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书名:西凉
作者:雨微醺
ISBN:978…7…5112…4076…7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作者简介
雨微醺
古风现代双栖出版作家,编剧,已出版《西凉》《欢歌犹在意微醺》《半日闲妖》等10余部作品。其作品以华丽细腻著称,从故事框架到行文都透着一股浑厚和婉约,以文字行走,笔调浑然天成,深受读者喜爱。
作品简介
晚歌第一次遇到陆西凉是在学校男澡堂,他站在莹莹水雾中,水珠正从黝黑的头发上滴下来,落在不算发达的胸肌上,她鬼喊鬼叫地逃出去,从此一想到这个画面就脸红。第二次狭路相逢,是在花荫小道,他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合欢花落在他的肩膀上,眉目清楚,衣衫落拓。原来与一个俊朗的男生在美景之下相遇真的好美。可是秦颜说:“你没赢面,花心思瞅他还不如把时间留着去睡觉。”篮球场边的再次邂逅,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因为替她挡球而受伤,她趁机说要负责到底,鞍前马后地张罗。喜欢就死皮赖脸地跟着,是十七岁的女孩子都爱做的傻事。后来,参加高考、休暑假、读大学,她都步步紧随着他,他笑着说是因为她脸皮够厚才和她在一起。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即算在这场爱情中有人付出了生命,即算西凉再也不是那个明媚无暇的少年,即算所有的美好都在一瞬间挫骨扬灰,灰飞烟灭,也从没有动摇过她喜欢他的决心。因为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遇见一秒,然后记挂一生。而她的这个人,刚好就叫西凉,陆西凉。
楔子 爱,已凉!
2012年秋天,我在威尼斯从一场残梦中醒来,却懵然不知身在何处。穿着宽宽的白色睡袍从床上站起,赤脚走在屋里,手指摸过那些熟悉的桌椅,我流了泪,然后失心疯一般开始满屋子寻找。照顾我的冯妈进门把我的梦魇叫醒,我才恍然止住脚步。
冯妈递给我一份国际邮件袋,我在窗边打开,看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望无垠的撒哈拉沙漠,一个清瘦的美丽女子围着红色披风,站在沙丘上迎风远眺,长发被风高高吹起,妖娆迷离的美艳。
那是苏小媚,她如当初自己设想的一样,真的成了位沙漠旅人,不停穿越在那些一望无垠的沙子中,辉煌华丽,孤独无边。
在照片背面,我看到一行黑色字迹:“晚歌,还记得我曾跟说过的话吗?我爱上了付楚凡。那句话,是真的。”
昨晚,我又一次梦到了陆西凉,他还是那么的英俊阳光,格子衬衫被风吹起,像是要凌空飞起一样,我追着他跑呀跑呀,却怎么也追不上,最后只能看着他消失在一片青天白云里。
我也看见到了付楚凡,他坐在驾驶座上,手搭着方向盘冲我微笑,我叫他的名字,可他却不答应我,然后我看到他背后的车窗外是一片灿烂的平原日出,太阳升起的光芒越来越亮,我不敢直视,只能伸手挡住眼睛。从指隙间,我看到付楚凡被这朝阳吞噬,我赶紧伸手去抱他,却猛地身子一沉掉进了黑黑的深渊。
隔着飘浮不定的窗帘望外面那片青天白日,我靠着窗台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肩,闭上眼,然后又有泪爬上我的脸。
在那些已经远去的岁月影子里,我以为我已经早已不记得他们,就如同我以为在那场盛大的青春死亡中我已经流干了泪,却不想有一日我还是会想起,还是会这么为此泪流满面。
爱情,原来就是这么纠缠不清的,病态的,入骨浸血的毒!我中了毒,解药是陆西凉,但陆西凉在哪?
我早就知道,此生此世,有生之年,我都会被爱情这毒所迫所害,永无解脱,直到我的生命停止,再将我噬骨碎魂,永坠地狱。可,我竟还不知悔悟,我从来不悔!
