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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格里的秘密-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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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喜欢的东西,就算不折手段也得得到。这跟她父亲做生意也有点关系。
  只有她不想要,没有她得不到,这是孔莎迪。
  而丁羡从小接受的教育和环境就比较拘束,母亲阿谀奉承,父亲胆小懦弱,弟弟娇蛮跋扈,她心思敏感,很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更在意周斯越对她的看法。
  如果今天的周斯越已经是她男朋友了,或许她也会跟孔莎迪一样把信笺撕了,或者直接还给那个女生,但是她跟周斯越什么都不是,她没有权利替他决定这一切。
  这是她跟孔沙迪的区别。
  傍晚放学,学校走廊冷冷清清,三班门口的拐角杵着俩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姑娘,都执拗地别着头,谁也不肯让谁,丁羡一把夺回孔莎迪手中的另一半信件,丢下一句:
  “不管是不是犯傻,撕毁别人信件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说完就咚咚咚跑下楼了。
  孔莎迪气得猛踹了一下墙,雪白的墙面上,立马留下一道黑乎乎的鞋印。
  丁羡来到篮球场。
  男生在打三对三,周斯越那组刚换下场,他顶着一脑袋汗坐在篮球架下休息,弓着背,敞着腿。两只手撑在膝盖上,手臂线条流畅,肌肉层层往下叠。目光紧盯着场上,额头因为微抬起,挤了几条不明显的纹路。
  周斯越安静地看着球,偶尔会低头拎起T恤前胸位置蹭脸上的汗,然后人顺势往后仰,双手撑在身后,换了个姿势,一条腿曲着,手臂的肌肉因为着力更加凸显,意外结实。
  铁丝网外有路过几个女生,往那边指了指,脸上的笑容明显。
  丁羡把撕毁的情书放进包里,走过去。
  她站到周斯越身后,男生的荷尔蒙味浓烈。
  察觉到异常,周斯越回头看了眼,随即勾唇笑了,又转回头,看场上,说:“打扫完了?”
  丁羡刚跟孔莎迪吵完架,脸色不太好,有点青,看见这人云淡风轻的模样,心里气得只想冲着他结实的后背踹上一脚。
  “让我来干嘛?”
  明显语气不善。
  周斯越狐疑回头,就着夕阳的余晖仔细在她脸上来回打量,付之一笑:“吃炸药了?”
  你这只招蜂引蝶的孔雀。
  周斯越看着她,“有话就说,别以为在心里骂我就不知道了。”
  “……”
  话音刚落,那边球赛也结束了,男生们把东西一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周斯越站起来,转身去拎包,身后有男生叫他:“斯越。”
  他回头,眯眼看过去,“嗯?”
  男生说:“球我带回去充气,明天给你还。”
  周斯越:“好。”
  说完,他单肩挎好包,看了眼丁羡:“走吧,送你回家。”
  丁羡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周斯越弹她脑门,“傻?走了。”
  说完直接走了,也没等她。
  丁羡嘟嚷一声,追上去。
  身后宋子琪追过来,冲着两人的背影喊:“哎,小怪兽,孔莎迪呢?她怎么没来啊,你俩不是一起做值日嘛?”
  刚喊完,就看见孔莎迪站在铁丝网外,冲宋子琪挥手,“我在这。”
  也不看丁羡一眼。
  两人沿着一排排杨树往家的方向走。
  黄昏把少年的背影拉长,他单肩挎着包袋,书包在他背上晃晃荡荡,撞着他结实的背肌,偶有两片树叶往下落。
  丁羡喊住他,“周斯越。”
  少年回头,一只手抄在兜里,酣畅淋漓的一场运动过后,神经疲乏,一场松懈,夕阳把他的背影衬得更加慵懒。
  “什么?”
  丁羡:“你今天为什么要送我回家?”
  他忽然笑了下,觉得再平常不过的事:“你帮我做值日,我送你回家,怎么了?”
  哦。
  丁羡走上前,走到他高大的身影里面,遮住光线,少年的脸变得异常清晰,距离很近,忽觉他的皮肤真好,她强制拉回自己的注意力,轻声道:
  “那你以后别送了,我帮你做值日就当谢谢你请我看电影,还有,我们俩以后同桌儿就同桌儿,别对我太好,会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说完,也不再等他,快步往前走。


第十九章 
  一拳击碎黄鹤楼; 两脚踢翻鹦鹉洲。
  老娘不玩了。
  ——《小怪兽日记》
  “喂。”
  喂个屁; 我没名字?
