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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转到穿越者们的临时营地,此刻他们透过对讲机当中听到了魏元坤喊出了两句话,第一句是“有意思,这里居然在拍抗日电影呢,别说,这鬼子装的还挺像!”这是个好消息,因为这说明自己并没有离开中国,紧接着魏元坤又喊出了一句“***,这***不是拍戏,是真鬼子!”不过大伙此刻都已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因为三八大盖特有的枪声已经传了过来。妈了个巴子,咱们到抗日战争时期了!
就在众人骂街的时候,魏元坤却趴在地上暗自感叹自己命大,同时庆幸自己在来的时候没忘了在防弹衣当中加那块陶瓷防弹板,刚才要是没有它,自己现在早就被穿了个透心凉了。当时他正坐在一个小土坡上饶有兴趣的观看貌似是正在拍戏的鬼子的表演,嘴里还在哈哈大笑:这帮倒霉的导演,有时间搞潜规则也不说给这些鬼子兵弄些干净点的衣服,但是很快一颗三八枪的子弹让他的笑声瞬间停止,虽然对方距离他有400米以上,而且有防弹衣的遮挡,但是巨大的动能还是让魏元坤仰天栽倒,当他爬起来以后,另一发子弹又飞了过来,将他肩膀上的对讲机打得粉碎。在挨了第二枪之后魏元坤明显变得聪明了不少,马上来了个就地十八滚,就像个死人一样滚下了山坡——魏元坤确实很有表演天赋,这一番装死连远处的鬼子都认为他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死人。比如打中他第二枪的那位野泉明宇军曹长此刻正在用日语嘟囔“难得见到一个支那傻瓜”的确,一般情况下,支那的百姓在见到威武的皇军出击的时候,大多是会拼尽全力逃跑,很少有像刚才那位那样,还傻乎乎的坐在山坡上看热闹。
“不是吗,九能君,一般来说,很少能碰上这样的好靶子了!”野泉明宇对在一旁的军曹九能带刀说道,“也许吧”九能带刀很不高兴,虽然野泉明宇刚刚递给了他一支香烟,但是要不是那个该死的支那人刚才没有被自己打死,或许这多半包老刀牌香烟还会在自己的口袋里,刚才他和野泉明宇打了个赌,谁要是能打死那个四百米外的支那傻瓜,谁就算赢,虽然距离不算近,但是作为一名老兵,并且是野泉明宇从小到大的邻居,九能带刀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毕竟从小到大,自己从来都没有输过对方,不过这一次他却输了——这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手中的三八枪威力太小的缘故,对此他颇有些气愤,因为那是他手中最后的香烟了。
但是作为两个日本兵赌博工具的魏元坤此刻心中更为愤怒,不光是因为刚才滚下土坡弄得自己灰头土脸的缘故,此刻他被打中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毕竟防弹衣只能挡住子弹而不能消除子弹的动能。“这帮鬼子***想要我的命!”魏元坤仇日是很正常的,即便是他的家乡没有那几个日本人留下的万人坑,即便是他祖父的身上没有当年鬼子留下的弹痕,即便是没有周围老兵每天不厌其烦的讲述,光是作为一名东北人,外加从小生活在一个周围都是军人的环境当中的言传身教,他对日本人就不会有一丁点好感,更何况刚刚还有两个日本人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当然,如果他知道自己是他们的赌博工具的话,他会更加愤怒的。
