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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第3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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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弄得郑之南心里都越来越发虚。
  好在今日这笔生意谈的很顺利,付了定金,明日刘掌柜会亲自过来实地参观,检查剩下的几坛酒没问题,就会当天把酒带走,并且付剩下的尾款。
  与此同时,刘掌柜生怕其他人跟他抢生意,抢先把下次的预付款给付了。
  这两笔生意让郑之南把之前投进去的家底全部赚回来了。
  回到家后,两人洗完澡躺在床上,郑之南把钱箱子打开,让凌崇看着他把手上的银子放进钱箱子,然后对他说:“满了,以后要换大箱子了,不然装不下。”说完,他自己先笑了。
  因为他的语气听上去很膨胀,不仅膨胀,还很得意,像是在炫耀。
  凌崇说:“是该换个箱子了”他这个箱子以前都是放碎银和铜钱的,现在郑之南只是收了一笔定金,但这定金很可观,放进去自然就有些放不下。
  等到明日刘掌柜带着活计赶着牛车过来搬酒,付了剩下的尾款,以及预付款,肯定得换个箱子了。
  就在这时,郑之南推倒了凌崇,凑过去,坐在他的身上,手撑着他的肩头,看了看凌崇,就准备亲手解开他的衣服。
  郑之南想,你不主动,还我主动总可以吧?
  但让他没意料到的是,凌崇把他推开了,推开后还给他拉上了单子,单子就是夏天用来搭肚子的被单,薄薄的盖在身上不热。
  郑之南躺在床上,看着房梁,眨了眨眼睛,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只听旁边的凌崇说:“睡觉吧,我去院中的竹床睡。”睡在外面,一是凉快,二是可以看门,免得酒被偷了,村子里有人养得活鸭活鸡都有人偷,何况放在院子里这一坛坛酒了。
  避免节外生枝,有个人睡在院中看着,最好不过。
  凌崇说完,拿着枕头去了外面,留下屋里一脸茫然的郑之南。
  他们不是“结婚”了吗?
  之前没有做那事儿,一是他没提,凌崇也没有强迫他。
  但现在他准备主动了,凌崇竟然直接拒绝了?
  虽然嘴上没说拒绝的话,但身体很诚实,就是拒绝啊。


第239章 
  凌崇到了外面后; 用井水冲了个澡才躺在竹床上。
  在郑之南的眼里,凌崇是他要攻略的对象; 所以做什么他都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好矫情的。
  但在凌崇的眼里……
  他其实一直把郑之南当成儿子似的养着,最初他没想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从深火热中救出来,后来看他瘦削的身形; 求知若渴的神情,这种心情才开始渐渐具体化。
  凌崇教他读书写字,看他将歪歪扭扭的字写得越来越规整,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就像是在玩一个通关游戏一样,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情,看他拨高; 看他的脸色终于变得红润健康; 眼神也越来越自信,支持他大刀阔斧地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当他的靠山,帮他教训郑家的人。
  之前睡一起是方便照顾骨折的郑之南; 现在他腿脚好了,加上今晚的事情,凌崇准备把东次间收拾出来; 以后他睡东次间; 郑之南睡在西次间。
  之前凌崇没去想过这个问题; 他一个人的时候,生活过的比较糙,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去想那么细致的问题。
  今晚上,郑之南主动靠近他,让他彻底的把“养儿子”的心思给具体细致化了。
  除了他变得更好了以外,凌崇还觉得自己年纪比他大太多,看到他在弄郑裕时露出的小兽一般的神情,就有种想要给他顺毛的感觉。
  凌崇的心思类似于,把郑之南当成了一个小辈,看着他从懵懂变得成熟,有种成就感。
  凌崇没往情爱上想,郑之南的好感度是绝对无法无法增加一分一毫的,因为本身就长歪了。
  郑之南心里急,但也得表面上先稳住。
