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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里?”叶翎冷声道。
薄尽斯闻言,柔声道:“姑娘莫慌,这是小生的寒舍。昨日姑娘拼死相救,小生没齿难忘。所以决定——”他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郑重道,“决定以身相许!”
叶翎瞧了他一眼,脑子一时间还没能跟上这男子的思路。于是静默了片刻,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面前的男子娇羞地低下头:“小生感谢姑娘救命之恩,决定以身相许。”
以身相许这四个字,可谓是叶翎的梦魇。当年她就是在宫宴上救了容亲王,才深切地体会到了这四个字的可怕。
没想到时至今日,还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这四个字。叶翎思忖了片刻,缓缓道:“我的夫君曾经也说过要对我以身相许。”
“夫。。。。。。夫君?”
“不错。”叶翎抬眼看着面前的男子,还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向来不记路不记人脸,“他对我死缠烂打,让我非常苦恼。后来,他死了。”
男子倒吸了一口凉气,脸色变了变。
“所。。。。。。所以呢。。。。。。”
“所以我非常讨厌以身相许,并且从这件事中领悟到。要想阻止一个人以身相许,将他变成死人是最好的方法。”叶翎说着伸手去掐住了薄尽斯的脖子。
可是手上一发力,才发现那迷药的效力居然还没有退去。她的手覆在他的脖子上,感觉到他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薄尽斯回想起小巷子里那一幕,还是有些心有余悸。于是连忙起身躲闪开,干笑道:“跟你开玩笑的,小生岂是这等随便的人。姑娘好生歇息,我去熬些粥来。”说罢一溜烟逃了出去。
叶翎眯起眼睛看着自己的手,她分明中的只是普通的迷香。怎么会使不出武功?这书生,只怕是不简单。
而此刻的飞光城之中,不少府兵已经出动,身着便装在城中暗访。叶念初原定今晚回军营,行程又不能耽误。他看着日薄西山,红霞漫天,映照着整个飞光城。可叶翎却没了踪影。
良久,叶念初咬了咬唇,吩咐飞光城的府尹务必要找到王妃。找不到提头来见!
府尹王一德也是叫苦不迭,他这天高皇帝远的,日子过得逍遥自在。虽然兵灾闹起来厉害,可是当年有荣亲王镇守,也是得以苟安。
没想到他的地界上竟然出了这么大一桩事儿。那可是荣亲王的妻子,叶家的嫡女。身份如此尊贵的女子,出了半点损失,他别说是自己一颗脑袋了,恐怕全家都要性命不保。
而且他还听说,这位叶将军是个护妹狂魔。此前两军对垒时,敌军有人出言侮辱王妃。叶将军当场将那人斩于马下,场面十分血腥。那日师爷正巧路过,不幸目睹了那一幕,回来做了一个月的噩梦。
他加紧了巡查,几乎是挨家挨户在找。
而此刻,叶翎正闻着一碗香菇鸡丝粥,咽了口口水。薄尽斯端着粥坐在床边,温声道:“姑娘想必是饿了,今晚来不及买菜,这碗粥将就着喝吧。”
能有粥喝就不错了,何况还是香菇鸡丝的。叶翎知足地接了过来,尝了一口。鲜美的味道顿时从舌尖传到了四肢百骸。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美味!叶翎忽然觉得自己以前吃的东西,简直都是些猪食。她三两下喝光了那碗粥,丁香小舌舔了舔唇,意犹未尽道:“还有吗?”
“有,还有很多。”薄尽斯连忙又去盛了一碗。他笑意盈盈地看着叶翎,只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即便是这般狼吞虎咽的模样,都很好看。
叶翎胃口大开,喝光了整整一锅的粥。填饱了肚子,她已经把哥哥抛到了九霄云外。反正他找不到她,就会自己回军营的。她到时候寻去军营便可。
吃饱喝足,叶翎便满足地睡了过去。薄尽斯有些无奈,要说这女子对人冷冰冰的,从来也不笑。怎么却一点防备心也没有?就不怕他下毒?
