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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钱员外说得清楚明白,他妹妹嫁到京城,我们此次就是要送他妹妹的儿子回自己家。那照这么说来,他妹妹就是嫁到有琴家了?可为什么楚歌会姓楚而不姓有琴?难道说,楚歌只是一个化名?那钱员外又为什么要刻意隐瞒?
我和大哥二哥交换了一下眼色,大家眼中全是同样的疑惑和警觉,虽然都没开口,但已经心照不宣。这趟镖,似乎远远不像我们想的那样简单。
“哦,我怎么都不知道有琴家还有这么多的绝密啊?嗯,用朱八爷适才的话说,看来我这些年真真是白活了呢。”楚歌趴在桌上,托着小脸自言自语,一副‘静坐常思己过’的模样。
我瞧着他,心里暗笑。这小子可是个品行顽劣的,被他揪了小辫子,朱八爷,这次你死定了。
“小……小的该死……该死!小的是中了邪、抽了风、鬼上身了才会胡言乱语,该死!该死!”朱八爷瘫在地上,举起蒲扇一般的肥胖双手,左右开弓往自己的猪脸上招呼。
霎时间,噼里啪啦的巴掌声此起彼伏。朱八爷那张肥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在车轮似的掌嘴中变得越来越肥,越来越红,越来越像一颗十足的酱猪头。
唉,真倒胃口。我瞄着地上那个跳梁小丑卖力地演着闹剧,感觉有点犯呕。更何况,周围桌上的食客已经纷纷往我们这边行注目礼了。真是的,那朱狗仔自己丢人丢到太平洋去也与我无关,但是现在受他连累,害得我们也一并成了被观赏的对象,就实在令人不爽了。二哥撇着嘴一脸厌烦,大哥也已经皱起了眉头。
我受不住,伸手戳戳楚歌:“喂,你很喜欢以这样的方式提高知名度吗?”
“嘻嘻,我无所谓,你不喜欢的话,我就赶他走。”那小子恶劣地冲我眨眨眼,一脸促狭。
“鬼才喜欢!”我瞪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那小混帐其实就是在整我们吧?什么朱八朱九的,他压根儿就不屑一顾。
“行了,朱八爷。”楚歌瞅着地上那团肥肉,冷冷一笑,“我瞧你生得还是不错的,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人模人样。只是那根舌头生得长了些,似乎不像人有的。你说说,又不是吊死鬼,舌头生得这样长,有甚好处?难道说,朱八爷极想提早去阎王那里,讨个吊死鬼的名目做做?”
“不不……小的该死!小的该死!小公子训教的是,小的就回去将舌头拔了,不敢做吊死鬼,不敢做吊死鬼……”朱八爷涨紫了一副猪脸,冷汗就像黄果树,从脑门上飞流直下。
“唉,你说说,这若是一条猪舌,拔掉还可酱酱,下酒佐菜。可这酱人舌,就不曾听过了,想来也是无甚滋味的。罢了,你自己回家琢磨去吧。”楚歌站起身,一把拖住我的手,笑脸甜甜,“莫莫哥哥,我们走罢,这里有些恶浊气,呕死了。”
“好啊,走吧。”我立刻点头,拉着他直奔楼梯,在一众食客的灼灼注视之中,仓皇逃下。唉,可怜我们在这场蹩脚的闹剧中当了一把群众演员,确实有够悲催。
逃也似地离开醉神仙,我们都长出一口气。八卦害人啊,威力之大,当真不是盖的。
“楚歌,你不是姓楚吗?怎么会是有琴家的?”在街上慢慢走着,我盯住那小子,很严肃地问道。
“那有什么关系?”楚歌挥挥手,一脸无谓地说,“我是姓楚啊,那又怎么样?有琴家大得很,姓什么都可以住,不会住不下的。”
呃……好吧,我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是个打马虎眼的高手。概念偷换、模糊主题,样样做得顺畅无比。
“你是有琴家的什么人?”冷冰冰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大哥看着他,眼神闪烁。
“嗤……想知道啊?到了不就知道了?只剩几条街便可一步到底,差这么点儿就沉不住气了?还真让人失望。”楚歌瞄着大哥,一脸轻蔑不屑,说话的口气就像在教训不成器的孩子,让我很黑线。
大哥皱了下眉头,不再说话,神色间却流露出一丝捉摸不透的古怪。我和二哥对望一眼,也都默然走路。
日头渐渐偏斜,我们映在青石板路上的影子越来越长。我瞧着地上四条影子中最小的那个,心绪浮浮沉沉,纷乱不已。
这一路之上,意外接踵而来,每一个都让我觉得诡异无比。第一次的黑衣人截杀我们,大哥二哥露出不凡身手,而使毒的黑衣人似乎辩出了我的来历,于是,第二次的黑衣人要将我生擒,娘亲竟暗中出手护持……
林林总总全都透着诡异,让我深感不安。可是,现在我却忽然发现,之前那些诡异全都不算什么了,此刻最让我觉得诡异的,竟是身边这个十岁的孩子,我们最初所接的镖物……楚歌。
他对我异常黏人,几乎寸步不离,但对大哥二哥却没有一丝好气。他教训别人的气派、他遇到危险的态度、他岔开话题的隐晦、他答非所问的暗示,还有,在生死搏杀间他给我的奇特感觉……一切似乎结成一团浓重的迷雾,将这个小小的身影重重罩住,越来越看不真切。
楚歌……他究竟是什么人?这趟镖……究竟有什么玄机?
