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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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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会去调查他。忧的是,和吕不韦的关系,曾经是他仕途上的助力,现在却很可能成为他仕途上的阻力。他心里犯嘀咕,嬴政到底知道他多少底细?他是应该选择坦白从宽还是等着抗拒从严?如果将吕不韦比作他的旧爱,嬴政比作他的新欢。要得到新欢的心,他就必须和旧爱彻底地划清界限,绝对不能有半点藕断丝连。嬴政啊嬴政,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请你相信我的情意并不假,我的眼睛为了你看,我的眉毛为了你画,从来不是为了他。
李斯道:“臣为相国舍人两年有余,日夜所思,为大秦而不为相国。如今忝为郎官,为吾王执鞭喝道,于愿足也。”
嬴政道:“寡人年齿未壮,国事全仗相国,先生为相国舍人,也算是在为国效力。”嬴政这话,明显是假话套话,句句都暗藏机锋,有试有探。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在此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嬴政能一直容忍吕不韦?李斯绝不相信。嬴政现在还不是时候反击,只能忍耐等待,对吕不韦纵容佯从,绝不会轻易暴露自己要对付吕不韦的意图。李斯知道,和嬴政说话,可得多加十万分小心。在嬴政面前,不仅不可强间吕不韦,就连顺间也不可以。最好就是装做对嬴政要对付吕不韦的心思一无所知。一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暴露了嬴政心中这不可告人的秘密,则嬴政很可能便要杀他灭口。
李斯道:“相国终是相国,王方是国。为王效力,才是为国效力。”
嬴政又道:“寡人闻嫪毐也曾为相国舍人,先生可知此人 ?'炫书…'”
李斯几乎吓出一身冷汗。他怎么什么都知道?看来,在吕不韦身边,定然埋伏有嬴政的人。这孩子确实不简单。
李斯不敢隐瞒,道:“臣与嫪毐同为舍人之时,颇是亲近。及吾王恩赐嫪毐富贵之后,臣与嫪毐已甚少来往了。”
嬴政面色和缓了些,道:“寡人闻知嫪毐曾数度笼络先生,均为先生婉拒,敢问为何?”
“臣虽不才,也知嫪毐能有今日,皆赖吾王所赐。臣爱富贵,惟吾王能赐。”
嬴政露满意之色,道:“昨日一晤,寡人受教匪浅。离间之计,既为先生所教,也愿先生为寡人行之。愿拜先生为长史。”
李斯拜道:“谢吾王错信,臣必竭力,不负吾王。”又道:“臣有一事相求,望吾王恩准。”
“何事?”
“臣孤身在咸阳,妻儿尚在楚国上蔡,已有三年不得见面。臣欲将妻儿接来咸阳,从此为秦人,不为楚人。”
秦王于是大悦,欣然应允。
李斯做了两年多的舍人,大半年的郎官,一直都没有把老婆孩子接到咸阳来,在嬴政看来,这表明李斯还存在投机心理,留着两手准备,并没有恒心为秦。直到现在,嬴政亲口封他为长史之后,这才张罗着把老婆孩子都接过来,表明了他要真正在咸阳安家落户,表明了他要全心为嬴政效命,他把老婆孩子接过来,既有享受天伦之意,也有将他们作为人质,借以让嬴政安心之意。嬴政自然大悦。
【2、长史】
从当年决定辞去楚国上蔡郡小吏这个没有前途的末流公务员之职算起,李斯已经苦熬了整整十一年,其间的艰辛颠沛、心路起落自不必细表。现如今,他总算是苦尽甘来,熬出头了,他终于在最强大的秦国的中央政府里作上了官,而且这官虽不是三公九卿,却也实在不能算小。
那么,李斯被封的长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官呢?只有搞清楚这一点,才能更好地理解李斯日后的仕途遇合。
说起来还真是叫人头大,在当时的秦国,有好几种官都同样地被称为长史,很容易搞混淆。譬如丞相的属官中有被称为长史的,国尉和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也有被称为长史的,前后左右将军其下也置有长史之官。这么多的长史,名字虽然相同,其职权待遇却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别。
到底哪一个才是李斯所封的长史呢?史册的记载已然不详。我的推测是,当时李斯所封的长史应该是国尉的属官,而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相国的属官。以嬴政的智慧,他是不会将好不容易得来的李斯再送回到时任相国的吕不韦身边的。而且,从李斯就任长史后的所作所为来看,更可以确定这一点。
