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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肆微微而笑; 招一招手,江德彦马上捧过来一套民间少女的服饰。
“你不是总嫌弃宫里闷得慌吗?今天带你到外面去转转; 先去换衣服吧。”
“你不是逗我玩的吧?我真的可以出宫玩?”星涟高兴得从座椅上蹦起来,两只圆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形,“太好了!我早就想出去了!”
江德彦拿来的衣裳尺寸刚好合适她穿,颜色是淡淡的樱花粉; 最能衬托出少女的青春稚嫩。袖口和裙摆装饰着绢纱做的小花; 每一朵中间用黄色晶石做成花蕊; 腰部收得细细的,背后缀着两条珍珠白丝带。
衣服面料摸上去柔软轻薄,丝滑如水,星涟已经穿了好久灰扑扑的太监服; 拿到这条漂亮的裙子爱不释手。
等她换好衣服梳好发髻出来,不但桓肆挪不开眼,连江德彦和紫云也把眼睛看直了。桓肆突然就不想带她出去了,私心里实在不希望她被别人看到,但要是食言,怕是她又要炸了,估计得好几天不理会他。
“哎哟,这稍微一打扮就更不得了了,老奴活到这个岁数,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呢!”江德彦双手合十,啧啧赞叹。
“对啊,这件衣裳很漂亮,美人穿上它就更漂亮了。”紫云也羡慕地望着她,这颜值可真是无数女孩儿做梦也求不到的呀。
江德彦和紫云拍的这两句马屁朴实无华,但是也太真实了,令星涟感到浑身舒畅。她在镜子前面自恋地转来转去,欣赏着比从前的月河还漂亮的影像,几乎快要爱上自己了。
“好啦,你看够了没?要不要先留下来欣赏一天,别出去了?”桓肆在一边抱着手臂坏笑着揶揄她。
星涟慌忙整理了一下微乱的裙角和头发,头点得像小鸡啄米:“我要去!好了好了,我们这就走吧。”
这个拼命三郎居然舍得放下手头的公事带她出去玩,可不能自己把这个机会弄没了。
既然是微服出巡,他们身边肯定不能带太多人,就找了两个武功不错的侍卫扮成富人家丁随行,估计到了外面他们最大的用处就是帮星涟拿买的东西。为了人身安全,又安排了一批暗卫,不过以星涟的能力是发现不了他们行踪的。
马车直接从承乾宫外驶出,两个侍卫骑马在前。坐着皇上的马车到宫门口无人敢盘查,自然也没人知道里面还有一个姑娘。
出宫后桓肆在路上说要给星涟一个惊喜,马车直接驱往了城郊,快到一个时辰后才停下来。
星涟透过车窗看到外面是一望无际的原野,青草长得比人脚背还高,零零星星开着五颜六色的鲜花。原野上弯曲着一道波光粼粼的小河,河对岸是一片茂密的树林。
此处天高地阔,惠风和畅,风景也颇为清新怡人,不过星涟想去的是人多热闹的集市,不是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
“这有什么好玩的呀?鬼影都没有……”星涟将下巴搁在窗框上,泄气地咕哝着,“这叫什么惊喜?”
桓肆一笑,打开门向她伸出手邀她下车:“先下去看看呗。”
星涟拍开他的手,嘟着嘴自己躬身走出车门,跳到地面上。
除了风景便什么都没有,让我看什么?
星涟手抬至眉骨处,遮住刺眼的阳光望向远处。还好今天虽然也是晴天,但天气不如往常炎热,此处空旷又有清风吹过,还可以忍受。
桓肆也下得马车来,两手扶著她肩膀,迫使她转了个方向:“看那边。”
星涟顺着望过去,见两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正朝他们这边走过来,一人手里牵着一匹马,一匹雪白,一匹纯黑。
两人走到他们面前,齐齐向桓肆行了礼便退到一边,看来这也是他事先安排好的。
“那天你不是说喜欢骑马打猎?虞京附近没有合适的猎场,以后有机会带你去皞山下的秋林围场,那里可是有老虎的。这段时间不能走远,今天就先来城郊骑骑马吧。”
星涟怔怔地看着他,没想到她随口提起的他也记下了。
“它叫风行,跟了我好几年了,很通人性,在棠棣门前救过我的命。”桓肆放开她,走到黑马面前,抬手梳理一下它长长的鬃毛,马儿舒服得转头蹭蹭他的手。
这两匹马毛皮油光水滑,筋肉丰满,四条腿健壮有力,都是难得一见的神骏,若以价沽,价值连城。
白马应该就是给她准备的了,它比黑马体格还要大上一圈,而且似乎脾气桀骜暴躁,不似黑马温顺,牵马人颇用了些力气才能拉住它。
星涟走到它身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碰它的鼻子,白马忽然凑近她,鼻子耸动嗅了嗅她的气味。它低着头,湿漉漉的黑眼睛看着她,发出恢恢的声音,而后慢慢地平静下来。
牵马人诧异地看看马儿,又看看星涟。这家伙平时骄傲得很,几乎不允许陌生人靠近,更何况让人骑它背上了。皇上带来的姑娘却能如此轻松地接触到它,还能瞬间安抚住它的暴脾气,难不成这畜生也懂得看脸的?
