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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院中,活动活动筋骨,做了一套现在广播体操,这是他养成的晨练习惯,他知道好的身体是“革命”的保证。漱洗完毕他看见屋中书架上有不少的书,一是为打发时间,二也是想看看这个时代的书是怎么样的,要知道屋里的很多东西对于现代人来说可都称得上是“古董”啊!
随意抽出一本线装书,书面上写了四个大字:《孤意史则》,介绍的是一些地方风土人情,他只能明白个大概,因为是用繁体字书写的。要不是最近几年大陆与港台文化方面交流频繁,林逸平时对繁体字有所接触,不然就会像瞎子摸象,谬之千里了!
“这个时代的文化、历史、交流都是用繁体字的,得适应时代啊!还有书写多用毛笔,这都是问题啊!”林逸心想,“好在自己在小时一时兴趣也有练过几年毛笔,还在高中时得过校内高中年级组书法比赛的二等奖。老师还说自己的书法有晋代柳生狂的风味呢!当然在这个时代,自己那耗时费神凿出来的几个大字就不算什么了。既然要想改变什么,那就得融入这个时代。”
林逸决定好好识识繁体字,好好练练毛笔字。“至于以后能不能推广简体字,用钢笔书写,那都是以后的事了。”他想,“做事得量力而行,蓄势而发!”
下午,一个四十来岁叫马仁的管家来请他去府台大人的书房。书房里弥漫着一股中药味,里面有三个人,站着的一个十七八岁娴静清秀、羞羞答答的女孩,看衣着可能是一个丫环,他向林逸轻轻施了个礼。
坐在内侧一个五十模样的头发夹白的老妇人,脸上一副悲伤痛苦的样子,是府台夫人,她起身向林逸行了一个大礼,多谢他对府台大人的救命之恩。
另一个坐在床边的女孩,有着大大,水水灵灵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的,是一个典型的古代美女,匀称丰满的身材,胸前鼓鼓的,极是伟大,柳眉细嘴小挺鼻搭配得很是好看,春笋玉柱般的手指,白皙娇嫩的皮肤令人垂涎欲滴,她是府台大人唯一的千金——马紫芳小姐。
府台大人精神好了很多,不过头痛脑胀的余症还是存在。“林公子,多谢你的救命之恩,这里有二百两银子请你收下,微薄之礼不成敬意,还望林公子笑纳。”府台大人吃力道。
“不,不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本就是在下应该做的。”林逸忙推却道。
马紫芳二话不说,漂亮的眼睛眨了眨,拿起装有银子的布包就往他怀里塞,倒差点惊吓到了他。
“紫芳不得无礼!”府台夫人叱道。
“还请林先生不要见怪小女的鲁撞。”府台夫人又转对林逸歉意道。
“没事,没事。”手足无措的林逸稳定心情,还想推却。马紫芳双眼又是一瞪,而后看到他那呆鹅样,又“噗哧”一声轻笑出声来。其实,马紫芳从没有对任何人这样过,不知道为何,第一次看到他那飘逸洒脱稳静的样子,心里就不由地悸动起来,就想接近他,想挑逗他,可行动中,表现出来的却是为难他。女人心,海底针啦!
“林公子看你也是一个人回国的,家里还有什么人吗?”府台大人问道。
“没有,家里只有我一个独子,父母也于前年双双过世了。”林逸瞎掰道。
“你的亲戚一下找不到,林公子今后有什么打算呢?要不你就留在我府上做我的师爷吧,我现在身体也不太好,你正好可以帮帮我。”府台大人诚恳地说。
不等林逸推辞,马紫芳小姐急道:“你就快答应啊!急死人了。”她噘着小嘴跺着脚。
丫环小春偷笑着,府台夫人、府台大人有点莫名地看着他们的宝贝女儿,一会也会心的笑了。这下府台大人更要留下林逸了,林逸不但外型俊美,谈吐优雅,博学多识,思想缜密开阔,而且心地善良,悲天悯民,令府台大人印象深刻啊!
