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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福气小嫂子-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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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饮而尽,还不忘吧唧一下嘴巴。

    “不懂酒的人喝,就是暴殄天物,这瓶酒估价十万,不懂我猜的准不准。”

    林逸凡转动着手中的水晶杯,任酒和冰块的撞击,融合。

    一饮而尽

    那姿势,连羽帆都觉得帅呆了!

    “我看你越来越会装了,当初在我酒窖里乱喝一通的时候,没见你这么会耍帅啊!”李俊乾不遗余力地揭穿他的糗事。

    一口酒差点儿喷出来,“俊乾哥,有必要这样吗?那还是十岁时候的事情好么?”

    哈哈哈,李俊乾笑得花枝乱颤,这是羽帆的真实感想。

    没想看起来如此文静的人,说话狂野,笑起来百媚丛生。

    对!妩媚,就是这种感觉!

    “是不是觉得他笑起来很漂亮?”林逸凡邪魅一笑,准备拿某人开刀。

    本来就说中羽帆心中所想,所以下意识点头,然后成功的看到李俊乾再次变脸。

    浑身的煞气,隔老远都能感受到。

    “装什么呀?本质如何,你以为戴副眼镜就能遮盖住么?”林逸凡一把掀掉累赘,羽帆才算正式看到他的真面目。

    果然,他竟然长着一双丹凤眼,而且眼尾上翘,再配上一双红唇,简直了。

    就像那个,那个,严宽!

    对!羽帆觉得他跟电影明星严宽气质太像了,“邪魅狂狷”这个词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而邪魅狂狷是一种天生的招摇,稍微放大一点能量,就能招惹全世界的桃花。

    “哈哈哈,你看羽帆都被你迷倒了。”林逸凡今天觉得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如果说自己这辈子谁最克他?

    李俊乾无疑!

    从小自己就被他奴役,指使自己干这干那,稍微有点儿不如意就会跟家里人打小报告。

    而他从小到大,都不爱解释。

    所以,无论他干了什么坏事,都会让他去背黑锅。

    最后受惩罚的肯定就是自己了,所以,今天能看到他在羽帆面前吃瘪,实在是太痛快了。

    所谓的一物降一物!

    羽帆就是那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没脸没皮的那种,而且从小已经被自己训练的抗击打能力,抗挫折能力一流。

    更可况在军校的三年时间,就是李俊乾也不一定能打得过他。

    今天的心情难得舒畅,也不后悔自己被某人死皮赖脸地拽过来了。

    “呵呵,这位是coco,大二的学生,这位是mona,今年大三。”李俊乾和羽帆正斗得激烈时,头巾男带着两位美女到了。

    难怪出去接个电话这么久,原来是去接美女去了。

    李俊乾从林逸凡的手中把眼镜抢过来,重新戴上。

    卡座里本来光线就暗,所以他不担心别人能看到自己的桃花眼。

    又恢复到那个文质彬彬地青年才俊模样,礼貌点头,“坐吧,再开瓶酒。这瓶收起来。”

    “靠!你不是吧?这么小气?”林逸凡一听说收起来,赶紧抢过来满满倒了一杯,惹得两位美女惊诧不已。

    不是吧?

    电哥不是说这几位都是大金主么?

    怎么连瓶酒都舍不得啊?

    在坐的哪位不是人精?两位美女眼珠子一转他们能将她们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

    李俊乾也懒得解释,“你个臭小子,当初偷了我多少好酒?今天我就存心馋你,咋样?”

    说完,真的从他怀里抢走,递给保镖,然后拿回来两瓶XO,当然也是有一定年份的。

    羽帆今天总算明白一个真相,原来林少不是不喜欢喝酒,而是不愿意喝差酒,更别说外面泛滥的假酒。

    不要问他为什么能区分真假,因为真酒好酒喝多了,一触碰舌尖就能分辨出来。

    更何况他那种眼耳鼻舌身意都超级变态敏感的人,简直让别人无法活下去。

    所以说,人比人,气死人。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今天两更哈,妞妞儿每天早上醒来,一打开评论区全是催更的,吓得差点儿又没睡过去,各位小主们,咱能说点儿别的么?