不知怎么的,我耳畔竟忽然回响起了朱八爷的那一番八卦:‘有琴家暗地里收买了数十位江湖各类绝顶高手,趁一个月黑风高夜,将那家满门灭了……这有琴也真是狠绝的,眼见弄出这桩案子惊动不小,生怕走漏风声,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又将那一众高手骗至秘密地方,又是下毒又是埋伏,悉数杀了个干净!侥幸有几个逃脱的,躲不许久,也被寻出来害了……’
我浑身的汗毛瞬间竖了一下,只觉得后背泛起一股凉飕飕的寒意,鸡皮疙瘩一粒一粒地钻出来。先前在醉神仙里,被开篇别的冗长八卦雷晕了,这段话当时没听进去,可是现在……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霎时笼罩下来,我不禁有些怔仲失神。
右手忽然被捏得紧了紧,一根小小的手指在我手心里画着圈。我立刻回过神,侧头瞧向身边那个神秘的孩子。
“莫莫哥哥,你的手心出汗了。”楚歌瞧着我,带着一脸莫名的笑意,秋水般的双瞳迎着太阳,闪烁出点点光芒。
“哦,呵呵,走了半天,觉得有点热。”我挠挠头,勉强干笑了两声,惊觉自己竟忽然有点笑不出来。
“咦?是么?可是……你出的似乎是冷汗呢。”楚歌挑起眉毛,冲我眨了眨眼,笑容愈发古怪,握着我的那只手更紧了几分。
“莫莫,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一下?”二哥探过手来,摸在我的额头上。一旁的大哥也关切地望着我,眼中带着询问。
“没事,我不累。”我赶紧摇头,避开他们的眼神,低头走路,心下一时乱撞。
如果这趟镖一开始便是针对我和娘亲,那么,绝不能连累大哥二哥。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该怎么做?怎么做……
左手不自觉地捏紧了衣角,我只觉心思如麻,束手无策。
“啧啧,有些事,想了也是白想。命里有时终须有,该来的终归要来,何必枉费思虑,空自结肠?”
耳边蓦地响起楚歌略带调侃的声音,一根柔嫩的小小手指在我右手的腕脉上轻轻按压,我有些纷乱的心跳随着脉动传递到了那个指尖。
我心中一震,霍然抬头。天高云淡,刺眼的阳光迎面扑来,耀得我眯起双眼,感觉眼睛在强烈的光照下有些潮乎乎地发热。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尽人事听天命,我自然会全力以赴,但如果事情真的如我想象中一般坏,至不济的结果也就是我的穿越生活到此而终。我本是个再世之人,就算这一世真的就此落幕,总算已有过十六年的安逸闲适、温馨惬意,也足够了。
我想,我不应该再纠结什么了。如果结局我无力改变,那么,起码可以选择自己此刻对待一切的态度。于是,我决定,要继续轻松自在地走下去,直到尽头。
“大哥二哥,等这次拿了酬金,我们再去醉神仙大吃一顿好不好?还有,要给干爹带几壶好酒回去,他一定喜欢。”我看着身旁的两个俊美少年,乐呵呵地说道。忽然发现,想笑又变得很容易了。
“好啊,可是别再遇上什么朱八爷才好。”二哥猛点头,对我扮了个鬼脸。
“不会的,他回家做酱猪舌去了。”我哈哈一笑,也扮个鬼脸。眼角余光掠过楚歌,他脸上似乎有一丝别样的神色一闪而过,但是太快,我没有看清。
楚歌领着我们走街串巷,七拐八绕之后,走进了一条十分幽静的街道。
“到了。”他停在一个大门前,回头望着我们。
那户人家门扇漆成深重的枣红色,上面两个黑铁门环乌黝黝的。大门紧紧掩蔽,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