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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审美与世界格格不入-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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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肉麻话我也说不出来,唔,我就说一句话吧,”
  沈一鸣闻言忽然感觉自己心如擂鼓,心都蹦到了嗓子眼,
  “沈先生,”
  陈宇直把那枚戒指缓缓举到了眼前,
  “你愿意,和我一起慢慢变老吗?”
  不羡慕街上热吻的情侣,只羡慕小巷中十指相牵的白发老人。
  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抬头是星空,低头是你。
  沈一鸣没理由不答应的,因为陈宇直是他喜欢的人啊。
  沈一鸣再不可能像喜欢陈宇直一样喜欢另一个人了。
  深夜,那名斩获最佳男主角奖的年轻影帝深夜更博:
  @何未:嗨呀,求婚成功,沈先生,余生请多指教。(图片)(视频)
  同一时刻沈一鸣也更新微博:
  @沈一鸣:何先生,余生请多指教。(图片)(视频)
  第一张照片背景是漫天繁星,两只手在夜幕中十指相扣,无名指上的银色戒指十分显眼。
  第二个是短视频,画面中陈宇直把自己刚刚得的奖杯放入了一面奖柜中。
  粉丝认出来那是沈一鸣的奖柜,他以前曾经很遗憾的说,没办法再获得第四个影帝奖杯,所以最上面空了一个位置。
  不过没关系,现在陈宇直填上了。
  不止是奖柜,还有沈一鸣的往后余生。


第71章 小太监
  “听说皇上近日病重; 连朝都上不了了。”
  庆历十五年; 天子病重的消息遍传朝堂; 连市井百姓亦有所耳闻,茶楼上聚着一群儒冠书生,闻言无不掩面痛哭;
  “天要亡我大晋啊!奸臣当道,宦官乱政; 家国何日宁焉?”
  “圣上膝下无子,这皇位莫不是要旁落那九千岁谢初云之手?”
  有人闻言拂袖冷哼,
  “他一介阉人,纵要了这江山也是无用!更何况裴太妃膝下仍有一子,你们忘了岭南的信王殿下么?”
  先帝本就子嗣不多; 当初争权夺位死的死伤的伤,除了当今皇上,现在就剩了一个信王。
  现任皇帝是个小心眼,又生得一副多疑的性子,因此一登基就把他远远打发到了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岭南去了。
  众所周知; 岭南多虫障,虽物资丰富; 可到底是未经开化的穷乡僻壤; 那边本地的寨王拥兵自重; 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货色,可想而知信王也过不了什么好日子。
  如果是以前,皇上巴不得自己这个弟弟早些死了才好; 但是如今不行了。
  他年轻时偏信宦官,又沉迷酒色,被谢初云那个狗东西架空皇权,还下药坏了身子,这么些年后宫三千竟无一人成功诞下龙嗣。
  屈指一数,能继位的也只有远在岭南的信王。
  皇帝再如何昏庸,也知这大晋的江山不能落入旁人之手,他躺在龙床上,屏退众人,只留了心腹宦官吴庸,
  “速……速召信王回京,你带三千黑风骑沿途互送,万不可生半点差池!”
  此时这乾元殿只剩他们两人,吴庸闻言一惊,在床边跪伏着身子为难道,
  “如此大的动静,怕是避不了那位的耳目,三千人,奴才恐带不出城啊。”
  那位,指的便是东厂督公谢初云。
  皇帝闻言气急咳嗽了两声,攥着他的手一字一句用力道,
  “带不出也要带!不然朕死后有何颜面去见祖宗?!你无需避着他,此事闹得越大越好,朕膝下无子,百年之后传位给老九,本就是天经地义,你直接带人大张旗鼓的出去便可,谢初云碍着人言不敢多说什么,只一点!”
  皇帝瞪着满是血丝的双眼,恨声道,
  “你一定要护好信王的性命,莫让那狗贼加害了!”
  “是……”
  吴庸只能领命,躬身静悄悄退了出去,一开门就见大殿外间的盘龙柱旁立着一名容貌昳丽的男子。
  吴庸打了个千单膝下跪,
  “奴才见过督公。”
  这男子穿着一身玄色蟒袍,下摆绣流云山河海浪纹饰,打眼威仪十足,奈何他肤色白的过分,只一双唇殷红似血,便无端透露出几分怪诞。
  谢初云原本正耷拉着眼皮,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手腕上的檀木珠串,听到吴庸的请安声,他这才掀了掀眼皮子,
  “起来吧,如何了?”