正文 第八十三章你还记得她

    后来,羽帆旁边坐着coco头巾男旁边坐着Mona,本来说让她坐在林逸凡旁边的,被他摇摇头拒绝了。

    惹得Mona一直看他,不过张逸从头到尾气定神闲。

    看着他们玩色盅,猜码,划拳,喝酒,时不时逗得美女娇羞不已。

    林逸凡和李俊乾坐在一起,喝着那半瓶酒,说话谈心。

    自从离开BJ,来到G城,他们俩即便再次身处同一个城市,却再也没了小时候一起胡闹的机会和时间了。

    李俊乾的生意遍布很广,而这个酒吧不过是他其中的一个产业罢了。

    当初离开BJ,一个方面是赌气,另外一个方面确是真想凭自己的能力打下一片天来。

    林逸凡撮口酒,“你一直没回去?”

    李俊乾摇摇头,晃着手中的马克杯,看着五色灯光在水晶切面上闪耀,“没,老爷子也一直没给我打过电话。”

    “那你也没想成个家?”林逸凡忍不住皱眉头,心疼他。

    “没,找不到一个可以让我落脚的人。”李俊乾说完这话,自己都觉得矫情,摘下眼镜丢在茶几面上,揉了揉眼睛。

    “还惦记着她?”张逸喝一大口琥珀色液体,随着喉结的翻滚慢慢流进胃里。

    感受着热量一点一点地向上翻涌,这一口辣心。

    李俊乾揉眉心的手顿了一下,重新拿起眼镜戴上,“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如果她还在,我甚至都在怀疑能不能走到今天。你也知道,我和她的脾气其实相差蛮大的。”

    不懂是酒精上头,还是往事太过沉重,让他有些胸闷。

    又是一大口酒,“可惜她看不到今天。”

    “你也没忘了她!”李俊乾的语气很肯定。

    “她是个很好的姐姐,我这辈子估计都不会忘了她吧?毕竟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是她一点一点带我融入你们这个圈子,不再孤单。”林逸凡难得一次性说这么长,而且感性的话。

    “是啊!如此热情似火的一头小马驹,怎么会这样呢?”李俊乾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林逸凡也跟着,这是敬童年时代的她。

    如果她还在的话,在这种场面,她必然会成为全场的焦点。

    如此地瞩目,灼热,奔放,却又精灵,鬼马什么语言用在她的身上都不为过。

    “没有为什么,一切都是注定的,她提前燃烧了自己。”林逸凡又喝了一大口,感觉眼睛有些发热。

    难道两杯酒就醉了?

    两个人各自安静地喝着酒,陷入沉思,许久都没有说话。

    头巾男和羽帆见状,知道他们说着一些私密话,别人不便打扰,和两个美女玩儿的也乐呵。

    那个鬼马精灵的女生叫嫣然,李嫣然。

    听名字就像大家闺秀的名字,当她安静不说话地站在你面前,你依然会觉得她是个文静,有涵养,会弹钢琴,看诗经的那样一个窈窕女子。

    但实际上,她会弹琴,不过是电吉他;会看书,不过是漫画书;会读诗书,不过是改变后的打油诗

    她最后长成了一个跟大家所期望,截然不同的那种人。

    林逸凡小时候,父亲和母亲都还在基层锻炼,为了让他有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便把他送到了爷爷身边。

    而李嫣然就是爷爷戎马一生最好兄弟的孙女儿,两座小洋楼相隔不过一个草坪。

    所以,当怯生生的张逸刚到这个地方时,什么都是陌生的,什么都是畏惧的。

    而李嫣然发现他的时候,她正躲在一颗银杏树上。

    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秋天,金黄的银杏叶铺面了整个路面,随风翻飞,比蝴蝶还要娇艳。

    李嫣然穿着一身白裙子,坐在树杈中间,磕着开心果。

    她观察林逸凡已经有一会儿了,觉得这个小男孩呆愣愣地,很好玩。

    拿果壳扔过去,“哎你叫啥名字啊?”

    林逸凡没理她,因为觉得这个人很没礼貌,但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子很漂亮。

    比他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要漂亮,穿着白色的公主裙,头上戴着小皇冠,却用裙摆兜着无花果,这形象着实有些让人诧异。

    林逸凡更好奇的是,她兜着无花果是怎么爬上去的?

    李嫣然见林逸凡皱皱小鼻子,想要离开,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我说小哑巴,你大人没教你什么叫礼貌吗?”

    “难道大人教你的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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