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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这么说,唐欢微微叹了口气,看他这兴奋模样就知道又是个能说的主,估计是刚睡醒了没事干,找上自己了,所以,他只好无奈的起身回答道:“唐欢,唐朝的唐,欢乐的欢,英文名么……麦克。你听到了,我也习惯讲国语。”
“哦,是麦克啊。”他笑着点点头,“以后就是同桌了,对了,你是跑校还是住校?”
“住校。”
“住校?几号楼?”
“C座。”
“呜哈,一个楼啊,那你几号宿舍?”
“302房。”
“呼哈哈,天哪,那可真是巧啊巧!”听唐欢这么说,他眨了眨眼,“兄弟啊,咱一个宿舍啊,嘿嘿嘿,还是同班同学兼同桌,缘分啊。”
缘分你个头!唐欢斜眼看了看他,没答话,用手揉起了眼睛,还扣了几个眼屎。
发现唐欢没理会自己,他也不在意,继续一边笑嘻嘻的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据他自己说,他是个留级生。留了一级。所以今年已经十三岁,身材也有些比一般人高大。他在台湾出生,父亲是一个钟表经销商,母亲则是一个会计师,后来他父母离婚。他跟了父亲。再后来,他父亲决定把钟表生意移到香港,于是就从台湾来到香港定居,而他也就跟着父亲来到了香港。
“所以说,当初我就因为缺少家庭温暖,才故意不学好,故意留级地。并非我脑子笨。”梁栋说到这里。长叹了一口气,“对了,你呢,你家里是做什么地?。”
“这,这都什么人啊这。”听到他这么说,唐欢暗自撇撇嘴,没好气的道,“我啊,我家人么。搞传媒的。”
“传媒?报社还是电视台?”他接着问。
“……电视台。”
“哦?你父亲在电视台工作啊,哪个电视台?”
“亚视。”
“呀呀,也是大台啊,不错了,起码能经常见到大明星啊。”
“对了。你口音很……你是哪人啊?”
“大陆来的。”“呃……原来是北漂。大陆仔啊。”听到唐欢这么说,加上似乎看到唐欢情绪不太高。梁栋自以为是的伸出手在唐欢地肩膀上拍了拍以示安慰,“没关系,没关系,虽然你是大陆来的,不过,我不会歧视你的,谁让我看你顺眼呢,今后大家就是兄弟了,还要彼此互勉啊。”
“互勉?互勉你个头,你个小屁孩。”唐欢微微一皱眉,没说话。
“不过呢。”发现唐欢不说话,梁栋继续神秘兮兮的道,“你跟我说你是大陆来的也就罢了,对别人最好不要说你是大陆的,明白?嗯,你就说跟我一样,台湾来的,知道么?”
“哦?为啥?”
“为啥,你知道这里是哪里?这里是中一C班,知道C班都是什么人么?”
“不知道。”唐欢忽然笑了,“不就是学生么。”
“不不不,不止是学生。”梁栋摇摇头,“知道么,这里地孩子,虽不能说非富则贵吧,但也绝没有一般家庭地孩子,最次也是个保险经纪的孩子。而且我跟你说,这个班是国际班,也就是说这里很多老外,比如英国人啊美国人啊还有日本人啊什么的,这你应该都看到了。”
“嗯……”
“呃……看你身材虽然也不错,挺高的,但你跟那些洋鬼子比还是差不少,起码块头不行啊,所以,你的明白?”
“明白什么?”
“还明白什么?知道么,那些老外眼睛长在头顶上,平时仗着身板高大点,经常欺负跟你这样身材瘦弱的中国人。当然了,如果你是本地人,家世又好,那还好点,他们会有点顾忌,可像你我这种外来的,又没什么势力的,唉……那些老外还有本地帮的人要知道你是大陆来地,肯定会欺负你的。”
“哦,是么。”唐欢随意的一笑。
“不过呢,你认识了我,那可就不同了。”他忽然拍了拍胸脯,“咱们都是一个宿舍的,以后就是兄弟了,兄弟当然帮兄弟了,你以后就是我罩着了,至少这个班,绝对没人敢欺负你了。”
“哈?”唐欢看了他一眼。
“呵呵,怎么,看我身材也不怎么地是不?”他又拍了拍胸脯,“你别小看我哦,我可是学过功夫的,而且,我还认识一帮兄弟,这个学校地台湾帮也很牛哦。所以,你只要加入我们,他们就不敢欺负你。”
“嗯嗯,那有没有什么条件?”唐欢似笑非笑,“不会白白便宜我吧?”
