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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婆婆告辞之后,他先蹲下小院子把残留的玉米粒细细的剥了下来,一丁点都不放过。然后拿布帕妥协收好放在怀里。
想着这趟,就算没有找到南山先生也是值了。正想走的时候,老婆婆从里屋出来招呼他,“小伙子你先别走!”林明岚赶紧停住脚步,莫非老婆婆反悔了?
“我想了半天,这个群秀山是分南面和北面的,这边挨着大路的是北面,确实只有这么几户人家。莫不是你找的人是在南边山上的?不然我不会没有听过。”
这就是意外之喜了。林明岚赶紧问道:“那这个南面山要这么过去呢?”
“这就不好走了,你现在已经上山了,要是在山下,绕一圈,找到上南面山的小路就好了,现在呢,你只能沿着这北边的路,围着山走上一圈,才能找到南面了。”
“那没关系,能找到人就好。老婆婆多保重,我走了。”
按着老婆婆指点的路径,林明岚又绕着山走上了一圈。果然在绕到南面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了一间茅屋。同样围着一圈篱笆,门口还坐着一个打瞌睡的小童子。林明岚大喜过望的问道:“请问这里是南山先生的住处么?学生林明岚,特持沈先生的书信前来拜会。”
“你说先生么?先生不再家。”
作者有话要说: 林明岚拾得掉落金手指一只!
我真是个短小君,泪目,字数太少!
下次更新在周三的时候,工作让我狗带。
第三十二
“什么?不在?”林明岚大吃一惊。
“是啊; 先生没在,外出了。”那个童子答道。
“那请问先生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先生有自己的计划; 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
“那麻烦这位小哥了,如果南山先生回来的话; 禀告一声; 就说沈先生的学生曾经拜访过。”林明岚拱手行李; 然后怏怏不乐的离开了。
下山的时候他有些郁闷,想着今天白跑了一趟。要说古代就是通讯基本靠吼; 曾经基本一个电话就搞定了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不过望着映入眼帘的满目苍翠,还有清新的山风,又觉心旷神怡。这自然的风光难得一见呐。
不过更值得高兴的东西还躺着他怀中,想着现在气候还算合适; 等回去之后; 就可以先把玉米粒栽在他的新院子里。等六月搬进去之后再精心照看; 顺利的话,会在八月下旬到九月收获。种上几季; 有足够的种子之后,就可以先试着在田地中栽种。如果确定玉米的性能稳定的话,就完全可以推广开来了。
玉米的产量; 如果是气候适宜的地带种植,最高能够亩产900公斤,当然,在大面积的种植的时候往往达不到这个数字; 但是500到600公斤的话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产量比起水稻来说,提高了差不多一倍。不知道能够养活多少人。
想到这里,他简直恨不得飞下山去,立马就把玉米栽下,然后马上长出果实来。于是他赶紧加快了脚步,打算早点下山。
下山的路就比上山快了许多,一个时辰就到了,再花了两刻钟绕路到了跟车夫约定的茶楼里面,时辰还没到,车夫没来。茶楼里十多张桌子,坐了十多人。
林明岚走到茶楼里要了一壶茶,坐下歇歇。这时候他才觉得脚底有些生疼。穿着布鞋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八成是磨出水泡了。幸好已经下山了,坐马车到书院的话也不算太远。
他喝着茶的时候,耳朵也没有闲住。一直听着外面马车的动静。却被坐在茶楼里的另外一伙人吸引了注意。
“张兄,恭喜恭喜啊,听说这次张兄在府试中榜上有名,已经是童生了。想必过不了多久就能金榜题名了。”
“是啊是啊。”
“不过要说张兄更值得羡慕的应该是人生四喜,张兄已经占了两个了,早些年张兄就和他们村中的一个富户之女定下了婚约,听说是约定了张兄考上童生就成亲。这才是更值得称羡的。”
