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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了脸,很正经地将男人推开,然后迅速换话题:“顾以珩,它为什么叫溜溜?”
顾以珩明显意犹未尽,扣着她的腰,指腹在她的腰上慢慢地摩挲:“以前是谁整天哼一首跑调的歌?”
经过男人的提醒,凌乐乐很不愿意回忆当年的情景。
也不知那时候的她是从哪里听来的一首情歌,歌词大意是: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张家溜溜的大姐,人才溜溜的好,李家溜溜的大哥,看上溜溜的她……
凌乐乐因为喜欢顾以珩,便拿过来现学现用,只是将人家的歌词改成: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凌家溜溜的乐乐,人才溜溜的好,顾家溜溜的九哥,看上溜溜的她……
改完之后,她很是满意,只要顾以珩在家,她便追着他唱。
那时候小丫头五音不全,高音破,低音哑,人家唱歌要钱,她唱歌要命。
顾以珩被她缠得没法,冷冷丢出几个字:“溜溜你个大头鬼!”
凌乐乐被嫌弃得脸都绿了。
现在想来,那种嫌弃到骨子里的味道依旧是记忆犹新。
“顾以珩,你不是不喜欢吗?”
凌乐乐瘪瘪嘴,既然不喜欢为何要将这匹马取一个这么衰的名字。
要是身下的马儿知道自己的名字由来,估计一定是气得吐血而亡。
好歹,人家也是马中贵族,有着绝对身份和地位的佼佼者啊。
顾以珩微微挑眉,回答得一板一眼:“嗯,不喜欢。”
凌乐乐得到这个答案,心脏紧缩,这个男人哄她一下能少快肉啊?
愤愤地抱了他的胳膊,准备真咬掉他一块肉时,结果顾以珩俯身,覆在她耳边又补了一句:“乐乐,你认为不喜欢,我能骑它?”
男人的话带了很明显的别样的意思。
他到底骑谁?
凌乐乐的小脑袋里浮现出两人在床上时候的场景,男人扣着她的手腕,在她身上驰骋。
脸一红,一拳打在他的胸口:“顾以珩,你这个色胚!”
顾以珩对于凌乐乐赐予他的这个称谓不置可否,挑了眉,收下了:“流。氓和色胚正好一对。”
……
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块人工修建的辽阔的草场,在跑马场的正后方,这里是不对俱乐部的任何会员开放的,独属于顾以珩专用。
此时,日头已经偏西,风吹过草原,一望无际的苍翠泛起了层层叠叠的绿意,绿意浓墨,被夕阳渡上潋滟的光芒,像浩瀚的大海中落入璀璨的星辰,美不胜收。
这是一副绝美的画,画里还有一对相依相偎的男女。
溜溜今天表现得也是极为温顺,步伐不急不缓带着两人在草原上飞奔。
有风在耳边呼呼的吹,凌乐乐问顾以珩:“要是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怎么办?”
顾以珩回答:“到地狱去找你。”
凌乐乐又问:“我这么乖,只能是上天堂,怎么可能下地狱?”
顾以珩心脏紧缩,没有回答,只是吻住她喋喋不休的唇。
……
当晚,两人并没有回盛世华庭,而是在乐山乐水住了下来。
顾以珩的专用套房,一栋二楼小别墅,掩映在绿茵之下。
凌乐乐洗澡之后坐在飘窗上看外面的天空,这里和市区不同,市区霓虹太多,将天空都染上了杂乱的色彩。
而这里的天空是银白的,一轮皓月高悬,独自散发着清幽的皎洁的月色,孤寂,却是美轮美奂。
顾以珩在楼下接电话,估计是工作上的事情。
凌乐乐的指尖无意识去摸自己的鼻子,幸好,血暂时算是止住了。
刚才她洗澡的时候头突然有些眩晕,一不小心撞到浴室的玻璃上,然后鼻血喷涌出来。
她怕顾以珩看见,将热水换成了凉水,这样便于迅速收缩毛细血管。
浴室里全部是血,她费了老大的劲儿才冲洗干净。
现在忙完一切,她觉得累,还特别冷。
顾以珩上楼来便看见小丫头裹着厚厚的被子靠窗户边上。
“怎么了?”
他上前去握她的手,触感冰凉。
“估计感冒了。”
凌乐乐撒谎。
顾以珩伸手去摸她的额头,发现体温正常,稍稍松了口气。
将小丫头抱到床上,然后揉进自己怀里圈起来,一双大掌在她的背上顺着背脊的两股经脉慢慢捏。
凌乐乐怕痒,才捏几下就受不了了。
“顾以珩,你干什么?”