  声音细细的,较之男子阴柔的很。
  吴庸闻言从地上起了身,扫了眼周围把守乾元殿的禁卫军,这才凑到谢初云跟前耳语道,
  “……便是如此,皇上命奴才率三千黑风骑沿路互送信王殿下,说万不可有差池,还说……还说万不能让督公害了信王的性命……”
  他说到后面一句声音已然小了下去,谢初云倒是不怎么生气,闻言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他还真当自己是皇帝了。”
  整个大晋谁不知道,他谢初云才是真皇帝。
  说完慢悠悠的步下台阶,又问起了另外一件事,
  “可查到覃鲮裇的下落了?”
  “回督公,已查到了,岭南地界有一棵百年覃鲮裇,奴才收到消息第一时间便派人过去留着了,只是这物件不能离土,离土会失了药性,若快马加鞭运到京城只怕有所损耗。”
  谢初云早年间练武受过寒毒,又因为净身本就体寒,这些年苦受侵扰,而覃鲮裇这等奇药,恰可以祛了他身上的寒毒。
  谢初云闻言眯了眯眼尾,
  “我寻了这许多年,倒是难得寻到一株,竟还是百年的,”
  他说完对吴庸摆了摆手,
  “也罢,我亲自去一趟,皇上叫你如何做,你照做便是。”
  岭南  信王府
  湿热的天气闷得人呼吸不能,一少年贵族有气无力的躺在榻上,手中折扇却是摇的呼啦作响。
  吴庸捧着圣旨在底下抑扬顿挫的念了长串,也没见这位传说中的信王殿下起来接个旨……
  不过算了,谁也没把皇帝当回事儿,信王十岁就被打发到了这破地方,心里指不定怎么恨着呢。
  吴庸不着痕迹的挥袖拂了拂空中的飞蚊,飞速念完了圣旨,躬身道,
  “殿下接旨吧,皇上挂念着您呢,还请速速打点行囊随奴才回京吧。”
  他身后立着一群属官,约摸都是从宫里带出来的,个个眼观鼻鼻观心,跟木头人似的矗在那儿。
  队伍末尾站着一名宦官,肤白若雪,唇像沾了血似的红,陈宇直视线在人群中扫过,最后在他身上停住了。
  这宦官倒也是胆子大,见陈宇直看过来,眼皮一掀,冲他笑了笑,像是勾人的妖精。
  陈宇直淡定收回视线,感觉自己快热瘫了,狗皇帝不干人事儿,狗系统也不干人事儿,让自己在这个破地方待了足足一年。
  现在终于可以走了,说不高兴是假的。
  他一骨碌翻身下榻,一边摇扇子一边往外走,
  “本王没什么可打点的,既然皇兄挂念,那就速速回京吧。”
  岭南的属官章之道见状忙腆着脸上前,
  “殿下,路途遥远,难免有人侍候不周,下官特备了些许手脚麻利的丫鬟,不妨……”
  他说道此处嘿嘿一笑,拍了拍手,立刻就有二十多名穿着纱裙的曼妙女子从一旁的游廊鱼贯而入,对着陈宇直齐齐行了个礼,
  “奴婢等拜见信王殿下。”
  真是声若莺啼,容貌也是一等一的好。
  信王的生母裴太妃当年曾有天下第一美人之称,长相自然是一等一的好,那些女子悄悄抬眼,见陈宇直天生秀骨,翩翩如玉,都忍不住红了脸。
  信王被贬到岭南来的时候,章之道等人以为他不会再有什么出息,一直多有怠慢,哪晓得圣上忽然下令召他回京,八成是要继承皇位了。
  他这是打算用美女来赔礼,陈宇直鸟他就怪了。
  “手脚麻利?”
  陈宇直嗤笑一声,用扇子一个个指过去,
  “你瞧瞧,一个个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腰比柳枝子还细,只怕到时候是本殿下伺候她们呐!”
  章之道心里呕血,这女人自然是用来睡的,找那五大三粗的铁塔娘们干啥?!
  他面上却还是陪笑道,
  “这一个个五官都是齐整的,还有几个天香国色呢,殿下留着暖床也是好的。”
  章之道心想这话说的够明白了吧?岂料陈宇直还是不领情,
  “天香国色?本殿下看庸脂俗粉还差不多,”
  陈宇直说着,似乎是想找些什么来证实自己的话,视线扫过人群,最后用折扇一指,
  “喏,长的还没他好看呢!”
  扇端指的正正是队伍末尾的那名宦官。
  章之道见状脸一僵,吴庸等人却是齐齐打了个冷颤。
  陈宇直仿佛没察觉到气氛的诡异,手心一转又慢悠悠的把扇子收了回来,似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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