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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十年代1-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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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身体条件好,就算跑的没有特长生那么厉害,却也没有那么丢脸。
  接力赛初赛,静娴在第一棒,遥遥领先其他人,却因为第三棒不是那么给力,班级屈居第二。
  决赛的时候,静娴在最后一棒冲刺,当然,没有拿到第一名,也还是第二名。
  一百米跟四百米,分别给班上拿了一个第一和一个第三,后面的比赛都是特长生,她是真的尽力了。
  倒是没有想到,原本以为一百米肯定不可能拿到第一的,竟然没有遇到特长生,也是奇了怪了,怎么这一届的特长生,都喜欢长跑?
  不管怎么样,结局是好的。
  运动会过后,就是两天假期,连高三的都有两天假放松放松,下午解散之后,静娴回寝室收拾东西的时候,意外的遇到了晓芸。
  见她背着包,静娴就道:“晓芸,你这是要回家吗?”
  “是静娴啊!”刘晓云见是静娴,腼腆的笑笑,却是摇头,“没有,我不回家!”
  嗯?
  “那你这是?”
  她记忆没有出错的话,晓芸在县城,可没有亲戚,或许有,但肯定没有可以去住宿的亲戚。
  要不然,以前也不会经常住校了。
  就听晓芸道:“我去你大伯母家,前天她问我假日回不回家,我说不回,她让我去她家里住两天。”
  实在是盛情难却,阿姨也一直在说,爸爸跟晓芸她大伯是朋友,之前她也跟着爸爸去过叔叔阿姨家里做客。
  虽然很不好意思,可是,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拒绝,她说了几次不用,阿姨就很是伤心的样子,昨天又说了,她就答应了。
  阿姨对她很好,在学校也经常照顾她,她实在是不忍心拒绝。
  “去我大伯母家?”
  静娴瞪眼,倒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答案。
  晓芸却是一副不觉得有什么的模样,反问道:“你是要回家吗?”
  静娴收敛了脸上的情绪,点头,“是啊,难得两天假,我也很久没有回家了,不说了,我先回寝室收拾东西,等会要赶不上车了。”
  “嗯,那我就先走了,也不知道阿姨现在在不在家,中午她还跟我说了呢。”
  静娴注视着晓芸离开的背影,只觉得很不思议,也很难理解,不过,随即她就摇头。
  这些,跟她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伯母想要让谁去家里住都行,反正,这一次,她是怎么都不会去那边夜宿了,就算大伯母在怎么诚恳,她也不会去了。
  以前,她太天真,不知道什么是客气,什么是真情实意,把客气当成真诚和实意,傻傻的报到。
  现在想想,确实是太傻了。
  就算,重生一世,她还是不聪明,不是很能够分清楚,到底什么话是客气、客套,什么话是真情实意。
  她想,甭管如何,拒绝都是不会出错的。
  不在去想多余的东西,回到寝室换了一双鞋,把挂着的床幔给放下去,省的两天不在,就有灰尘。
  把衣服给收了,确定没有遗漏,然后便离开了寝室。
  没想到,以前几天遇不到的人,今天却是都遇上了。
  “诶,静娴,你也是回家吗?”
  听到熟悉的声音,转头一看,也是熟悉的人。
  “余芳?你也回家吗?”
  余芳点头,“对啊,你怎么回去?我骑自行车,要不要载你一程,咱们两一起?”
  静娴没有见到对方的自行车,疑惑的问道:“你骑自行车了?在哪里?”
  难道是跟那些走读生一样,把车放自行承停放的地方了?
  事实上,还真是!
  “就在咱们教学楼下面啊,要不要一起走?还是你要坐车?”
  做班车虽然舒服也很快,可是班车可不会进村子,相反,她的自行车,还能载静娴好长一段路呢!
  静娴就笑了,“行啊,路上咱们轮着来骑车怎样?”
