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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你不是说你以巧手神工闻名吗?你所造的器物又在哪里?你带的这个人又是干什么的?”
偃师指著身旁那矮子说道:“这个人便是我造的器物,是一个能唱能演的木偶。”
此语一出,全场尽皆哗然,众人仔细看去,看见那矮子虽然行动有些奇特,举止间却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面貌清楚,神情也灵动鲜活,若说这个人是木偶,的确让人难以置信。
周穆王也是又惊又好笑,亲自下来看那矮小的怪人,左右端详,却怎么样也看不出他和常人有什么分别,按著他的下巴,便会唱出悠扬动人的歌声,牵著他的手,就会跟著节奏,与周穆王共舞,步履千变万化,只要是来人踏得出来的舞步,那矮小怪人便能与他节奏合拍,翩然共舞。
周穆王又是好笑,又是好奇地端详那矮小怪人,便将宠爱的姬妾叫出来,也一齐观赏这矮小怪人唱歌跳舞。
舞曲快要结束的时候,那矮小怪人突然一个回旋,走到周穆王宠姬的面前,向那宠姬眨了眨眼,对她“啵”的一声行个飞吻,这一来却几乎惹下了大祸,周穆王见状大怒,大声召唤一旁的卫士,要将偃师以大不敬之罪拖出去处死。
偃师大惊失色,连忙将那小矮人的手臂一扯,双手如风,登时便将那矮人拆成片片的碎块,以表示这人的确是个木偶。
众人好奇地审视那些碎块,发现都是皮革、木头、黏胶、黑白红绿等不同的色漆,看见这样的情景,周穆王怒气稍歇,走过来仔细检视,那人偶的身内肝、胆、心、肺、脾、胃、肠皆备,外表则筋骨、肢节、皮毛、齿发俱全,却都是假的,但是组装在一起,却又恢复成原来那跳动灵活的小矮个子。
至此,周穆王和所有围观的臣民这才相信偃师的手艺之巧,而这神话中的著名国王高兴得哈哈大笑,一声令下,便登上造父驾驶,由八骏马拉曳的豪华马车,向西而行,打算前往著名天神西王母居住之地拜访。
子恪和宁小白等人知道眼前这列壮观的行伍看似真实,也曾经和造父面对面交谈,但是这一切却都可能是“龙子元婴”幻化出的假象,但是要让这些元婴出现,却得像解谜一般随著周穆王的西访路线而行,等待元婴的出现,因此五个人便只好乘上“地动八方云”,跟在周穆王的行伍之后。
而更令子恪忧心的是,他怀中的净瓶百合此刻红色部分已经将整株花茎染红,已经渗至根部。
那也就是说,距离子恪和宁小白所在时代整个崩毁,已经剩下没有多久的时刻了。
周穆王这趟西行之旅,含盖了极为广阔的大地,他先行至阳纡之山,与河神无夷相会,再到昆仑之丘,远眺昔年黄帝的华丽宫殿,又到了极北之地的黑水,最后,才到了古代天神西王母所住的瑶池之宫。
令人惊讶的是,那西王母的形貌却不是后人认定的那个雍容贵妇,真正的西王母是个“蓬发戴胜”,头发蓬松,戴著玉饰,有著可怕形貌的天神,虽然有著人的形体,却长著豹子的尾巴,猛虎的牙齿,平素喜欢在瑶池之宫长声啼啸。
而西王母手下的三名侍从也不是美丽的青鸟仙子,而是三只狞恶的神鸟,红色的鸟头黑色的眼珠,一只名叫大鹜,一只名叫少鹜,另一只则叫做青鸟。
周穆王会见西王母之时,子恪细看手中的净瓶百合,忍不住心中一惊,发现那红色部分已经越来越接近根部的底端。
也就在这个时刻,整个空间终于碎散开来,最后四个“龙之九子元婴之精”这才翩然出现。
龙之三子:徒劳。
龙之五子:狰狞。
龙之九子已到其七,但是却还有两个龙子元婴还未找全。
而“净瓶百合”上却已剩下不多久的时间。
子恪和宁小白等五个人望著身边的景物开始朦胧变幻,知道自己已经开始脱离这神妙的微小世界。
从极小之虫“焦冥”的眼睫,回到蚊子的睫毛。
最后,这才再次回到了老人师雨所在的茅厕之中。
第十二章干将莫邪
子恪的属下们见他们凭空出现,惊讶之馀也有著万分的雀跃。子恪不再耽搁,领著部队离开宋国,便往昆仑山上所示的下一个方向急行而去。
下一个目的地,是个古老的战场古国,当年曾经有过千万英雄豪杰在此浴血,酣战牺牲,在历史上不知留下多少可歌可泣的往事。
姑苏台上,馆娃响叠廊。
那便是古代著名的吴、越故国。
古代的时候,楚平王无道,不但抢走亲子的未婚妻,并且杀害了劝诫的忠臣伍奢。
而伍奢临刑前却神色自若地说:“我本为楚国之臣,为君命而死本来没有什么怨言,只可惜我的幼子定要替我报仇,只怕楚国将要亡于我子了……”
伍奢的次子便是吴越春秋传说中最著名的英雄伍子胥。
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
如同伍奢生前所说的,数年后,伍子胥果然和“孙子兵法”的创始人孙武子带领吴国的大军攻伐楚国,将当时的楚昭王逐出楚国,几乎将这雄霸南方近千年的荆蛮强国一举灭亡!
