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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啸风知道自己大意了一点,先是没料到张嘉洋竟然会有枪,然后也没想过他会带着电击防狼器,他的身体素质非常人能比,但也不至于强到能够免疫电流对大脑及身体的刺激,唯一庆幸的是,张嘉洋没有趁他晕了的时候杀了他,现在,麻绳加身,汽油淋了个透,只要张嘉洋扔过来一根火柴,他马啸风准得变火人。
所以,张嘉洋一定认为自己胜券在握,这样的状态下,最容易套出话来,而麻绳,马啸风心里冷笑了一下,除非缚在身上的是铁链,否则,区区几条绳子又怎么能束缚得住他。
望了一眼四周的环境,很偏僻,冷清的月光下,墙头已经长满青苔的残旧房屋比比皆是,他现在就给绑坐在一座院子的大门前,马啸风还能看清那院子大门之前摆放着两头石狮子,但石狮已经破旧不堪,身上裂痕处处,在裂痕处还长出了青草,可不难看出来,这院子以前定也是大户人家所有。
“这是哪里?”马啸风沉声问道。
他的冷静让张嘉洋很不快,这富家公子走过去踢了马啸风一脚,然后用枪顶着他的太阳穴说:“妈的,死到临头你还装什么样子,我告诉你,这是我家的祖屋,我们以前就住在这时,但建安市发展起来之后,这里的人家几乎都搬到城里住了,所以你也别指望有人能够救得到你。”
“张公子,你可要想清楚,杀人可是犯法的。”马啸风依然用不带着一点情绪波动的语调说着,但这种语调,却让张嘉洋的不快在升级。
张嘉洋狠狠又踢了马啸风几脚,然后喘着气狞笑道:“老子已经杀了一个,难道还会在乎再杀你一个吗,反正那贱货是不会放过我的,那我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马啸风眉角一跳:“沈琳是你杀的,为什么?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应该和你没什么关系才对。”
“她和我是没有什么关系。”张嘉洋嘿嘿笑道:“但她男朋友郑长刚却和我一样是同学!”
原来是这样。马啸风终于知道是什么样的关系让这三个人联系在了一起。
张嘉洋仿佛把马啸风看成放不出他手掌的小鸟,说开了头的他,一点也不在乎马啸风知道他的秘密,张喜洋继续把话说了出去,马啸风却知道,这此话张嘉洋一定是憋了很久了,却从来不敢向人说起,现在对着他这个已经快死的人,他自是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
“我老头那时候怕我学坏,高中一毕业就用钱把我送到军校里,很不巧,跟郑长刚那个笨蛋成了同学,毕业后大家也没怎么联系,直到今年,我闲着无聊在建安举办了一次同学聚会,本来是想和几个已经进入军方的同学联系联系感情,却不知道是哪个家伙通知了郑长刚那笨蛋,那小子就带着他的女朋友巴巴地赶来参加。”张嘉华干脆坐到了老宅大门前的石阶上,笑得跟疯子似的:“那家伙真的是一个笨蛋啊,他那女朋友沈琳,姿色虽然一般,但那丫头身上戴的首饰值钱啊,我本来是不想招呼他们的,但看到那丫头戴的一对耳环和一条项链的时候,我就改变了注意,郑长刚这个笨蛋,竟然不知道他女朋友身上的这些首饰有多值钱,我一眼就看了出来,妈的,那是唐朝的货色啊。”
马啸风已经渐渐猜到了整件事情的脉络:“于是你就串通郑长刚,谋夺沈琳的首饰?”
“你说对了。”张嘉洋拍着大腿狂笑说:“郑长刚这家伙真的笨得可以,我和他说,你女朋友身上那套首饰,至少值个六七十万,他便相信了,其实,那套首饰我一个转手,就净赚了好几百万,你说,这样容易赚得到的钱,我能不赚吗?”