  这也是余芳想要说的,当下就同意了。
  于是,两人回到教学楼下,找到了余芳的自行车,只一眼,她就认出来,这自行车,还是余芳初中的那量。
  不过,说到自行车,她是不是也该买一辆,以后回家也方便,可能是习惯了,她都没有想起来,可以给自己买一辆自行车来着。
  嗯,等回来的时候,她就去买一辆小巧的自行车回来。
  说到骑自行车,当初还是大哥教的她呢。
  虽然只是绕着前院跑了几圈就学会了,之后再也没有跟着大哥学,但以前,对于这件事情,她是真的很感激大哥的。
  因为,只有他注意到了,她有多么想要骑着玩,可是,她没有自行车,也没有人会主动教她。
  那个时候年纪小,比十几岁的时候,还要内向害羞很多,她也从来不会主动提要求,更不要说,是麻烦别人的事情。
  所以,大哥发现,并且主动教她学的时候,她是真的很感动的,那种感动,一瞬间心脏发胀的感觉,她直到成年后都还记得。
  这一世,她本身就会骑自行车,自然没有在给大哥教她的机会,也就没有在来体验一次心脏发胀发酸的经历。
  倒是老姐,她读初中买了自行车之后,她因为手痒,又是那么多年没有玩了,拿了老姐的车玩。
  结果,就骑着老姐的车,摔了几次水田,好几次也从桥上摔倒水里,可谓是非常的悲惨了。
  最惨的一次,嗯,她自己没事,自行车的车头被她给砸歪了。
  现在,距离那次也是很远了,她自己买车,还是从县城那么多车流的地方骑回去,应该不会发生车祸吧?
  静娴这么想着,跟余芳换了一下,带着余芳同学,在街道上骑溜溜快,好在之前是余芳带的,已经过了闹市区。
  现在一条长长的宽马路上,好几分钟才会出现一辆车,有时候是十几分钟都不会出现一辆车,还算是很安全的。
  这倒是方便静娴先熟悉一下技能!
  余芳因为有过几次被静娴带着的经历,对于她这般‘飙车’也算是有所准备,倒是没有说什么,反正就算翻车,最多也就是膝盖受点伤,没什么大不了的。
  太阳慢慢西下,只剩下余晖,大概五点多的时候,两人终会到了村子,等快要到余芳家里的时候,静娴直接跳下车。
  余芳也知道情况,并没有停下,直接从大路拐进了小道,头也不会的喊道:“我星期天下午,大概两点半出发,你要是走路出来,就来我家里喊我,我们一起回学校。”
  要是静娴有爸爸送,那就另当别论了。
  静娴朝着她的背影喊,“谢啦!”
  一声谢,两个字,把附近两家人的狗给惊了,跑出来对着她就是龇牙咧嘴的吼叫。
  农家的狗,要是没有教好,那是真的会咬人的,凶一点的只认主人,逮着谁就咬。
  就算有些不会咬肉,会咬破别人的裤子,也是很恐怖了。
  静娴还是挺怕怕的,怂怂的偏田坎的方向走,小心翼翼的,就担心自己跑起来,会被狗认为是挑衅,直接大口就过来了。
  好在,两条狗虽然很凶,但一条只是站着狂吼,一条倒是想要跑过来咬人,但被狗链子拴住了。
  远离了来自两条够的压迫,静娴立马就跑起来,直到完全看不到背后的村子,这才慢慢停下来。
  之前路过小学的时候,校门已经关了,路上也没有遇到一个小家伙,静娴想着,估计路上是遇不到翰林了。
  倒是,有那么些遗憾呢!
  两边是山是水,偶尔能够远远的看到,隐藏在山林之间的屋檐,还有水田边上的果树。
  但人影却是看不到一个,长长的大马路,安静的,只有自己的心跳声跟脚步声。
  特别是走到很阴的地方,那凉飕飕直接就印在了魂上,鸡皮疙瘩不可抑制的跑出来,真的是挺吓人的。
  长这么大,她都怕鬼,如今重来一下,她就更怕了,有了她这个特殊的存在,这世界上,真的没有鬼吗?
  啊,听说,就是在这条小溪上,哦,不是,就在这座桥旁边的竹林下面的河段,曾经淹死过人来着。
  每次来到这里,总觉得阴森森的,明明,这边水田环绕,地域开阔,阳光能够直接洒下来,为啥比之前走过的,两面都是高山遮挡的阴影处还要阴森?
  最深处只到膝盖位置的小溪,真的能把个成年人给淹死?
  假的吧?
  可,还是好恐怖怎么办?
  静娴搓了搓手臂,快跑过桥,然后一路冲刺的上了曲折的坡,等到了顶,已经累的直接要瘫下了。
  只是,不行,因为两边据说曾经是乱葬岗,当初过兵的时候,这山上,可是死了不少兵。
  那些死了比较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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