但是后来的吴王夫差中了越王勾践“卧薪嚐胆”的反间之计,不但枉杀了子胥,最后更将整个国家败亡,消灭在越国的手里。
吴越相争,衣冠为古丘。
但是这两个南方强国却只是如樱花般转瞬的光华,才强盛了一世便衰亡了,到了子恪和宁小白的时代,吴国越国早已灭亡,又纳入了楚国的统治。
子恪顺著昆仑山壁上的指引,来到了一处古代吴城的废墟。
在废墟的平野上,有著数座高耸无比,却又荒凉颓废的土台。
宁小白仔细打量了那几座高台,不禁轻松地笑道:
“这是什么鬼玩意哪?倒像是特大号的炉灶,只怕没人能构得著那灶台吧?除非他长得像那夸父那么高。”
子恪叹道:“这不是灶台。”
易怀沙也抓抓头,好奇道:“不是灶台,却一定是生过火的,而且还是好大的火,”他久住在荒野之中,又有著野兽的血缘,鼻子耸了耸,又闻出了些许的端倪:“而且……不只是火,还有烧金铁之物的味道。”
子恪点点头,慨然说道:
“果然没错,这儿便是昔年铸剑名师干将莫邪夫妻的铸剑之处!”
干将、莫邪!
其时离吴越争雄的时代并不太遥远,当时的人对于吴越时代的一些传说,虽然不见得至都知道,但是宁小白却还是听过干将莫邪是何许人的。
但是易怀沙、晴楚儿却一脸的茫然,因为易怀沙来自》……东周初期的时代,伍子胥等人要在他之后一百多年才会出生,而晴楚儿所在的时代更是久远,当然也不曾听过干将莫邪的名号。
看见两个同伴茫然的神情,宁小白嘻嘻一笑,正要解释,却看见四周围黄澄澄的风沙已经逐渐转蓝,而子恪好一阵子没说话,并不是他没有开口,而是他的声音、形影都已经淡淡地消失了。
宁小白摇摇头,哼了一声:“居然现在越来越顺手了,现在我们连什么法宝都不用,直接就把我们接进去别的世界了……”
晴楚儿望著他,“咯”的一声笑了出来。
“不是要告诉我们,什么叫做‘干将莫邪’吗,反正我们也要适好一会儿才会到,为什么不说说?”
宁小白望了望四周的时光之风,只无奈地点点头。
“干将莫邪是吴越时代的著名剑师,和欧冶子同门,后来欧冶子变成了铸剑的一代宗师,但是这干将莫邪夫妻二人铸剑的功夫,却还要比欧冶子要高。”
晴楚儿点点头。
“嗯!两个人一起办事,当然要比一个人快些。”
宁小白也不去和她这怪怪的理论斗嘴,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
“干将铸剑是很行的,听说他采了五座山的金铁之精,候天伺地,阴阳同光,铸剑的时候连鬼神都被惊动,还来看他们铸剑的情景呢!
铸这干将莫邪二剑的时候更是不得了,铸剑的时候,一连铸了三个月都不成功,他们的师父当年铸剑的时候,也是铁液不溶,后来自》……己跳入炉中,投身在烈火之中,才成就了名剑……”
易怀沙圆睁大眼,惊道:“人跳进火里?那不就死了?”
“死得彻彻底底,乾干脆脆,”宁小白叹道:“古时候的剑师就有这样的决心。”
晴楚儿听了他的叙说,静静地问道:
“后来这干将莫邪呢?也是一样跳进火里才炼成剑的吗?”
“没有,”宁小白笑道:“后来才发现,原来人不跳进火里也成,后来是做老婆的莫邪剪了指甲、断了头发,投进火里,才炼出了干将莫邪两剑。可是炼成了剑,却……啊呀!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