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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一:枪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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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又四散开去,他开始回击。剩下的几个开始朝表面坑坑洼洼的土黄色房子逃去,但是他的双手还不肯闲着,继续开枪,加子弹,他的手停不下来,就像过度兴奋的狗为你表演它们躺在地上翻滚的技巧,一次两次都不过瘾,非得整晚地表演。就是这双手把那些逃跑的人都击倒了。剩下的最后一人已经跑到了理发店后门口的台阶上,但是枪侠的子弹还是击中了他的后脑勺。“嗷!”那个人叫了一声,随后就倒下了。这是特岙发出的最后一个声音。
随即村子重新恢复了宁静。
枪侠大约有二十处伤口在流血,幸好除了小腿上的伤之外其他还都不算太严重。他从衬衣上扯了点布把小腿包扎起来,然后起身巡视自己的战果。
从理发店后门到他站着的地方,尸体堆出了一条蜿蜒的蛇形图案。他们以各种姿势躺着。没有一个是在假睡。
他沿着尸体铺出的道路往回走,一边点着人数。在百货店里,一个男人伸着手臂,姿态可掬地抱着已经摔碎的糖罐,是他被击中前抱着的,还没来得及扔出去。
他回到了这起事件开始的地点,大街的中央,只是现在这里空无一人。他杀了三十九个男人,十四个女人和五个孩子。这意味着他杀了特岙的所有人。
第一阵微风起来时,他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甜味。他顺着气味找去,抬头看,会心地点点头。诺特腐烂的尸体四肢伸开躺在酒吧的屋顶上,手脚都被木桩钉了起来。他的眼睛和嘴巴都张着。他的前额留着个硕大的紫色印迹,也许是魔鬼现形时留下的。
枪侠走出村子。他的骡子已沿着客运车道走了四五十码,正站在一丛野草前。枪侠牵着它回到莰讷利的马厩。屋外,起风了,仿佛是宴会上奏响的乐曲。他让骡子暂时待在那里,自己走到酒吧。他在后院找到把梯子,爬上屋顶,把诺特放下来。他的尸体比一包木柴还轻。他把诺特和其他人堆放在一起,跟他不同的是,其他人只需死一次。他又走进酒吧,吃了几个汉堡,喝掉三瓶啤酒。这时天色变暗,风沙大起。那一晚,他躺在曾和爱丽同睡的床上。他没有做一个梦。第二天早上风已经停了,太阳还是像往常那样明亮。真是个健忘的太阳。尸体就像风滚草那样被风吹向了南边。上午,在包扎了所有伤口之后,他上路了。
18~20
   他以为布朗早睡着了。火已经烧尽了,只剩下几点火花。那只鸟,佐坦,已经把头藏到了翼下。
正当他要站起来,在角落里铺开地铺时,布朗说:“你看。你说了出来。你觉得好受些吗?”
枪侠吃了一惊。“为什么我觉得不好受?”
“你是人,你自己说的。不是恶魔。难道你撒了谎?”
“没撒谎。”尽管有些勉强,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他喜欢布朗。非常坦诚的。而且他没有对他说一句谎话。“你是谁,布朗?我是指,到底是谁?”
“就是我。”他说,一点都没变色。“为什么你非得认为你身处在这样一个谜当中?”
枪侠点了支烟,没有做声。
“我觉得你离你的黑衣人很近了。”布朗说,“他很绝望吗?”
“不知道。”
“你呢?”
