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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那么骄奢跋扈,偶然间春。心萌动,低声说话一回好像受尽了委屈,于是皇兄一回宫就召集了宫中的御厨,又从大街小巷里搜刮民间名厨,要一桌桃花宴。
做好一桌又一桌,每一桌都仿佛将全天下最美的桃花定格在最美的时刻,一朵朵摆在宴席上,而每一朵的角度也一定经过千万次斟酌,再佐以清泉流水,歌女唱词,舞姬摇曳纤纤玉手。
每一桌都被公主否决。
为了讨好贵人,准确地说,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乃至于性命;厨师们诚惶诚恐地退下,使劲浑身解数,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呕心沥血,开发一道又一道新的菜品,去做一桌“不沾染凡俗之气”的桃花春宴。
那是花宴最为璀璨的一年,以桃花宴为最。有时候你想象不出无聊的人会为了寻欢作乐做出什么惊人之举,为了公主的一句话,整个国家都在做出改变。
那一年这个国家没有桃子出产。
厨师们用尽了所有的桃花,又去邻国采买。运送桃花的士兵一路疾驰,飞跃而过,承载着一个公主渺小又奢侈的心血来潮。
我是立在公主背后的宫女,传旨宫人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为厨师打下手的杂役,运送桃花的某一位士兵。那段时间里死的人太多,我不得不频繁更换身份,这件事我全程围观,还吃过所有的菜品。
每一个都很好,在舌尖时清雅的香气从口腔缭绕鼻腔,味美生津,咽下后口中尤有清香,而无残渣。
这很不合时宜,我知道,但在这一时刻我居然想起了我当年偷偷摸摸吃过的每一道菜,每一道菜我都只吃了一小口,于是念念不忘到今天。
我果然不是做大事的人。
在离开之前,我摘光了桃林中的桃花,光秃秃的树干也挺好看的对吧,谁要是说不好看我就把他打出脑浆。我还带走了这一套桌椅,毕竟桃木辟邪,拿回去摆着做镇宅之物也不错。
本来我还想挖走桃树的,最好地皮也铲一层再走,谁知道土地是不是有什么玄机才能养活这些一看就不同寻常的桃树。可惜穷鬼没有地方养,弄那么多桃木也没地方处理——最后我还是把所有的桃树都连根带土地挖走了。
管那么多,先弄走再说,养树的地方可以慢慢找,不然就这么放着算了。
然后我去了水杏家,把桃花一股脑儿往外掏,直到一个房间都快要放满了,我才停下来,从容不迫地告诉她:“你最好快点用这些桃花做些什么吃的。”
不用看我都知道自己的脸色这时候有多冷淡,水杏紧张地站在门口盯着我,做出随时随地都要拔腿就跑的模样,好似是什么夸张的喜剧情节。这比喻是不是不太对,我还有闲心想,毕竟应该没什么动辄喊打喊杀,还总是能打杀成功和胜利的喜剧主角。
“快些。”我说,“越快越好。”
水杏火烧屁股一样冲进厨房,随即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乱响,水杏“嗷”的一嗓子叫到一半就像是忽然被掐住嗓子般安静下来。我坐在客厅里没出声,心里一股火烧得我心肝肺俱疼,可这人世间无病无灾的疼痛谁不是忍过来的?哭倒是一味良药,可这良药恐怕没处可买。
一个身影踱了过来。
我不爽得很,没有理会,这家伙就施施然踱到我身边坐下了,拿出一壶酒。
很香的米酒。
这种酒酿造方式简单,另一个世界里的许多不小店里都提供米酒,闻起来都那么香,味道却多涩口,酒色污浊。我不喜欢米酒,与其说是不喜欢,还不如说是因为被太多这样的劣质米酒倒尽了胃口,所以对一切米酒都敬而远之。
严格意义上说,我其实最爱米酒,否则我为什么要尝那么多?这酒香幽幽而来,像一个绕不开的梦,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想起了前主人端坐在破旧木桌前的样子,我面前摆满了食物,而他面前空空如也。
我吃东西,他就看着我吃;我吃多久,他就能看上多久。