李斯就任长史后,主要工作就是:在六国境内开展恐怖活动,干扰乃至改变六国正常的内外政策。对六国官僚名士,能拉拢的就拉拢,不能拉拢的就暗杀。在李斯的手下,聚集的是一批谋士说客和剑客死士。这样的工作,必须是军职者方可担任。又,只有国尉和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为军职。再,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向来是跟随长官镇抚边境,只有国尉属下的长史是留在中央政府办公,因此,李斯所封之长史,当为国尉属官,其秩千石。
当时的国尉之位空缺已久,李斯连名义上的长官也没有,只用对嬴政一人负责,行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关键是,李斯这个长史是正职,是一把手,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他有独立决定权,不用和旁人商量,更不用担心别人和自己抢功劳。
从李斯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李斯所主持的这个部门,类似于今天美国的中情局,前苏联的克格勃,以色列的摩萨德。通过这样的类比,不难想象出李斯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将李斯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特务头子也不为过。也只有在这样的岗位上,李斯才能迅速地表现出他出众的才干和胆略,越来越得到嬴政的信任和依赖。
官位是死的,人是活的。长史之位,原本职责并不是这些,这些职权,可以说是嬴政按照李斯的计策为李斯量身定做的。嬴政任命李斯为长史,当是经过深思熟虑。嬴政的政治天赋,在这件事上得到了初步的展现。
【3、童年】
道教里有一种高深的修炼,名为练内丹,修元婴。所谓阴阳相感慨,精凝成童子是也。据传,修炼到此一境界者,便可成为真人,能借云飞去,朝见上帝。如此玄妙的修为,非我所能见,亦非我所能语。然而,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不亦殆乎。
无须修炼,每个人内心里都已自有一个孩子存在。这个孩子,安静而无助地待在我们的内心,等待被爱,等待被宠,等待温柔的抚摩,等待睡前的呢喃。他不会随着我们的年岁增加而长大。就算你已是百八十岁的老头或老媪,这个孩子却依然年幼得不行,他独立在时光之外,他是长不大的彼得潘。这个孩子,珍藏着我们神秘的童年。他是灵魂和情感的源头,没有受到污染和破坏。因为他,我们懂得了爱和被爱,因为他,我们选择了爱和被爱。
我们时常能够感受到这个孩子的存在。我们的诸多行为也表明了这个孩子的存在。再凶恶再难缠的人,也许他们真正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一句说话:“乖,不要怕,我带你回家。”他通过干坏事来逃避内心的孩子,来否认内心的孩子,希望能和童年一样遭到惩罚,对孩子来说,惩罚和爱是连在一起的。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反过来同样成立: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孙悟空是个特例,他没有童年。他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时就已经是一只成年公猴。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没有一个可爱的小猴存在。所以,他注定是只有缺陷的猴,他没有爱。他也不会爱。在这一点上,吴承恩的描写是深刻而准确的。
嬴政已经十六岁了,他和同龄人比起来,明显早熟许多。险恶的环境,逼迫着他快速成长。他已将自己的童年抛在身后。但是,他却无法摆脱内心里的那个孩子,他穷尽一生也不能将其抹去。
那是怎样的一个孩子?出生不久就被自己的父亲抛弃,和可怜的母亲相依为命,像乞儿一般游荡在邯郸街头,衣衫破旧,食不裹腹,受人欺负却又无力报复,没有希望,没有梦想。九岁那年回到了咸阳,回到了他父亲身边,然而他依然感受不到父爱,他既非父亲的独子,而父亲又忙于政事和房事,难得和他相聚,他十三岁那年,父亲作为一个陌生的男人,永远离他而去。不仅如此,到咸阳之后,他连唯一的母爱也已失去。母亲同样沉迷于宫殿珠宝和床笫之欢,再也不会像当年那样,把他当做自己在这世界上仅有的宝贝,当他受到委屈,用温暖而修长的手指为他擦去眼泪;当他困乏时,把他抱在怀里,唱着好听的歌谣,哄着他慢慢睡去。
尽管嬴政体内的那个孩子,依然饥渴而无望地期盼着爱,但他却已是将自己打造成冷酷而坚强。他越来越多地占有世界,却也越来越少地得到爱。天破犹可补,一颗受伤的心却永远无法复原。嬴政从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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