“咳,那也是当然地。”他点点头,“条件呢,就是你加入我们飞刀社,成为我们正式的兄弟。”飞刀社?”唐欢张大了嘴巴,“我,我没听错吧?”
“当然没听错。”他点点头,刚要说什么,忽然看见教室已经空无一人,就连忙站起来,顺带拉起唐欢,“体育课要上了,走走,先去上体育课,嘿嘿,路上我再慢慢跟你解释……”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一一四章 找茬与打架
更新时间:2009…1…17 21:16:42 本章字数:3765
听了梁栋的解释之后,唐欢才明白,原来所谓的飞刀社,并非唐欢一开始想象中的那种黑社会帮派,而是一种类似同乡会、促进会、同学会之类的东西。
飞刀社的原名,比较大气,叫做中华联合促进会,简称中联会,是正式在学校申报的一个小型社团,里面的成员,大都是来自港外的中国学生组成,比如台湾人、美国华侨、南洋侨胞之类的,是皇仁书院八大正式学社之外的私人小型学社。初期的宗旨么,是要联合互助,能够更好的适应学校,好好学习什么的冠冕堂皇的东西,但实际上就是外来学生搞一下联合,能够不受学校洋鬼子或者本地有钱人的欺负之类。
至于为什么又叫飞刀社,说起来就有点好笑,主要是这个中联会的创办者兼现任会长陈启仁前段时间迷恋上了玩飞镖,而且又是个古龙迷,再加上他觉得中联会听起来没有气势,因此,他后来干脆就把中联会改叫飞刀社,当然在学校注册的,还是那个中联会。
换句话说,陈启仁是这个会社的创办者跟最大投资人,类似董事长这种,这个会社就是他的,那还不是他想叫啥就是啥。至于大家为啥会进来,也主要是陈启仁家里很有势力,他本身又是空手道跟剑道高手,学校里没几个人敢惹他,因此大家都喜欢跟着他遮个风挡个雨,顺便跟着这个喜欢乱花钱的冤大头一起吃喝玩乐而已。
按照这个情况来说,飞刀社虽然是学校正式的一个学社,但也有那么点黑社会性质,可仔细说他又不够格。而且在这个学校是严禁打架斗殴。因此,飞刀社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几个年轻人混在一起的小团伙罢了。
“所以说啊,兄弟。”说到这里,梁栋再次拍了拍唐欢地肩膀,“咱们老大那可是很海派地。你加入了咱们,在这个学校那是一切都好说啊。当然了,加入我们飞刀社,也得交会费……哦,忘了你大陆来的,不过放心,如果你钱少。跟我们多跑跑腿也成。呵呵,怎么样,很不错吧?我这可是看在同桌又是同宿舍的情分上才这么引荐你的哦,没有我的引荐,你轻易可进不去。”
“嗯嗯……我考虑考虑。”唐欢对他微微一笑。
“好,那你考虑吧,不过最好快点。不然,那些洋鬼子肯定会过来欺负你。”看到唐欢这个样子,梁栋也不逼迫。耸了耸肩膀之后,就跑开了,跟几个同学一起打起了篮球,因为现在这个体育课是自由活动时间。
看着大家打篮球地打篮球、玩乒乓的玩乒乓,唐欢却微微摇了摇头。只是在一边坐下。丝毫没有参与的兴致。
也是,能有啥兴致?这里可全部都是男生。连个MM都没有,因为这个皇仁书院是个男子中学!
其实皇仁书院在香港也是很有名气的学校了,如果排名次的话,在香港绝对可以在前五名。其前身是创立于1862年的中央书院,孙中山都曾经来这里讲过学。这里的校舍坐落香港岛中部地湾仔区,实际位置位于铜锣湾天后,高士威道及铜锣湾道之交界,毗邻维多利亚公园及香港中央图书馆,是相当繁华地地方,并且学校面积也比一般中学要大,环境可以说绝对舒适。然后,这里也是名人辈出,香港政商界名流,比如利希甚、霍英冬、何鸿申等人都是这里的校友,说是香港名流的摇篮也不过分。
当初如果不是王慧琴花了大价钱,加上林美玉在这里当老师的父亲林世豪作保,唐欢也不可能进来这里读书。
说起来话,正因为这里是男子学校,所以这个林世豪的三个女儿也都不是在这里读书,都是在玫瑰岗学校念的书,而如果唐欢早知道这个学校没有MM,是个男子学校,早知道林美玉其实不是在这里念书的,恐怕当时打死他也不会同意来这里。
“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啊。”看着玩的兴高采烈的众多陌生同学,唐欢摇了摇头,“大概是坐飞机时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