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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贪恋(小熊)-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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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向宇!”
  她恼怒的吼道,同时用那种不敢相信的眼神看着殷雷!他竟然向自己走过来,脸上依旧带着那种讨好麦向宇的虔诚。
  “很好,你现在叫我的名字熟练多了!”他勾起嘴角,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麦向宇笑起来特别迷人,如果单看他的笑容,你还会以为他是天使呢!
  “我会记得你,我死了之后也会记得你!麦向宇!”她转身就跑,却被殷雷懒腰抱起,扛着向楼上走去!
  花房中,传来麦向宇残忍阴冷的笑声。


☆、第九章【咬舌】

  “请听BOSS话,接受秦夏小姐的身份。”
  殷雷仿佛就是个影子,他就是麦向宇的影子!即便麦向宇让他做这么污秽的事情,他也依旧这么虔诚的重复着他的旨意。
  她趴床上,手里攥着枕头,还有一把胡乱抓住的小台灯。
  她的头发已经被麦向宇一个下午揪扯的乱七八糟,一张脸也红肿不堪。
  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当初刚刚爱上那个男人的时候,那种感觉似乎就是这样,没有要求,没有打算,没有奢望,只要让自己爱着,就会觉的很幸福,很幸福……
  回忆消亡,现实冰冻。。。
  “我和你拼了!”
  她突然发怒了。好像小狮子一样的扑/向了殷雷。殷雷推开她,摔在床上,她又将手里的台灯向殷雷狠狠的砸去……
  殷雷一只手稳稳的接住仿古台灯。这只台灯可是BOSS的宝贝,精致易碎。
  他解开黑色的西装扣子,肩膀微微向后一挺,西装顺着他细细的长胳膊滑落下来!殷雷的衬衣是格子的,黑色的底子带着白色的条纹。他的腰很细,腰带宽宽的,镶嵌着水钻。。
  “不……你不要胡来!你真听麦向宇的话?他是你衣食父母?救命恩人?你难道就没有理智,没有思维,没有自己的立场么?”
  她抱着枕头,不敢相信的看着殷雷抽掉了皮带……
  “他是我的BOSS,少废话!最后问你一次,你愿意做秦夏么?”
  “我不愿意。”
  “那得罪了……”
  四目相对,殷雷的心突然有些软。她的眼睛里面蓄满泪水,不是逞强,也不是仇恨,却好像是无助和绝望。
  他不去多想,拉过她的脚踝,将她按在身下。
  她又去摸那只台灯,但是有人抢走了台灯,放在了更远的地方。她哭喊着,挣扎着,哭的模糊的瞳孔里倒映一个绝美的脸孔——麦向宇!他一边擦拭着那只台灯,仿佛被她碰过,就变得很脏很脏了!
  “秦夏?”
  “滚!”
  “秦夏?”
  “你让我死吧!让我死吧!我求你了,我和又没有仇……”她双手不住的捶打着殷雷的肩膀,疯狂的哭喊着,躲避着他的亲/吻。衣服已经被扯掉了大半,她突然不动了,嘴角渗出一滩血……
  麦向宇突然冲过去,捏住秦夏的下颚!
  正在‘执行任务’的殷雷忍住燥热,难耐的坐在一边,喘息。
  麦向宇横了一眼殷雷:“她咬舌了,这你都没有感觉到么?”