凌乐乐咯咯的笑。
☆、107 在爱情面前,谁又不是自私的呢?
107 在爱情面前,谁又不是自私的呢?
听小丫头这么问,男人心里的答案是,干你。
但想到她不舒服,硬生生换成一板一眼的回答:“驱寒!”
这是他以前学到的老办法,不吃药,对付轻微的感冒很奏效。
“傍晚风大,冷也不知道说。”
顾以珩指的是在草场的时候,他担心她的身体,提醒她该回去了。
可是小丫头不同意,圈了他的脖子撒娇,非要等着看月亮。
幸好,最后他强硬将她抱回来了。
要是顺着她的意思,说不定她现在就该高烧不退了。
凌乐乐听到他的责备,尽量将冰凉的手往自己的身边靠,她怕冻着他。
顾以珩蹙眉,却将她的手放进自己的睡衣里贴着自己的肉:“别动来动去,灌了风!”
语气一如既往的嫌弃。
凌乐乐瘪瘪嘴,小手放在他心脏的位置感受到他沉稳的心跳和灼热的温度时,突然就觉得不再那么害怕了。
在他的怀里,病情不重要,死亡也不重要。
小脸蹭着他的胳膊:“顾以珩,我想要个宝宝。”
这是她现在唯一的心愿。
“要宝宝做什么?”
顾以珩问她。
他的小丫头思维太跳跃,想一出是一出。
“宝宝可爱啊,以后还能陪着你。”
凌乐乐给了他一个最好的解释。
顾以珩很干脆地拒绝:“不要!”
凌乐乐:“……”
半小时之后,他还在替她不轻不重的揉,指腹传来的力度刚刚好。
不知是心里原因还是正真有效,凌乐乐觉得自己暖和了很多。
眼皮困倦,她想睡觉。
手从他的衣衫里掉出来。
顾以珩将她重新放到自己的睡衣里,看着她恬静的睡颜,忍不住去亲吻她的眼睛:“晚安,我的乐宝!”
他默念。
……
凌乐乐和顾以珩是第二天傍晚才回的市区。
在乐山乐水呆一整天,凌乐乐已经和溜溜混得很熟悉了,独自骑上的时候,顾以珩便给她牵马。
长身玉立的男人愿意为她放下所有的矜贵和骄傲哄她开心。
可是凌乐乐不愿意。
她喜欢顾以珩抱着她一起坐在马上,就那样静静地蜷缩在他怀里,风撩过她的长发绕到顾以珩的脖颈之间,感受那种心系发牵的缠绵。
也许,每个女孩子在青春懵懂的时候都会心生幻想,大漠之上,或者草原之巅,有心爱的男人陪伴,然后策马扬鞭,共度红尘!
***
市区。
水木春城。
醉醺醺的宋小离是穆同将她送回去的,因为马场的事情被顾以珩冷落,她跑到酒吧喝得一塌糊涂。
穆同一直陪着,见她伤心到绝望的模样,既心疼又无奈。
宋小离瘫倒在沙发上,长发散乱,脸色很是苍白。
穆同小心地替她擦脸,喂水,竭力照顾着。
宋小离趁着他俯身之际,纤细的手腕勾过穆同的脖子:“以珩,你为什么不要我?”
“为什么不要我?”
这是她今晚醉酒之后重复得最多的话,絮絮叨叨,一遍又一遍。
穆同的脖子被她轻轻地挽住,两人近在咫尺,他能清晰地看到宋小离眼眶泛出来的泪水,然后,任由它肆意磅礴。
这样的场景让穆同的思绪回到之前在纽约的那个夜晚。
他接到顾以珩的电话之后急匆匆赶去了宋小离的房间。
其实,穆同在敲门的时候,顾以珩正倒在离他十米之外的转角的楼梯间昏迷不醒。
他吐了血,浑身是伤,已经是性命垂危。
但是穆同不知,他的心里只系着宋小离。
听到敲门声,宋小离原本以为是顾以珩回来了。
药性太强,她是知道的,那个女孩说过,至今为止还没有男人能抵得过那药的无穷威力。
唇角一抹妖娆的笑,他终究是熬不住了。
她甚至想象男人一进门后便将她压在沙发上的场景,亲吻她,撕咬她,然后贯穿她的身体,一遍一遍不停地要她。
宋小离在开门时,还特意对着镜子看了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