坐在旁边一张八仙桌上,被围住一个书生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张兄了。他怡然自得,不热的天气却手摇折扇故作风雅。
刚才开口说张姓有婚约的人继续开口:“我见过那个富户的女儿,称得上小家碧玉,眉清目秀,以后张兄成亲的时候可要请我们在座的喝喜酒啊。”
那个张姓书生眼睛里飞快的闪过一丝不悦,然后快速的转为自得之色。他摇了摇扇子,又刷的一声合上,然后开口说道:“恭喜还是要恭喜的,不过不是为了这个。我在府城考试的时候,游园遇上了府城里家中周秀才家的女儿。周秀才也非常欣赏我的才华,决定了把女儿许配给我了。”
“这。。。。。。”那桌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冷下来。然后才有一个人试探着说:“那张兄岂不是得享齐人之福。”
“这就是文兄说的不对,一个村里的富户,不过是早年资助了我几许纹银,难道还想挟恩求报么?我和他家的女儿本来就门不当户不对。现在知道我有了好姻缘,难道不该主动退让?”张书生又摇了摇扇子。
打破沉默的是另一个书生,“做大丈夫当如张兄呐。当断则断。”他说道。
那桌人楞了一下,然后纷纷捧起了张书生的臭脚。一会儿吹捧张书生文采盖世,一会儿说他英雄气概引的佳人,还有羡慕他的。
也许在他们心里本来就是如此想的。一个村里富户的女儿,在他们落魄无助的时候,自然应该慧眼识英雄,送银送女儿都是应该的。要是等他们那天考中秀才,送银送女儿的就该变成一方大员,知府尚书。再等那天他们高中状元,送的就该是公主了。至于最早跟他们定下白首之约的富户之女呢?识相的能当个妾室,不识相的就是能退婚,弃如敝履。
多少话本都是这样写的呢。
正当林明岚想讽刺他们几句的时候,早就有人拍案而起:“呸!好不要脸的书生!当真是负心多是读书人!”原来是一个中年妇人,约有三十余岁,一双眉毛生的又浓密,现在正生气的拧成一团。
这下可是把那一桌人都骂进去了,立马有个书生站起来喊道:“你骂谁!再说一遍!”
“哟,我见过讨钱的,见过讨饭,今天可算是长了见识,还有讨骂的!骂的就是你们那一桌,一共五。。。六。。。。七个!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呸,说你们是狗都在侮辱狗!狗还知道主人呢。像你们这样连礼义廉耻都不知道的人,算什么!”
“你,你,你,一个妇人懂什么大道理。”那个书生不擅长言辞,翻来覆去不过说些“无耻”,
“有辱斯文”之类的话。
那个张姓书生眼珠一转,站起来道:“这位大姐,我们讨论的不过是在下的私事,大姐不知是何人,恐怕不方便插手吧。”
“就是就是。管你什么事。”
“像你这样负心,不守承诺之人,人人见了都可以说上两句。怎么,你做的出来,还怕别人说?”那个妇人反问一声。“还有你们一群,恐怕都恨不得毁亲另娶的是自己吧?”
那桌人被怼的说不出来,脸色憋的通红,看着妇人是孤身一人,渐渐眼神有点不对了。看妇人势单力孤,林明岚赶紧喊了一声:“姑姑,咱家的马车快来了。”然后上前去站在妇人面前。
那个妇人回头一看,居然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她也不说穿:“好小子,这么慢,这会儿才来。”
“我这不是看姑姑好威风,学着点姑姑么?”林明岚微微一笑。
“威风是不用学,只要不学坏就好。”
“是啊,我自然不是那等无耻之尤,忘恩负义之徒。姑姑且放心。”
张书生觉得脸上挂不住,又看林明岚是个小少年,想要占些口舌之利:“黄毛小儿,你懂的什么!”
“是的,我自然不懂,也不会去那等悔亲的事情。不过我想,恐怕那个周秀才也不知道你起先已经定亲的事情。要是他知道这等事情,肯定不会和你定亲的。”
那个妇人微微一笑,结过话茬问道:“为什么呀?”
“你既然能够为了和秀才之女定亲,抛弃原来定亲的富户之女,焉知你今后不会为了跟知府之女定亲,就抛弃了秀才之女呢。有一就有二。周秀才自然应该考虑一二。再说了人无信不立。”
“还有,你们这群人跟着喝彩起哄,是巴不得有好事落到自己头上吧,放心,好事落不到你们头上,倒是绝了许多贫寒书生的路。人家把女儿许配给你,送钱送物给你们科举,上进,不是为了等你们得势之后再一脚把人家踹开的。你们要是把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