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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伴侣仪式等找到大巫后在举行好吗”林剑有些愧疚地问道,本来是自己说等蒙瑞斯伤好后就和他结为伴侣的,但是现在,部落的草房没有建好,大巫又不知所踪,真的不适合现在举行。
“我也是这样想的,建好房子后部落会举行一场大型的火舞会,我们可以在那天结为伴侣”蒙瑞斯很赞同林剑的提议。
“恩,你不反对就好”林剑很开心蒙瑞斯同意他的意见,等他出去拿水果时,将车头里的零食还有各种调料和小物件拿出来,这些都是妹妹让他买的,现在不回去了,这些就变成他的了,虽然会竟然思念妹妹,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妹妹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而且这些年自己的奖金和妹妹的奖金,足够她缴学费和生活了。
高一时就突然失去双亲的林剑活得一直很累,比他小两岁岁的妹妹林云那时才读初二,兄妹俩相依为命,做哥哥的总是想方设法让妹妹能过得好一点,家里积蓄也不多,父母死亡得到的赔偿也不多,还好兄妹俩都很争气。
尤其是林剑,从小就是个实心眼,因为经常和父母去田里干活,所以对种田很有兴趣,生在南方的他,每年夏天暴雨台风来临,都会让水田的稻谷倒下,收割的时候很辛苦,他那时就希望能种出一种不需要在水田里也能活下去的水稻。
随着接触的越多,林剑对这些农作物越有兴趣,后来知道袁隆平叔叔的杂交水稻那么厉害后,他也立志要成为能种出比杂交水稻更好的农民科学家。
凭着勤奋务实的想法,林剑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研究这些农作物,了解的越多,在农业方面越来越突出,最后终于在导师的指导下成名于农业领域。
这其实也多亏了妹妹当时替她赶走了那些女生,妹妹因为是个腐女,为了帮自己接受男生,义不容辞地在外宣称以后要当自己的老婆,结果大家都望而却步,妹妹也变得没什么男生追。
妹妹大学时选的是医学专业,林剑知道学医是很辛苦的,因为它不但是一个学科,更是一种责任,既然选了医学,代表有可能当医生,要治疗病人,只能认真对待,谁也不想当一个庸医,妹妹更是如此。
父母车祸治疗不及时去世给妹妹留下阴影,也许她那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当医生了,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地选了医科大学。
拿出十字绣,林剑突然笑了笑,即使妹妹有时候会任性,却依旧是个心肠很好的人,尤其爱打抱不平。
想起那时候两兄妹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遇到不良店主卖劣质产品,还不准别人退货,那时妹妹就像泼妇一样和店主理论,吓坏了围观的一群人,他们惊讶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孩竟然比母老虎还凶,要不是林剑及时将妹妹拉走,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
“林,在笑什么呢”蒙瑞斯一进山洞就看到林剑拿着奇怪的东西笑得温柔,心里有点嫉妒,因为印象中林剑似乎没有对他这样笑过。
“啊,蒙瑞斯你回来啦”林剑放下手中的十字绣说道:“没事,就是想起妹妹了”
“妹妹?是什么,是一个名字吗”蒙瑞斯有点忐忑地问道,他没听到这个东西,看林剑笑得那么温柔,他猜测‘妹妹’可能是谁的名字,应该是他家乡的人,难道林剑在家乡有喜欢的人吗。
“噗,它不是谁的名字,而是一个总称”看出蒙瑞斯的担心,林剑笑着说道:“就算你们这里的维多恶一样,是一个集体的名字,就像弟弟哥哥一样,而我所说的妹妹就像你们这里的弟弟一样”说完,林剑觉得心里有点别扭,毕竟把妹妹比喻成弟弟是有点奇怪的
“林,你还有弟弟吗,来吃水果吧,吃完早点睡,明天要去找大巫”蒙瑞斯听到‘妹妹’并不是林剑喜欢的人,心里也放心了。