张嘉洋从石阶上站了起来,得意洋洋的说:“我找来几个人扮成黑社会追债的,和郑长刚合演了一出戏把沈琳的那对耳环先弄了过来,我用二十万把耳环买下,郑长刚马上见钱眼开,我让他去骗项链的时候,他二话没说就去了,但很可惜,那家伙实在不是泡妞的料,连话也不会说,也不懂得哄女孩子,结果和沈琳的关系越闹越僵,却死活弄不到项链。”
“结果,你们把她骗了出来?然后用酒灌醉了她,再把项链拿走?”马啸风皱着眉头问。
“你猜对了一半。”张嘉洋指着马啸风说:“我看他们两人关系闹得太僵了,没办法,只有亲自教郑长刚怎么讨回沈琳的欢心,女孩子嘛,总是要哄的,你三天两头给她送一束花,她就算是恨不得你死,在鲜花攻势下怎么样也会有转机的,然后我再教郑长刚向沈琳求婚,这样一来,沈琳已经把郑长刚之前带给她的不快忘得差不多了,我看时机成熟了,就让郑长刚约沈琳出来参加一个宴会,再让郑长刚暗示沈琳,将会在宴会上向她正式求婚,你想有多少个女孩能够拒绝这样浪漫的事情,所以我并不担心沈琳会不答应。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了,我先到宾馆里开了一个房间,而郑长刚则在宴会上的饮料里下药,沈琳喝不上两杯就醉得不行,于是郑长刚送喝醉的女朋友到宾馆里休息,就变成天经地义的事情,马先生,你说是吗?”
马啸风按捺着心头的怒火,这张嘉洋和郑长刚两人,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个为了钱可以出卖自己的女朋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很想脱身而出教训张嘉洋一顿,但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环节没搞清楚,于是马啸风依然坐在椅子上,却在这时,他感觉到腰背处微微泛起了温热。
“那么,沈琳的死又是怎么回事?”马啸风继续问道。
“那只能怪那婊子不识相。”张嘉洋摆弄着他的手枪说道:“在宾馆里,我付了五十万给郑长刚买下沈琳的项链后,郑长刚这小子乐疯了,拿着钱立马走人,也不把他女朋友带走。我看沈琳还算有几分姿色,自己又刚喝了点酒,一时兴起就把她给上了,妈的,没想到这女人还是个处的,郑长刚这笨蛋和人家交往了三年竟然还没上她,倒是便宜了我。只是那女人醒来之后,哭叫着要告我和郑长刚,说她要到公安局报案,后来还要和我拼命,老子玩过那么多女人,就没见过这么疯的,没办法,只能打晕了她,最后一不做,二不休我让人买来强效劳药让她喝了,再弄成自杀的假象。开玩笑,老子身家上亿,要是让这女人上公安局告我去,我张家的脸还往哪搁啊,老子的前程也不能毁在这疯女人手里啊,所以,只能怪她不识相了。”
马啸风听完,点点头说:“张嘉洋,我不得不说,你是一头畜生,只有畜生才能像你这样没有良知、道德;沈琳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你先是谋夺她的财物,然后是**,最后还杀了她,她招你惹你了?不,你不是畜生,你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马啸风最后一句话是喝出来的,声音大得在周围空旷的地方回荡着。
张嘉洋一点也不在意马啸风的话,他的眼睛里只有疯狂的神色,举起了手枪,张嘉洋笑道:“你再怎么说也没有用,马先生,故事听完了,你也该上路了……”
马啸风只觉得腰背的温度越来越高,夜叉像是要烧着了一般,他看向张嘉洋,脸带不屑地说:“上路的,恐怕是你吧。”
“你说什么?”
张嘉洋微微一愣,突然,他全身一震,在他持枪的手腕上,突然刺出一根植物的枝茎……
(昨晚电脑当机,没有更新,今天三更,补上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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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活死人(一)
更新时间:2009…5…8 17:43:26 本章字数:3534
(二更来了,大家多多收藏啊,最好帮球球把书推荐给你的同学朋友什么的,让我更新起来更有动力啊!!)
“啊——”
一声尖叫在空旷的大院前响了起来,张嘉洋的手上、身体上不断冒出一些枝枝叶叶来,体内被植物刺得千穿百孔的他哪还有能耐用枪去射杀马啸风,早上第一根枝茎冒出来的时候,手枪已经从他手里掉到地面上,现在,他正痛苦地在地上打着滚,脸上也开始刺出带血的枝叶,他拼命用手抱紧自己的身体,似乎想将要破体而出的植物都压回去,可事实证明,这只是无济于事的徒劳而已。
早先夜叉透出热气的时候,马啸风就知道张嘉洋死期已至,在张家大院里,还有他的“狱雷阵”守着,妖邪不敢越雷池一步,现在张嘉洋出得大宅,该来讨命的终究还是来了。
马啸风已经可以猜得到以妖草杀人的必是沈琳,只有她才会连杀郑长刚及张嘉洋二人,果然,当张嘉洋在地上像杀猪一样的痛叫时,那大院屋顶之上突然多了一道身影,那是一个穿着风衣牛仔裤的女子,月光下,马啸风看清楚她的长相,正是沈琳。