“不怕我麻烦、扰事,那我就留下了!”林逸瞟了马紫芳一眼,心里怕怕。
“不知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心里怎就凉飕飕的呢?”林逸有种无莫的感觉。
“你就帮我助理一些日常事务吧,不懂的可以来问我。!”府台大人道。
正文 第三章 相识谋大业
更新时间:2008…12…14 2:41:09 本章字数:5746
平静的过了十多天,陈云山来过两次,林逸与他交往日深。陈云山现在越来越钦佩林逸,特别是林逸对军队、军事方面的见解,更是让陈云山觉得林逸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青年。
其实林逸也就把后世的一些军事常识说了一个大概而已,最多加上一些自己的心得罢了。林逸是一个业余军事爱好者,上网时喜欢进一些军事网站和论坛里逛逛,把一些平时跟军事发烧网友讨论的话题说给陈云山听,还真把他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十多天里,再就是马紫芳小姐不时地借故过来看看。马紫芳是府台大人夫妇的掌上明珠,从小娇惯得很,任其调皮捣蛋,从未责骂过。她性格活泼开朗,胆大任性,喜欢编织自己美丽虚幻的少女青春梦想。她与林逸熟络起来后,逐渐了解了林逸许多,胆子越来越大,心系在林逸身上也越来越紧。林逸无事时也讲一些稀奇古怪的趣事或是风花雪月的故事给她听,这更引起了马紫芳这天真少女强烈的好奇心。
她喜欢听林逸讲国外的神话故事,一个《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和一个《灰姑娘》的故事就令她激动不已,憧憬不已,那瞧林逸的定定的眼神,分明就是把林逸当作了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了。
衙门里倒是没有什么事,接触一些打官司的下层穷苦农民,看到他们毫无希望呆滞的目光,褴褛的衣裳,面黄肌瘦的身体,令林逸感触颇多。如果照历史的原路发展,他们的生活今后还会更困苦。看到这些人,林逸觉得心中特别堵得慌,激流的血液渐渐澎湃汹涌。“来到这个时代,是要做点什么了,就是为了后代能在外国人面前抬得起头来,自己都应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林逸想。
今天林逸练了一个时辰的毛笔字后,正闲在书房里看书,不由沉思起来:“以己之力去改变社会,显然是无力的,明年倒是有一个机会——金田起义!可历史上太平天国那帮人都是些鼠目寸光,贪图享乐的人,尽管建立了太平天国,折腾得清政府够呛,最终结果还是一样的:玩完!我可不想去跟他们陪葬。既使他们成功了,中国仍是换汤不换药,那可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社会。不过,天平天国的爆发与发展还是可以利用一下的,这就要好好筹划一下了。要做大事,特别是改变社会是一个艰巨而庞大的工程,这需要人、物、时等要素的配合,人是指一帮志同道合,有同一信念的,紧紧团结在一起的人,后世的成功经验是建立一个政党来集合一群人;物是指经济与军事基础,有钱好办事嘛!枪杆子出政权这也是至理名言啊!时就是指时机了,金田起义就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得好好抓住这个机会!”想透这些,林逸轻松许多,也坚毅了许多。
院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林逸知道马紫芳那难缠的小姐又来了,转眼就看见她蹦蹦跳跳的往院里走来,那丰满的胸脯也像玉兔一样上窜下跳,荡起一层层波浪,他顿时觉得口干舌燥。自从跟林逸聊熟后,每次马紫芳见到林逸就有意无意把身体往林逸身上靠,有时还故意地用胸前的“伟大”去蹭林逸的手臂,林逸又难受又无奈,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啊!
“小恶魔进来了,赶紧闪啊!”林逸飞似的躺上床,用被子掩盖假寐起来。
“林哥哥,我要听故事。”马紫芳人未到声先至。林逸心中一阵发紧,手脚凉凉的。
“咦!在睡觉,大懒虫!”马紫芳走到床前,嗔眸责怪道,“被也不盖好,冻死你,呆子。”她拉了拉被角,眼睛盯着林逸那俊俏的脸,一阵痴迷,又用手抚摸一下他的脸,然后静静的坐下来,想着心事。林逸一个姿式躺久了,有点难受,却不敢动。这时,马紫芳抓住林逸的手,把它贴在自己的胸上,一阵柔软触电似的传遍了林逸的神经末梢,脑袋大量充血,这下令他更难受了,在这种幸福的煎熬中,林逸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林逸起了一个大早,想出去走走。来到这个时代后,他也上过几次街,当然这个时候的街不能与现代社会的街的概念划等号。人倒是有些,但远远称不上热闹,可能与海南岛地处边远荒蛮,人口稀少有关。出了大门,看见远处躺着一个人,忙走近想看个究竟,原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