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咸阳城内万人空巷,将刑场围得水泄不通。人群压抑着,沉默着,他们前来告别李斯,同时告别的,是一个行将逝去的伟大时代。
李斯几乎不敢和家人们对望,他无法直视那些悲伤和哀怨的眼睛。次子李瞻膝行向前,向李斯行礼。李斯问道,“怎么不见李由?”
李瞻道,“儿亦不知。”
李斯一家自从入狱,便已与外界隔绝开来,不通消息,是以并不知晓李由已死。监刑官在一旁告诉道,“李由已于前月死于贼兵之手。”
李斯沉默不语,良久方道,“也好,也好。李氏一门,今日绝矣!”
这一日,由于要杀的人太多,光现场的刽子手就有十名。为李斯主刑的,自然是资历最老的刽子手。他一生杀人无数,早已心如止水,但一想到即将死在他刀下的乃是李斯,他仍然难以按捺兴奋之情。世上只有一个李斯,而能够亲手处决李斯的刽子手,也只能有一个而已。今天无疑是他职业生涯中最荣耀的一天,让他可以在多年以后,还能够津津有味地向膝下的儿孙们谈起,是我杀了李斯。
刽子手虽然为即将杀死李斯而激动不已,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对李斯充满同情。在他看来,李斯为帝国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勋,怎么也不该沦落到这样的下场。然而,这些都是朝廷的事,他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把刀磨得锋利些,把活儿干得漂亮些。
时已正午,监刑官拖着长音,道,“时辰到,行刑。”
真的就要死了吗?李斯的眼睛,依依不舍地望着咸阳宫的方向。
刽子手知道李斯在想什么,李斯还不甘心,他还在盼望着胡亥能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派人前来将他赦免。
这种绝望的希望,刽子手再熟悉不过,于是劝李斯道,“丞相,不用再等了,该上路了。咸阳宫内也不会有恩典出来,这是现实生活,并非格里菲斯的电影,会有最后一秒钟的营救发生。”
李斯惨笑,他何尝不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书评·】
曹昇这小子是谁?
文/王小峰(《三联生活周刊》主笔)
网络的发达,其实不是给人提供了更多信息,而是屏蔽了很多信息,面对海量信息,我们会像猴子火中取栗,不知道如何下爪,即便有搜索引擎这样的傻猫,解决的也是个局部问题。其实有个人在网上就是跟你做街坊,你就是不知道他。记得几个月前韩寒推荐我的博客,有人给我发邮件,说没想到在新浪之外还有人在别的地方写博客。我倒不惊讶,因为我也一直以为除了我写博客之外就没别人写博客了。这就是信息时代的信息屏蔽,它让我们都变成了知识残疾,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小洞天,却不知天外有天。
有一天上班,桌子上放着一封快件,打开一看是一本书。不知从什么时候,老有人给我寄书,我在三联不负责读书栏目,把书寄给我,确实有点挺看得起我的,但同时我也有些不安,因为我实在不爱看书,寄给我多少有些浪费。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很多人写书,我都看不懂,看出去二里地,不知所云,估计又是自己买书号浪费森林用的。书费解不能读也,所以我就不看了。
话说这一天,我打开这本新快递过来的书,书名叫《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作者叫曹昇。我以前对李斯特挺感兴趣,但是对李斯这个人却知之甚少,只是在电视剧《秦始皇》里对这个人有点感性认识,也仅此而已。本来想看看这本书,估计又是类似《明朝那些烂事儿》这样的书。可是再定睛一看,书的腰封上是一个叫潘石屹的人强烈推荐的,我想打开这本书的欲望又降下去了,好比你正想跟一个姑娘烈焰干柴般的准备缠绵的时候,突然听见了敲门声……
于是,这本打开的书扔在办公桌上好几天,后来一想,干吗不把那个腰封扔掉,这样就眼不见为净了。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这一翻开,就放不下了。怎么说呢,躺在沙发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坐在椅子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躺在床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蹲在马桶上看,乐的要掉进马桶里……
实话说,我还没看完,但我想赶紧先介绍一番。
我上网查一下曹昇的来路,发现关于他的介绍还不少,好像叫曹三公子,但都是跟这本书有关,好像他老在天涯论坛混,我几乎不去天涯论坛;他在新浪开博客,我几乎不去新浪的博客看,除了个别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