☆、34·惹火上身
天刚亮;部落里就已经聚集了一群兽人,都是准备出去寻找大巫的,林剑和蒙瑞斯也在其中。
因为前几天大部分都是往塔里平原方向寻找的,没有尼尔和大巫的踪迹,这次只有往死亡之森方向去寻找。
得知要去死亡之森后;蒙瑞斯有点担心;想劝林剑不要去;族长也不同意他去;但林剑态度很坚决,他们也不可奈何。
外面的猛兽已经该回来的都回来了;维多恶攻击部落也有一段时间了,现在外面更加危险,到处都是猛兽。
林剑从蒙瑞斯那里知道,这里的猛兽有特殊感应能力,可以感觉到其它大型群体猛兽的来袭,这也是为什么维多恶攻击部落时它们会避开的原因,但是如果只是几只,那它们是无法感觉到的。
出发时,蒙瑞斯都是等其它兽人走了之后才动身的,而且在部落里没有变成兽型,林剑知道他不变成兽型的原因是因为怕被别人会害怕。
苍麒明明是那么好看又强大的野兽,不就是和他们结为伴侣后,雌性都不能活太久吗,凭什么就因为这个原因而要受大家的嫌弃,厌恶,甚至恶意攻击。
跟在蒙瑞斯身后,等到了没人的地方,他才变成兽型,让林剑坐上去。
“蒙瑞斯,我很喜欢你的兽型,以后经常变成兽型给我看好不好”坐在兽背上,林剑安慰似的说道。
见蒙瑞斯点了点头,林剑心里也放心很多,他能感觉蒙瑞斯每次在部落都很沉默,应该说,只要在有其他兽人在的地方,蒙瑞斯都很少说话,只有两个人时,也几乎都是林剑先开口,他才会回答。
为了不错过任何蛛丝马迹,他们飞的很低,几乎是穿梭在树林里的,有些地方野兽的气味很杂乱,应该是发生过碰撞,而有些地方根本没有任何气味,但不代表没有猛兽。
飞行了快一上午,蒙瑞斯想找地方降落休息,却意外地发现树下有一些血迹,闻起来不像尼尔的气味,不知道是不是大巫血迹。
“怎么了嘛?”林剑因为坐在兽背上呗挡住,看不到哪里的血迹,见蒙瑞斯在那里嗅来嗅去,有些疑惑地问道。
曲□子,示意林剑下来看,自己变成人型,蒙瑞斯将心里的怀疑说了出来:“这应该是某个雌性的血迹,但不确定是不是大巫的”
“流了这么多血!希望不是大巫的”看到树下的血迹,林剑吓了一跳,看这些血已经干涸变成暗红色了,应该过了不短的时间,想到蒙瑞斯的话,他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会是雌性的血,而不是雄性流的?”
“雄性兽人的血味道比雌性浓很多,虽然过了很久,还是会留下浓重的气味,而雌性本身味道比兽人淡,况且这个血流了有一段时间了,所谓气味比较淡很多”
“那能能通过气味找到这个流血的雌性吗?”不管是不是大巫,看到这么多血,林剑始终不可能无视它,如果能救这个雌性一命也是好的。
蒙瑞斯本身就不是见死不救的兽人,听出林剑想要救这个雌性的意图,他说道:“气味太淡了,要找到他可能要费点时间”,如果不是时间太长,气味都消散了,是很容易找到这滩血的主人。
“那我们快找吧,能救他一命心里也会好过一点”林剑知道有机会能找到这个雌性后,催促道。
在他心里,对弄丢蓝狐的事还是很介怀,虽然知道蓝狐可能已经不在了,不过林剑不敢去往这方面想,只能安慰自己说蓝狐是跑回自己的部落去了,现在有机会可以救人,至少心里会有点安慰。
,蒙瑞斯看了一眼林剑,什么也没说,直接变成了兽型,让他爬上去,林剑会那么在意这个雌性的生死,还是因为对蓝狐的愧疚,他想做点什么让自己心里好过点吧,蒙瑞斯心里想到。
对林剑的一切,蒙瑞斯可以说是时刻注意着的,自从蓝狐失踪后就没见到他有精神过,眼睛下面黑色的印记也就是林剑告诉他叫做黑眼圈的东西越来越明显,整个人也憔悴了不少。
沿着血迹寻找了一大圈,还是没有见到任何雌性的踪迹,很有可能已经被其它野兽吃掉或者找了什么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了。
不忍心告诉林剑这个猜测,蒙瑞斯告诉林剑可能雌性已经被别的兽人救走了。
见他安心下来,看了看天色,也快天黑了,中途找雌性踪迹时摘了点果子果腹,现在也饿了,在附近打了一头野山羊,蒙瑞斯带着林剑来到河边,看到水,林剑就很想洗澡。
他斯未雷家也就洗过一次澡,昨天回去已经很晚了,没有去洗澡,现在看到那么清澈的河水,都快要忍不住脱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