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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骚爱-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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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抿了口酒:“我有很多兴趣爱好,都能给我不少成就感,”他指间握着水晶杯,殷红的液体在杯里晃动,衬得修长的手指白皙妖异:“只不过工作能给我最直接的成就感,拥有可自己支配的财富,随时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并且看着成千上万人每天为你运作并且取得成功,不是最直接的成就感吗?”
  这不是工作狂是什么?印钞机吗?
  完全不是一路人啊。
  我看看时间,酒足饭饱,决定走人。
  他放下酒杯,送我到门口。
  周六的中午,安静都像整栋楼里只有我和他,头顶的水晶灯打在大波斯菊地毯上,泛开一圈一圈的光晕。
  我说:“谢谢,之前不好意思啦。”
  他挑眉,似笑非笑:“什么,修水管吗?”
  这个人原来是会开玩笑的,我说:“不是,还有上次带我回明安……”
  我想起视频,又想死一万次。
  我一冲动说:“我请你吃饭吧,来我家吃,保证少油少盐!”
  他扬了扬下巴,算是答应?
  我转身,还是忍不住回身:“上次,为什么要帮我?”
  他懒懒靠在门边,灯下看郎最是闹心,昏黄的灯光打在他垂下的眼,打下长密睫毛的阴影,他眨了眨眼,半响,抬眼问我:“什么,修水管吗?”
  我想这个人真是可恶,转身就走。
  似乎听到他低喃:“因为,我也有过,没来得及的,没赶到的……”
  我笑着回头:“什么?修水管吗?”
  “砰”的一声,刚刚还请我洗澡吃饭喝酒的小伙伴就关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对手戏可过瘾?
  
  ☆、傻逼岁月(上)

  有一个朋友和我探讨过生孩子的理由:“就是要有一个小孩,然后我告诉他耳屎是香的,鼻屎是可以吃的,裤子可以反着穿,家里可以随便画,让他做一个天马行空无所畏惧的人,代替老子嚣张的去做他老子以前想做都做不到的事!”
  我不知道这位精神错乱的朋友现在一偿夙愿没有。
  我只记得,
  我小的时候总是被期盼成为“和别的小朋友一样”的孩子。
  我小的时候是个左撇子,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是用右手写字的。”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喜欢下雨天不打伞踩水玩,我妈:“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打着伞呢。别的小朋友裤子都没有像你一样弄那么湿!”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贪靓偷偷留长发上学,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把头发剪成那样。”
  我改了。
  我花了二十多年努力改变我的人生,成为和其它人一样的人。
  却突然发现,
  原来艺术家都有点精神不正常,企业家都有点偏执狂,多大成功的人都和普通人有点不一样的地方。
  我妈现在说:“你看,隔壁的王××工作找得好,长得有漂亮,嫁得好,生了一对双胞胎,就是不一样。”
  我说:“啊?我努力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长成这样,你又要让我变回去,您耍我玩呢?”
  后来,我想我并不想要变成一个多成功的人,我只想要有一个人在冥冥众生中将我打捞起,怜我爱我,带我回家。
  我只有做他一个人眼中唯一的和其它人不一样的人,足矣。
  周二的一天,我经过销魂的周末(忘了说了,家里的水管总算修好了), 夺命的周一,总算迎来了不上不下有点寡淡的周二。公司里季度盘点,我奉命和老马去仓库点货,机器“哔哔”扫描,着实闹心,这一件件的意大利大牌在我眼里都快看成破布了。
  老马指挥我:“亲,轻点,那是一万的皮裤,小心,那件大衣领子是水貂皮的!”
  要不是在EL Boutique打工,我真不知道本城有那么多有钱人。
  我指指那鲜红皮裤:“这货一万真能卖出去?”
  老马说:“卖得可好了!”
  我咋舌:“这些任性的有钱人都在想什么啊?”
  老马说:“女人的钱就是好赚啊,所有死命用名牌装点自己的女人都是她husband在床上没有work hard enough!所以要寻求物质安慰。”
  我说老马:“你一定要说的那么赤裸裸?咱们都是靠女人的钱养活的小脸,干活吧!”