星涟摸上白马额头,它闭上眼睛,亲昵地厮磨着她的手掌心。星涟眸中逐渐闪动出泪花,眨眨眼,转头看着桓肆问他:“它是追电对不对?我知道一定是它,它也认出我来了!”
桓肆点头,嘴角噙着笑:“过了这么多年它还记得你,看来这暴雪骊龙驹的忠诚度真是名不虚传。”
漫长的四年过去,当初的星涟和小马驹都长大了,发生了很大变化,可都在重见的第一面认出了彼此,这甚至让桓肆有些感动。
“那当然,我哥说了,追电是天下最好的马之一。”星涟不无骄傲地拍拍马脖子,又奇怪地问他,“可是他怎么会在你这里啊?”
桓肆笑容淡去,回忆道:“当初你出事之后,追电不认别的人,谁也无法驾驭它,听说它在马厩中踢伤不少其他马匹。后来从渊只带走了你,没顾得上它,你爹觉得养着它没用,便让人牵到马市卖掉了。”
星涟听到这里咬咬下唇,她这个爹对她的感情还真是淡薄得可怜,连养着她的马都嫌多余,她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他的亲生骨血了。
“它虽是宝马,可辗转多次,买下它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怎么也无法驯服它。最后它被贱卖到一个不识货的商人手里,每天被迫负载沉重的货物,还时常被毒打……”
听说它还被人毒打,星涟心疼得眼泪都下来了。她的追电是万中无一的良驹,哥哥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怎么能遭受如此虐待?
桓肆见她有要哭的迹象,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条白丝巾塞到她手里,继续说:“我在市上遇到它的时候,它已经瘦骨嶙峋,浑身是伤,看不出原样了。不过它认出了我,挣脱缰绳跑过来向我求救,我才把它从那人手里买回来。”
它现在精神奕奕的样子,毛又长好了,伤疤掩藏在下面,已经看不出那时候受的折磨。看起来桓肆把它买回来之后照顾得很好,她的马和她自己的经历还真像,也不知道哪个更可怜一点。
“皇上,谢谢你救了它。”星涟这次是真心的感谢他。
“别说这些了。”桓肆一偏头,看看自己的爱马,又看着星涟,“要不要比一比,是你的追电跑得快,还是我的风行更好?”
“比就比,我们才不会输给你呢。”星涟破涕为笑,擦掉脸上的泪珠,自信地扬了扬下巴。
她的身体太久没剧烈运动过,上马后一时无法协调,操控不好。桓肆也没欺负她,等她渐渐熟练,找回从前骑马的感觉后,才与她并骑在原野上奔驰。
追电的品质要优于风行,但桓肆的骑术又比星涟高超得多,所以跑了一刻钟下来两人始终持平。最后是桓肆放水,以微小的差距输给了她。
最后人和马都跑累了,桓肆令人将它们牵回去,又和星涟坐上马车转向往城中去。
虞京本地人口加上流动人口有超过百万之多,所以即使不是什么节庆或赶集日,几个大的街市上仍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城西的北泉大道又是虞京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区,有五里长。这里云集了来自各地、各行各业的商客,平民娱乐活动丰富,许多店铺昼夜不闭,整条街到了晚上也灯火通明一整夜。
他们到城西的时候已经午时了,星涟已是饥肠辘辘,拖着桓肆直奔一家以前常和小伙伴们光顾的酒楼。
过了四年酒楼还开着,老板和掌柜小二都是那些人,但他们已经认不出她了。看他们两人外表不俗,又跟着随从,阅人无数的老板理所当然觉得他们是贵人,给安排了二楼一个靠窗视野绝佳的雅间。
星涟对这里比较熟,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