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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大盗-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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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大规模改革。而军事统一与改革必然出动一些保守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其反弹势必发生。

秦始皇谋定而动,一方面对反动势力执行严厉打击,一方面促进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他也知道自己面对的巨大困难,甚至生命危险——六国遗族公子张良不久在博浪制造了“博浪锥”事件企图谋杀秦始皇么?

面对险恶的局势,秦始皇做出应变,安排太子扶苏参加对匈奴战争,增加扶苏在军队中的威望,并要求秦军精神领袖蒙恬以及蒙氏家族对扶苏效忠(这也是胡亥继位后秦军主力野战部队拒绝效忠帝国的原因);同时命令蒙恬、扶苏执行在对匈奴战争胜利后驻防长城不许追击转而威慑中原,机动支援关中的战略。

也许在秦始皇的谋略中,未来的帝国是一个法律严明、军力强大、国力昌盛、科学先进、吏治昌明的帝国。但是在他正在执行理想建设的时候,生命结束了。而秦始皇更没想到的是在赵高、李斯的阴谋下,胡亥继位,逼死扶苏、蒙恬,帝国大乱,军队拒绝效忠。呜呼,帝国大厦崩溃。

从上面一家之见看,秦始皇并不是一个残暴的君主,相反却是一个英明神武、胸怀大志的伟大人物。现在的污名纯粹是后世某些别有用心的书生、政客之莫须有。

数千古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太祖评秦始皇:

1。秦始皇是个厚今薄古的专家

2。一次,他对章士钊讲:你们讲共产党等于秦始皇,不对,超过一百倍。

3。孔孟是唯心主义,荀子是唯物主义,是儒家的左派。孔子代表奴隶主、贵族。荀子代表地主阶级。又说: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做了点事的是秦始皇,孔子只说空话。几千年来,形式上是孔夫子,实际上是按秦始皇办事。秦始皇用李斯,李斯是法家,是荀子的学生。

4。孔夫子有些好处,但也不是很好的。我们应该讲句公道话。秦始皇比孔子伟大的多。孔夫子是讲空话的。秦始皇是第一个把中国统一起来的人物。不但政治上统一了中国,而且统一了中国的文字、中国各种制度,如度量衡,有些制度后来一直沿用下来。中国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可是被人骂了几千年。

5。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的,都是法家。这些人主张法治,犯了法就杀头,主张厚今薄古。儒家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都是主张厚古薄今的。

6。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有名的皇帝,我也是秦始皇,林…彪骂我是秦始皇,中国历来分两派,一派讲秦始皇好,一派讲秦始皇坏。我赞成秦始皇,不赞成孔夫子。因为秦始皇是第一个统一中国、统一文字,修筑宽广的道路,不搞国中之国,而用集权制,由中央政府派人去各地方,几年一换,不用世袭制度。

秦皇汉武,略输文采——毛…泽东还认为秦始皇缺少文学才华。

第四卷宋、唐、隋。。。第一百四十二章两千年前的公有制社会(上)

更新时间:2011…12…23

如同确认了嬴政是一位万古明君,姬庆也确认了另一个事实,那就是距离他那个时代两千多年前的大秦朝,赫然是一个公有制的国家。

没错,两千多年前的大秦子民就生活在公有制社会中,过着社会主义生活。生产力高些,恐怕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了。

姬庆与嬴政聊天的同时,就知道了这一切,之后随着姬庆回咸阳,看到的,听到的,所有的一切表明,大秦是个社会主义国家。

强!

非常强!

姬庆不得不佩服,不得不赞叹!