  他到现在怎么也没想到凌崇把他“娶”回家,竟然养“媳妇”养着养着,养成了“儿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寻思来寻思去,怎么都没寻思到这个死角里去。
  第二天,眼窝发青起来做饭,发现凌崇起的更早,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凌崇做饭。
  他们俩类似于分工合作,今天你做饭,明天我做饭,做饭的人那天不用刷碗,轮换着来。
  凌崇做饭的时候,郑之南没有去帮忙,而是围着房子跑步,锻炼身体。
  等跑完步,打了一套凌崇教他的拳,洗完澡换好衣服才进厨房帮忙端东西。
  餐桌上有早上现摘的西红柿,还有茄子,加了牛肉烩在一起,又鲜又爽口,一点也不油腻,除了西红柿和茄子还有其他村里人没见过的,也就认识这些的郑之南敢吃,其他人见都没见过,见过的人也只说这是观赏用的,不是用来吃的番果。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每次和凌崇去镇上的时候在集市里收集来的,有些种出来不是能吃的,就扒掉种别的,种出来是认识的,那简直是大丰收。
  现在物资太匮乏了,能吃的东西也很少。
  有些种子他认识,比如说玉米,种了一小半,别人看到,还以为种了小树苗,后来才知道是吃的谷物。
  有些人觉得稀罕,晚上会来偷,但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成熟期,偷回去,发现不能吃,不论是煮的还是炒的,都怪怪的,后来有人就说,这是郑之南不会种地,糟蹋好田,把良田当成花园来种花种草了。
  这些闲言碎语也碍不着郑之南什么事儿,他该吃吃该喝喝。
  郑之南夹了一块番茄烩牛腩,尝了一口对凌崇说:“炒得越来越好了。”第一次是郑之南做给凌崇吃的,然后凌崇知道郑之南喜欢吃这个后,就试着自己做,他第一次做的自然没郑之南做的好吃,但学了两次就掌握了,没有想象中的难。
  郑之南态度自若,虽然心里苦,但不会强行给任务对象压力。
  凌崇就更自在从容了,因为他根本没把昨天晚上的事情放在心里,一如平常那样对郑之南。
  吃了早饭,大概是十点左右,刘掌柜就带着人赶着两辆牛车,来到了凌崇的家门口。
  两人出门将他们迎进来,端茶递水,开始清点酒坛,尝味儿。
  东西都没问题,刘掌柜看这东西就跟看见金山银山似的,态度特别好。
  酒是金山银山,那郑之南在刘掌柜的眼里就是财神爷了。
  有了财神爷,还怕没金山银山?
  交了尾款,立即就递上了预付金,生怕郑之南的名声出去了,倒时候就没自己的份了。
  刘掌柜知道,他是掩盖不下去的,这酒一旦推销出去,总会被有心人知道真正的提供者是谁,与其霸占着,还不如提前和郑之南打好关系,到时候看在老主顾的份上还能给他行个方便。
  等酒都被搬空后,郑之南看着桌子上的银子,对凌崇说:“这次刘掌柜要的货多,我们两个人怕是做不出来那么多,要不请顾大哥和顾嫂子来帮忙?给月钱。”
  顾大夫是大夫,顾易对这一行不感兴趣,干了农活就给父亲打个下手,所以干完农活后,顾易会再去找点短工,顾嫂子则做点绣活,定期让顾易拿去镇上卖,收入不多,但也够糊口。
  郑之南缺人手,率先想到的就是凌崇那边的人,是一点都不考虑郑家的任何一个人。
  刘掌柜浩浩荡荡的来,又满载而归,自然瞒不过郑家村的人。
  郑之南在酿酒,这动静早就让村里的人知晓了,连郑北都知道,知道后也不过冷笑一声,觉得郑之南在异想天开。
  他自己都不记得家里酿酒的事儿,方子更是一个没留,唯一知道的妻子也早逝了。
  妻子去世的时候,孩子才那么大一点,能记得什么?
  这酒肯定是酿不成的。
  从第一次郑之南酿完没有动静,送人了,郑北就觉得果然是异想天开。
  而且郑北一直看不上家里曾经酿酒这事儿,累死累活也赚不了什么大钱,他们能酿的酒,和别人的酒没什么不同,生意难做,还不如老老实实耕种,养养家畜,过年了卖了肥的,再买小的回来养。
  可比酿酒从早干到晚清闲多了,赚的钱也没甚区别。
  郑北却不知道,就算郑之南第一次酿成的酒也比他郑北喝道的都好喝,更别说这第二次酿成的了。
  知道郑之南生意做成了,肯定赚不少钱。
  但这个不少钱,也没想到刘掌柜给的那么多,而是刘掌柜给的十分之一。
  毕竟从前他们家酿这酒,都是寻常老百姓喝得酒,卖得也不贵,自然收益也不高。
  就这,郑北还把钱抬高了不少,皆是因为这次合作的对象是镇上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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