  丁羡不再理他,迈着大步往前走,不过到底比不过人家腿长; 三两下跨到她跟前; 一把扯住她的书包给人拽回来。
  丁羡毫无防备,踉跄几步; 差点滚进他怀里; 不过周斯越反应很快,扶着她的肩膀给她拎正,垂眼睨她:“你又怎么了?做个值日; 你就这么不高兴?”
  笨蛋。
  “说话。”周斯越很没耐心,“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蠢货。
  还能有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我怕同学之间传些不好听的; 说我们……”她顿了顿; 没有再说下去,看一眼他慢慢把头低下去。
  但她没想到,这话让周斯越沉默了半晌; 脸色微冷地看着她; 自嘲一笑,说:“行,知道了。”
  少年挎包离去; 留了个高大一摇一摆的背影; 能看出是有些怒气的; 昏黄的夕阳渐渐把少年身影拢的模糊。宽敞的马路; 枝干遒劲的老杨树,风雨不倒地屹立在道路两旁。
  他步履沉稳,不疾不徐,一下子走过几颗杨树,明明才没几步,坚韧的背影已经到达路的尽头,一个转身,消失无踪。
  丁羡忽然跟蔫了似的往下蹲,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委屈一下子全从心底儿冒了出来。
  喜欢一个人啊。
  可以为他收下一百种委屈;又偏偏容不下他的一种委屈——不喜欢自己。
  她无声地蹲在地上哭,压抑惯了,再悲切也无法像孔莎迪那样发泄似的放声大哭,眼泪在脸上涕泗横流地淌着。
  她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孔莎迪做事毫无顾忌,她羡慕,但她没办法认同她有些行事风格,这也不妨碍她喜欢她。
  而周斯越呢,她喜欢他,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最怕他同情她,施舍她。
  然而,两个在燕三她最喜欢的人,今天都同时跟她闹翻了。
  丁羡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天黑,直到站不起来,双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风湿的老寒腿似的,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一边走,一边抹眼泪。
  伴着幽暗的黄昏,她有一种武当大侠刚跟人比试完,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
  只不过,她是差点儿被打死的那个。
  在胡同口的时候,丁羡折身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悄悄塞进书包里,才往家走。
  家里今天异常安静。
  就连平时此刻闹天闹地的丁俊聪都格外安稳地乖乖坐在沙发上,叶婉娴从厨房里端着盘苹果走出来,目光一瞥,见她回来,笑:“回来了?”
  丁羡下意识拉紧的包带,轻嗯一声,低头换鞋。
  叶婉娴把苹果放在餐桌上,伸手去接她的书包,这反常的举动让丁羡本能地往后一缩,叶婉娴笑了下:“怎么了?我帮你把书包拿进去。”说完注意到有点儿不对劲,“你眼睛怎么了?”
  刚哭过,眼睛还有些肿,但不明显。
  丁羡揉了揉,糊弄过去:“刚刚风大,大概进沙子了。”
  叶婉娴点头:“嗯,等会你舅舅要来。”
  舅舅?
  “哪个?”
  叶婉娴笑:“小舅舅。”
  也是,其他几个过来你能是这副嘴脸?
  早年不计划生育的时候,奶奶姥姥辈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叶婉娴跟丁父这两边兄弟姐妹都不少,但大都一生平平无奇,碌碌无为。
  只有叶家这个小儿子,算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叶常青小时候就爱画画,别的小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他就喜欢一个人背着个画袋去山里采风,一坐就是一天;别的小孩儿跟父母讨要点零花去买点甜食,他就把钱省下来去买画笔。
  叶常青除了画,其他成绩都一般,尤其数学,只能考二十分,这辈子也没上过什么正经的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街头帮人画画两块钱一张的速写。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了。
  结果,在北京画了半年的速写,转机出现了,他遇上了人生第一个贵人,王明义。
  王明义是当时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在北京参加一场各高校的油画系素描联展赛,王明义那届带的学生资质大不如从前,很多人学画,不再是因为喜欢而学。
  家里有钱,考不上什么正经大学,就随便塞一个绘画专业,或者死心塌地只想成为一名画家,忘了本身画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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