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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直接打了个电话过去。
有的事,单凭打字是怎么也说不清楚的。反倒容易越解释越混乱。事实上,白玛不想什么事都往生病上赖,可是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项令人无法辩驳的理由。
她讨厌找借口。即便借口是真的。
“等一下,车有点颠簸。啊呀,我好像压到我电脑了。”她兀自说了一大通,最后问,“怎么样?你讨厌我了吗?”
何安烛没来由地感到无力。
“当然没有,”他说,“我只是很担心你——”
“不,不用担心我。你搞错了,我不需要担心。好了就这样吧。”耳朵又痛起来,她不想和他聊这个。
匆匆挂断电话,白玛沉默了几秒钟。
嘈杂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
她撩开挡住眼睛的前发,扭头就去找朱姗,提议一起用微信小程序打斗地主。
白玛是在到家第二天倒下的。
小时候放学回家,经过建筑工地时,总能看到临时拉起的围墙上写着几个字——“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她勉为其难,全都做到了。
先回编辑部,稍作整理后有半天调整时间。白玛叫了计程车,找出钥匙后打开门。上去要经过一条幽深黑暗的楼道,她迈开第一步时,就发觉了异样。
好奇怪。
有什么好像正在从身上剥落,消失,化为灰烬。她无法阻止,只能静静地体会着这种足以令人发疯的失去感。
然而,不能停滞不前。
白玛朝前走,每一步都比上一步艰难。
她走得筋疲力竭,直到迈入室内时,终于,一切都烟消云散。她一无所有了。她一无所有了。白玛膝盖一软,跪倒在地,双手掩住脸,呜咽声沿着指缝一点一滴漏下。她再也爬不起来。
漆黑一片。
狭窄的房间被乌云填满,白玛静静地摸索出手机。光打在脸上,指尖拂过屏幕,消息栏一条一条被她忽略过去。
她点开和胡笛的对话界面。
“我受够了”。
删掉。
“我不行了”。删掉。
“你讨厌我吗”。
删掉。
最后,远在上海,正在处理自己手头工作的胡笛收到这样一条消息。白玛说:“帮我请下假。”
明明身处不同城市,做着不同工作,已经高中毕业好几年了。
胡笛回复说:“好啊。你又不好了吗?”
白玛说:“嗯。”
胡笛当即骂骂咧咧起来:“我就说!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就消停了!是因为何安烛吧?我是不是也有责任,当时我们突然就跑来找你,都是你堂姐……对不起啊,玛,我就是随便乱讲的……”
白玛一声不吭。
她什么都没说。握着手机的手指渐渐僵硬、发酸,可是她并没有察觉,只是目视着前方,尽管那里一无所有。
布满文字的电脑屏幕也暗下去。
写是为了什么?
很久很久以前,泽仁普措并不希望白玛成为作家。
写作太艰难了。之前让她写,不过是想培养个爱好,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她越写越着迷,从早到晚,课堂课间,就像别的同龄人沉迷游戏或者网络小说一样,疯狂到令人发指。
进入中学,成绩无法像以前一样保持顶尖。顾虑到将来的考学,泽仁普措开始限制白玛写作。
回家后会被检查书包,每一个练习本都翻开来盘查,偶尔白玛会写在考试草稿纸上,又或者绘本杂志的空隙里。被发现就只有没收。白玛低着头。
如此一来,写东西的频率的确大幅下降。
她越来越不合群了。
初中二年级,幼稚而不懂事的时期,有不少崇尚颓废文化的少男少女以割腕彰显个性。
父母还没迁来汉族地区时,梅朵措姆住在白玛家。撞见白玛的那一刻,她一点也没往割腕上想。
太恐怖了。
比起割腕,白玛的动作更像在锯一段木头。
弗洛伊德的学说里,死亡是一种本能。假如说大多数人是蜻蜓点水,那白玛就是飞蛾扑火。后来她的自杀,每每都是取决断的做法。
之后恢复病理性的兴致昂扬,白玛甚至讥讽当时的自己:“割腕怎么会死呢?我真是丢脸。”
颅骨里尽是锅煮沸后的沸腾声,太吵闹了。
一切都只出于暴涨的情绪。
“啊——”梅朵措姆撕心裂肺的叫声引来了长辈。然而,那时的白玛比平时还要敏锐,思绪在不合理的维度中达到最佳状态。只见她刀锋一转,稍稍颤抖,随即抵住了咽喉。
不是为了引谁注意,不是渴望被谁关怀。
只有一个目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死。
她追不上任何人,所以她选择一鼓作气越过所有人。
她不伤害别人,因为看到过母亲被伤害时脆弱的脸。可是必须破坏点什么才行,可是必须毁灭些什么才可以。
所以她选择伤害自己。
白玛拿刀狠狠刺下去。
泽仁普措手疾眼快,挥手打掉她的利器。他浑身颤抖,满眼惊惧:“孩子!”