我有时会觉得这个奇怪的爱人是我荒诞的臆想,连带着他所带来的一切改变都不过是我自欺欺人的念头。我将我改变的责任推卸给他,以此来造就心理上的平衡,因为我所做的本质上都不是我的错;而后我又告诫痛斥自己余下的错误,惩罚自己,从而最终逃脱仅剩的那一点愧疚。
这个想法总令我感到最为深切和羞耻的痛苦,我竟然是那么痛苦于前主人的不存在,然后又为自己的痛苦感到茫然。
将我变成这样的究竟是谁?是接踵而至的灾难,是无处可逃的命运,是我内心深处的卑劣和冷酷,还是我的前主人?没一个答案能让我感到满意。
但就在这一刻,有一个瞬间,我忽然觉得——
让我变成这样的,都是我自己。
迟早会变成这样的,这只是早了一步。
我不过是放大的我心里最为残忍和残酷的部分,或者说这是我最为冷漠的一部分,最为超脱的一部分,最为高傲的一部分;是一个受尽宠爱的人对于万事万物的漠然和事不关己的态度,生也罢,死也好,和我没什么关系。
而多年前的那些廉价的、我肆意挥洒的爱被珍藏了,躲在心里,不轻易出来。
水杏老老实实地在厨房里用我给的桃花做菜,我和另一位来客坐了一会儿,我发着呆,她喝着酒,倒也很融洽。
我不大想吃桃花了。我有些困,想回去睡觉。
就在我生出离开的想法,并且即将付诸行动的时候,另一位来客说话了:“怎么?你不爱酒?”
她听上去十分讶异和苦恼,几乎称得上无措。我就没走,回答她:“闻起来很香,但我现在只想吃和梅花有关的东西。”
“那么下次我请你喝桃花酒。”
“下次也许我就不想喝桃花酒了。”
“那你下次喝什么酒?”她执意追问。
我转头看她,猝不及防地撞见一双彩虹般的瞳孔。
……传说中,七种颜色的,玛丽苏女主,必备瞳孔。
不过这种七彩是非常自然的彩虹色,过渡自然,颜色鲜亮却不突兀,只有惊艳感,不会让人觉得恶俗。俗话说得好,只要长得好,怎么都是好,她巧夺天工的五官,半透明的皮肤,一身古装,泼墨一般的头发,发尾竟然是飞白——配在一起,有种奇异的艺术魅力。
她是一个人偶。
如果我没有认错,这应该是一位傀儡师的得意作品,得意到傀儡师赐予这个人偶一滴精血。或许是遭遇了不测,或许是飞升失败,傀儡师死去,而人偶在漫长的时光里诞生灵智,继承傀儡师的智慧,踏上了仙途。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不用下次了。”我说,“给我尝尝你的酒。”
人活得太久,就是经历太多。
我曾经认识那么一个傀儡师,老做一些稀奇古怪的非主流人偶。她的人偶老是有匪夷所思的造型和离奇的色调,我曾经顺嘴在她面前提过几句玛丽苏的人设,她很感兴趣,许诺做一个送给我。
谁想要玛丽苏人偶啊。
作者有话要说: 90章了,可啪!!
想起来小红花还是心痛。
第91章
好吧我说谎了,其实我想要玛丽苏人偶,不然也不会在傀儡师面前瞎逼逼。
那种挑战逻辑的脑残流玛丽苏小说就像神曲一样擅长给人洗脑,而我当然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被洗脑的一员。老实说,有不少语句通顺的脑残小说也蛮有意思的,只要不把内容当真,以一种全新的看笑话的心态去看,有不少小说拥有神一样的脑洞和展开,其内容之跌宕起伏波涛汹涌,可以与一百部动作片的集合相媲美。
不要小瞧小学生的想象力啊。
综上所述,我还是挺花了一段时间来研究玛丽苏女主的人设。性格、智慧、财富和能力先不谈,也不说但凡雄性都会无可救药地爱“上”她们的设定,单单把外表拎出来研究一下。
七彩的头发不用说了,修真界随便来个人都能完美诠释这种发色的美感,经过我在不少修士身上的时间,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只要皮肤够好、气质上佳(以修真者的标准看),哪怕是个光头照样美得惨绝人寰,更别说七彩本身就是很美的颜色。
听起来荒诞,不过是因为多数人都压不住七彩的光辉,就好比老乞丐穿上龙袍,只能越发显示出老乞丐的丑陋和肮脏。
然而在七彩的眼睛我却始终没有办法做到。另一个世界又没有隐形眼镜,我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