虽然他确实下了些药。。。。。。但姜国行动在即,叶翎是唯一的变数。
翌日清晨,叶翎自睡梦中醒来。听到了院子里的鸡叫声,她掀开被子起身走了出去。清晨的空气总是十分沁人心脾。
她这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不过是寻常院落,门前有一棵酸枣树,树下的鸡三三两两啄着虫子。
书生今日已经将自己包扎好,那些凶徒也是穷凶极恶,拳头尽数招呼到他脸上了,故而他现在头包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了眼睛鼻子和嘴。
其实叶翎昨天在尝到他熬的粥的时候,对于他以身相许的提议便有些动摇。她不是那等贪图口腹之欲的人,可是尝过他的手艺之后,却觉得世间只怕无人能抗拒这等美味。
何况长安中不乏养面首的,她就是养一个,也没人能说什么吧?她现在可是荣亲王遗孀,王爷总不能从棺材里跑出来管她。她正思忖着这件事的可行性,一股香气飘入鼻息。
薄尽斯起身道:“姑娘,今早我烙了饼。你来尝尝。”说着大步进了一旁的小厨房。
片刻之后,他取了一叠炊饼走了出来,另一只手里端着一碗粘稠的褐色酱料。
叶翎也不客气,自然而然地坐到了院落中的木凳上。薄尽斯将酱料均匀涂抹在炊饼之上,又夹了一些炒豆角进去,递给叶翎。
叶翎一口咬下去,顿时齿颊留香。第一口是炊饼在炉火中烘烤的原香,紧接着酱料的鲜味打开了味蕾。再然后香脆的豆角在齿颊间被嚼碎。
如此美味面前,她当即决定,这个面首,她收定了!
吃完了炊饼,叶翎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心里打着算盘。她现在没了功夫傍身,贸然提出这件事,只怕难成。
倒不如静待几日,等她恢复了再提。届时他就是不答应也得答应,何况这男子本就是要以身相许的。
第3章 王妃面首
春日的阳光穿过树梢洒落在叶翎的身上,薄尽斯在院子里忙忙碌碌。叶翎觉得这样的人,绝不可能是一个寻常人。
但他如此怡然自得,又好像很享受此间的平静,让人也忍不住心情平静了下来。
叶翎很少有心情平静的时候,多数时间,她的心是冰冷的。为了镇压住心底里的伤痛和不安,冰封起来,便不会有任何的知觉。
她懒懒的晒了一会儿太阳,薄尽斯忙碌的间隙无意间瞥到叶翎,只觉得她眯起眼睛晒太阳的模样像足了一只猫。
叶翎似乎也觉察到了他的目光,却并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自然而然地与他攀谈了起来:“你一直一个人住在这里么?”
薄尽斯将一串辣椒串好,挂了起来:“是啊。你看,冷冷清清的,就缺个女主人了。”
叶翎听到这句话,不像最初那般抵触。反倒还宽心了不少,至少他还有这份心思,那么提出面首之事便不会太难。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薄尽斯。”
“我叫叶翎。”
互相知道了姓名,叶翎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向来不善言辞,也不喜欢说话,更不喜欢聒噪的人。但荣亲王当年的聒噪程度,简直好像有几百只鸭子在耳边呱呱叫。
她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这个人的名字。真是好听,一别如斯,落尽梨花月又西。名字好听,人也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模样。她看着薄尽斯忙碌的身影,越看越觉得顺眼。
很快到了中午,薄尽斯不疾不徐地忙活了半天,给她炒了几道菜。有荤有素的,颜色也都很赏心悦目。
叶家请的厨子也是天下名厨,可是比起薄尽斯的手艺来,便是云泥之别。
薄尽斯似乎很喜欢看叶翎吃东西的模样,他自己倒是没动几下筷子。只是看着她嫣红的唇一点点将食物纳入口中,比起盘中餐,他觉得这美人才更加的秀色可餐。
叶翎并不在意旁人的目光,怡然自得地将面前的饭菜一扫而空。之后便惬意地舒展着四肢,看着薄尽斯收拾碗筷。
他是个非常勤快的男子。这家中看起来简陋,可是十分干净,细微处也能发现他的用心。譬如窗口摆着一只素色的净瓶,一丛铃兰正随风摇曳。
薄尽斯几乎是闲不下来,洗了碗筷又开始收拾屋子。忙活到了晚上,还备好了晚饭。
叶翎住了两日,倒是有些不想走了。可是她没带换洗的衣物,长久下去怕是要发臭了。
于是第三日的晚饭后,叶翎和薄尽斯在院子里纳凉时,她决定把话挑明了,让他以后跟着她。
一轮明月高悬,两人坐在薄尽斯亲手做的藤椅上,晚风习习,十分惬意。恍惚间,叶翎觉得自己好像跟这个人相识许久,倒真有些两口子的意思。这种感觉陌生而奇怪,她自小到大和谁都不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