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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男朋友出现了
做好头发的棠玉原本乖乖的坐在时尚沙龙的大厅里等着沈烈,但进进出出的陌生人看他的眼神让他有些不安,后来坐到他身边的一个男子一阵吞云吐雾,呛得他实在受不了,这才逼得他逃到店外。
藏蓝的天空星疏云淡,街边的花圃中,一丛丛的杜鹃花正开得姹紫嫣红。棠玉正在心中描绘花儿那娇美的姿态,一辆银色的阿斯顿马丁却一个急刹在街旁停了下来。
“唐煜?!”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车中传来。
棠玉循着声音望去,却见从车中走出来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人,一件天蓝色菱花纹的对襟开衫衬得他温文尔雅,俊朗的眉微微上扬,明亮的眼睛让人感觉温柔而亲切,嘴角挂着的微笑更是如和煦春风、花繁香轻。
年轻人拉着棠玉的手亲切的道:“能看到你真是太好了,外头居然有谣言说你死了!前几天我还去医院找过你呢,可医生说你被警察带走了。喂,怎么把头发剪了?多可惜……”
棠玉对此人第一眼的印象极是不错,但经过的这些天已是让他对一下子就能喊出“唐煜”这个名字的人大为警惕,便怀着歉意将手抽出来,微笑着对来人摇了摇头:“见谅,我忘了很多事,并不记得你。”
“嗯,我有听医生说,是创伤性的失忆,没事儿,慢慢的会想起来的。”年轻人一边温柔的宽慰他,一边用玩味的眼神审视着眼前发型打扮焕然一新的少年,和他上过很多次床,却从来没有想到一向奔放狂野的他还有如此清纯乖巧的一面。但,还真让人从骨子里想要疼他,以前的唐煜可绝不会让人产生诸如怜爱、宠溺这种情愫。
此刻,看到他眼中对自己略含着些谨慎与戒备,年轻人不由得哑然失笑,乌亮的眼睛光芒更盛,面对少年下意识的防备,他并不气馁,而是坦率的笑道:“我是曹峻,能够再认识你一次,真是妙极了。”
随即曹峻又伸手勾住棠玉的肩,另一手从衬衣领口掏出一枚戒指。这是一枚磨砂面的铂金戒指,中间嵌满了晶莹剔透的碎钻,经典的造型,简单却永不过时。
“小煜,”年轻人将戒指递给棠玉看,“你瞧,这是你送我的戒指,我可是一直戴着呢。看,戒指内侧还刻着你我名字拼音的首字母TY·CJ。”
看到棠玉对戒指有丝困惑好奇的眼神,曹峻更是笑意晏然,亲切的问道:“小煜,还记得吗?当时因为这四个字母,你还开玩笑地对我说‘天涯恒久远,纯洁永流传’,当时可是把所有人都笑趴下了……哎,你的那枚戒指呢?”
“我……也不记得了……”棠玉猜度着此人必定是那唐煜极要好的朋友,不然,岂会互赠随身带的礼物。然而,自己从醒来那日起身上便没见着有戒指项链什么,此刻瞧着曹峻脸上微微失望的神色,少年也不由得尴尬起来,便是他搭在自己肩上的手臂,这会子也不好意思挣脱开来。
“一定是出事的时候弄丢了!唉,没事,我下回去原来那家店重做一个补给你。”曹峻轻松的一笑,又不解的问道:“小煜,你现在住哪儿?我去过你家,还有你父母的那幢别墅,听说正准备转手出售?”
“父母出了事,我现和哥哥一起住。”棠玉谨慎的选择着措词,因想到那夜被沈烈压在床上欢爱,清亮的眼眸略微黯淡了些。
曹峻的洞察力向来敏锐,岂会错过少年这一瞬的表情,心中一动,不由得道:“你哥?不就是那个去年回来的海龟?他不是一向跟你不对付吗?你住他家,是不是被他欺负?”