“现在还不至于。”枪侠说。他看着布朗,有点逆反的情绪。“我去我该去的地方,做我该做的事。”
“那就好。”布朗说,转身便睡着了。
19
第二天一早,布朗在他吃饱后送他上路。日光下,布朗让人看了忍不住吓一跳:他那晒得黝黑的胸膛能数得清骨头,锁骨就像铅笔一样,还有一头疯子般的红发。那只鸟蹲在他的肩上。
“骡子?”枪侠问。
“我会吃了它。”布朗说。
“好吧。”
布朗伸出手,枪侠和他握了握。他朝东南边歪了歪头:“路途顺利。祝天长,夜爽。”
“祝你收成增倍。”
他们互相点了点头,然后这个被爱丽叫做罗兰的人转身走了。他的身上挂满了东西:枪,水袋。他回头看了一次。布朗在他那块玉米地里费力地翻土。乌鸦停在棚子低矮的屋顶上,像只滴水兽。
20
火快烧完了,星空开始泛白。风不安地走着,不向任何人讲述它的故事。枪侠在睡梦中抽搐了一下,又恢复了平静。他梦到自己口渴难耐。黑暗中山脉的轮廓看不清楚。即使有任何一点负罪感,或遗憾,也都已消失了。沙漠把它们蒸发光了。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频繁地想到柯特,是他教会自己射击。柯特可是黑白分明的。
他又翻了个身,醒过来。他看着火堆烧剩的痕迹,堆在早先那个更为几何对称的灰堆之上。他很清楚自己是个浪漫主义者,但是他很自私地保守着这个秘密。在过去多年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知道这个秘密。眉脊泗的那个叫苏珊的女孩,就是其中一个。
当然,这又让他想到柯特。柯特早已经过世了。他们都不在世了,除了他自己。只有世界还在继续变化着。
枪侠背起自己所有的家当,继续往前走。
……(本卷结束) ……
第二章 驿站
1
   一整天他脑子里反复回旋着一首儿时的歌谣,这是种顽固地留在脑海中无法消除的记忆。无论你怎么有意识地下达命令让其消失,这种记忆都会嘲讽似地拒绝执行指令。
歌谣唱道:
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世间有欢愉也有悲伤
但是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时间是张纸,生活把它弄脏,
我们熟悉的事物都会改变
也有许多事物一成不变,
不过不管你是疯了还是健康,
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我们漫步爱中却被铐着锁链飞翔
西班牙的飞机在雨中下降。
他始终不知道歌谣最后一段中的飞机是什么,但是却清楚为什么歌谣会反复出现在记忆里。他不断梦到城堡里他的房间,在一扇彩色的窗户边放着他的小床。他安静地躺在那里,妈妈为他唱这首歌谣。她不是在临睡前为他唱歌,因为讲高等语的小男孩都得独自面对黑暗,但是她会在午睡时为他唱歌。他还记得床单上的彩虹;他甚至能感到房间的凉爽和被褥的温暖。他爱他的母亲,爱她那樱红的嘴唇;她信口哼唱的小调和她的声音至今还萦绕在枪侠心间。
现在那些回忆疯狂地冲击着他的思想,就像一条狗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不断想着要咬住自己的尾巴。他的所有水袋都空了,他清楚自己很可能就快变成一具干尸了。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结局,不禁觉得有些遗憾。从中午开始他就一直盯着自己的脚,而不是抬头看着前方的路。在这里连鬼草都长得特别矮小枯黄。硬地都裂成了碎块,显得沟壑纵横。远方的山脉还是同样模糊,尽管他已经在沙漠里走了十六天。十六天前他离开了住在沙漠边缘那个半疯不傻的年轻人,打那以后就再没见过一个人影。枪侠记得那人养了只鸟,但是怎么也记不起来鸟的名字。
他看着自己的脚机械地移动着,就像织机的梭针,脑子里不断出现的歌谣已经开始颠三倒四。他不知道自己何时会倒下去,那将是他第一次倒下。尽管没人会看到,他还是不愿自己摔倒。这事关他的骄傲。一个枪侠了解什么是骄傲,那是一根始终让你的脖子挺得笔直的无形骨。他的这个品质并非遗传自他的父亲,而是被柯特植入他的内心深处的。柯特曾经是他孩提时心目中的绅士——如果曾经有过绅士的话。啊,柯特,他那蒜头般的红鼻子和他疤痕累累的脸。
他停住脚步,突然抬起头。这让他一阵晕眩,那一刻似乎他的整个身体都飘浮起来。天边山脉的轮廓开始浮动。但是前方除了山之外,似乎还有什么,看上去并不太远,大概就在五英里开外的地方。他眯起眼睛想看个究竟,但是被风沙刮了许多天,再加上烈日的白光,他好像什么都看不见了。他甩了甩头,又开始往前走。歌谣在他耳边回荡,嗡嗡作响。大约又走了一个钟点,他摔倒在地上,擦破了手上的皮。他看着手上裸露的皮肉,血滴像小珠子那样滚出来,他觉得难以置信。他的血和其他任何血一样,并不特别黏稠或稀薄;血在热空气中凝结住了。血滴就像沙漠一样,嘲讽地瞪着他。他莫名地恨自己的血,一把擦掉血滴。嘲讽?为什么不?血液可不觉得干渴。这些血液可被照顾得十分周到。他可牺牲了许多来保持体内的这些红色液体。血的牺牲。这些血液所需要做的就是在血管里流动……流动……流动。
他看着滴在地上的血迹,看着他们突然地被饥渴的土地吸干了,消失的速度之快令人毫无防备。我的血液,这让你感觉怎么样?这经历对你来说很过瘾吧?
哦,耶稣,我不行了。
他站起来,双手抱在胸前,早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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