵一共有三十一人,为首的是一个比马斯高两个头的壮汉,赫连。
这个凶狠专横的家伙,原来是一个执法官,极为专制,马斯亲眼见到,他将两个反对他的人一刀砍成两段。
他们在树林里面躲了十一天,等到确认没有追兵以后,才走了出来。原本的骄傲,已经变成了求生的欲望,荣誉被他们拋到了脑后。
王军变成了强盗,他们洗劫着一切能够洗劫的东西,他们杀人、抢夺和奸淫。
马车在林间的小路上奔驰着,坑坑洼洼的路面带来的颠簸,将海克丝震动得全身酸痛。
她紧咬着牙,忍住了想要呕吐的感觉。
就在海克丝快要忍不住的时候,一双温暖的手将她的小手抓着,爱怜地抚摸着。芬妮怜爱地看着脸色苍白的海克丝,将她搂入自己的怀里。
海克丝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但是,芬妮对待海克丝,比对待亲生的女儿还要好。
芬妮出生一个贵族之家,她从少女时代起,就是王国颇有名气的才女,她不但生得花容月貌,而且智能也为人所称道。
少女的美貌和才华,很快地为她的家族找到了一个好的靠山,也给她强行配了一个尊贵的丈夫,比利沙王国的宰相帕特里夏的儿子||埃斯曼。
可惜好景不常,作为一场政治斗争的失败者,她的公公||帕特里夏宰相,丢失了官职和性命,而她的丈夫还是依靠着她的智能,而逃过了这一劫。
最后,埃斯曼被流放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地方,这一次,她没有听从家族的安排,而是随着落魄的丈夫,一起离开了京师。
海克丝的母亲,原本也是帝都的一名美人,平民出身的她,同样是因为外力的逼迫,而做了埃斯曼见不得人的情妇。
海克丝的母亲菲拉比芬妮大七岁,她对和自己一样遭遇的芬妮,照顾得无微不至。如果没有菲拉,芬妮恐怕早就在婚后自杀了。
芬妮下嫁的时候,海克丝已经六岁。海克丝从来没有叫过芬妮妈妈,小女孩一直认为,芬妮是她最亲的姐姐。
菲拉死的时候,拉着芬妮的手,将七岁的海克丝托付给了芬妮。芬妮没有孩子,婚后的一场赛马,让埃斯曼彻底地失去了那种能力。
芬妮不爱自己的丈夫,她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海克丝的身上。
她的前面,坐着她的丈夫埃斯曼男爵,一个有些粗暴专横的贵族。男爵递给她一张洁白的手帕,然后有点心虚地看着面前的妻子。
当年一无是处的男爵,凭借着家族的势力,用不光明的手段,强娶回了这个美丽的帝都之花。
这些年只会花天酒地的他,全靠着芬妮忙上忙下,才平安地度过了最困难的日子,在北方建起了自己的庄园。
这一次的出逃,也是芬妮的主意,如果不是他坚决的反对,他们一家早应该在十几天以前,就到达王国的南部。
他回头看了一眼北方,他们的庄园已经变成了火海。
男爵暗自后悔着,他觉得应该听妻子的话。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说出来的,更不会因此而道歉。
因为,芬妮是他的妻子,在这个国家,妻子唯一的使命,就是侍奉丈夫。
林间大路的中间,放倒了一颗大树,马斯他们藏在路边,等候着新的猎物到来。
小小的车队,向着他们埋伏的地方驶来,马斯握紧了手中的弓箭,冷笑浮现在他的嘴角。经过了几次的行动,他们的抢劫手法,已经变得很熟练了。
粗大的树干挡住了去路,马车纷纷停了下来。几个马车夫跳了下来,开始搬动着堵路的障碍物。
中间的马车里,一个衣着华丽的男子探出了头,焦急地督促着工作的进度。
他不知道,死神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
马斯射出了长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