☆、第十章【断指】

  “张开嘴!”
  麦向宇手指的力气大的惊人,几乎要捏碎她的下颚骨。嘴被生生捏开,咬舌自尽在麦向宇的世界,都不属于你的权利!他有力如铁杵般的中指撬开她的贝齿,伸进她的口中……
  她心一横,对着麦向宇的指头狠狠的咬下去!
  顿时,她尝到了两个人血水交融的味道,咸了吧唧的直冲嗓子眼。  
  麦向宇用力的赶紧从她的嘴里抽出手指,中指上血水横流!他挥起一巴掌将这她打翻在地,黑色的皮鞋‘咯吱’一声,踹在了那只柔嫩的手背上。她疼的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麦向宇坐在她的身边,看书。卧室里还放着轻缓的音乐,她的手背肿的老高,裹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别动,小指断了,现在还打着石膏。”
  麦向宇放下书,举起自己的手指晃了晃说:“它原来只是破了皮儿,上面的血是你舌头上的!秦夏,我误会你了!不过你以前可不是这么倔的,你凡事都听我的!”
  “疯子!”她有些抖,那被子又太柔滑,落在了肩膀下面!
  她花容失色,拉过被子吼道:“我怎么没穿衣服?”
  “穿着。”他言简意赅。
  “额?”
  她掀起被子,又看了一眼。她真的穿着衣服,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白色抹胸睡衣。
  从胸一直裹住臀,大腿和肩膀全都露在外面。她又极其白,这样子的衣服就好似没穿一样,却比没穿更让人不舒服!
  “看完了吗?”
  麦向宇侧过身子,一只手撑着他那充满高贵、智慧和狡诈思维的俊脸,一手温柔的捏了捏她的脸蛋儿:
  “秦夏,你是很会打扮的女人!小指上的伤疤你不要介意,我会找最优秀的纹身师来家里,帮你纹上一枚属于你自己的戒指。独一无二,好不好?”
  “呵呵,叫秦夏的那个女人是你女朋友吗?”
  “是。今后由你来扮演。我会把她所有的习惯、爱好,生活细节,以及说话的方式、语气都写在文档里,你要用心看!另外,所有人从今天开始都会叫你秦夏小姐,有了仿真的环境,你自己都会信以为真的!”
  麦向宇第一次说这么复杂的语言,复杂到足有一百个字!
  “麦向宇,那个叫秦夏的女人好倒霉啊!做你的女朋友还不如死了算了!”她挥动自己裹着纱布的馒头手,疼的又龇牙咧嘴。
  “也许生不如死吧,但是,你死不掉,就要陪着我,走一次寂寞如雪的人生。”


☆、第十一章【接受】

  她,就这样接受了这个全新的身份——秦夏。然而她只要接受就好,有了这张神似的重塑脸蛋儿,其余的事情麦向宇绝对可以翻云覆雨的搞定!他绝对可以在很短的时间让她自己都相信,她就是秦夏。
  望着窗外和谐温柔的秋色,一片修建完美的枫叶苑在麦向宇别墅的左边,别致而淡雅。
  坐在二楼的窗口,这样不经意的看一眼,倒是让心情放松很多。在成为秦夏的日子里,她除了认真的看过麦向宇写的文档,背下来秦夏的一些习惯和性格,其余的时间就安逸的像个公主!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答应麦向宇,这样小手指就可以完好,也许,还可以摸摸自己喜欢的钢琴键…
  当然,这种想法让人烦乱,即便手好好的,她再也不会弹琴了!
  一阵脚步声宣布,轻松的生活暂停了!麦向宇今晚又准时的回来吃饭了!
  “秦夏,我回来了。”他对秦夏的态度,很客气,不温柔。很尊重,不爱慕。这些天,麦向宇也在努力找回曾经的感觉,很糟糕,他入戏还不如她。
  “向宇,你回来啦!”
  这是秦夏每天必须说的,要温柔的,带着微笑说才合格!
  麦向宇点点头,放下正方形的包,递给大块头的女佣手里!
  “秦夏,在看枫叶红了吗?”
  “嗯,在看红叶疯了!”  她起身去花房用餐,这个变/态家的设计绝对是吃肥跑瘦型的,从客厅到花房,要绕出老远!而她的生活几乎有一张床一个电视就够了,早餐、晚餐,还有中餐只有摆在床边,咔嚓咔嚓的就能吃饱!
  “那是老鼠的生活品味!秦夏你是不喜欢那样子生活的!你喜欢优质的生活,没有宽阔的卧室和讲究的茶饮你都是活不下去的!”
  他瞪了一眼建议在卧室‘各吃各的’的‘倡导人’,借着秦夏的名字,给她戴一个高帽。
  “是,是,是,我是享福的身子!对了,我看文档中写着,我最喜欢泡温泉,而且必须是A市的尚好温泉!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泡!还有,我最喜欢吃的超过半尺的大龙虾,你什么时候买给我吃!对了,我还必须喝嫩的可以掐出水来的龙井嫩茶尖儿,你买给我?”
  这几天,秦夏心情平静多了!相比之前的一心想死,她倒是觉的人世间还有很多不舍,诸如……
  “你没记住秦夏惜字如金么?”
  麦向宇说完,殷雷立刻递过纸巾,他擦了一下精致的嘴角,尽管上面也没有沾上什么渣渣。


☆、第十二章【准备】

  秦夏对麦向宇的了解抽象的可怜,除了几个简单的有些苍白的词汇,例如;神秘、恐怖、超级有钱之外,今天终于又多了一条,就是毒舌。他只是不轻不重的一句反问,就差点将她刚刚蒙生的那点对生活的欲望全部打击死掉!
  她不敢得罪他,因为得罪他的代价是一个想死的人,都完全承受不起的。
  “我记住了。”
  她捏着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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