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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大盗-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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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意气风发、雷厉风行,一连串的命令下去,加上姬庆提供的大量文臣武将,一周的时间内,大明已经有一半的地区开始进入朝廷的掌控了。

安排些简单事情可以,比如安排返乡的事情。但是要改革制度,变革管理方法,还是需要更多一些时间的。比如招人、理清当地的关系等等等工作,就是很消耗时间和精力的。好在子体都不是常人,他们的效率和能力下,相信一个月内,整个大明就会彻底的改观。至少,抗税的情况,是不会再有了。

反腐是头等大事,即使在改革之初,最困难的时候,姬庆也不会放过。京城那些官员们,他们在家里难受的待了六天后,接到了大明新部门廉政公署的传讯,让他们解释家中不明巨额财产的来源。

京城这里,只是一个开始,很快,随着姬庆的子体对于大明官僚体系的掌控,这一行动很快会蔓延到全国。

第三卷有明一代第一百一十七章各大军事集团

更新时间:2011…12…16

李自成攻北京这段儿时间,大明王朝内部还有着很多势力。

一是武将集团。

明朝末年,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峻局面,内有农民大起义,外有满清的军事威胁,军事上的成败直接关系着大明王朝的生死存亡,在这种情况下,武将的重要性空前突出,激烈的军事斗争为武将势力的崛起提供了舞台。

左良玉是明末著名的武将之一,早年在抗清斗争中崭露头角,受到破格提拔,不久奉命围剿农民军,积极作战,屡次取得胜利,形成了一支著名的左家军。明末文臣多庸碌无为,对武将多方掣肘,文武矛盾日益突出。在激烈的军事斗争中,左良玉因不愿受文臣节制,与文臣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因而对朝廷的不满倾向日增,开始积极扩充自己的军队,消极作战,不听指挥,不仅摆脱了文臣的控制,甚至使朝廷也无可奈何,最终形成了专制一方,不听节制的军事集团。

而其它武将也纷纷效仿,朝廷逐渐失去了对武将的绝对控制权,使明军在战场上一再溃败,直接加速了明朝灭亡的步伐。

左良玉也早已经成为勇于虐民、怯于大战的大军阀,军队杀掳淫掠可谓无恶不作,比之农民军的部队还不如。

类似这样的明朝武将势力很多很多,说是官,其实比匪徒还不如,甚至更加的残暴。

武将集团中必需提到一人,就是郑芝龙,明末清初最大的海商兼军事集团首领,先后归附明清两朝为官,郑成功的父亲,台湾郑氏王朝的开创者。

郑芝龙的一生,可以说精彩无比,比之各种穿越小说中的猪脚更像猪脚。

郑芝龙18岁时,与兄弟齐至澳门的舅父黄程处学习经商,并于澳门接受天主教洗礼,教名nicolas,因此也被西洋人称作nicholasiquan(尼古拉·一官)。之后往来东南亚各地,后到日本九州,因习剑术,结识并娶了福建华侨铁匠翁翊皇的义女田川氏为妻。一开始追随于日本平户岛的华侨大海盗商人李旦门下,初时担任翻译等工作,逐渐成为李旦的得力助手。李旦过世后,郑芝龙逐渐接收其势力;1623年接收李旦的事业船队,经营合法生意,另一手则走私。

1624年中秋后,芝龙将事业重心自日本九州岛迁到台湾,归附“日本甲螺”(倭寇首领)颜思齐。此后不久,荷兰东印度公司登岛,驱逐了以台湾为基地的其他势力,郑芝龙遂携妻子定居于中国大陆。

1625年颜思齐死,芝龙结合诸海盗首领,号称十八芝,拥有当时福建沿海实力最强大的一支武力及商业团队,领导海贼数万人,经营走私与劫掠事业,横行于台湾海峡。当时泉州府同安知县写给福建巡抚的文书中说郑芝龙虽事劫掠,但对泉州百姓却是异常仁慈,不但不杀人,甚至救济贫苦,威望比官家还高。“所到地方但令报水(即通报官府踪迹),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

1628年,受福建巡抚熊文灿招安,成为官员,率领原部,为明廷守备沿海以防海盗倭寇和荷兰人进攻,率军讨伐其他昔日结拜契兄弟海盗力量,包括李魁奇、钟斌,官至总兵。不久便返回福建泉州南安老家,成为当地首富,也是少数迎娶了日本人却仍能正式返回中国内地的海盗。

1633年芝龙于福建沿海金门海战击溃荷属东印度公司舰队,从此控制海路、收取各国商船舶靠费用,郑芝龙也因此迅速富可倾国。俨然称为闽南的领主与海上霸主,并对缴保护费给芝龙的商船(一艘大船需缴三千两银钱),给予郑家的令旗;如不缴费而想经过芝龙海域的,恐怕难逃被劫的命运。芝龙如此强横,使荷兰东印度公司营运不宁,荷兰人数度联合其他势力合取芝龙,但芝龙仍持续扩张其势力,并将荷兰人次次打败。

不久,郑芝龙应明朝廷要求,继续率军讨伐其他昔日结拜契兄弟海盗仅存最大股力量刘香,于虎门大获全胜,名震福建官至都督。不久福建省内发生旱灾,郑芝龙提议载饥民移民台湾,并给予移民十分优惠的资助条件,有人认为其为开创了大规模移民台湾之先河。

如果姬庆不出现,那么不久之后,南明弘光皇帝册封郑芝龙为南安伯,福建总镇,负责福建全省的抗清军务。

无论是左良玉,还是郑芝龙,都是姬庆收服的对象。左良玉,不值得一提。郑芝龙,可谓大材,不过,姬庆是不可能允许这股处于半独立的势力继续存在,他们必须接受大明朝廷的整编,改造为未来的大明朝海军。其控制的海上贸易,也要交给朝廷,设立海关,征收赋税。

当然,姬庆知道就算郑芝龙会同意,他的势力中的既得利益者,也不会同意的。利益之下,人是什么事情都会做出来的。

二是农民军集团。

现在除了京城外已经整顿完毕的李自成的大军外,剩下的就是以张献忠为代表的最大农民武装了。

崇祯十六年据武昌,称大西王。不久克长沙,宣布免征三年钱粮,从者愈众。

之后的历史,崇祯十七年(1644年)8月9日攻破成都,巡府龙文光,蜀王朱至澍及其嫔妃全部自杀身亡,其他官员当了俘虏。义军进入成都号称60万大军,很快控制了四川大部分地区的州、县,在成都,张献忠先号称秦王,接着宣告建立大西国,改元大顺。建立健全制度,后称帝,以成都为西京,8月16日登基皇位。

张献忠在四川确有许多难解之谜,最大的谜可能要算所谓的“张献忠剿四川”了。

近百年来有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哪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湖广填四川”,从外省迁来的。明末清初,确实出现过人口大量骤减的事实。难怪当时的民谚这样说:“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难道真是张献忠把四川人杀光了吗?

清朝期间所编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记录”等都把大屠杀的责任归于张献忠。由于清朝的统治延续了两百七十多年,以至绝大多数人都对此深信不疑。连鲁迅先生也曾批判过张献忠是“专在‘为杀人而杀人’”。

其实,只要仔细查看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历史,真相不难知晓。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後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後的1659年。

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

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麽,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鞑虏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

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後,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鞑虏们吗?可见当时的鞑虏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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