从小到大魏元坤一直都是一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现在他的大胆在这件事情当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至少,他没有被刚才挨了两枪的事给吓得尿裤子,虽然他的两条腿还是情不自禁的哆嗦。但是哆嗦归哆嗦,魏元坤虽然滚下土坡之后是用一种极为不雅的姿势,也就是爬着回到青纱帐的,但是他此刻心中想的并不是逃命,他要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人畜无害的良民乖宝宝,而是一个很可怕的存在,刚才魏元坤因为怕人发现去告警察,所以将自己的武器全都放在了青纱帐当中,他坚信,虽然自己不是真正的战士,但是当他手中有了枪之后,一定会要让他们好看。
魏元坤有个好习惯,那就是喜欢随身携带大量的武器弹药——这还是拜一次他在异时空倒卖军火途中闲逛遇到当地土著攻击所赐,尽管很沉很不方便,这次出来也是一样,魏元坤出来的时候按照他的说法只是带了一些“防身用的家伙”,但是具体起来则包括:一支加挂了GP25榴弹发射器的AKS74突击步枪,配了13个弹夹和16发榴弹,一支M14民用改装版狙击步枪,配了5个弹夹,另外腿上还有一把根据哥们弄来的图纸加工的QSW06式微声手枪,还有8颗手雷,甚至他还不嫌沉背了两颗M72火箭筒,包括防弹衣头盔夜视仪之类零零总总加在一块带了能有40多公斤的装备如果是一名特种兵的话,这些武器弹药足可以干掉鬼子一个小队,不过魏元坤对于自己吃几碗干饭还是很清楚的,他也知道,自己没有那个实力,反正在对讲机被打坏之前,他已经将消息发了出去,自己人很快就会过来帮忙,自己要做的只是缠住他们——这些弹药完成这一项任务还是够用的,到时候队伍当中的T72和T55会轻松的解决掉他们——虽然驾驶这些坦克的驾驶员都是二把刀子,但上面的坦克炮和机枪却不是吃素的,至少把他救走还不成问题,至少日本兵的两条腿是跑不过两条履带的,至于逃跑以后上哪里,这倒是个问题,但这些可以以后在说。
第一第一章。穿越这前来拜访(上)
(6月20号,这是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因为书中的王芳园同学将在今天迎来她的23岁生日。让我们祝贺她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万寿无疆、永远健康、满面红光、吃嘛嘛香!好题外话结束,正文开始)
如果客观一点,不带任何感情因素而且不将他往日里种种所作所为计算进印象分的话,那么,魏元坤同志的外形还是能称得上是一个帅哥的,一张令大多数女生都羡慕的白净脸,戴着树脂的蓝色小眼镜,加上一米七八的身高和还算健壮的身体,在配上凯夫拉头盔数码迷彩服战术背心防弹衣野战靴背囊多功能匕首腿部手枪套等等一系列装备,他看上去至少不比CCAV拍摄的主旋律现代军事题材电视剧中的男主角要差。唯一不同的是,我们的魏元坤同志在走路的时候却没有一点兵的样子,衣领是解开的、袖子是挽起来的、带皮卡汀尼导轨榴弹发射器和全息瞄准具的AK74步枪被他横跨在胸前,走路也迈的是八字步,一路上只要是能踢得动的都要踢一脚,总的来说基本上就是一副现代精装版的——还乡团形象。
蓝蓝的天空上没有一片云彩,周围是绿油油的青纱帐,种的满都是玉米,而且都到了抽穗的时节,虽然远没有自己的时空那里的玉米棒子大,但是看上去也是非常诱人的,后背远处的青山并不太高,但是却是也是绿油油的,而且看上去山路并不算陡峭,应该是个野炊游玩的好去处,站在土坡上,可以看到前面有一座小村子,村子周围还有一条小河经过,在这样一个风景如画的环境里,走累了的魏元坤坐在土坡上抻了一个懒腰,然后说出了一句和周围环境很不相符的话:
——“**他妈个八辈祖宗他奶奶个贼B养汉的!”
很郁闷,真的很郁闷,魏元坤狠狠的吸了一口香烟,此人抽的烟虽然不错——中华软包,听上去好像是个大款,但是要是看他抽烟的姿势,那肯定百分之百会认为他是就一个找不到工作无家可归的烟鬼盲流。不过这也怪不得他,因为目前在他身上的口袋里还有五包半这样的香烟,听起来虽然不少,但是如果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