很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

商鞅变法实行“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政策,说明秦国贵族官僚的田宅数量应与其爵秩等级相符,官爵一旦失去,田宅也就不能保留。所以“乃封甘罗以为上卿,复以始甘茂田宅赐之”。甘罗为故丞相甘茂之孙,如田宅为私有,何须朝廷复赐之,可见甘茂被谗害出奔外国,其田宅遂为国家收回。可以说,商鞅实行的田制改革,其实质就是土地国有化,而并非私有化。

《秦简徭律》说:禁苑“其近田恐兽及马牛出食稼者,县啬夫材兴有田其旁者,无贵贱,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缮之,不得为徭。”秦既按官爵等级分配田宅,而农民则予授田,那么“有田其旁者”中既有“贵贱”之分,自然也就有“田少多”之别了。许多人将此条律文作为秦存在私有土地的证据,其论证是不严谨的。

《商君书·境内》规定:军士“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益田一顷,乃授田之数。就是说有军功的士卒,可得加倍授田,并派给无爵平民“庶子”一人前去助耕。这样的军功田,肯定也要“身死田收”。《秦律杂抄》规定:“战死事不出,论其后”。只有父亲为国战死,儿子才能承 受'TXT小说下载:。。'其父的军功爵田。如果“又后察不死,夺后爵,除伍人;不死者归,以为隶臣”。可见子承父爵是被严格控制的,对违反者的惩罚是极其严厉的,甚至要降为奴隶。也说明父亲的军功爵田,不是儿子可以随便世袭的,它依然是国有土地。

秦简中没有一条允许土地买卖和世袭的律文,就可以说明国家是不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封诊式》中有一案例,查封了某里士伍甲的家产,其中包括“室、妻、子、臣妾、衣器、畜产”,其后一一详记,细致到“牡犬一”之类私产,然而其中就是没有土地一项,即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将军王翦不可能用买卖的办法去获取土地,而只能乘征战前夕向秦王请求赐予土地,并“请田宅以为子孙业”。即要求允许被赐土地世袭的特权,却还是被秦王婉言拒绝。

什么是明君,这就是明君,历史上的嬴政,可以说是伟大的。什么康乾盛事,十全老人,都是扯蛋。

秦统一前后,经常大批强制迁徙豪富和民众,如“始皇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此类记载绝非个别现象,更可以有力地证明,秦国没有土地私有制的概念,国家可以任意迁徙人民。否则就很难设想,国家可以如此频繁且大规模地迁徙豪富与民众。

商鞅变法的“制辕田”措施,实际上已有国家授田的性质。而秦国普遍实行授田制,可以从秦简中窥见一斑。《田律》规定:“入顷刍、稾,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稾二石”。《法律答问》说:“部佐匿诸民田,诸民弗知,当论不当?部佐为匿田,且何为?已租诸民,弗言,为匿田;未租,不论为匿田”。在当时国家对土地租税合一的情况下,所谓“租诸民”,亦应即是授田与民,而收取租赋之意。其“部佐”,乃乡部之佐,汉代称“乡佐”。《续汉书·百官志》云:“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即当时所谓“斗食之秩”的乡村小吏。国家让如此基层的小吏掌管土地的租授权,便可清楚说明授田制的普遍程度。而授田制的普遍实行,又无可争辩地证实了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支配地位。袁林说:“战国,特别是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基本田制为授田制,此制一直延续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

田律规定:庄稼生长后下了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县里负责农业的官吏应及时向朝廷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土地面积,及已开垦而还没有耕种的土地顷数。如遇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及其他自然灾害也都要详细向朝廷书面报告。前述禁苑周围要求县令安排人力修缮围墙,以防牛马出来糟蹋庄稼等等。都说明如果不是国家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朝廷就不会对基层官吏作出这样细致的农业管理方面的法律约束。

秦不但将大部分土地授给农民耕种,同时还有相当部分土地由国家奴隶直接耕种。《仓律》规定:“隶臣田者,以二月月禀二石半石,至九月尽而止其半石”。二月至九月正值农忙季节,故每人口粮增加半石。仓律还详细规定了每亩地种籽的使用量,以防止主管仓库的官吏侵吞种粮,也防止奴隶浪费或食用种粮,说明奴隶直接耕种国家土地的情况也绝不在少数。

据《厩苑律》可以看到,国家还有着许多面积广大的直属牧场:太厩、中厩、宫厩等。饲养着大批公家的牛马,其中包含着相当数量的耕牛。“以四月、七月、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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