年少的你和我
牵手一片年华
鲜衣怒马地跑过
摇开一树繁花
微笑,爱情落下
情歌唱到满地落黄
我守一地惨白阳光等你
猝然,年华老去
留下残叶满心
才知,情已败,事已靡,欢已尽,歌已终
爱,已凉……
2012年秋,我叫付忆凉,十年前,我叫夏晚歌。
第一章
十七岁的夏天,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我转学了,在妈妈坚持认为省级高中比市级高中至少要好上一百倍的观念下,她不管我已经面临了高二奔高三,坚持将我从B市转到A市,花了大把银子塞进瑞金高中,乍一听这校名,我想到了上海的瑞金医院。
二,我在入校的第一天遇到了陆西凉,那个俊朗少年。但值得必须一提的是,我们相遇的地点有些特别,不是菁菁的花荫小道,不是琳琅的图书馆,是澡堂。
当我肩搭毛巾,一手拿脸盆,一手拿香皂,踩着人字拖按澡堂收费大嫂所说的“左”边通道进去,在更衣间正想扒了衣服时,一侧眼发现水雾萦绕中走出一个只穿裤衩的男生,水珠正从黝黑的头发上滴落下来,还不算太发达的胸肌沾着亮莹莹的水珠一块一块地摆在那。我们相视一眼,各自咽了口惊诧之下迅速分泌出的口水,三秒之后我手中的香皂准确无误地砸到陆西凉的头,然后丢下脸盆尖叫着冲了出去。
此事之后,我接连半月在自己两只手掌中写着左右二字,每隔两小时看一次手掌,强制性要求自己熟悉什么叫左什么叫右,以确认自己再不会犯上类低级错误,但事实证明,不论多少年,我这个破毛病都没能改掉,不过此乃后话。
秦颜是我在瑞金高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成为之后我在这里最亲密的朋友,说到我们的相识,也要算作是拜陆西凉所赐。那天,当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澡堂里仓皇冲出来,慌不择路之中将正路过的秦颜迎面扑倒在地。一米六的身高,一百六的体重,不是我要故意恶化她的身材情况,但事实却真的是她的胸围和腰围完全一样,被我撞倒之后她爬在地上半天都没支起胳膊,我吓得赶紧喊救命。
“别……别叫了,我没死。”秦颜坚持没要我扶她,费着力从地上站起来,一边拍着衣服上的灰一边看我,然后有些不太相信似地看着我说:“你这么瘦,怎么能把我撞倒?跟班上的男生掰手腕还没人赢我呢。”
我咧着牙干笑了笑,说:“我妈经常给我煮排骨吃,吃哪补哪,精华全在骨头里了。”
“你这是在说我太爱吃肉了?”
“不不不……”我赶紧摇手解释。
“可我就是爱吃肉,无肉不食,无肉不欢。”
看秦颜说的一脸坦然,我瞬间词穷,想了想之后我说:“行,那我请你吃肉吧。”
“你真聪明,我就是在等你这句话,你撞了我,总要付出代价的。”
然后我真的付出了代价,我花掉一个周的零花钱请秦颜去吃肉,红烧肉,回锅肉,东坡肉……
一桌肉呀,她吃得无比欢快,她说肉是她的最爱,而我也就凭着这一桌的肉和秦颜成了好朋友,和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一百的我走在一起,常被同学说像鹏鹏和丁满,但我们就是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秦颜在我的“肉宴”招待后主动提出了带我熟悉学校,我跟在她后面整整转了一个小时才将这所全国有名的学府游完,不得不感叹一声,比起我以前的市级学府,这里真的要气派许多。但就在第二天一大早,我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改观了此类想法。
第二天,我遇到陆西凉,狭路相逢了,哪还能感觉到这儿大?当然,这次他是穿着衣服的,蓝白相间的校服宽松地穿在身上,明亮的眼睛,直挺的鼻梁,嘴角似有似无地带着笑,从正开得繁盛的合欢花荫小道上迎面走过来,我感觉血一下子窜到了脑子里,把整个脸都憋红了。
以前都觉得言情小说真恶俗,男主遇到女主不是落雨如花就是风中发丝飞扬,什么人比花娇,什么惊为天人之类,一直瞧不起这种狗血式的画面。不过这回我觉得自己错了,人说好马配好鞍,美色也是要配美景的,原来与一个俊朗的男生相遇在这种美景之下真的好美。
本来秦颜是挽着我的胳膊朝前走的,我呆在原地她才扭头看我,再顺着我的眼神儿一望她就叹了气,感慨着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说:“那是陆西凉,不过你不用看了,他打入校以来就被各类色女围攻围了两年多都没攻下来,你没赢面,花心思瞅他还不如把这时间留着去睡觉。”
我冲着秦颜翻了个白眼,觉得她忒坦荡了。
陆西凉也很快发现了我。当然,他不可能不发现我,因为我和秦颜挡在了不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