观察着棠玉脸上表情的细微变化,曹峻试探的问:“小煜,如果住的不开心,不如搬去我家。以前你也住过几次,你不是一直很喜欢我家那款Di vapor的全功能浴缸……”
眼前这人看上去比沈烈温柔太多,以至他提出的建议让棠玉砰然心动,但吃过沈烈大亏的他,现在可不敢随意相信陌生的人。当初自己第一眼看到沈烈时,还不是一样对他印象不坏?可见知人知面不知心,棠玉不敢再轻易拿自己当赌注。
更何况自己全部的积蓄——那三张粉红色的票票还藏在沈烈家的书柜里头呢,真要是这么跟曹峻走了,岂不是血本无归?况且曹峻不见得会恰巧有一家点心铺子能让自己做工挣钱。
“咳……咳!”耳边传来的两声轻咳让正在低头沉吟的棠玉唬了一跳,回头一瞧是沈烈带着一脸意味不明的笑容站在自己身后,忙下意识的挣脱开曹峻勾在自己肩上的手,后退一步站到男人身边。
“是你朋友?”沈烈仿佛随意的打量了曹峻一眼。眼前的这位年轻人最多不过二十岁,长得马马虎虎,一双眼睛倒很有精神,像是时时刻刻在放电一样。穿衣服的品味也是普普通通,但身上的几件饰物一看便知是高级货,尤其是他身后那辆车子,沈烈一眼便知是去年才上市的名厂跑车,标准的富二代派头。
“你就是小煜的哥哥沈烈?我是曹峻。”年轻人注意到他并不太客气的目光,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仿佛一脸无害的样子,友好的向沈烈伸出自己的右手。
沈烈并没有被曹峻看似善意的笑容骗着,他听到的对话并不太多,但关键的几句他听得十分清楚。虽然此人看似举止文雅,态度和蔼,但他对此人与唐煜的关系已是心知肚明。
内心深处,沈烈绝不希望唐煜再与以前的狐朋狗友扯上什么关系,更甭提有床上关系的人。一想到唐煜曾张开双腿躺在这家伙身下骚浪的呻吟,心里就有一股压抑不住的邪火要烧断他的理智之弦。
“抱歉。”沈烈体面的保持着嘴角的弧度,向他示意自己手中拎着东西,随即再没多说半句客套的话,揽住棠玉便往回走。
曹峻无所谓的收回手,冷笑着耸了耸肩。然而,当棠玉回头望了他一眼的时候,他却又露出招牌式的笑容,快步追上前,拉起棠玉的右手。
“我的电话你也一定忘了吧?”年轻人取出一支签字笔在少年细腻白皙的掌心工工整整的留下自己的号码,随即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记得CALL我。”
沈烈也对他还以一笑,就像狮子遇到狐狸时会露出的那种表情,两人的目光隔空交接,刹那间火光四溅。
拉着棠玉离开那个家伙重新进了国际大厦,沈烈有一阵都没和棠玉说话。沉默的气氛有些压抑,让少年有些不安,扭头看了他好几次,几番欲言又止。
沈烈恍若无视,径直带着棠玉走进CLOT的店铺,让店员挑了几双鞋让他试穿。棠玉乖乖的试鞋,这鞋子的款式和他以前穿惯的也大不相同,望着穿得眼花缭乱的鞋带,他有些为难的用眼神向男人求助。
这一刻,沈烈脑中奔过一万匹原产于南美洲的那种动物,几乎要疑心唐煜是不是在火星出了车祸回的地球。你TM鞋带都忘了怎么系,遇上以前的男人倒还能相谈甚欢啊!
“哥哥……”少年软软糯糯的声音让沈烈心一软,认命的蹲下来,单膝跪在棠玉身前,像是被精心雕琢过的手指灵巧的帮他将鞋带交叉着穿过最后几对鞋带孔,再从头收紧,末了打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快看!前方高能!”“哇!小攻好宠小受!”“小攻酷帅小受呆萌啊!”店铺里有几位女生笑得星星眼,粉红冒泡。
“会了吗?右脚的鞋带自己系。”沈烈十分不解风情的站起身来,拍了拍膝上的灰,悠哉哉的坐了下来。(玛蛋!众女生怒,看错属性,原来是无情冷攻!果断差评!)
在棠玉弯腰试着系那鞋带的时候,沈烈又不紧不慢的问道:“刚才,我听那个姓曹的说,要你搬到他家去住?”
棠玉有些发窘,抬头看了男人一眼,低声道:“我不记得他是谁,我也没有答应他。”话若至此便终止,便是沈烈心中再怎么不爽,也还算是无可挑剔。但棠玉实在不知轻重,又好死不死的添了一句:“如果我想去,哥哥会同意吗?”
“不会。”沈烈抿起唇,用二个字结束了这段简短而又不愉快的对话。
好凶!棠玉撇了撇嘴,自己可算是看透他了,便是自己什么事也没有做错,他也一样对自己冷言冷语绝无好脸色。不就是点心做得好混了个大师的称号么?神气什么!自己也有手艺,在家乡的时候不也靠本事进了皇宫当了最年轻的御点师?
总有一天,我要成为比沈烈更出色的点心师,将他那张峻烈无情的棺材脸狠狠的踩在脚下!少年默默咬着牙,握紧了双拳,在心底刻下这个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