  下了班,被仓库的灰尘弄得蓬头垢面,给我一个碗就可以上街卖艺为生了,正想回家洗澡,结果余云升的电话来了,无论如何都要去参加他家的趴体,他朋友也来,“快来,赶紧来”。
  余设计师怎么着都算是我现任男友,双边关系良好,虽然距我上次落荒而逃有些时日,但我自认还算称职的女朋友,女友的基本素质是在男友需要你陪客的时候还是要陪的。
  我洗了把脸,决定去了。
  结果,一进门,我就悔了。
  余云升这厮说朋友也来,结果不仅是朋友也来,连朋友的女朋友也来了,连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都来了。
  一屋子的男女,男的暂且不提,女的都短裙高跟,再看看我,为了今天去仓库理货方便牛仔裤加运动鞋,头发既然扎起来就不能再放下来了。
  这时候,给我一个全家桶我就是送KFC的!
  余云升倒还好,神情自若的把我介绍给众人,我收到有些来自女性的打量,微微扬了扬下巴。
  万分庆幸受了林燕妮女神“永远随身带一个小化妆包”的知识普及,去洗手间简单上了点妆,虽然只能有40%的改善,但心情指数上升80%。
  偷偷数落余小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么多人?我好有准备。”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他在我脸颊Kiss一记:“你什么时候都很好。”
  神啊,给我一万年我都不能习惯这样在众人面前秀恩爱,强忍住擦脸的冲动,保持微笑,保持微笑。
  我默默观察,发现余小资真的是特别会讨人欢心的人,虽然算不上帅得惊天动地,但让周围的人都喜欢他也很不容易。
  他在那边给朋友示范新买的价值一条皮裤的德国Thermomix料理机,就有女生撒娇:“余总,做杯果汁给咱们试试。”
  他欠身说:“为美女们服务没问题。”就开始捣腾水果。
  中途有又有女生说:“余总,纸巾用完了,你们家纸巾在哪?”
  他又出来找纸巾。
  她们喊他“余总”拖老长的音,没有敬畏却是昵称,全场几乎就没有和他说不上话的人。
  我坐在一旁喝第一杯爱心果汁,旁边的女生和我搭话:“你是南京人吗?”
  我说:“不是,我工作在南京就留下来了。”
  我还是努力的融入集体的。
  另一个女生说:“一定是因为余总在才留下来的!”
  我想说真不是,这年头大家怎么就故事感那么强呢!
  另一个女生说:“我是厦门的,也是因为男朋友在就过来了,南京冬天那么冷真不习惯,没办法,他在这儿啊!我理解你,为一个男人背井离乡,朋友家人都不在身边,只认识他一个人,你认识的朋友也都是他的朋友……我特别理解你!”
  我想说你真不理解我!
  刚才问我是南京人的女生又说:“真羡慕你,有于总那么好的男朋友!”
  我说:“呵呵,谢谢,其实,我也是很好的,你没看出来?”
  我一直很羡慕周围有很多闺秘的女生,成群结对的出去玩耍,我也有过这样的岁月,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老了,我觉得时候结识一群新的朋友很累,费心机的恭维,互相的比较,笑来笑去就是不走心啊!
  现在的我宁可不洗头不洗脸的在家和燕妮苏眉喝啤酒都不想花心思打扮的胜人一筹然后一群人出去泡吧了。
  不洗头之交,一两个,足矣。
  可惜,还是需要应酬的。
  说说笑笑,一群人去出门吃晚饭。
  我站在门口等余小资穿鞋,他真是个穿衣服永远不会出错的男人,麦昆的骷髅破洞T配浅灰休闲西装,米色七分裤,我看他的帆布鞋有点脏了,就随口说:“这鞋子要洗一洗了。”
  余云升没说话。
  身后那个刚说过羡慕我的女生捂嘴笑起来:“这鞋子本来就是这样的,现在就流行做旧风格,意大利的名牌Golden Goose五千多一双呢,你不会认为是脏了的匡威吧?”
  余云升饭后送我回家,看我闷声不说话,就说:“你不要在意,虽然我希望你能和我朋友玩在一起,但如果你不喜欢人多可以不用勉强的!”
  看看,他都说“虽然我希望”了那还有什么但是?
  我唱:“大象,大象,你的鼻子为什么那么长?妈妈说鼻子长也是漂亮!”
  他愣。
  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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