白婉愣在原地,退了几步,嗫嚅起来。
这种场合,作为母亲,该说些什么合适?
这个问题谁也没法回答。
也许是因为刚为白玛偷偷写东西而吵过架,也许是身为长辈的自尊心作祟,也许是不希望白玛以为这样就能挑战权威。也许是这些年来,应付泽仁普措和白玛这对父女太疲惫。总而言之,她说了最不应该的那一句——
“你不要装疯卖傻,”白婉一字一顿冰冷地呵斥道,“白玛央金。”
那就是他们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待这件事的态度。
白玛不恨自己的爸爸妈妈。
不是那么恨。
固然他们从未相互理解,性格都强势而严苛,与此同时将本属于两个人的战争波及到了她身上。
也许旁观者看来,发表谁是恶人的观点轻而易举。然而,白玛做不到。她毕竟是亲历者。她知道父亲也不愿意成为患者,想照顾家人,又要写好的作品;她明白母亲被卷进他们混乱的生活中,一忍再忍、忍无可忍后的崩溃。
他们也曾是少年少女,他们也不想变成后来的模样。谁都向往美好,他们到底,不是坏得无可救药的那类人。
写是为了什么?
活着。
后来她又重新拿回写的权利。甚至无须特意拿给谁读,获得谁的认可。她自己也不怎么满意,却只顾写着。
写是为了活着。
白玛靠写度过了很多年。
亲子之间,能扯平就很好了。双亲送她一条咬人的恶犬,但也留了项圈给她。
这就很好了。
“这可太好了。”
商沉说。
他见过乔奇祯,替白玛送了饭,回去也是在办公室里刺激战场,倒不如留下玩几天,顺势跟着去了片场。
“长大后认识的朋友都很无聊,”猴子说,“你不嫌弃我可真是太好了。”
虽说整天滋哇乱叫说没女朋友,但事实上,因为有钱,商沉不缺和女孩打交道的经历。
对于乔奇祯万花丛中过、过完就拿滚毛筒打扫卫生的行径,作为朋友,猴子不止一次发出肺腑之言:“你为啥不谈恋爱?”
他想过好几种答案。
就连“其实我喜欢你”都被纳入了可能性以内。
没想到,乔奇祯似笑非笑地沉默了半晌,说:“没意义。”
商沉怔了怔,继而问:“什么意思?”
乔奇祯没说下去。
他不喜欢谈论这些。
其实,商沉知道乔奇祯和白玛不是那种关系。但他还是在他跟前提起了她,且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白玛养鸡呢?”
“我不是说过别这么叫?”乔奇祯无缘无故的不快。
“好,好。乔奇,我问你,那你和白玛呢?”
他猝不及防,眼睁睁目睹对面友人起身。乔奇祯站起身来,居高临下抛给他一个眼神,轻描淡写地勾起嘴角,轻蔑到了极点:“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时过境迁,乔奇祯心情以肉眼可见跌到谷底,仅仅因为没等到白玛来探望自己。
商沉嘲笑他幼稚,却被乔奇祯恶狠狠以“你他妈懂什么”还击。两个人吵吵闹闹,乔奇祯忽然中断,感慨说:“算了。我知道她讨厌医院。”
“……”商沉不动声色,用余光打量他的表情,试探着问,“你就没想过带她去看好点的医生?不吃药就考虑下别的方案嘛。治不好也能缓解。”
结果得到乔奇祯鄙夷的扫视。
“那不就暴露我知道了吗?”他说。
“哦!”商沉拍了一下额头,“我都快忘了。你们又在玩这个升级版的装不熟游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